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经理人书籍:11万和80万都一样----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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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万和80万都一样----公款

发布: 2011-9-20 作者: 田嘉力 | 
    关于“湖北省委第六巡视组在秭归县巡视期间20天花费80余万元”的消息,现在已经有了调查结果。现已经证实,湖北省委第六巡视组在秭归县巡视期间并非花掉80余万元,其实只花了11万多元而已。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15683637.html

  这是记者从湖北省纪委新闻发言人处获悉的消息。显然,这有对20天花掉80万元进行“平反”的意思。其目的就是要告诉公众:湖北省委第六巡视组在秭归县巡视期间只花掉了11万元,是正常开支,是合法的,也是廉洁的。

  巡视组20天花掉11万多元是不是属于正常开支,算不算合法的、廉洁的,那要查阅有关的制度和规定才能知道。必要时还应该查阅《党章》。这方面纪委是行家,所以我们不和他们争论。争也争不赢。可是,从披露的消息中看,不管是80万还是11万,都默认一个事实:巡视组到基层巡视,他们的吃住用等等开销理所当然应该由基层单位承担。所以11万与80万并无本质的不同,只不过是五十步笑一百步而已。本文对此表示质疑。

  不管是巡视组还是检查团,都是在执行公务,都有正常的经费来源。其工作人员都可以按照公差的有关规定报销吃住等等费用。是不需要由基层单位承担费用的。至于巡视和检查时所需的办公用品,通讯器材,交通工具,巡视组和检查团能够自带的,应自己解决,不能自带的,可由基层单位提供便利条件。巡视组用了人家的打印机复印机会议室,是不是应该向基层单位付费,似无硬性规定。但是,无论怎么都没有由基层单位向巡视组支付费用的理由。不应该由基层单位向巡视组支付费用的理由非常充分,本文不说别的,只说一个理由:那会影响巡视结果和检查结果的客观与公正。

  比如说,该巡视组在秭归县巡视期间由“当地”支付的不是80余万元,也不是11万多元,而是800万元,甚至8000万元,这种巡视结果还会不合格吗?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享受了人家800万甚至8000万的进贡,巡视结论百分之一万合格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可是,这种巡视又有什么意义?除了糟蹋百姓的血汗钱以外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由此推开去,全国由上级机关派到基层的巡视组、检查团多如牛毛,由“当地”支付的费用又何止成千上万?与此同时,“当地”以巡视组和检查团的名义,搭车报销然后用于小集团甚至个人享受的公款,又是何等巨大的开支?这种普遍公认的潜规则,正是中国官场集体腐败的真实写照。这是一种合法的腐败,体面的腐败。这种腐败不是普通人能搞得成的,需要有资格才行。能够搞这种腐败的都是体制内有身份有资格的人,他们以此为荣耀,以此为体面,以此骄视大众。所以,巡视组到底让“当地”给他们花了80万还是11万,并无本质的不同。它们只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区别而已。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有一条是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现在官僚们不但敢拿群众的,甚至敢拿下级机关的,而且“一针一线”的概念已经膨胀到了11万或者80万的程度,真是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