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剑桥:受赠房再转让差额交个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6:04:40
受赠房再转让差额交个税(2010-06-02 08:36:47)转载 标签:

个税

尚俊律师

15965630776

分类: 法律法规

税务部门提醒:

  受赠房再转让差额交个税

  遇到纳税相关问题

  可拨打12366咨询

  房产交易纳税问题,受到市民的高度关注。 2月3日8时40分至9时50分,由本报与沈阳市政务公开办联合举办的“民生连线”栏目设置的热线电话一直响个不停,近百位市民打进电话咨询税务相关问题,几位税务专家一一耐心解答。

  本期嘉宾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所得税管理处刘健

  财产与行为税管理处陈礼南

  财产与行为税管理处谭庆红

  财产与行为税管理处钟建辉

  流转税管理处安金明

  卖房所得扣除装修费征个税

  问:我购房装修时花了几万元的装修费,在出售房屋时如何计算合理费用?

  答: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能够提供税务统一发票,付款人与产权人一致,经过审核,按以下标准扣除: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不足五年房转让按5.55%征营业税

  问:我2008年买的一处住房,现在转让需要交营业税吗?

  答: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应按5.55%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但需提供买房时的发票作为差额征税的扣除凭证;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二套房出让如何征个税?

  问:我有处房子,已经住满5年,转让时是否可以免个人所得税?

  答:对个人转让的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住房取得的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问:我有几处房子,现在想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征收?

  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售房收入-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法定继承房产可免个税

  问:我想将房子赠送给女儿,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这些房屋产权无偿赠与情形,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我父母去世后我继承了一处房产,现在想转让如何交个人所得税?

  答:自2009年6月3日起,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税率为20%。

  (沈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