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气书库之乡村变态:国务院参事称通胀与4万亿有关 钱被用来新建政府大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4:02:49
国务院参事称通胀与4万亿有关 钱被用来新建政府大楼
2011-8-30 10:21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评论 6 条 查看评论 【字体:大 中 小】

  国务院参事 任玉岭

  此次通货膨胀,特别是蔬菜、肉、蛋等的价格高企,对人们生活质量带来了明显影响。广大百姓希望专家和官员不要轻言“拐点”,或对通货膨胀视而不见、遮遮掩掩。“千正确、万正确,实事求是最正确”,人们期待不要总在不切实际的数字上做文章,要深入实际,实事求是地研究一下北京市蔬菜和住房都较两年前出现成倍涨价的真实原因,以寻求治理“通胀”的有效办法。

  资本错投是通胀主因

  对这次通胀产生的背景和根源,众说纷纭,其说不一,有说存款利率过低造成的,有说外来热钱导致的,有说国际上大宗商品涨价带动的,还有说是农民工短缺、工人工资上涨引发的等等。


  当货币明显过量和不切实际地过度投资时,通货膨胀就会生成。货币超量→过度投资→资产泡沫→物价通胀,这就是通货膨胀的基本逻辑和路径。

  应该说这些因素都是客观存在的,它们对这次通货膨胀或多或少都起了一定的作用。但近年物价的大幅度隐形上升,绝不仅仅是由这些原因造成的,以上诸多因素只是表,不是本。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在北海工作,受到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北海宣传鼓动的影响,全国各地、港澳台和外国一些商家,于1992年带着大量资金走向北海,过量的货币流入被用于投资购买土地、修建房屋,并导致资金大量涌向社会,约两年时间就把北海的物价指数推到43%。当时中国有2800家房地产公司,北海就占了1430家,北海的建筑设计院就有125家。

  有一次,一个公司上市,三天不到的时间,就有240亿资金流进北海。很多企业在银行大力支持下,不切实际地过量投入,加大了社会的流动资金泛滥和经济泡沫的生成。因此,物价就自然推高了,通货膨胀就严重发生了。

  我国这次通货膨胀的不断被推高实际与银行货币过量,和推动投资过度,以及资金大量流向社会有关系。也可以说这是经济泡沫形成的前兆和表象之一。

  2003年以来,金融部门的高速扩张显着超出了经济总量的增长。央行总资产2002年底5.11万亿元,到2010年上升到26万亿元,增长4.09倍;银行总资产2002年23万亿元,2010年增到94万亿元,增长3.09倍。广义货币(m2)2002年为18.5万亿元,2010年达72.5万亿元,增长2.92倍,而同期经济总量只增长2.31倍。央行、银行资产和广义货币的增幅都比经济总量增幅快得多。

  货币的过多,投资流动过大,必然推动过量投资。如果投资都是能够较快产生效益或可以带动对资金的吸收的话可能还要好一些,怕的是过量投资或根本不能产生供应或不能马上产生效益,势必就要出现泡沫,并引起通货膨胀。

  过量投资的爆发与抗金融危机有一定关系,为了加大投入刺激经济复苏,防止危机加重,2009年,中央决定投入4万亿元,这是完全必要的。

  但这次投入的扩充,主要投向了政府和国企部门,致使一时间项目的摊子铺得巨大。包括高铁、公路、机场及很多所谓的“循环经济”无限扩张,此期间几乎所有国企都进入了房地产。拿到钱的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用着国家廉价的土地、廉价的资源,创造的效益却常不是很高,又多进行了自我分配。

  举两个亲眼所见并做了实地调查的例子:

  一个很大的国有煤炭企业,他们用煤矸石造砖和利用煤中的另一种石头造高岭土,都建了漂亮的生产工厂,花去大量投资。但是由于产品找不到市场,致使规模宏大而且十分现代化的工厂,处于停产状态。

  某欠发达城市,人口300万,上世纪80年代市政府用房仅1500平方米,90年代建了新的办公大楼,前几年又不满足了。于是在大投资的形势下,又新建了市政府大楼,总面积有12万平方米,用掉资金12亿元。市政府广场1.5平方公里,连同办公场所占地,宽1.5公里、长2.5公里。

  像这样的投入巨大又不产生效益的项目,绝非仅有,实际上全国各地都有发生。据有关资料,我国的边际产出效应从1994年以来出现了直线下滑。由1992年的0.39降到了2009年的0.2,也就是说,上世纪90年代初2~3个投资单位可创一个gdp增量,而到现在5个投资单位往往还得不到一个gdp,这意味着投资出现了大面积资源误配和错投。也就是说,资源被大量配置在生产率低下的项目上,就难以生产足够的产品和服务用于吸收市场上的大量货币了。这种投资的恶化,才是通胀的根本原因。


扶贫济困制通胀

  针对以上通胀形成的真正原因,在回笼货币和遏制货币膨胀之外,国家更重要的是要用好国家财政和改革金融投向。为此建议:

  理顺和改革银行增长模式。尤其要切断银行货币增长与银行内部人员的收入挂钩,降低货币增长冲动。


  改革财政转移制度,加大对社保支持力度,扩大社保覆盖范围。我国财政每年增长20%以上,8万多亿的巨额资金如何分配、如何用好,这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与稳定,对治理通胀和防止通胀延续发生具有重大意义。

  坚决改变货币的投入走向,转变重大轻小、嫌贫爱富的旧习,降低低效投入、无效投入。应下大力气支持中小企业和第三产业发展。很多国家千人拥有中小企业45个,而我国仅有10个,中小企业过少,创业政策过严,不利于百姓创业,不利于中产阶层成长。我国大学生创业人数仅2%,同国外15%~20%相比,创业人数要少得多。我国第三产业至今仅占42%,同发达国家60%~70%相比,尚有巨大发展空间。只有改革货币投入走向,无效投入才能减少,通胀的危险才能降到最低。

  应该大力提高居民社会保障投入。目前我国社保的全口径投入占gdp 6%,占财政12%,如果把财政预算中的非财政收入一并考虑,社保占财政总支出约为7%多一点,这同国外社保占gdp 25%~30%,占财政35%~45%相差甚远。为了增强居民的抗通胀能力,提高社会消费能力,我们应该改革转移支付常规、降低行政开支,并压缩那些隐藏有腐败漏洞的公共产品建设和投入。

  对国有垄断企业和国有银行的职工收入特别是对管理层的收入,要制定必要的法律予以约束。我国现在行业收入差距高达1:15,而日本为1:1.6~2,德国、加拿大、美国、韩国为1:2.3~3.1。这样大的收入差,实际上与国有垄断企业的高分配、高收入直接相关。对此,必须引起重视,加强监管力度,防止收入差距拉得更大。

  严控房地产发展,管好用好土地。要坚定不移地大力发展保障住房,解决刚性需求,并妥善处理银行此前对房地产的贷款及进一步抑制银行向房地产贷款冲动,以防止带来后遗症和防止泡沫破裂。还要打击银行少数人与房地产商相互勾结,通过向房地产公司高管大量贷款,倒卖房屋,沆瀣一气,从中谋利。

  全社会都要加强道德建设,要加强济贫工作。据调研,某直辖市青年犯罪在监狱中占75%,其中75%是因盗窃抢劫;郑州公安局为打击偷盗泛滥成灾,专门培养2000名大学生,上街协助抓小偷。一个社会,有如此多的盗贼,说明我们的收入分配出了问题,同时也表明我们的济困工作没有跟上。为此,我们政府的财政结构,要改变支出走向,调整财政的支出,按胡总书记提出的创新社会管理,多从治本上下一番工夫,把这些做内保的钱用在缩小收入差距上,用在扶贫济困上,以减少穷人,减少犯罪,这样,我们的社会会不会更安全,会不会更和谐?

  总之,通货膨胀的发生是与钱的多少和钱的使用与分配直接相关的,治理通货膨胀和防止通货膨胀延续,是一项系统工程,此中既有经济的工程,更有社会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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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胀下的民生:补贴,跟着物价涨

  今年6月,我国cpi(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进入“6.0时代”,而这一数字在7月更被刷新为6.5%,创下2008年7月以来37个月的新高。此番物价上涨的主要推手,正是以农副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

  这样的物价上涨,困难群体首当其冲,因为他们在生活必需品上的支出占其收入的比重较大。为化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体造成的生活压力,今年3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明确责任、改善民生;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的要求,建立联动机制。


  在cpi高企的夏日,这一消息无疑给那些因生活“吃紧”而焦虑的群体带来一阵凉风。

  截至8月底,31个省区市中,北京、天津、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陕西、宁夏、青海、河北、山西、辽宁、四川、上海、新疆、广西、云南、内蒙古、河南等27个省区市已经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据称,原计划31个省市区在年底之前都要建立物价联动机制,现在要提前到10月份之前都建立起来。

  启动条件

  各地依价格指数涨幅自主确定

  国家规定,各地要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涨幅作为依据,启动机制的临界条件可参考当地政府每年提出的预期价格调控目标自行确定。由于国家尚未出台统一的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启动联动机制的指数依据和临界点因地制宜,不再是全国“一刀切”。

  已出台联动机制的27个省份中,以城镇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作为调控标准的最多。其中,福建、江西、湖南、广东、贵州、甘肃、四川、河北、内蒙古9省区将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3%作为启动条件;而海南、辽宁、河南的这一数字是4%,吉林是4.5%,安徽、山东、宁夏是5%。此外,天津、江苏、新疆、湖北、云南、陕西、山西则直接采用指数单月涨幅作为标准,启动临界点分别为3%、3%、3.8%、4%、4%、5%、5%。

  有的省份还确定了多项启动条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便可启动联动机制。比如,上海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食品类价格指数季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10%时,广东在食品类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7%时,也可以启动联动机制。其中,要数北京和安徽的规定最为具体,将粮油、水电等生活必需支出单列标准,以更灵敏地对低收入群体受到的影响做出反馈。例如,北京规定当粮油价格连续两个月以上同比涨幅超过40%,或粮油肉蛋菜等10种副食品价格上涨造成城乡居民最基本食品支出标准连续3个月同比超过15%,或水电气等居民费用价格指数上涨造成城乡低保家庭消费性支出超过当年城乡低保标准10%时;安徽规定食品类价格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上年同期10%,水、电、燃煤(气)等居住类价格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5%,并造成特困家庭消费性支出超过当年城乡低保标准10%时,启动联动机制。

  补贴对象

  四类基本人群全部覆盖

  国家规定的补贴对象范围主要包括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扩大保障范围,但不得缩小保障范围。

  纵观各地出台的实施意见,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这四类群体均已覆盖到。根据民政部的统计数字,截至2011年7月,城市低保对象2282.4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237.2万人,农村五保对象553.2万人,国家优抚对象623.3万人,这意味着联动机制如果实现全国覆盖,全国受益人群至少将近9000万,再加上众多的失业人员,这一数字将十分庞大。

  除了上述四类人群,有的省份还扩大了联动机制的保障范围,比如江苏省将城市“三无”对象、孤儿纳入适用范围;山西省增加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云南省还包括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等职业学校、中专及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学生;陕西省则涵盖了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年收入低于2.5万元的企业职工。

  除了固定的保障人群,四川、贵州、江西等省也规定,物价涨幅较大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大中专院校食堂、家庭困难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及其他困难群众给予适当补贴。

  补贴标准

  不低于物价上涨的实际影响

  按照国家对于联动机制规定,短期物价上涨,将对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物价持续上涨,将提高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补贴标准要保证不低于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实际影响。

  在价格临时补贴方面,各地的标准各不相同。多数省份根据当地保障和救助标准、价格涨幅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大致为:每人每月临时价格补贴额=现行低保标准(或失业保险标准)×月度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或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采用这类计算方式的有甘肃、贵州、吉林、福建、山东、江西、湖北、河北、山西、云南等省。其中,有些省份还规定了补贴的下限,如吉林、湖北、福建等省每人每月不低于10元;江西城市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10元,农村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5元;新疆城市低保对象、由国家抚恤金保障的优抚对象不低于每人每月12元,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不低于每人每月8元。

  值得关注的是,有的省份还设置了梯度式的物价补贴标准,以动态地应对物价的不同涨幅,避免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因价格上涨过快而不能及时享受补贴。例如:天津规定指数同比涨幅3%—5%时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5%—7%时每人每月30元,以此类推。出台类似规定的省份还有江苏、海南等省。

  当物价持续上涨到一定程度,各地还将按照既有程序,全面提高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所依据的标准目前来看,基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连续发放一定时间,如吉林连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个月时,将调整各项保障标准;二是物价累计涨幅达到一定标准,如海南价格指数上涨幅度达到和超过15%时,将另行研究补助标准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