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德死亡之扣:《工人日报》"科教周刊"版《科教时评》文章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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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时评】“拼爹”入学“拼”掉教育公平
《工人日报》(2013年05月10日 05版)钱夙伟入学拼爹?李法明 画
近日,东莞市教育局公布了今年新莞人子女积分入学办法,今年新莞人子女公办学校入学学位中包括了供给优惠政策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的学位,这部分数量达到近8000个,占提供给新莞人子女公办学位总数的三成半。
这意味着,爹妈是不是所谓“优惠政策人才和企业人才”,成为子女入学的优先条件。而《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这当中并没有爹妈是不是“人才”的附加条件,也因此,这一“办法”于法不符。
而且,这对爹妈不是“高端人才”的新莞人子女,也是不公平的,对“高端人才”新莞人子女的优先,必然让不是“高端人才”新莞人的子女觉得受到歧视,让他们从小在一种不平等的氛围里成长,乃至罩上自卑的阴影,对他们心灵上的伤害,可能是无法弥补的。这样的代价无疑是惨重的。
有关方面称这是为了帮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然而,如网友所说,“有很多方法可以留住高层次人才,凭什么以这种办法影响教育公平?”况且,所谓的“高层次人才”也并非就是人才的全部,比如,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尽管学历不高,更无职称,却不乏能工巧匠,虽然不符合“优惠政策人才和企业人才”的标准,却同样是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急需的人才。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实际上,推进教育公平,教育资源配置本来应该更多地惠及“弱势”家庭的子女。为“高端人才”“锦上添花”的“拼爹”政策,丧失了对教育公平的追求,也滋生了新的不公。
本来,在难以一下子解决外来人口子女入学的客观背景下,积分入学具备一定的先进性与公正性,是有限的进步。但是,人为引入“拼爹”元素之后,其固有的“含金量”贬值。如果现有的政策依然在助长“拼爹”行为,又如何能阻止个体“拼爹”的冲动呢?人才因素要考虑,可不能顾此失彼,更不能挤占新莞人的权利空间。
其实,对外来人员子女入学的“厚此薄彼”,从根本上说,是对城市新公民的歧视。解决新莞人子女就学难,确有教育资源不足等制约因素,但应当明确的一点是,外来人员子女与当地的孩子享有同样的受教育的权利,理应纳入当地的教育体系之中。也因此,义务教育阶段让外来人员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并不是什么“恩赐”,如何一定要求他们爹妈达到怎样的条件,这本身就是一种城市人的傲慢。
【科教时评】仅靠政府限价难除教辅之“腐”
《工人日报》(2012年04月27日 05版)于忠宁争食“教辅餐”漫画作者 李法明
近日,据国家发改委介绍,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对中小学生使用的主要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大幅降低价格标准。按照此次拟定的指导价水平,大部分教辅材料价格比目前市场价降低近40%~50%。
“要想富,出教辅”、“教辅教辅,乱得离谱”,教辅俨然成为全国大部分出版社及其相关利益链条的摇钱树。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出版物销售的总额大概是将近1500亿元,其中中小学的教材教辅是887.7亿元,大概占到销售总额的六成。伴随教辅暴利而来的,是过多过滥,出版社争着出,三五个人的小作坊式文化公司也不甘落后,以至于粗制滥造、抄袭成风、漏洞频出。在此情况下,发改委对教辅进行价格指导,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不过,在笔者看来,此举尚只是治标之策。教辅之“腐”,为人诟病已久,而权力寻租和垄断,正是教辅乱象的症结所在。
教辅的过多过滥,反映了这个行业的不健康、不规范,缺乏正常的竞争机制。与其他图书市场不同的是,教辅存在一个行政权力高度介入、多方参与“分肥”的畸形市场,这导致了教辅之“腐”。
众多小出版社、文化公司仅是喝点了汤,真正吃肉的是那些与教育系统有着深厚关系的出版单位。它们从教辅的编辑,到发行渠道,都具有极大的先天优势。站在获得暴利的第一梯队的正是这类出版社及其相关利益方。一些“有能耐”的出版社所出版的教辅往往能获得教育部门的推荐,新华书店的配合发行,位居学校、老师要求学生购买书目之列。如在我国有些地方,教辅要想在当地销售,首先必须进入当地教育部门制定的中小学学生作业目录,出版社要想进入目录并得以销售,要让出一定的利润空间,这其中得利者包括新华书店,各地市、县区教育局及乡镇学校各级教育部门。
在教辅市场,资本和权力眉来眼去,教辅所历经的各个环节,皆存在有关方面把手头的权力使用得淋漓尽致的现象。拉关系、走后门、给回扣,成了教辅市场的通行法则。与其他商品消费的不同之处是,作为消费者的学生及其家长,在是否购买教辅、购买何种教辅、购买多少教辅等方面,拥有的自主选择权有限,更要受“看不见的手”的遥控。这主要是手握行政权力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老师。因此,要想让教辅大量进入学生的书包,出版单位往往会到教育部门及学校“攻关”,以高额回扣搞营销。图书质量位居次列,“关系”反而成了教辅畅销与否的关键因素。
这种背景下,如果国家有关部门不下决心砍断导致教辅暴利的利益链条,促进教辅市场的真正有效竞争、市场公平,结果恐怕不容乐观。“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源之下,无所不入焉”,单一靠规范价格来整顿教辅市场,出版方还会想出别的办法,如通过增加教辅书的数量、不择手段打通关节、争抢市场份额等手段找补回来。不打组合拳,仅靠价格手段,难除教辅之“腐”。
【科教时评】校车吃“剩饭”,地方该感到自责
《工人日报》(2012年03月23日 05版)贾志勇旧货翻新 漫画作者 李法明
近日,据媒体记者在河南汝州采访获知,汝州的拼装车市场翻新旧车,部分组装车流入农村成为校车。记者看到两辆与之前报废的校车外形相似的白色依维柯小客车,卖家承认是改装车,还称“这车很好用,开着没问题,以前经常有学校、幼儿园来买,拉十几个孩子没问题”。
在教育财政投入20年来一直未能实现占GDP 4%目标的背景下,不少地方教育资源匮乏,校舍、仪器器材等基础办学设施严重不足。其中,校车问题亦不能根本解决,或以次充好,或像上述消息中披露的这样,将报废车翻新、改装,或超载运输等,来敷衍社会,应付孩子和家长们,也就屡见不鲜。所谓“好用”、“没问题”,不过是遮羞之语。
其实,校车问题不过是当前农村教育面临的诸种问题之一。校车的使用,一是缘于十几年来疯狂的“撤点并校”造成的家校间距增大;二是缘于一些特殊地区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条件,难以就近建造校舍,周边村寨的孩子们上下学必须用机动车辆作代步工具。
既然校车不得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千方百计确保校车坚固耐用不超载,即便发生事故,也能够将危害降至最低,起码不该严重威胁到孩子们的生命安全。
不论是《校车安全条例》的出台,还是财政资金的加大投入,校车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立法层面,不遗余力地保障孩子们的安全也是社会的共识。可是,共识要变成现实,不仅需要制度护航,更有赖于各级政府的有效落实。
而在目前的现实背景下,很多地方政府难以筹资购置标准校车,甚至连达到客车的起码标准都不行。许多地方政府对于校车安全的重视,也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既不投入资金购置校车,又疏于监管。因此,报废车变成校车,并非偶然,实为地方政府不作为的必然。
学校不得不使用淘汰车、翻新车,无异于吃强势行业吃剩的“剩饭”。并且,这种“剩饭”也不是无偿的,要付费。难道,这就是我们“科教兴国”、“教育优先”、“尊师重教”、“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诸多口号主导下的现实吗?这无异于打了我们一再鼓吹的高速度、高增长率光环笼罩的经济社会发展一记响亮的耳光。有人应该为此自责。
校车沦落到吃“剩饭”的地步,只说明教育欠账太多。所幸,教育投入占GDP 4%的目标将在2012年落实。但这个任务很重很艰巨,方方面面要完善、补充的太多。我们只有转变意识,切实树立“教育优先”的理念,同时加大社会监督及政府主办与督办力度,争取2012年有新突破、大进展,能够实现“翻身”而不是“翻新”,让教育也能真正吃到喷香的“新鲜饭菜”。
【科教时评】期待赞助费早日“退市”
《工人日报》(2012年03月02日 05版)■蔡正奋赞助滚滚入“钱”门 漫画作者 李法明
今年,按照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年度目标,重庆市将新建乡镇公办幼儿园120所、城镇社区幼儿园90所,使不收赞助费的普惠幼儿园达50%左右。
这就意味着今年重庆市一半幼儿园不收赞助费。毫无疑问,对许多准备上幼儿园的孩子家长来说,是个好消息。但是,还有一半幼儿园仍然要收取赞助费,这正如歌中所唱的那样,“让人欢喜让人忧”。
长期以来,赞助费问题一直颇受争议,在全国反映强烈。幼儿园要交,小学要交,初中也要交,至于高中,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更得交了。为此,相关职能部门曾经多次发文件,予以制止,但大多数情况下是“雷声大雨点小”,收效甚微,文件年复一年地发,规定一个一个地出,孩子上学仍然得额外掏钱,有些地方、有的学校收取的名目不一样,有的叫“占位费”,有的叫“择校费”,有的叫“捐资费”。赞助费久治不愈,伤害了老百姓的感情,损害了公平正义,也践踏了《义务教育法》的尊严。
如果说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赞助费是一匹套上缰绳的马,那么,幼儿园赞助费更像一群疯狂的大象。这倒不是家长们钱多得没有地方花,而是被逼无奈,由于报名的孩子人数众多,名额有限,交钱也未必能录取。于是,原本不心甘情愿的交钱,也就变成义无反顾、争先恐后的行动。
这类事情虽然老百姓反映强烈,政府职能部门的“严禁”类的文件发了不少,但是,在优质教育资源匮乏的现状下,哪个家长敢拿自己孩子成长教育的环境来冒险?于是,赞助费之病久治不愈,就有了存在的社会土壤。
究其原因,就是政府及社会对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就拿北京市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来说,至今沿用15年前的标准,其中一级一类幼儿园收费标准是保育费150元,托补费80元,另外收取100元的寄宿费和一个月300元的伙食费。一位公办园的园长表示,目前这种收费根本无法正常维持一个幼儿园的运行,不够怎么办?只能通过收取捐资助学款进行维持。
现在,在加快城镇化过程中,城市人口在短时间出现了积聚效应,孩子增加,而公办幼儿园数量有限,民办幼儿园也就应运而生,本来,逐利是资本的基本属性,再加上求大于供的现实,两重因素叠加,高价收费也就顺理成章了。
因此,笔者认为一方面对教育投入占4%目标应努力兑现,以解决教育资源短缺的问题为抓手,通过供求关系的变化来治本。其次是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 以刚性的制度来遏制收费乱象。 否则,发多少“严禁”也无济于事。公众期待着赞助费这个词能够早日“退市”。
【科教时评】孩子“斗妈”拷问中国式家庭教育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09日 05版)■凌国华成长“阴影” 漫画作者 李法明
“这是一本书,专为6~12岁天天被家长骂的小孩编的”。近日一本《斗妈大全》在微博和网络上迅速蹿红,令网友称奇的是,作者竟是两位北京的四年级小女孩,稚嫩的笔触和配图让这本《斗妈大全》诙谐十足,二十余招“斗妈”招式令人忍俊不禁,不少网友看完都大呼“了不得!不得了!”
据称,《斗妈大全》“专为6~12岁天天被家长骂的小孩编写”,可谓受众定位明确。应付被家长骂的招数,包括顾左右而言他、服软装委屈装哭、嬉皮笑脸转移话题、“阳奉阴违”暂且躲过训斥、假意离家出走等,而且配有手绘的漫画,显现出古灵精怪的灵气和幽默。当然,《斗妈大全》彰示的不仅仅是儿童的搞怪灵气,还显露出更深层的家长与孩子沟通问题,和社会层面上的家庭教育问题。
如何沟通是家长与孩子之间非常重要的内容。沟通方式的不同,孩子有不同的人格养成。是苦口婆心的说教,是循循善诱的引导,还是赤裸裸的威逼利诱,培养出来的孩子,在心理、人格以及社会融入等方面具有很大的差异,并且会对以后的人生发展造成深远影响。少年儿童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心理、人格等处于塑造时期,外力对其具有重要影响。天真烂漫、渴求自主、希望得到平等对待,而且已经具有了初步的“个人隐私”,这些,都希望得到家长的承认和尊重。
再者,学习成绩问题也是家长和孩子之间重要的话题。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个家长的期望,无可厚非。但少年儿童身心发展尤其应该尊重客观规律,顺势而为,不可违逆天性。少年儿童心理特别敏感,成绩稍不理想时尤其如此,因此“讨厌拿自己跟别人比较”,讨厌家长喋喋不休地灌输所谓“正统思想”,讨厌自由时间被无休止的“特长班”所占据。当孩子的自然吁求与家长的“殷切期望”发生交错时,家长与孩子间的关系就容易“擦枪走火”。于是,耐心消失之后,家长或诉诸打骂,或威逼利诱,这就更加偏离了少年儿童健康发展的轨道。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长是孩子最初的老师,家庭教育对孩子的人格发展、心理发育和自我养成都具有深刻影响。不良的教育方式,虽然可能有效,能够教育出“成绩好、上名校”的孩子,但对于人格养成和心理健康埋下了瑕疵,而这些“软素质”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教育的基本目的是什么?是片面追求好成绩、好学校、好工作、好前途,还是追求身心全面发展的真正的人?家长期望孩子成才本没有错,然而一些家长通过牺牲孩子的人格发展和心理健康来达到“成才”的目的,全然不考虑“成人”的前提,这就有失偏颇了。《斗妈大全》值得每一位家长反思。
禁办“家庭园”疑似拍脑袋决定《工人日报》(2011年09月08日 05版)■晏扬
无表情的规定 漫画作者 李法明
今秋开学,北京市昌平区出台关于举办小规模幼儿园的办法,其中规定“幼儿园不应设在居民住宅”,而这一点是在《北京市举办小规模幼儿园暂行规定》中并未提及的,这意味着昌平区的规定更加严格,该区普遍存在的“家庭园”将无法申请小规模办园的资质。
看到一些政府部门出台的规定罔顾现实、不切实际,笔者常常倍感疑惑: “家庭园”在很多城市都相当普遍,它确实不如公办的大幼儿园好,问题是公办幼儿园名额有限,满足不了需求,即使有名额也未必让外来人员子女分享,即使让他们分享,畸高的入园费也让他们望而却步。在此情况下,民办幼儿园、“家庭园”解决了很多家长的燃眉之急,孩子们至少有一个玩乐的去处,有人照看,总比被关在家里或在街上溜达强。
北京市出台举办小规模幼儿园的暂行规定,正是基于这种现实,以务实的态度力图将更多小规模园纳入规范化管理。昌平区位于北京城乡接合部,中低收入者和外来人口应该更多,有什么理由把办园门槛提得更高呢?禁办“家庭园”后,那么多孩子到哪里去上幼儿园?依笔者看,这样的高标准、严要求很像是在办公室里拍脑袋想出来的,不仅不切实际,而且与北京市乃至国务院的要求不相符——就在8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增加财政投入支持发展学前教育,其中包括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形式举办幼儿园,发展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多渠道、多形式”应该包括“家庭园”,而“家庭园”往往是低收费的。
面对不切实际的拍脑袋规定,人们有两种选择,一是忍气吞声被迫服从,二是置之不理我行我素。很不幸,禁办“家庭园”的规定很可能遭遇第二种情况——很多“家庭园”举办者就是这样打算的,并且信心满满:“只要仍然有家长需要将孩子放在'家庭园’里托管,'家庭园’就能存活下去,不会因为不能申报而消失。”在一些举办者看来,他们以“家庭园”的身份“非法”存在了那么久,并不是特别渴望获得小规模办园这个“名分”。
这就是拍脑袋规定常常遇到的情形,犹如一拳打到棉花上。能怪人们不遵守你的规定吗?好象不能,因为你的规定没法遵守,况且你的规定不符合更高层级的规定。所以,就让包括禁办“家庭园”在内的所有不切实际、没法遵守的规定变成一张废纸吧,这种命运在决策者拍脑袋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
让拍脑袋规定变成一张废纸,其实也符合拍脑袋者的愿望,因为他们原本就没打算让规定起作用。他们比谁都清楚禁办“家庭园”是不可能的,仍要出台相关规定,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懒政”的需要、推脱责任的需要:有了这个规定,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将众多“家庭园”排除在监管范围之外,省事省力;相关规定出台了,遵不遵守是你们的事,万一你们出事了,可就不关我们的事,不仅无责一身轻,还可占据道德制高点义正词严地谴责违规者——为什么不切实际、中看不中用的规定层出不穷?其中的奥秘就在这里,而不是决策者的智商有问题,他们的智商高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