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资产负债表编制:博湖县人民政府2010年上半年纠风工作自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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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2010年上半年纠风工作自查总结的报告州人民政府:根据州人民政府《纠正不正之风责任书》关于落实纠正不正之风责任制半年自查的要求,我县对年初以来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博湖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2010年上半年纠风工作自查总结》上报州人民政府,请予审查。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博湖县人民政府2010年上半年纠风工作自查总结  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博湖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自治州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博湖提供有力保证。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措施得力,认真落实纠风目标责任制  一是县人民政府始终把加强纠风工作作为构建和谐博湖、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政治保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纠风工作融入到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为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首先,将纠风工作纳入政府工作与分管领导目标责任考核管理体系中,始终将纠风工作与行政管理与服务工作融为一体同步运行。其次,坚持把纠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与评先选优和年度考核挂钩,根据部门、行业的业务特点,印发了《2010年博湖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对2009年度博湖县政风行风评议和纠风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博湖县行风热线实施方案》、《2010年博湖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从体制上保证纠风目标责任落实考核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并对责任书的内容和考核细则进行了细化,年初与五乡两镇及县直35个部门、单位签订了纠风目标责任书。二是我县始终把纠风工作做为部门行业的“一把手”工程,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断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基本原则,注重加强相互间的协调联系,将纠风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统筹部署,齐抓共管。三是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听取一次纠风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予以充分保证。今年以来政府常务会通过并下发了《博湖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博湖县行政机关绩效考评暂行办法(试行)》、《博湖县行政机关效能督查实施办法(试行)》及《首问责任制》等七项制度。根据上级廉政工作会议统一部署和要求,年初召开政府廉政暨纠风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了2009年纠风工作,对今年的纠风工作做出明确安排部署。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坚决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实行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教育系统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方案》,层层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继续加大监督力度,上半年对全县15所中小学校和县幼儿园教育收费、教辅征订、校方保险、补课等问题进行了检查,各学校能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无乱收费、乱办班和补课现象,免教材费28.06万元,补助寄宿生生活费88.7万元,全县“两免”一补总额116.76万元。继续实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高考学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二是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一岗双责”制度,认真落实《医院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医师定期考核制度》,把医德医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纳入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医疗机构领导干部考核和医疗机构评价之中,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医务人员职业注册及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院务公开。我县全面启动以自治区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累计完成药品网上交易金额132.22万元,乡镇卫生院议价采购总金额26.5万元,通过招标采购使乡镇卫生院药品价格下降15%。进一步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格药品检验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开展经常性的药械市场监管,加强医用氧监督,开展打击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行为的监督检查,共办理案件4起,处罚金额6568.8元。三是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坚持“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农民自愿、上限控制、财政奖补”的原则,落实民主决策制度,认真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各项规定。始终把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对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发放各类涉农补贴1992.4万元,其中: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500万元,农村低保金76万元,救灾救济款85万元,五保户供养金21.8万元,计划生育补贴69.4万元,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209.83万元,特色养殖、黄牛改良、良种猪三项补贴60万元,退耕还林补贴210.1059万元,城镇拆迁补偿149.1万元,粮农补贴170.35万元,建温室大棚补贴49.45万元,家电下乡补贴15万元,汽车、摩托车补贴62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14.38万元。四是严格环境执法,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截止目前,对12家企业检查26次,查处违法行为6起,结案3起。五是扎实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成立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博湖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县发改委、监察局、建设局、财政局、环保局、国土局、审计局、安监局等相关单位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由政府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认真进行排查。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围绕项目决策、土地使用权管理、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工程实施和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和案件查处等八个关键环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认真开展排查工作。经认真排查,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存在合同不规范、档案资料不齐全、已完工项目不能及时进行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审计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措施,并要求限期整改。今年2月,自治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组对我县进行检查,发现县城排水改扩建项目、2009年廉租房建设项目、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三个项目用地手续未办理。4月11日,中央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情况及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第二十一检查组到我县检查,提出本布图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项目消防验收材料缺失、项目未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配套资金未列入账户问题;塔温觉肯乡综合文化站建设规模超标、基础隐蔽工程验收无结论签字盖章、所用水泥无生产厂家合格证和复检实验报告问题。针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单位认真及时整改。现以上问题已全部整改。六是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认真解决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和以治理为名谋取私利的行为。加强对在公路设置临时监督检查站的监管,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畅通和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七是规范对基层检查考核,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认真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群、行政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公告》进行自查,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时下发了《博湖县关于严格控制会议和检查评比活动的通知》,严格按照自治区公布的项目和设置的周期,在自治区、自治州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同时明确除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三级联创考核外,不搞全县性检查、评比活动。杜绝对基层检查过多过滥情况,通过规范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减少考核5项,合并检查9项。(三)健全机制,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一是对今年纠风工作重点及作风评议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确定了43个评议单位。坚持日常评议工作和评议工作向基层延伸,把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乡镇站所(院、办、校)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点工作,对各站所(院、办、校)的评议结果将占上级业务部门的评议结果权重的20%。二是为了确保评议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义务监督评议员,从人大、政协、各商会及离退休干部中聘请了20名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并邀请州监督评议员对监督员进行了培训,明确了职责,就如何开展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征求了各位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逐步完善评议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博湖县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主抓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也分别采取聘请与特邀等方式确定了各自的义务监督员。6月中旬,组织监督员对评议单位开展明察暗访、社会评议,发放测评表1100余份,对征求到意见和建议已反馈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三是各评议部门通过主动预约参加《行风热线》节目,参播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节目中不能当场答复和解决的问题,当场做出承诺,布置有关科室处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将办理结果进行反馈,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共有18个单位参播行风热线,答复群众问题114个,满意率达100%。(四)提高效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年初,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博湖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博湖县行政机关绩效考评暂行办法(试行)》、《博湖县行政机关效能督查实施办法(试行)》及《首问责任制》等七项制度,明确了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加强执行力建设;深入开展绩效考评,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着力提高工作效能,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加大效能督查力度,推进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认真办理效能投诉,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制度等工作重点。提出了深化认识、强化责任、形成合力、提升水平的工作要求,使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深化了对开展好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为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半年考核,对各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了督查,各乡镇、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按照规定开展绩效考核,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等七项制度,对部分单位存在制度执行不力、干部窜岗、上班玩游戏等情况进行了通报,责令限期整改。(五)清源正本,抓好源头腐败治理工作将全县83个部门纳入部门预算,48个单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体系,83个部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民主推荐、群众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廉政审查、离任审计、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完成采购金额414.21万元,节约资金83.12万元,节约率16.64%。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依法挂牌出让用地5宗,面积1.53公顷,出让金额188.4万元。(六)深化公开,促进纠风工作深入开展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一是继续执行《博湖县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实施方案》,各单位、各部门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负责制、末位淘汰制等考核竞争机制,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公示率达95%以上。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对涉及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征用土地、救灾扶贫、集体经济项目承包、村级办公费以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事项进行公开。规范公开形式,各乡镇、村通过村务公开专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发放卡片、小册子等形式进行公开,有些村用汉、维或蒙两种文字进行了公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和部门对纠风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够扎实。  (二)部分单位的公开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主要表现在程序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工作连续性不够强。  (三)效能建设开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力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强。三、下半年工作的打算(一)对各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专项治理单位做好专项治理工作(二)召开纠风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纠风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三)组织监督员对我县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面对面评议。(四)做好行风热线的参播和收听工作,解决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五)继续抓好效能建设,提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六)做好三公开工作,规范政务公开程序,加大公开检查督促力度。(七)坚持纠建并举,引导部门和行业大力加强行风建设,做好创建示范窗口单位的初验工作。(八)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确保纠风工作健康发展。主题词:文秘工作 纠风 自查总结 报告                抄送:州纠风办。 博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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