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料克重仪品牌:警惕治理工程腐败“1+1”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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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治理工程腐败“1+1”现象

发布时间:2011-8-31 17:06:10      文章来源: 中国反腐倡廉网  作者:蒋东新  阅读532 次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屡查屡现,专项治理搞了不少,制度也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公证部门都介入了监督。但是,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笔者认为,工程建设领域里的一个特殊现象——“1+1”现象应引起我们足够重视。       所谓“1+1”现象,即工程建设招投标时,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尽管在场,招标程序看起来也很规范,但就是堵不住工程上的腐败。原因何在?因为招投标单位和人员早已把“工作”布置好,按照他们设计好的轨道和公式,既然已经设定了“1+1”的程序,那么到现场开标时,结果一定会是2。即监督形同虚设,这种现象即为“1+1”现象。       一、产生原因     1.一些领导干部违反廉政规定和纪律要求干预工程建设。在工程建设领域,党纪政纪对领导干部不准干预工程招投标都有明确要求,但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一些领导干部还是不能自持,被一些施工单位用金钱美色击倒。他们出面周旋,串通各投标单位进行串标,伪造标书,或通过泄露信息,让他们的意中单位中标。       2.政府采购部门或组织招标人员从中作梗。在组织招标过程中,一些工作人员一边大谈廉政,一边暗中帮助企业进行非法投标活动。他们将潜在的投标人信息透露给意中的投标单位,抽取评委名单时,不是随机抽取,而是事先约定,将评委名单提供给意中的投标单位。然后投标单位再去找评委,一旦评委被他们拉拢,其结果自然不言而喻。       3.中介机构与招标单位沆瀣一气让招标走形走样。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一些中介机构不遵守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唯利是图,谁请他,他帮谁。领导要他们如何操作,他们就如何操作,只要是为了拉动,只要你给他钱。于是,一些工程的标底被造价公司或会计事务所随意抬高或降低,完全是根据少数领导的意图而定。定高了,甲乙双方说好分成;定低了,确保你先中标,再追加项目和资金,反正吃亏的总是国家和集体。一些工程项目是否要变更,监理不顾事实,只要领导开口,那就是根据,签字完事。       二、对策和建议     一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工作,从早期立项开始监督,到事中跟踪监督、事后检查监督,做到集三项监督于一体,构建严密的监督网络。二是工程预决算审计中,对那些不合理的、故意为之的违规现象,不仅要追缴资金,还要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对那些不良企业和组织,无论是施工企业还是中介机构都要进行相应处罚。三是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从预算到决算都要实行民主决策,并进行公示,让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作者单位: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