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有银行:创造公平正义的经济秩序,解决就业问题,才能维持稳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0:05:17

创造公平正义的经济秩序,解决就业问题,才能维持稳定

作者:刘卫敏    文章来源:乌有之乡    点击数:1640    更新时间:2011-6-24    文章属性:顶 热 荐   

2009年全球遭遇金融危机,就业问题显得尤为迫切,对于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而言,大规模的失业就会演变成社会问题, 因此,保障就业将是一个政治考量。

 

但是,由于政府的公共政策失误,导致企业举步维艰,难以吸纳就业:

 

一方面,欠缺公平正义的经济秩序,尤其资产重组不公,以“行政划拨、资产重组”、“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为名强制将原来属于不同政府部门的企业划拨给各地方政府的大型企业集团、或国有控股公司(其实都是利益集团)【根据“行政许可法”第24条、第83条的原则:政府的公有权利,无论如何委托、行政划拨,其接受委托、划拨的单位都必须是政府行政单位,但在“政企分开”之后、被委托、划拨的过程中,这些接受委托、划拨的企业集团都不是政府单位,仅是市场经济中的博奕者】,其在追求利益最大化时,必然会利用非法获取的行政权力,为自身利益打压其它被划拨的企业,排挤原职工,导致大批的失业;

 

另一方面,与党政机关公务员相比,企业的国家职工没有国家财政支持,导致我们企业内部为所谓的“增创效益”,被迫“减员增效”,纷纷将屠刀指向自己职工、残杀同类、弱肉强食。

 

就业问题其实是全世界都面临的问题,就业问题不仅关系到人的尊严问题、还涉及到整个社会的分配制度问题,劳动岗位也是稀缺资源,劳动岗位就是财富,道理非常简单,即资源是有限的!资源就那么多,蛋糕就那么大,张三多了,李四就必然少了。如果没有一定的社会关系,根本就不要指望找到能达到社会平均水平的岗位!

 

有后台就能够找到好岗位、甚至比别人快地晋升职务,其实就是以“安排工作”为名变相行贿、权钱交易!没有后台的普通百姓只能够“转变就业观念、自己创业”?真是混账逻辑!

 

这几年绝大部分国有企业的改革,将原来的职工视作改革对象扫地出门,几十年的辛勤工作、默默奉献竟然全部打水漂,视而不见,很多为企业奉献几十年的企业干部无可奈何地感叹:“工作岗位就是稀缺资源,即使你有再好的业绩、再好的群众基础都是白搭!你把企业经营好后,利益集团一定要把你撤掉,让他们的皇亲国戚来捞一把!如果你干不好,更要换你。相反,利益集团的皇亲国戚如何亏损也无所谓,反正捞一把就走”,话语权掌握在利益集团手上,无论干好干坏都要撵你走,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些年“招聘”进来、担任要职的都是权贵利益集团的皇亲国戚!

 

更为荒唐的是:为了推进这些所谓的“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竟然出台《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三条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在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后的法律保障权利都被剥夺,我们企业的地位、职工的权益如何体现?!

 

世界各国领导人都以解决国民的就业岗位作为自己的责任,他们的国情报告都以增加国民就业岗位作为政绩显耀,而我们这个世界第一人口大国、自称代表人民最根本利益的政府竟然不顾我国的最根本国情,提出“减员增效”的方针,于是乎,过去十多年,中国社会的改革推行的“减员增效”,实际上“减员”的都是普通劳动者、其中不乏默默地忠诚奉献的老实人,留下来“增效”的很多都是利益权贵、或其皇亲国戚!这些所谓“改革”从来不提“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各地区、各单位领导张口解放思想、改变思路,闭口与市场经济接轨,几乎无一例外地以“改革”为名将异己推出单位大门、推卸包袱,以利于自己收入最大化,或者腾出岗位安排自己的皇亲国戚!如此的改革将巨大社会矛盾推给我们的社会!我们不禁要问:如此改革,我们减什么员?增谁的效?最终受到损害的是人们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损害的是我们社会的安宁!

 

如此凭借权力关系获取高薪职位,比原来论资排辈、按照年龄增长自然晋升更加荒唐!更加腐败!既得利益者可能说:“论资排辈缺乏活力”,但摆在眼前的事实是:论资排辈能够增强人们对自己单位的归属感!而凭借权力关系获取高薪职位却是典型的权钱交易的权贵腐败!!!,所以,某种程度上,论资排辈也是一种公平,至少是无奈的公平。

 

一、就业困境很大程度是经济环境恶劣引起!就业问题如此重要,但能够为就业提供岗位、真正为社会创造财富的中小企业,却在近十年的市场化改造中,尤其资产重组违规、无序,利益集团弱肉强食、欺行霸市,因而逐渐萎缩、举步维艰。

 

2009年7月,中国社科院发布了一组数据:“目前中小企业在金融风暴冲击下40%已经倒闭,另外还有40%正在生死边缘挣扎。我国约有99%的企业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对GDP的贡献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超过50%,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尽管中小企业如此重要,但风雨欲来,最先倒下的肯定还是中小企业。说到中小企业的生存窘境,一些人总喜欢说“自主创新”,张口结构调整、闭口经营转型,就是不敢实事求是地解决社会矛盾,事实上,政府制定公平、正义的经济秩序、及其政策保障、禁止利益集团欺行霸市、还利于民才是核心“药方” !在金融风暴席卷全球的环境下,面对残酷的市场竞争,加上政府公共政策失误,导致企业举步维艰、自负盈亏、缺乏保障。与此相对应,党政机关公务员却一枝独秀。更加不能够容忍的是:个别地方政府为了提高自身公务员工资,采取虚报提高所在地区的工资收入水平蒙骗上级政府。其统计的覆盖率不到本地区收入水平的40%!也就是说:如此的统计竟然不包括本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等绝大部分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多么荒诞!

 

2008—2009年的中国,全国公务员(包括离退休)普遍加薪,各大城市平均上调一千二百元,尤其金融风暴来临,公务员加薪美其名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而企业职工就得减薪、下岗,农民工就得失业回家?可以说是荒唐绝伦!公务员成为了中国最稳定最富有的高收入群体,享受终身制待遇,退休后由国家财政直接负责退休金,根本就不用考虑自己的工作是否得到公民的认可,他们既是政策制定者、又是实施者、也是得益者,任凭市场经济急风暴雨,都影响不了公务员队伍,因为他们在体制内,一个萝卜一个坑,无论调到什么部门都带着国家体制内的特权(如: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医疗关系等等)。目前在大城市、尤其省会城市局级党政机关的公务员队伍,根本就不用考核其贡献,混十来年就自然晋升为科级、二十年后自然晋升为处级,或者没有担任实职却享受与其实际职级高若干级待遇的所谓“跨级干部”,如:什么局级巡视员、处级协理员、科级办事员等等(实质上利用职权占有社会资源!),此外,公务员还享有惠及全家的公费医疗,个别大单位设有价廉物美的机关食堂、幼儿园、甚至医院门诊、疗养院、宿舍大院、机关服务中心等等等等。此外,1998年停止福利性分房以后,各地党政机关以改革的名义,或搞“集资建房”,或搞“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或者搞“定向开发”,内定的开发商,以极低的价格甚至采用行政划拨的办法圈下土地,建好房子以极低的价格由政府机关“团购”,再按级别档次分给官员。这种以改革的名义谋私的情况,媒体常有揭露。

 

在我们这个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举世瞩目的持续几十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情况下,各级政府却以减轻财政负担为由,把公费医疗、免费教育、福利住房等基本福利制度作为社会弊端给改革掉了,社会主义优越性主要体现在党政机关公务员身上,结果造成新的贫富悬殊,也反映了政府调控能力的荒唐、无奈。

 

据2007年《统计年鉴》反映:至2006年底,全国有完全意义上的公务员1550多万; 估计没公务员名份、但从事公务员工作人员有1360万以上,合计2910万;加上4000多万事业单位人员。即:吃公共财政和收费供养的人员达7000万。2006年,全国就业人数7.8亿,差不多每10个非财政供养就业人员要养活1个平均收入高几倍的、由财政、收费等部门供养的公职人员。

 

与此同时,企业职工却陷入困境。改革开放之初,城市就业人员绝大多数是国营企业职工,尽管工资不高,但较有保障。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公费医疗(基本全额)和退休金(不低于退休时工资的70%)比较接近,国企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样,工资-福利体系是由国家来统一经管,费用由财政负担(我们不妨将此称之为“国家财政统一负担福利体系”)。这是一个基本统一的体系,有些行业的国企职工甚至享受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要灵活的福利。

 

九十年代实行“政企分开”之后、各地方政府以“行政划拨、资产重组”、“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为名强制将原来属于不同政府部门的企业划拨给各地方政府的大型企业集团、或国有控股公司(其实都是利益集团)【根据“行政许可法”第24条、第83条的原则:政府的公有权利,无论如何委托、行政划拨,其接受委托、划拨的单位都必须是政府行政单位,但在“政企分开”之后、被委托、划拨的过程中,这些接受委托、划拨的企业集团都不是政府单位,仅是市场经济中的博奕者,其在追求利益最大化时,必然会利用非法获取的行政权力,为自身利益打压其它被划拨的企业】,政府实质上将公共权力交给政企不分的利益集团,导致被利益集团劫持社会、绑架政府!无疑将羊群送入虎口,利益集团欺行霸市,导致一系列政策性失误:广大职工脱离政府管辖,被划拨到这些政企不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利益集团,鉴于这些利益集团以追求利润为目的,他们既不了解被整合企业的历史,与职工们又没有感情纽带,最终以“改革”为名对被重组的企业随意掠夺,如:无条件地以政府名义、无偿抽调被整合企业的资金到利益集团,或者强制性以上级管理者名义征收各项管理费,又或者向下属企业分摊、报销利益集团的各项费用。甚至,劫持社会、绑架政府,违反商业原则居高临下自卖自买被整合企业的优质资产,强行将企业的优质资产变现供其利益集团挥霍;然后强行转制(控股),遣散职工,最终掠夺资源,实现利益集团利益最大化!而被整合的企业无法按照市场经济的商业原则享受“平等、合法、应得”的利益分配,导致原企业生存空间进一步压缩。原来的国家职工被迫转制、分流、下岗、轮岗、失业、退养、被随意宰割,什么“减员增效”、“关、停、并、转”等等,造成很多企业和职工失去保障,为企业的奉献和积累付诸东流。

 

我们看到所谓的转制的过程中,有很多是借着资产重组的名义、或者股份制的名义,将企业卖给外商、或卖给利益集团了,所以让普通职工下岗,给他们一点补偿金,或者干脆就说:你们是为国家作贡献,给你一笔钱你就回家吧,以后跟这个企业就没关系了。这样一种公然的掠夺竟然成为中国很多地方改制的一个主旋律!但是后来职工们觉悟后看到的真实情况:原来他们是为管理层作出牺牲,因为最后留下来那帮人捞了很多好处,或者是其背后的官方利益集团得到很多好处,而国家利益根本没有体现。所以改制的过程中,肥了少数人,而苦了普通劳动阶层,也害了我们的国家,心里就积压了很多的怨愤,广大企业职工从此陷入灰暗人生,在维权抗争中白白浪费宝贵的年华。

 

广大职工愤怒地说:政企分开、资产重组之前,无非是企业向上级部门上交管理费而已,政府与下属企业关系较为融洽、呵护有加,但“行政划拨、资产重组”之后,导致了权力与资本的进一步结合,实质上弱肉强食、加速垄断,作为上级的利益集团对其不劳而获、政府划拨得来的下属企业的资产大肆排挤、掠夺,我们的经济秩序完全与市场经济规则背道而驰,我们的社会已经从个别部门、个人腐败陷入权力与资本结合的体制性腐败!

 

在这种情况下,国企无法按照原来的标准供养包括退休职工在内的职工,于是只好默许“各村各出自己的高招”,于是乎,提前退休、内退、下岗、待岗、甚至还有轮流上岗等等五花八门,把国企职工折腾到失去主人翁的尊严,成为被利益集团随意宰割的羔羊,从此陷入灰暗的人生,白白浪费宝贵的年华,政府实际上推卸责任!不顾国情提出什么“减员增效”等等,人为制造矛盾,2004年甚至出台国企职工离退休之后全部移交地方,实行社会化管理的政策(实际上就是推给社会),割断了企业职工与为之奉献无数心血的企业感情纽带,让职工敬业爱岗就等于一句空话!完全违反了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人是生产力的第一要素!

 

而党政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却由机关的离退休服务中心、老干活动中心、老干处工作人员伺候,每年享有体检、疗养、旅游、公费医疗、住房津贴等等特权,享受着企业职工无可比似的优越性。

 

公务员由于掌握制定政策的权力,经费属国家行政拨款,根本就不用考虑自己的工作是否得到公民的认可,他们既是政策制定者、也是实施者,任凭市场经济急风暴雨,都影响不了公务员队伍,因为他们在体制内,无论调到什么部门都带着国家体制内的特权(即:工资关系、行政级别、医疗关系等等跟随转移)。绝大部分人可以工作若干年“自然”晋升什么级别,所以,公务员没有担任实职却享受“高套”几级享受待遇的情况非常普遍!又或者巧立名目设置机构、制定编制、安排职务。退休后将由政府拨款支付退休金、享受终身制待遇。导致公务员与企事业单位职工保障越发悬殊。而企业职工则参加社会统筹,由其缴纳养老保险、美其名曰由社会保障机构负责。

 

即使,2010年广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公务员改革,所谓的创新其实就是将官本位制度化!说穿了:就是利用职权设计制度“权力自肥”的体制性腐败!按照深圳的设计:一个公务员如果老实工作,没犯错误,平平庸庸、不问贡献,每过4-5年就自然晋升一级,工作二十年自然晋升为处级待遇,一直到退休养老都可以享受相应待遇,反正是国家财政拨款,不差钱!按照这样设计,将来若干年之后,所有20年以上工龄的公务员都可以凭国家财政拨款而享受处级待遇,高于企业职工退休金的4—5倍!那么,企业职工没有国家财政拨款、更由于经济秩序不公、利益集团欺行霸市、弱肉强食的残酷竞争,如何提高待遇?!

 

另外:2010年全国各地为了提高劳动者的收入、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稳定而制定最低工资保障,本意是为了改善民生,但政府如果对此一毛不拔、没有配套措施,必然加重企业成本、更加将遵纪守法的中小企业、尤其劳动密集型企业推向深渊!造成更大的失业群体!所以,仅寄希望提高最低工资保障线提高劳动者收入其实是一厢情愿,经济学教科书入门告诉我们:如果社会已经约定俗成、被普遍接受的均衡工资低于最低工资保障线,政府强制提高最低工资保障线,可能会导致大量中小企业增加成本而倒闭、引发大量失业;如果社会均衡工资高于最低工资保障线,那么,政府制定这个最低工资保障线将变得毫无疑义!

 

另外,如果没有法律强制约束、尤其对私营、外资、劳动密集型、尤其服务性行业等等没有采取强制性约束,对遵章守法的企业同样是不公正的!政府必须要做的是:既然是法规,所有国有、民营、外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等都必须一视同仁!

 

更加重要的是:政府必须制定公平正义的经济秩序、在政策引导、减免税收等方面放水养鱼、大力扶持中小企业,让企业公平博弈,健康发展,还利于民,我们的企业才能吸纳就业,社会才可以稳定!如果企业被利益集团掠夺,没有增长点、没有生存的平台,谈什么吸纳就业、维护稳定!?

 

可悲的是,最近十多年,公务员成为中国最稳定最富有的高收入群体,无论公共政策如何糟糕都可以凭借国家财政拨款而“自然晋升”提高待遇。而企业职工近几年在经历了政企分开、资产重组不公,“能上能下”、分流、下岗、轮岗、失业、退养等一系列“改革”新名词的摆布之后,过去创造的积累付诸东流,被随意宰割。由于受市场竞争、自负盈亏、成本核算、绩效挂钩等等因素影响,甚至以“减员增效”为名大力压缩人力成本,不允许如此“自然晋升”、“高套”现象,上升通道极其狭窄(由于经济环境无序、缺少保障,职工没有上升通道,所以,与公务员相比,大部分企业职工面临灰暗的人生)。

 

最后,由于资源限制,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部门的福利保障十分悬殊,所以,企业职工的工作变动对其福利保障影响极大。在这种局面下,尽管我国于1995年建立了城市社保体系,缓解了社会矛盾,但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微薄退休金却要依靠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美其名曰由社会保障机构负责),带来很现实问题就是,由于政府公共政策失误、经济环境无序、导致企业萎缩,所谓的社会保障就失去平台成为一句空话。在过度竞争、欠缺公平、在严重缺乏保障的社会里,想依靠企业单位承担社会责任,多吸纳学生就业得打个问号!

 

二、中国是人口大国,其特殊国情不能“减员增效”,无论政府行政管理、或者企业经营都不应提倡“减员增效”,相反,反过来还要扩大人员编制、扩大服务范围!我们分析目前的社会状况:

 

政府管理,一方面人满为患,尤其领导机关单位人浮于事;另一方面基层第一线的公共服务、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却短员缺编,无法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如:司法、治安、医疗卫生、教育、交通、工商、市政、城监管理、基层的民事调解等等等等,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差十万八千里。企业经营受制于苛刻的税收、管理层绩效考核的压制、尤其是利益集团欺行霸市,一层压一层,为了压缩人力成本,只好实行“减员增效”,甚至公然违反国家劳动法规,逃避“五险一金”,剥削底层职工,因而出现血汗工厂、超时加班等等。

 

过去十多年,中国社会推行的“减员增效”,实际上“减员”的都是普通劳动者、其中不乏默默地忠诚奉献的老实人,留下来“增效”的很多都是利益权贵、或其皇亲国戚!这些所谓“改革”从来不提“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各地区、各单位张口解放思想、闭口改变思路,几乎无一例外地以“改革”为名将异己推出单位大门、推卸包袱,以利于自己收入最大化,或者腾出岗位安排自己的皇亲国戚!如此的改革将巨大社会矛盾推给我们的社会!我们不禁要问:如此改革,我们减什么员?增谁的效?最终受到损害的是人们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损害的是我们社会的安宁!

 

首先,各个企业、团体都会利用权力努力增加自己的利益,垄断着公共资源,肥水不流别人田,即使在自己的服务质量满足不了社会要求、或者自己的能力根本顾及不到的情况下,都会以“减员增效”为名大力压缩人力成本,尽量减少单位在编人员;尤其以改革为名精简异见人员或者不称职人员,以利于留下来人员的分配利益最大化,人少好分配;或者腾出岗位安排自己的亲朋好友、或吸纳那些有政治背景的社会资源;又或者拼命延长在位的任职时间、尽量多捞一把。

 

最近上海实行“柔性退休制度”,其实也是既得利益者企图继续获取既得利益的伎俩!因为,同意延长退休年龄的几乎都是恋其高位者,或者工资福利优厚者;所谓“延长退休年龄减轻政府支付养老保险金的压力”,纯粹是既得利益者的无稽之谈!天下人都明白:按期退休,腾出岗位多吸纳适龄劳动者就业,就能多缴纳养老保险金!如此简单道理,为何政府就不明白呢?

 

退一万步说,即使延期退休也改变不了老年人口的社会结构!

 

现在企事业单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老员工不退休,就没有空缺的编制,很难添置新的岗位来给需要就业的“后备军”。此外,老员工的收入是新员工的数倍,如果准时退休可以减少支出,也可以节省较高的社会保障税费支付和企业年金缴费,何不腾出费用招聘更有活力的适龄劳动者呢?

 

即使某单位的领导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吸纳多一些大学生就业;即使单位新吸收的博士、硕士创造了社会效益,都可能会引起单位内部怨恨,生怕被抢饭碗或分薄了利益。

 

即使某个单位愿意降低收入、为社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但在整个社会缺乏保障的大环境中,这个单位的领导无异于自绝于社会、自绝于同事,这个问题暴露了人性的黑暗面。所以,各地区、各行业、各级党政机关、国家的企事业单位、甚至同一单位的不同部门都不可能自动降低自己的收入,尽管他们提供的公共产品(甚至可能不作为、人满为患、人浮于事)满足不了社会的要求而受到公民的批评,因为,多养一个人就多一份成本,增加负担,将来怎么办?

 

其次,鉴于公务员与企事业单位的福利过分悬殊,特别是退休以后待遇的天壤之别,各级党政部门自然成为大学生就业抢夺的独木桥,一方面人满为患,另一方面无法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如:医疗、卫生、教育、交通、工商、城监管理等等等等。而且,人少好分配,在整个社会都以经济指标衡量业绩的情况下,各地方、各单位都以“减员”为手段增加效益,不可能寄希望社会以及外资、合资机构吸纳大学生就业。在市场经济鼓励消费、物欲横流、人格扭曲、贫富悬殊的社会氛围中,谁愿意到贫困地区工作?即使有人愿意,谁对他们家属负责?

 

记得小时候看电影《向阳院的故事》,里面有一首歌“今天是红领巾、明天是工农兵”,在那个年代,城里的孩子们的理想普遍都是长大当工人,最高境界就是当一名人民警察、解放军战士,农村的孩子的理想就是当一名拖拉机手。在那些年代,能够当上一名邮递员骑上自行车给人送报纸就已经非常令人羡慕了,而今天,这些行业中除了警察外,其它早已成为弱势群体。农民成了失去土地、没有组织、没有保障、没有地位的无业游民,工人成了地位低微、低薪、下岗的代名词,解放军同样面临复员、转业安置问题,而民营企业或者外资企业(甚至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很多是国家政策、尤其是劳动法规顾及不到的角落(一针见血地说,我们基层政府的职能部门对这些剥削现象放任不管),如此巨大的地位、贫富悬殊的反差,谁愿意将自己置身于低收入的、没有话语权、甚至被剥削的弱势群体呢?

 

所以,如果政府不能够保护默默无闻、安分守纪、脚踏实地、艰苦创业、勤奋工作、尤其保护那些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的人们,弘扬诚实劳动的美德,我们的社会就必然陷入浮躁、急功近利、投机钻营、道德缺失、做假卖假、自私冷漠之中,政府就必然失去公信力,解决就业也就无从谈起。

 

最后,这几年国有企业的改制,已经将原来的国有骨干企业卖得差不多了,现在已经很少工厂、很少产业工人了,已经没有机构愿意接受大学生就业了。

 

归根结底,就业问题实质上反映了我们的公共政策问题,在缺乏社会保障、或者缺失公平的环境下,企业没有出路,利益集团欺行霸市,希望企业吸纳就业、建立社会保障机制、和谐稳定、让利于民、共同富裕就等于天方夜谈!

 

我国社会保障(包括医保)缺失,关键是养老(包括医保)体系的双轨制造成的,这个保障体系从一开始就是为那些被排除出由国家财政支付费用的人做政策性安排,开始时仅适用于国企职工,后来扩大到那些从来没有机会被纳入国家养老体系的其他人群。造成这种矛盾的最根本的原因是决定这个政策的人本身的自身利益却是与该社保系统无关的官员,因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始终处在国家财政保障体系之中,我国的社会保障根本没打算成为一个覆盖整个社会的保障体系。试问:在一个缺乏保障的企业,它敢吸纳学生就业吗?

 

早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市场经济改革目标。1993年颁布的《宪法》第十五条: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现实的分配格局是:党政机关公务员仍然实行计划经济(是否违宪?)、企业职工实行市场经济,导致这个保障体系的漏洞越来越严重,社会矛盾越来越激烈。

 

事实上,世界各国的社保系统都是针对全体国民,公务员另有一个财政负担的福利系统是“中国特色”,但很难说是“社会主义”。决策者应该痛下决心,制定一个把公务员纳入社保体系的时间表。

 

代表人民不是靠宣传就能被人民认可的,要代表人民必须和人民同甘苦,共患难。继续保持养老、医疗方面的双轨制甚至多轨制,只会形成政府收入首先保障的是官员们利益的印象。决策者应该知道,如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国家的统一就没有基础,听任下级政府与自己规定不符的抽象行政行为合法化,中央政府就会越来越没有权威。

 

我们经常说,党政干部是人们的公仆,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人,但现实生活中,为什么那么多人放着好好的主人不做,却千方百计争当仆人呢?显然这里有很大的误区!这种情况不由得让人们深思:一个自称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但现实却是:谁都不愿意当工人、农民!工人、农民成了受剥削群体,可想而知,这个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政党,还是先进文化的代表?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扩大就业,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春节团拜会上提出: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政府必须平衡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切实为社会创造公平正义的经济秩序,各级政府不能对当前严重的社会不公熟视无睹,“构建和谐社会”不能仅停留在口头上,一定要拿出切实措施尽快改革!为此,我们提出几个建议:

 

(1) 将公务员的工资收入纳入法治化轨道,公务员收入水平必须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平均收入、公民满意度等等挂钩,不能让有权者的自肥式分配再继续下去!公务员提升工资必须得到人大常委会的讨论批准!(问题:人大常委会也是公务员,人大也是既得利益者,如何解决?)

    (2) 对公务员、以及创造社会物质财富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自由职业者的退休分配制度、医疗制度进行规范、统筹,强化各项社会保障,建立一套公开、公平合理的社会分配、保障方案。

    (3) 不能让既得利益者游离于体系外,既不交费,还要享受终身制的特权!既然建立了社会统筹养老、医疗保险体系,就应当覆盖全社会,党政机关公务员也是社会的一分子,更应加入社会统筹养老、医疗保险体系,交纳养老、医疗保险费。不能利用制订公共政策的机会,尽享各种资源。

    (4)认真重视数千万自费参加社会统筹的自由职业者的养老金、医疗保险金过低的问题,他们自我谋生、自己创业,相对于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他们没有消耗政府资源,自己创造就业机会,含辛茹苦维持生计,创造社会财富,而且,自费参加社会养老、医疗统筹体系,同样为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同样作为纳税人,不但全额缴纳社保基金和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干部、企业职工缴纳社保时都是单位支付一半,个人从收入中支付一部分的),为何最后退休却只能返还少得可怜的社保退休金?!而公务员不用缴纳社保、依靠国家财政拨款、退休后可以享受数倍于企业职工、自由职业者的待遇?!国家的社保政策为什么就不能也拨出财政资源来补贴为数不少的自由职业者?国家的财政款项不能仅惠及于已经成为社会精英的公务员队伍,自由职业者绝不能成为被社会遗忘的角落!

 

(5)在严格遏制企业高管、规范公务员收入的同时,加大力度扶持中小企业,提高低收入者的福利、社会保障待遇。

 

(6)各级政府一定要将各地区、各单位提供就业岗位的增减、职工福利增减作为衡量企业负责人职务晋升、考核、加薪、或者减免企业税收的标准。

 

只有制定公平正义的经济秩序,遏制利益集团欺行霸市,才能够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才能够使我们的企业更加健康,企业职工才能够得到相对比较公平的保障,才有可能吸纳大学生就业,解决社会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