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探索杂志社官网:婚姻法新解 理财师支招嫁妆费用可充入房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09:16:38
“开发商乐了,以后不论男女都得买房。”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开始执行,婚姻和房子的关系再次成为市民热论的话题。有理财师表示,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可能会导致部分市民的理财观念发生变化,婚前房产归个人的规定将有可能打破许多年来延续至今的“男买房女买车”传统模式。
 
    婚姻法新解释 谁投资谁受益?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姻法新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有专家称,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明显偏重个人财产的保护,是典型的谁投资谁受益的理念,而不是从家庭感情角度去考虑的。

  婚房加名 给准夫妇添堵

  “我和男朋友今年国庆节结婚。”陈女士说,她和男朋友今年年初买了房子,首付大部分都是男朋友家出的,所以房本上只写了男朋友的名字。

  “当时都说好了,他们家负责买房,我们家负责买车,然后一起还贷。”陈女士说,8月份婚姻法出了新司法解释,母亲给她出主意,先把买车的钱还给银行,然后房本加上名字。陈女士说,这让男友的母亲不太高兴。

  据了解,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后,不仅对像陈女士这样准备结婚的人士产生了影响,有些已经结婚的夫妇也开始跑住房局往房本上加名字。

  理财支招 嫁妆费用可充入房款

  对于陈女士这样的准新娘,理财师表示,现在年轻人结婚,往往是男方买房,而女方则是买车或是补贴些装修费用作嫁妆。新司法解释施行以后,作为女方来说,再这样做就有些“吃亏”了。女方可以把原本买车、买家电的嫁妆费用,拿去与男方一起买房,既可以是共同付首付,也可以各付一半房款。

  “夫妻双方可以共同出资买房,避免今后的纠纷。也可在婚前拟定协议或是进行婚前公证,约定各自的出资份额。”房贷部门建议,若是夫妻双方父母有出资的,也可在有关协议中签字。

  对于婚前的银行存款,理财师表示,只要资产放在银行里,存款证明上是自己的名字,这笔钱就永远是准新娘的,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在这一点上很明确。此外,婚前财产的账户要保持连续性,不要把钱取光,不要转到另一家银行重新开户,否则财产认定上可能会出现异议。对于归属不清的婚前财产,可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以免结婚后产生纠纷纠缠不清。

  此外,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全职太太”的理财观念也应随之改变。一位人士建议,“全职太太”可以多为自己购置一些保险产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其最终产生的利益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婚姻发生变故,保险收益将属于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