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2杀龙是哪集:关于增值税、消费税补申报税票录入的填表说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7:44:25
各分局:
结合省局《关于明确CTAIS2.0江苏优化版中流转税纳税申报相关处理意见的通知》(苏国税函【2006】346号)文件要求和最新CTAIS系统申报流程,按照扬州市局统一规定,现将我市纳税补申报填列要求明确如下:
1、消费税补申报使用CTAIS系统提供的补充申报消费税流程。
2、小规模纳税人补申报增值税使用CTAIS系统提供的补充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流程。
3、一般纳税人在日常申报期后,出现“补报增值税”情况(包括进项转出)时,按照应补缴情况据实填写手工增值税申报表,申报表中填写补充销售收入或进项转出数据,并且在表中文字说明补缴税款的原因。开票人员使用增值税补申报“申报征收岗-征收-税票录入业务-税票录入”模块。具体操作:录入纳税人识别号→→选择税票出具方式→→选择相应“征收项目(税种)、税款种类(10正税)、税款属性(按具体业务进行选择,如22评估部门查补罚没、28自查补税等)” →→根据应补缴的税额填写相关“课税数量”或“销售收入”→→确认保存。按照补缴税款相关属性分别说明如下:
(1)   纳税人补申报税款所属期为往期且无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纳税人补申报税款(增值税、所得税需同时补缴)后,无需将该笔税款反映在下期月度申报表中,流程自此结束。
(2)   纳税人补申报税款所属期为往期且需在本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由于本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税款(包括所得税及地税税种)已缴纳,故纳税人在填列下期日常增值税申报表时,主表及附表1无需反映该笔销售数据,一窗式比对不通过问题,由责任人审核企业填报报表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放行通过。建议各分局规范建立“一窗式比对”人工审核放行台帐,以便加强日常监督和考核。
(3)   纳税人补申报税款所属期为本年度且需在本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纳税人补缴完相关税款后,在下期日常申报填列主申报表时,将查补税款明细情况填写至第4列、第16列、第36列至38列的内容根据税款入库情况填写。
由于企业查补税款已在前期缴纳过税款,故补开票税款的销售收入不在附表一第1行反映,需填写至附表一第6行,使之与主表第4列对应。一窗式比对不通过问题,由责任人审核企业填报报表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放行通过。
(4)   纳税人补申报税款为进项转出的情形
若纳税人进项转出的税款已补充申报入库,则在下期日常申报表中无需列示。
若纳税人自查需进项转出发生在日常申报期内,企业填写主申报表的第14列和附表二的第19列。
(5)纳税人查补税款使用调减留抵时,各分局操作需谨慎,注意执法风险。
从2009年1月1日开始,纳税评估及企业自查等原因补申报的,不得再使用“未开具发票”栏收入负数调整。同时,请各分局做好相关企业的申报辅导工作。
税政科
200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