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水柠檬的功效:洛阳性奴案定为重大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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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性奴案已被定性为重大刑事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4日07:29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34岁的河南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职工李浩,在闹市区购置地下室开挖地窖,并将从当地夜总会等地诱骗的6名坐台女囚禁,长期进行性侵。
在一被囚女子成功逃跑向当地警方报案后,警方查明,李浩在地窖中不仅长期将被囚女子训练成“性奴”,还涉嫌杀害两名女子。目前该案已移交检察院,4名女子在被短暂安置调查后,因涉嫌刑事犯罪全部被刑拘。
李浩一案除了22日正式移交检察院,洛阳警方已经通过内部程序,向公安部做了报告。
23日上午,洛阳市公安局宣传处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此案被定为重大刑事案件。
记者追访
23日,记者从洛阳市公安局获悉,“性奴”案犯罪嫌疑人李浩系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职工,并非公务员。
据洛阳市公安局宣传处有关人士介绍,此案被定为重大刑事案件。李浩采取残忍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强迫妇女卖淫,并致两人死亡,已抓获归案。
据介绍,今年9月3日凌晨,洛阳市公安局车站派出所接到报警,一群众称其女性亲戚马某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接报后,民警迅速出警,找到马某了解案情。
洛阳市公安局随后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于当日上午成功解救另外3名被囚禁女子,并找到两名女子的尸体。
经调查核实,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职工李浩(男,34岁,非公务员)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多策并举,缜密侦查,于当日晚在南阳市将犯罪嫌疑人李浩抓捕归案。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按法定程序侦办此案,对李浩将依法予以严惩。下一步,洛阳公安机关将采取综合措施,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此类犯罪。
案外风波
9月22日上午,率先报道此案的记者纪许光(微博)在微博上称,两名自称洛阳市委的男子找到他,追查性奴案的信息来源,并质问其“侵犯国家机密”。
纪许光表示,洛阳政府应该有一个开放的态度,而不应该采取遮掩的方法。“这篇新闻的出发点是在肯定警方的破案能力。我发出这一条微博,是对公众的告知,也是对我自己的一个保护。”纪许光说。
纪许光的求助微博发布后,引起了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表示担心该记者的人身安全。
记者注意到,洛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洛阳”在9月22日晚上9时51分发布微博,希望能够联系纪许光,愿意为其提供保护。
洛阳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向纪许光表示,如果其人身或财物在洛阳受到侵害,请拨打报警电话,洛阳警方将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和帮助。
对此,纪许光在微博上也表达了谢意。纪许光表示,“国家机密”的矛盾暂时平息,自己也暂时没有受到威胁。据《法制晚报》
河南洛阳公安局通报性奴案进展:涉案嫌犯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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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性奴案嫌犯被开除党籍公职 单位领导停职
2011年09月26日04:26  大洋网-广州日报http://news.sina.com.cn/c/2011-09-26/042623215917.shtml
本报讯 (特派记者肖欢欢)洛阳性奴案经过媒体持续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继4名警务人员被停职后,昨天,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也作出对李浩事件的处理意见,李浩被开除党籍公职,其所在单位的稽查大队大队长也被停职检查。目前,公安机关已提请检察机关批捕李浩,洛阳市还成立了调查组,对案件侦破过程中暴露出的社区治安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倒查追究。
所在单位领导停职检查
昨日,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对李浩事件的处理意见:包括对犯罪嫌疑人李浩所在的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大队长余洪文进行停职检查,在征求司法机关意见后,按法定程序对犯罪嫌疑人李浩开除党籍公职,继续追究李浩事件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该局办公室刘主任透露,国家质检总局、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把手亲自打电话过问这件事情,该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和主管副局长为了弄清楚真相,还亲自前往公安局了解情况。由于李浩尚有一名幼女,该局考虑到李浩妻子张灿也没有固定工作,又带着一名幼女,处境较为困难,因此想前去探视。近日,派人前往其住处时,其已搬离,目前下落不明。
案发小区考虑再度引进物管
经过此番地下室囚禁6名女子的风波后,事发地点——位于洛阳市凯旋东路的景福苑小区的业主们的心理也开始发生变化。居民寇伯表示,估计发生这样的事情后,今后小区的地下室都要停用了,也没有人敢再租用了。
此外,部分小区居民表示,为了安全起见,有意向再度引进物业管理方,确保居民们的安全。“我准备明天就和其他几位住户商量一下,如果大家没意见,我们就准备去寻找物业管理公司过来管理小区。”居民马姨说。
而居民赵小姐昨天下午才回到家中看看,她告诉记者,发生这样的事让自己一连好多天都不敢回家,这几天一直在新城区的娘家住着。直到看电视新闻知道有人被活着救出来,并且知道李浩被警方控制后才敢回家看看。
洛阳性奴案嫌犯非公务员 死者身份不明
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2011-09/24/c_122082233.htm


www.XINHUANET.com   2011年09月24日 13:47:15  来源: 广东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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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透露,经查,挖地窖囚禁性奴案嫌犯李浩在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属事业编制,非公务员。洛阳警方人员22日透露,因可能与地窖中的两起命案有关,被解救的4名女子均已被刑拘。
“洛阳性奴案”还有太多的谜团需要解开
http://www.rednet.cn  2011/9/24 0:40:06  红网  字体: 【大中小】
日前,河南洛阳警方破获离奇大案,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在购买的地下室内开挖地窖,先后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被囚禁时间最长的女子为两年,有两名女子被残忍杀害。在接到报案48小时后,洛阳警方将试图外逃的李浩抓获,但报道此案的记者却发微博称,他遭相关人士质问是谁爆的料,并称他侵犯了“国家机密”。(中国广播网9月23日)
一个男子先后将6名歌厅女子囚禁在地窖内供其发泄兽欲,最长的达两年,更让人愤慨的是,李浩竟然将其中的2名女子杀害了,尸体就埋在歌厅女生活的地窖内。这个李浩至少犯下了两大罪行,一是强奸罪,二是杀人罪。铁板钉钉的罪行,枪毙李浩10次也不为过,不可思议的是洛阳将这李浩案居然说成是国家机密。
李浩案明显属于个人的犯罪行为,和国家机密扯在一起,简直是对国家的侮辱。一个令人发指的强奸案、杀人案怎么和国家机密连在一起?将这类侵害女性、残害生命的重罪划为国家机密,不就是想要为洛阳洗刷耻辱吗,不就是想为罪犯开脱罪责吗?洛阳某些人的头脑是不是有了毛病,他们还真会忽悠,将惊天刑事大案当成国家机密,这样就能够掩盖罪恶的真相了吗?
出现性奴案丑闻,洛阳确实没有了颜面。一个在中国已经绝迹了的事物冷不丁出现在民众眼前,谁都会惊骇,事发地洛阳当以此为耻。一个现代文明城市居然出现性奴,这个城市还有何颜面?洛阳将其视为国家机密,就是想要牢牢将此事包裹住,封杀这件大案。洛阳之所以将性奴案定位国家机密,就是不愿丑闻暴露出来。他们深知这件案子一曝出将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洛阳将会声名扫地。
不知洛阳是根据什么标准来判断国家机密的,将强奸和杀人当成国家机密,即使再没知识的人也不会闹出如此可笑的定论。洛阳某些人的政策水平也太差劲了吧,说出这样差水平的官员呆在他们的位置上,会不会红一下脸。
前几天,河北馆陶县29岁青年闫宁出任馆陶代县长,当有人质询时,馆陶官方回应称闰宁的个人简历是国家机密。闻所未闻,一个处级官员的个人简历什么时候成国家机密了?此地无银三百两,闰宁的个人简历是国家机密,恰恰证明了他的简历有猫腻。当地的官员找不到解释的语句了,或者说没有办法进行解释了,将国家机密拿出来唬人。庆幸的是,在舆论的关注下,现在简历公开了。
前一个国家机密还没有完全过去,现在又冒出来一个新的国家机密。丑闻就是丑闻,强拉虎皮做大旗焉能将其遮盖?李浩除了强奸女子外,还杀害了供他泄欲的2名女子,他的残暴可见一斑。如此重大的强奸案和命案,洛阳凭什么说是国家机密?
个人的烂事成为国家机密,我们有理由相信,洛阳性奴案不仅仅是性奴案,是不是还有案中案呢,否则,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公务员犯了案子,洛阳官方为何如此紧张兮兮?案子曝出,洛阳应该轻松才是。虽然洛阳出现这样的惊天丑闻,但它曝出来了,不是坏事,至少能解救那几个歌女,还她们人身自由,同时能严惩罪犯。
在这么长的时间内,性奴们没有和外界联系,她们的家人自然是无法知晓。李浩是如何封锁消息,让她们没有办法和外界联系的呢?单凭李浩一个人的力量能做到吗?况且6个性奴要吃要喝,李浩又怎么去完成这项不小的工作呢?
洛阳现在最应该做的是追查内幕,而不是以国家机密为由来想着遮掩什么。越要遮掩,结果会越坏,只有及时告知真相,才能平息民间的愤怒。洛阳性奴案有太多的谜团需要解开,我们希望洛阳能够抽丝剥茧,最终将真相摆在民众的眼前。
[稿源:红网]
[作者:绿色引信]
[编辑:洪涛三]
洛阳性奴之惑 [原创 2011-09-25 06:32:32]  http://5515436.blog.hexun.com/68560846_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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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性奴惊天大案曝光之后,24号,洛阳警方慌了手脚,连续发布两个文告,试图平息外界日益发酵的质疑之声。一个是发布《洛阳市公安局关于李浩案进展情况的通报》,通报披露了嫌疑人李浩的作案动机、经过,并已提请检察机关批捕;洛阳将成立调查组,对案件暴露的问题进行追责。另一个是洛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郭丛斌通报了案件的经过和最新进展情况,进一步研究了案件推进的打算,并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同时有4名警方责任人被停职。
洛阳性奴案件的迅速曝光使洛阳方面大丢其脸,这种光天化日之下置人民于水深火热的罪恶行径,不禁使人联想到旧社会刘文彩挖水牢囚禁交不起租子的佃农的事,所以那个社会被党教育成“万恶的旧社会”。而今和谐社会,竟有洛阳李浩挖地窖禁室培欲之兽举,这和“万恶的旧社会”有何两样?而近年,四川人民已经呼吁要为刘文彩平反冤案,说他是个大善人,过去的宣传都是不实之词。在这个背景下,洛阳性奴案就更使有关方面丢脸之余,大光其火,公安局长道歉,处罚4名警方责任人也在情理之中。
然而这并不能平息人们的广泛质疑,至少以下疑点需要洛阳警方进一步作出合理解释:
其一、从网上披露的现场图片和媒体现场绘制的示意图看,李浩所挖地窖工程浩大,决非一人之所为。如此浩繁工程,总造价绝对高于地面工程造价,绝非一般意义的民用设施,也绝非一人之力所能为。花这么大工程,造这么深地下室,只为李浩一人泡妞?这不符合常理。
其二、李浩已婚,育有一子,老婆孩子都在,动锹动镐挖掘家中地道家人不知道,日夜宣淫长达16个月,家人也不知道,怎么可能?那么多土石方要运出去,供集体生活用的电脑、床垫、一应生活用品要运进来,小区居民也不知道,怎么可能?大门、铁栅栏等囚禁工具运进来还要动用电气焊,环形石阶、山体开凿、矿灯照明、铁艺扶手、石板铺地、曲径通幽#社会上毫无知觉也不知道,又怎么可能?
一切疑问都指向这是一个多人参与、集体共谋的地下宣淫工程,绝非李浩一人之所为。联想到洛阳性奴事件被记者披露后,当地警方怒斥其“破坏国家机密”,人们有权利要问:如果这是“国家机密”,竟是谁家之国?囚禁性奴日夜宣淫,一定另有其背后的组织。这才是“万恶的旧社会”!推理至此,不禁毛骨悚然
现在的“国家机密”咋这么多?
-----连披露洛阳破获“性奴案”的记者也被指侵犯“国家机密”!
文/汪华斌
今天碰到一位记者,她说披露洛阳“性奴案”的记者被指侵犯“国家机密”了;所以弄得现在大家都提心吊胆,不知道自己又会触发什么政治地雷。我说这是个刑事案件,哪里有什么国家机密;为什么它就成了国家机密呢?如果这也是我们的国家机密,那么我们今天的社会涉及到的“国家机密”也太多了吧。
是啊!河南洛阳警方破获的离奇大案引起轰动,因为它应该是我们今天社会的奇案;说的是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在自己购买的地下室内再开挖地窖;先后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被囚禁时间最长的女子为两年,而且还有两名女子被残忍杀害。奇在这里不是偏僻的山村,而是现代城市的闹市区;更为离奇的是这样的情节只有电影里有,但却是我们今天社会的真实案件;所以才说它是离奇大案。
本来这个案件牵出了一个涉及面更广的话题,那就是为什么‘以人为本’的社会会出现这种离奇案件;为什么没有人来关心这些失踪的歌厅女子。因为被囚6名女子均为李浩通过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KTV诱骗而来,而囚禁时间最长的女子受困地窖两年;在这里里受害人数之多,作案时间之长;都突破了人们的想象。在这6名女子长期失踪后,她们所服务的场所为什么没有因担忧和怀疑而报案呢?这些女子的家庭为什么不报案呢?因为长期没有与家人联系就是担忧的原因呀。正因为如此,所以才演绎出中国版的“羔羊”。
试想如果我们社会一个局长失踪一天,是不是就有不少单位在行动;而这些女子群体性失踪,竟然没有引起任何关注;这难道不值得人们的质疑吗?我们是‘以人为本’的社会,我们的机制保障所有人的平等与安全;而且人身安全是我们社会的重中之重。现在是一个群体性的女子失踪,为什么我们的社会机制没有作用呢?显然我们社会对边缘人群的冷漠与忽视,使我们社会相当多的人处在“阳光”照不到的阴暗地带;正因为如此,所以“性奴案”在刺痛公众神经的同时也刺痛了管理者;为什么没有为边缘人群提供必要的救助呢?是不是刺痛了管理者就是“国家机密”呢?不然为什么一个刑事案件竟成“国家机密”呢?
在毛泽东时代,我们知道“国家机密”离老百姓很远;也就是说只有少数人掌握或知道国家机密,而老百姓身边是没有“国家机密”的。正因为如此,所以当时对一些轰动全国的重大案件任由老百姓传播;因为当时是把它当成茶余饭后的闲聊。改革开放后我们的社会进步了,老百姓对很多事情享有知情权了;如对这次的“性奴案”,确保公众知情权是有关部门的职责。正因为如此,这里又哪里有“国家机密”呢?
通过网络我们知道,洛阳警方在接到报案48小时后就将试图外逃的李浩抓获;这样的办案效率的确高。然而报道此案的记者却发微博称,他遭相关人士质问是谁爆的料;并称他侵犯了“国家机密”。现在将李浩案与“国家机密”联系在一起,真让人疑惑;这算什么“国家机密”?这应该是奇案继续延伸的神奇,“国家机密”难道不是神奇吗?
我想这延伸的神奇应该是对社会责任的掩饰,因为这奇案引发了我们对社会责任的思考;谁的责任造成这样的奇案,是谁使我们社会相当多的人处在“阳光”照不到的阴暗地带。如果我们大家同处在阳光下,我们社会能发生这样的奇案吗?
我不明白,任何事情一旦要深究其社会责任时;它就成了“国家机密”。因为“国家机密”就不能对老百姓公开,所以追究责任也就是“国家机密”了。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社会的这个奇案是“国家机密”;我的灰色见解也涉及到了“国家机密”,不然国家安全局为什么要调查分析我的博客呢?如果这些都是“国家机密”,那我们社会的老百姓就都生活在“国家机密”中。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就不能乱说乱动;因为我们的一举一动全都是“国家机密”。既然如此,我们还是难免涉及“国家机密”;这才是我们生活中胆战心惊的时刻,我侵犯了“国家机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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