颖儿被分开大腿:“潜规则”止于“硬规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2:49:04

“潜规则”止于“硬规矩”

孙召华  

  武警三明市森林支队营房建设一开始招投标,就一下子引来十几家竞标单位。这时,有人找到支队政委许长有,想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营建项目,并说:“这是行业内的‘潜规则’。”许长有说:“在我们这里没有‘潜规则’,只有‘硬规矩’。”断然拒绝了他的“好意”。

  “潜规则”,通俗地讲,就是心照不宣、暗箱操作的规则,是潜藏在现实生活中的阴暗面,是见不得阳光的东西。它之所以在有的单位、有的行业盛行,是因为它虽见不得人却很有效力,因而被一些人奉为处事圭臬,明着不成暗着来,正路不通走歪路,甚至不惜损害公平正义,干一些违法乱纪的事。

  值得注意的是,对这种封建官僚制度下的产物,一些人往往因其历时久远而习以为常,见怪不怪。有的把“潜规则”视为当然,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用权;有的把“潜规则”当作必然,本来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办成的事,也非得“潜”一下不可,使正常的事也变得不那么正常了。这样做的结果,还会使一些人产生一种错觉,似乎凡事都要“潜规则”,没有“潜规则”就办不成事。如此下去,不但违背原则制度,也必然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

  “规则”和“规矩”,说到底都是一种社会规范,是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而“潜规则”则不同,它是不合原则、违背社会核心价值、不被大多数人认可的社会“暗流”。抑制“潜规则”的流行,根本一条就是严格制度规定。“潜规则”止于“硬规矩”。比如,一些单位在干部任用、营房建设、经费下拨、物资配发等敏感事务中,一律公开透明,阳光作业,把所有条件、每个程序都公之于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各种“潜规则”无所用其技,不能施其力。

  破“潜规则”于无形,贵在一个“硬”字。弘扬正气、抵制歪风,不是没有制度可以遵循,而是有的单位执行不严。事实证明,规章制度严则行,不严则废。破除“潜规则”,不但要把“规矩”立起来,而且要使“规矩”硬起来。有了“硬规矩”,“潜规则”自然就没有了市场。(作者单位:武警8730部队后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