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国际娱乐网站:辽宁省公租房租赁加强规范 有合同范本参考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2011年09月14日10:48 我来说两句(0) .[提要] 为维护辽宁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和出租人的合法权益,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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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租房租赁加强规范 有合同范本参考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2011年09月14日10:48 我来说两句(0)[提要] 为维护辽宁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和出租人的合法权益,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辽宁省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赁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参考。
为维护辽宁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和出租人的合法权益焦点装修家居网,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辽宁省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示范文本house.focus.cn,供房屋租赁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参考。
从该合同文本可以看出,对承租方和出租方都有约定。
1.公租房只允许符合条件人及其家庭成员居住焦点房地产网,不得转租、转借。
2.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承租方应于每6个月结束前向甲方交纳下6个月租金,逾期交纳租金的图行天下,出租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总额2%的滞纳金。
3.公租房在租赁期间,供暖费、物业费由房屋产权人承担。
4.水、电、煤气和有线(数字)电视费用等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拖欠租金和水、电、煤气、有线(数字)电视、电话、宽带等费用17173,出租方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优惠中直接划扣。
5.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www.focus.cn,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
6.公租房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如需续租,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go2map,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租手续,并书面告知出租方。
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因经济条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享受条件的焦点装修家居网,或购买(含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受赠、继承其他住房的,应在三个月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辽宁省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进行了明确界定校友录,主要为三类人群,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将采取实物配租的方式保障租赁。在当地工作的全国和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英模及符合条件的单亲母亲家庭将享受优先轮候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