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哪里有combi婴儿车:地狱之门打开后的惊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5:09:59
洛阳9-3(性奴)案:地狱之门打开后的惊憾
蒋成博
公元2011年9月初,因一位女子的举报电话,河南洛阳警方破获一起发生在地下4米深处的特大绑架、囚禁、凶杀和性侵害综合犯罪案:一名年龄34岁,真名李浩的转业消防兵,原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或作稽查大队)”工作人员,他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瞒着妻子,秘密地在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附近的一个小区内购置一地下室,耗时1年,挖掘出一处不足20平米地窖,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起来,长期实施性侵害,逼迫卖淫,并残忍地杀害了其中的两名女子,埋尸地窖。6名女子吃喝拉撒均在地窖,过着地狱般的日子。这就是轰动全国,震惊世界的“洛阳9-3特大犯罪案”,时人又称“洛阳性奴案”。
案发之前,谁能够想到,在我们这个堂堂正正现代新中国,竟然出现如此骇人听闻,如此惨无人道的特大惨案。每一个有良心的中国人,无不为之震怒。不过,如果我们反思案发前后世人的种种作为,会感到更为惊憾。
惊憾之一:人性泯灭道德沦丧。
毫无疑问,罪犯李浩的恶行不仅是灭绝人性的,而且是丧尽天良的。好在老天有眼,他已经被捉拿归案,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这是后话,无需多言。
我们更关心的是,像李浩这样一位人性泯灭道德沦丧之徒,是如何进入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的?难道这个单位本身就是乌合之众的集合吗?更进一步说,中国各个城市的各级执法人员,是否都像这样呢?
据我个人不全面观察和百姓的部分传言,中国不少城市的“执法大队”,根本不是什么真正懂得法律的正规执法人员,而大都是一群乌合之众,其中地痞流氓、无赖之徒亦大有人在。
中国众多城市“执法大队”的人员结构和素质状况,是否是现代中国人性泯灭、道德沦丧的冰山一角呢?我不敢妄加断言,只有惊憾而已。
我惊憾李浩这样人性泯灭道德沦丧的人竟能在“执法大队”长期工作,而且口碑很好;我惊憾中国各个城市“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如此淡漠;我惊憾中国人的伦理道德竟然沦丧到如此境地。
惊憾之二:记者报道竟被指责。
“洛阳9-3特大犯罪案”发生后,南方都市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报道,但令人费解的是,他竟遭到某些官员泄露“国家机密”的指责。报道事件真相是记者的天职,凭什么被指泄露“国家机密”呢?
不错,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的确是国家的单位,但在“洛阳9-3特大犯罪案”中,有什么“国家机密”可以泄露的呢?只不过是丢了某些单位和领导的脸罢了,所谓的“国家机密”仅此而已。
近年来,中国的许多领导大人,一遇到重大事件,不是拿出泄露“国家机密”指责他人,就是拿出“跟政府作对就是恶”的雷人之言吓唬百姓,或者,干脆抛出“此人非正式工作人员”等托词来忽悠民众。他们为什么就不能实话实说,实事求是呢?党的优良传统到哪里去了呢?
此事,还使我想起前不久洛阳一记者被害案,死者是大无畏英雄。因此,在我对记者被指泄露“国家机密”表示惊憾万分的同时,更对那些勇于主持正义,敢于报道事实真相,不惜为正义而舍生忘死的记者们敬佩有加。
惊憾之三:走出地狱再遭歧视。
大家都清楚地知道,“洛阳9-3特大犯罪案”,是一起典型的特大绑架、囚禁、凶杀和性侵害案,而不是简单的“性奴案”,但是,令人惊憾的是,全国各大媒体、报刊和网络,都以“洛阳性奴案”为题大肆炒作和报道的。这使我们感到,受害者虽然走出了地狱之门,却受到人世间的极大歧视,我们要说:她们是受害者,而非“性奴”。
对于“性奴”概念,在百度中,有人做了如下诠释:
性奴隶又称性奴,指被强逼进行性行为,供控制者淫欲,被视为一种泄欲工具的人。
古代的贵族、统治者常有性奴隶,有些是罪犯,有些是因为家贫而卖身为奴隶。一般的奴婢也常会被主人性侵犯,成为性奴隶。但有些受到主人特别宠幸或生下儿女的宠婢有可能成为妻妾,也有可能不会。
战俘也常会被视为性奴隶,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日军更设置慰安所,抓妇女充当性奴隶(慰安妇)让士兵奸淫,发泄性欲。现今,日本政府和日本天皇还未对中国政府和中华民族进行正式的道歉。
此外,亦有人拐带儿童充当性奴隶,强迫他们卖淫或供自己或他人淫欲。
  现时役使性奴隶在大部份国家和地区是刑事犯罪行为。
因此,无论从“洛阳9-3特大犯罪案”本身看,还是从百度对“性奴”的诠释看,我们都不应该将“洛阳9-3特大犯罪案”称作“洛阳性奴案”。“性奴”一称带有明显的歧视意味,不宜在文明的社会大肆使用。
惊憾之四:社会治安如此无力。
报道显示,“洛阳9-3特大犯罪案”发生在本月初,但是直到24日上午,洛阳市公安局才召开会议,通报案件并向当地群众致歉,承诺将加强社区治安管理,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报道称洛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郭丛斌说,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浩从2009年10月份开始采取非常残忍的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逼迫妇女卖淫,并致两人死亡。这起案件的发生,对全市人民群众期盼平安和谐的愿望造成了很大伤害。
  郭丛斌表示:“向全市人民表示深深的歉意,如果我们的基层基础工作比较扎实的话,如果我们各级公安干警责任心很强,特别是社区干警如果能够作风深入、细致,像这些问题都会露出蛛丝马迹,都应该及早及时发现。所以我对此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因此今天借助媒体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根据此次案件的情况,洛阳市公安局决定对西工分局副局长兼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翟继军、车站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教导员崔伟、车站分局副局长兼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翟敬普、车站分局副局长兼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李拦洪予以停止执行职务的处分。
但是,这种事后补救能够说明什么呢?一方治安到了如此境地,道歉能够起到什么作用?公安机关的领导们,不追究行政渎职责任,也得引咎辞职,有什么脸面道歉?!
因此,我惊憾洛阳市的治安状况,更惊憾洛阳市公安局事后的问责方式;我惊憾中国的许多领导者,出了问题总是先怪罪下一级,而不自问自责;我惊憾洛阳市的市长大人,他们对如此大案却“无动于衷”。
惊憾之五:公共管理漏洞巨大。
众所周知,社会治安的问题,绝非公安局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事情,文明古都出现如此骇人听闻的特大案件,公共管理漏洞巨大不言而喻,仅仅一位公安局长出面道歉一下、做做面子上的“忏悔”姿态,只不过是“掩人耳目”罢了,一市之长干什么去了?
既然胡锦涛主席都认为老百姓的事情无小事,那么,洛阳市的市长大人,为什么对“洛阳9-3特大犯罪案沉默不语,各级市领导为什么不出面道歉呢?仅凭这一点即可看出洛阳市公共管理水平有多高,漏洞有多大了。
因此,我惊憾洛阳市各级领导大人的公共管理水平,我惊憾洛阳市各级领导大人对公共危机泰然处之的冷静处理技巧,我惊憾中国各级城市公共管理太无作为。
惊憾之六:受害者家属冷漠无情。
我们痛恨罪犯惨无人道,我们谴责公安治安不力,我们反思公共管理漏洞,我们责怪受害者因贪图小利而误入迷途,但我们不要忘记,被罪犯囚禁的是六个大活人,在她们长达2年杳无音讯的情况下,作为她们的父母,他们的亲属都干什么去了?他们寻找过自己的亲人吗?他们报过案吗?难道这些受害者都是孤儿吗?
因此,仔细想来,我对受害者家属的冷漠无情惊憾万分,他们真不配为人父母,做人亲属。
根据以上所述,笔者以为,在我们打开地狱之门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之后,更多的应该反思一下人间正道方面的事情。我们应该尽快建立健全中国各级城市的公共管理体系,尽快提升全民伦理道德水平,尽快取消“性奴”等歧视性概念,尽快构建一个真正的和谐社会,尽快使中国社会真正实现包容性增长。而不应该以发展为由掩盖一切矛盾和问题,更不应总是做亡羊补牢的事情,我们需要中国的公共社会管理有预见性、前瞻性和网络化,需要做防患于未然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