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证办理条件:清华女生起诉三部委的期待与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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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女生起诉三部委的期待与担忧

2011年9月16日 09:32

选稿:项凌  来源:东方网  作者:禹海君  

      因为想写一篇关于各部委副部长分工的论文,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李燕先后向14个部委申请公开各部副部长(副主任)的分管部门、兼职状况等情况,但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和科技部的答复不符合申请的要求,李燕9日向北京市一中院递交了三份起诉书,对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及科技部提起行政诉讼,目前还在等待立案。(9月15日《新京报》)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政府部门副职职权本应是政府公开的基本信息,事实上,在国外,政府相关部门官员职权范围往往是一目了然,比如美国,行政机构相应管理职位的权责范围规范明确。在中国,不少省份也公布了副省长的分工。

      而在李燕申请的过程中,只有极少数部委直接进行了公开,其他的部委要么要求提供政府信息的文案号或文案名,要么要求核实身份,要么干脆告知通过网站查询。其实,这样的尴尬局面并非今日才有,比如,2011年5月,北京律师李劲松接连向各个中央国家部委申请公开“三公”消费开支的信息,就有部门回复说“数据跟你没有直接关系,你没有资格申请”。

      可以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颁布实施以来,并没有在根本上起到监督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8月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5类案件,法院应该受理,如果公民认为政府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准确要求更正被拒的案件,法院应该受理。

      在这种语境下,清华女生李燕起诉三部委之举无疑值得期待,因为法院最终受理与否将直接关系到今后类似案件的立案,若最终立案,也就意味着公民监督政府朝前迈了一步,政府职能部门需要正视公民申请信息公开的监督需求。但从多年政府信息不公开,公民起诉屡屡被驳回,以及缺乏刚性的法律和制度约束的现实看,起诉三部委能否立案依然令人担忧,或者要经一番波折,而即便立案,是否能胜诉更是难料。但不管如何,我们依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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