香港旺角波鞋街:来自上帝的“十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0:24:47
 十诫   十诫,有时可能写做十戒,是《圣经》记载的上帝耶和华借由以色列的先知和众部族首领摩西向以色列民族颁布的十条规定。耶稣复活以后,十诫成为给全世界的人的诫命。
  第一诫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第二诫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第三诫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第四诫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第五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第六诫 不可杀人。
  第七诫 不可奸淫。
  第八诫 不可偷盗。
  第九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第十诫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