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版女装小外套:王琳:副厅长有没有私生子不是“个人私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2:10:38
2011年09月13日08:42东方网王琳字号:T|T

王琳 法律学者

北京海淀区西山华府小区门口发生的斗殴事件,已过去一周。这一蝴蝶振翼,不仅将歌唱家李双江卷入舆论漩涡,更在千里之外的太原引发了一场意外的风暴。

在当下这个自媒体时代,官方信息一旦不及时或不全面,各路流言就会乘虚而入。流言并不是真相,也不是谎言,而是待证实或证伪的真相或谎言。之前传出,打人者之一的李某有个声名远播的艺人父亲,不久媒体查证,此事真切。当事人随后也赴医院看望伤者,证实了流言成真。

新的流言又接连而至。一指李某并非15岁,而是17岁。这下事关重大。因为依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八项重罪时,才需承担刑事责任。如若李某为15岁,在确认年龄后,侦查部门应及时放人——对现行犯可以先拘后查,警方接警后依案情拘留李某并不违法。但查实年龄不符刑事拘留标准之后,理应立即撤销刑事拘留。

值得注意的是,先是海淀警方说李某已被刑拘,后又有媒体披露李某已被释放。9月11日的新京报援引“海淀有关部门透露”,事件中的嫌疑人李某、苏楠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仍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调查中。这下让急着出手的评论员彻底晕菜了。事实不明,评论就如沙中建塔,无根无基。无奈何,只得督请警方及时披露案件信息。

近两日来,这场蝴蝶效应引发的风暴有向太原转移的趋势。

针对坊间传言,警方并非不闻不问。如有网友猜测首先出手殴打彭先生的苏楠是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苏浩之子。北京市公安局就此表示,肇事车主9月6日晚已承认为减轻处理、逃避处罚,编造了是苏浩亲属的理由;经认真核查,苏浩与肇事车主没有任何关系。

回应虽及时,却只有判断而无证明,则缠绕在民众心头的疑云仍将挥之不去。据新快报报道,山西媒体人李建军在微博中说,苏浩有私生子是“山西省公安系统多年来流传的说法”,而苏楠在遇到“麻烦”之时,面对京城警察,脱口说出千里之外的某位高官,个中原委值得探究。

公众期盼的核查,恐怕并非是向苏楠及其父母核查。那多半核查不出什么来。事实上,这宗公案已经涉及几件彼此关联但又处于不同领域的事。其一,苏浩究竟有没有私生子;其二,苏浩与苏楠究竟有没有血亲关系;其三,苏楠座驾上的警用车牌从何而来?

对于第一条,山西省公安厅厅长杨司接受新快报采访时称,“苏浩是否有私生子,这是他个人的私事,由他个人去处理。”这一回应也颇受质疑,现职的警方高层若有私生子,自然要由他个人去处理,但这却不是个人的私事。副厅长兼局长若有“私生子”,不但关切个人品行,还关系到其遵纪守法的个人履历,这就是“公事”。

是 “公事”就得有个公开的说法。或许有一天,山西警方能够出具通报称,经认真细致调查,走访了若干证人,核实了若干证据,足以证明苏副厅长并无“私生子”,苏楠与苏副厅长更无半点瓜葛。如此甚好。将此事一推为“个人私事”,却是很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