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师范学院收费标准:恐怖与反恐的意识形态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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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与反恐的意识形态困境 刘力达 2011年09月09日09:51   来源:《中国民族报》 恐怖与反恐的意识形态困境--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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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1”十年:白宫的难言之隐
  反恐重在铲除恐怖土壤
  警惕道德恐怖主义弥漫
  预防和惩治恐怖主义:国外检察制度发展的新特征

  
 人们在“9·11”事件遗址的工地上献花。 资料图片


  10年前的9月11日,4架在美国上空飞行的民航客机同时被恐怖分子劫持,变成极具杀伤力的武器:其中两架掠过纽约港的自由女神像撞向曼哈顿的世贸双塔,美国的标志性建筑在人们惊恐的叫喊声中轰然倒塌;另外两架直扑首都华盛顿,其中一架由于乘客的奋起反抗而坠毁,另一架则把五角大楼撞掉了一角。在整个“9·11”事件中,近3000条鲜活无辜的生命顷刻间灰飞烟灭,令全世界错愕。

  “9·11”事件发生即将10周年,这10年发生了什么,改变了什么,又有哪些值得我们去反思?

  反恐战争变成了掺杂着信仰、价值观和现实利益等诸多因素的意识形态的对抗。当意识形态之战开始,原先的相对敌人互成为绝对敌人后,最终的结局只能以其中一方的毁灭而告终。这无疑是残酷的,冷战如此,反恐战争亦是如此。

  当所有的选择只剩下强者的游戏规则与毁灭的暴力时,所谓的政治的妥协和选择的自由又有什么意义呢?要对恐怖主义釜底抽薪,需要对国际政治秩序进行反思和改变。

  文明的冲突还是意识形态的对抗?

  鉴于“9·11”事件的制造者是激进的宗教极端主义者奥萨马·本·拉登及其建立的基地组织,而受害者是以白人清教徒为主流群体的西方超级大国——美国,因此,不少观点认为这是民族与宗教的冲突,是“文明的冲突”。该事件使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饱受争议的文明冲突论似乎得到了验证或者“自我实现”。那么,“9·11”事件到底是不是文明的冲突?

  有意思的是,在接受蜂拥而至的媒体采访时,亨廷顿表示他本人并不认为“9·11”事件是一场真正的“文明的冲突”,而且美国政府对反恐战争的定位也旨在阻止这样的冲突成为可能。按照亨廷顿的观点,文明的冲突在微观上应发生在文明断裂带上相邻的集团之间,在宏观上应发生在不同文明的国家之间。尽管本·拉登宣称这是对美国的圣战,是对美国霸权和西方文化泛滥的反击,但恐怖主义并不代表伊斯兰文化,恐怖行动也并非国家行为。事实上,在“9·11”事件发生后,众多伊斯兰国家(除了伊拉克)纷纷公开表达了对于这一事件的严厉谴责,甚至包括伊朗、利比亚、巴勒斯坦、阿富汗等与美国关系不友好的国家。由此看来,将“9·11”事件视为文明的冲突并不恰当。

  在“9·11”事件发生以来的10年中,人们一直担心美国的反恐战争会扩大化,演变成文明的冲突,但事实是,尽管美国并未增强与伊斯兰世界促进沟通和互信的愿望、伊斯兰国家对于反恐战争心情复杂,但双方并未发生严重的冲突,有些伊斯兰国家,如巴基斯坦,还成了美国的反恐盟友。纵观这10年,美国主要还是从意识形态的角度寻找和确定敌人的。2002年1月,时任美国总统的乔治·布什在国情咨文中将伊朗、伊拉克和朝鲜列为“邪恶轴心”,理由是这些国家支持恐怖主义并寻求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同年5月,即将上任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的约翰·伯顿又将利比亚、叙利亚和古巴列为等同于“流氓国家”的“边缘邪恶轴心”;2005年1月,即将上任的国务卿赖斯提出“暴政据点”的概念,涉及一系列美国认为实施暴政、压迫人权的专制独裁国家,除“邪恶轴心”外,还包括古巴、白俄罗斯、津巴布韦和缅甸。

  美国把对阿富汗和伊拉克这两个伊斯兰国家的战争定义为反恐战争,这样做,一方面固然是为了防止战争滑向文明的冲突,另一方面,美国对反恐对象的定位是从其所理解的自由、民主、人权等价值观出发的,那些所谓的“邪恶轴心”、“流氓国家”、“暴政据点”都是与美国价值观不相符的国家,而且对其他国家也态度明确:“要么站在我们这边,要么站在恐怖主义那边。”这使得反恐战争变成了掺杂着信仰、价值观和现实利益等诸多因素的意识形态的对抗。意识形态之战并未随着冷战的结束而结束,而是带着以民族和宗教为背景、以政治和安全为主题的诉求,重新回到国际政治的漩涡之中。

  从游击队员到恐怖分子

  基地组织的创始人和领导者本·拉登是如何走上恐怖主义道路的?对于他的经历人们并不陌生:为了帮助阿富汗人民抵抗苏联的入侵,身为富家子弟的本·拉登成为一名游击队战士,其所创建的基地组织为赢得阿富汗战争立下了汗马功劳。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在海湾战争期间驻军中东,本·拉登及其领导的基地组织便把矛头转向美国,并制造了一系列震惊世界的恐怖活动,本·拉登从一名游击队员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恐怖分子。但是,本·拉登本人并不承认自己是个恐怖分子,始终认为其所实施的恐怖活动都是合法的,属于“不对称的”游击斗争方式。

  众所周知,恐怖袭击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即恐怖分子发动袭击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难以预料。恐怖事件往往引起巨大的恐惧、焦虑和惊慌,让人高度紧张,担心什么时候又会发生下一次袭击。就这一点而言,游击队与恐怖主义有很大的相似性,都是利用高度灵活的战斗形式、神出鬼没的奇袭战术来达到让敌人产生恐怖心理的目的。当年的阿富汗游击队员开展残酷无情的武装斗争是为了赶走苏联侵略者,而“9·11”事件则是对入侵伊斯兰世界、实行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美国的有力反抗。也许在本·拉登看来,这两者并无本质区别:“9·11”事件属于反击美国霸权的游击战中的一部分,也是为了保卫家园、抵御外敌,只不过在战略上由防守型调整为进攻型罢了。为更好地了解本·拉登和基地组织对自己行为的态度,我们姑且抛去“恐怖主义”这个标签,将其放在更大的历史和社会背景中来考察。

  大致说来,现代游击战的发展从性质而言有两种类型。第一类是共产主义革命和反殖民反侵略斗争。自1927年开始,“世界广大地区发生了惨烈的游击斗争”。从苏联的卫国战争到中国的抗日战争,从印度支那反法殖民军的游击战到拉美热带丛林的游击战,这一阶段的游击队大多立足本土,为了民族(国家)的独立或是为了民族能摆脱殖民或傀儡统治成为真正独立的民族国家,而反抗外来民族国家的侵略。第二类是在民族国家获得独立之后,亚文化层的社群通过武力为带有族群、文化和宗教色彩的政治诉求寻求“承认”,比如:弱势族群,如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巴斯克分离主义组织“埃塔”、泰米尔伊拉姆猛虎解放组织、车臣反政府武装等为了获得不同程度的民族自决权而开展武装斗争。尽管“9·11”事件后这些组织大多被归为恐怖组织,但就其组织形式和采取的战术而言确实具有游击队的性质;还有文化社群特别是宗教的少数派要表达带有宗教色彩的政治主张,诸如早期的基地组织。

  由此可见,游击战总是不同程度地与民族主义情结联系在一起,只是第一类更偏向于民族国家独立的民族主义,而第二类更偏向于族群或文化社群寻求承认的民族主义。对于基地组织而言,美国“阻碍阿拉伯世界的独立、毒害伊斯兰教的纯洁”,是现实政治和意识形态的最大敌人,必须予以反击,因此袭击美国就成为了基地组织“游击战”中的一部分。

  在某种程度上,游击队组织和恐怖组织的距离只有一纸之隔。两者虽然有许多相似之处,但还是有区别的。政治哲学家施密特在《游击队理论》中归纳了游击队员的特征:非正规性、高度灵活性、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依托土地的品格。基地组织成员与前3个特征基本相符,而第四个特征如果说是“大地性”的话,那么,基地组织成员却是“悬空性”:没有固定的群众基础、并不固守在本土而保卫本土、不是为了建立一个主权国家、依靠现代技术出现在全球任何一个他们需要出现的地方。除此之外,游击队多是因外敌出现而产生的“消极”的军事组织,并且一般只针对军事人员发起攻击。而在“9·11”这起事件上,基地组织成了一个“积极”的军事组织,为了意识形态,它把所有的美国人都当做绝对敌人,对非军事目标进行袭击,使无辜的平民惨沦为政治牺牲品。因此,“9·11”事件——基地组织眼中的城市游击战实质就是一场恐怖主义袭击。

  绝对敌人的生死对决?

  “9·11”事件发生后,美国动用其强大的军事力量、倾其国力之可能予以反击,接连发动了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正如施密特所说:“对手们相互消灭之前必先将对方推入全盘贬低的深渊,在这样的一个世界上,不产生新的绝对的敌对关系才怪。”“相对敌人”和“绝对敌人”的区分,表达的是从古典战争法到现代战争规则的转变。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古典战争法仍然支配着世界各处的战争,即“区分战争与和平、作战人员与非战斗人员、敌人与罪犯”,是国家对国家的战争,不涉及价值道义,即使“作为敌人也相互尊重”。

  然而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带有强烈意识形态的战争在全球的铺开,“相对敌人”逐渐变为“绝对敌人”:与“防守型——依托土地的故乡保卫者”式的游击队员不同,对于那些满怀意识形态的革命战士型的游击队员,敌人不再单纯地是敌人,而是成了罪犯,有了道德和价值意义上的高下之分,敌人的一切理念都被视为意识形态的欺骗和毒药。在本·拉登眼中,美国是一个侵犯神圣伊斯兰领土的“最大的恶魔”,是“真正的恐怖国家”,是国家恐怖主义;而美国政府则将反恐战争定位为捍卫自由民主而进行的十字军战争。这样的敌对性把传统的存在媾和的可能性完全抛开,因此只能“通过恐怖与反恐怖上升为绝灭”。也就是说,当意识形态之战开始,原先的相对敌人互成为绝对敌人后,最终的结局只能以其中一方的毁灭而告终。这无疑是残酷的,冷战如此,反恐战争亦是如此。

  在反恐战争进行到第十个年头时,本·拉登被美国雪豹突击队击毙,宣告了美国及其西方国家盟友的暂时胜利。纵观整个绝对敌人的对决,其吊诡之处在于美国及其盟友对内将国家中立化、对外将国家道德化的逻辑。一方面,自由主义作为西方国家的立国之基,认为国家应中立化和去政治化:对经济不过多干预、政党政治、价值多元等,且西方国家多是从帝国剥离而成的民族国家,本身就是力求政教分离、价值中立的产物,“国家”在此似乎是一个无关价值的、中立的载体。另一方面,西方国家将西方文明价值观所推崇的诸如自由、民主、人权等视为普世价值,动辄批评不符合其价值观的国家,甚至将与其有冲突的伊斯兰国家塑造成极端主义的前现代国家、世界和平的威胁等等。此外,通过意识形态来定义“绝对敌人”,将自己推崇的价值观凌驾于其他国家之上,这种试图将世界政治文明单一化的做法,其逻辑与恐怖主义背后的政治诉求并无二致。在充满意识形态之争的多元时代,不论是自由主义还是宗教极端主义,怀揣着理想主义的使命感欲将自己的意识形态向全世界“输出”都是无益且难以实现的。

  恐怖主义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反恐十年,美国及其西方盟国投入巨大,敌对双方的军事人员以及相关国家的平民都遭遇了大量的伤亡。庞大的反恐开支严重地削弱了美国的经济,同时自伊拉克战争以来,美国两党的政治分歧越来越大,妥协和团结越来越困难,美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形象也滑至低谷。反恐付出的代价如此之大,可是,恐怖主义之虞是否已经根除了呢?恐怕还难以得出乐观的结论。

  亨廷顿指出,“恐怖主义是弱者的武器,即那些不拥有常规军事力量者的武器”,恐怖主义是政治中的“弱者”表达诉求的极端手段。人们不禁要问,这些“弱者”为什么要采取这样的极端方式?当今的国际社会本来应该是一个能够通过国际组织的斡旋和协调使不同利益和诉求得以达成妥协的空间。然而,政治的弱者往往并没有选择将自己组织成为具有合法性的政治力量,这个现象本身就表明我们正身处意识形态和国际政治结构的险境:当所有的选择只剩下强者的游戏规则与毁灭的暴力时,所谓的政治的妥协和选择的自由又有什么意义呢?恐怖活动是非人道的,理应受到强烈的谴责,这一点毋庸置疑,而且极端的手段和封闭的宗教极端主义意识形态也是难以持久的。但是,它背后的政治诉求是否因为手段的恐怖就应该被全盘否定或忽视呢?是否贴上反人类、反理性、反文明的恐怖主义标签再施以武力打压就可以解决得了的呢?

  在国际社会中,法的制定、合法性的给予和剥夺往往由强权国家决定:强权国家将自己的价值观作为普世价值推向国际社会,只有符合这些所谓普世价值的国家才可以对话和同行;不符合的国家则被视为“违法”、“反动”、“无赖”,从而被置于文明的国际秩序之外,成为“多边或双边对抗措施的合法目标”。而事实上,在这种意识形态话语的掩盖下,是战略的扩张、资源的控制、对全球的支配、对其他文明的无视。要对恐怖主义釜底抽薪,就需要突破“恐怖与反恐怖螺旋式上升的怪圈”,需要对以这种意识形态话语为基础的国际政治秩序进行反思和改变。否则,对恐怖主义的打击往往不过是一幅镜中映像。
(责任编辑:高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