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4舰炮枪:治理工程腐败需切分权力和利益-搜狐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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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工程腐败需切分权力和利益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李力言 2011年05月18日07:59我来说两句 (5) 复制链接打印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

  治理工程腐败,关键是实现权力与利益之间的切割、隔离,其药方说来说去,一是限权、二是公开。

  最高检、监察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情况,并公布20起典型案件。自2009年9月至2011年3月的15个月内,78名厅(局)级干部、1089人县(处)级干部倒在了工程上。

  “大楼建起来,干部倒下去”,在一些地方似乎已成为一种“规律”。

  一位反腐学者说,一个特定的领域多年腐败层出不穷并成为一种现象,就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反思。从这次通报的20起典型案件来看,最突出的特点仍然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收受贿赂、进行权钱交易的案件占多数。

  工程建设环节很多,利益分布较广,尤其像项目决策、土地审批、规划调整、招标投标、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更是大量资源和资金汇集的节点。当权力之手强力介入,并且缺乏相应的监督约束、透明公开机制的时候,腐败的滋生难以避免。

  从许多案例来看,一些干部正是在这些关键环节寻租或者被攻克的。一个项目上不上、一块地值多少,由管理者的一支笔、一句话来决定;楼盘的容积率可以经由规划部门更改提高;看似光明正大的招投标其实可以暗里敲定;工程分包给谁看上贡多少。这些权力运行和工程运作的潜规则的存在,既使一些干部身处巨大利益诱惑中而难以自拔,也使不法商人们自然把目标设定在了能拍板的当权者和实权部门身上,玩熟了如重庆落马官员所感慨的“一整套相当讲究的行贿手法”。

  因此,治理工程腐败,关键是实现权力与利益之间的切割、隔离,其药方说来说去,一是限权、二是公开。国家层面已颁布各种制度,把公务员插手干预工程的监管与治理,逐渐细化到9大方面、39种具体行为,对权力进行约束规制的政策导向逐渐强化。在各地,工程项目接受公众评议、建立实名举报“无障碍”体系、实施全过程零距离监管、远程异地评标等探索和创新,则更加鲜明地把权力和工程项目置于社会关注之下。

  不管是制度内的自我约束,还是制度外的社会监督,都是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人为干预,让权力回归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本位,让公共利益流向工程建设所真正需要的地方。在廉政地基上建立起来的高楼大厦,才是耐得风雨的百年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