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布·特伦布莱 电影:毛泽东、朱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浙江金华双龙小水电 等4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7:52:44

毛泽东、朱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浙江金华双龙小水电 等4则

发布: 2011-8-23 01:28 | 作者: lqd105 | 来源: 毛泽东旗帜网 | 点击: 467 | 回复: 0

毛泽东、朱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浙江金华双龙小水电 等4则
    [table=98%] [table=98%]

毛泽东、朱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浙江金华双龙小水电

暨双龙风景名胜区(组图)

来源:红色旅游网



1960年3月14日毛泽东视察双龙水电站
[table=98%]

1960年11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朱德视察了金华山麓的罗店花果队和双龙洞近旁的少年水电站。



习近平视察双龙水电站 



冰壶洞诗



冰壶飞瀑



1964年5月,郭沫若游览了金华双龙、冰壶二洞,为“冰壶洞”题洞名,并赋七言律诗一首。



鹿湖夕照





双龙胜景



双龙卧舟



毛泽东主席视察的双龙纪念馆



云锁尖峰



1939年3月18日,周恩来在双龙外洞召集文化界领导秘密开会,指导东南抗战工作


  浙江金华双龙风景名胜区,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北郊。她与杭州西湖、普陀山并称为浙江省三大著名景区。   

  金华双龙风景名胜区因其独特的森林生态、岩溶奇观、道教人文等旅游资源而名扬四海,并先后被评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AAAA级旅游区。   
  从梁武帝萧衍,到明太祖朱元璋,先后有十六位古代帝王曾为金华山的寺观及高僧、道长、隐士赐扁额,颁封诰或避难、驻跸。“秦国大长公主”卒于金华并安葬于金华双龙洞旁荐福庵附近,墓碑尚存。历代文化名人为金华双龙留下了大量的诗文书画和摩岩石刻。历经历史沉淀的道、释、儒文化,尤其是黄大仙文化更为大美的双龙,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宋庆龄、朱镕基、吴邦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游历过金华双龙。著名教育家、文学家叶圣陶先生创作的游记《记金华的两个岩洞》(后改编为《记金华的双龙洞》),自1957年载入全国语文课本教材以来,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到双龙,圆了几十年的梦”,成为了许多人游历双龙后的感慨。   

小水

来源:红色旅游网



1960年3月14日毛泽东视察双龙水电站
[table=98%]

1960年11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朱德视察了金华山麓的罗店花果队和双龙洞近旁的少年水电站。



习近平视察双龙水电站 



冰壶洞诗



冰壶飞瀑



1964年5月,郭沫若游览了金华双龙、冰壶二洞,为“冰壶洞”题洞名,并赋七言律诗一首。



鹿湖夕照





双龙胜景



双龙卧舟



毛泽东主席视察的双龙纪念馆



云锁尖峰



1939年3月18日,周恩来在双龙外洞召集文化界领导秘密开会,指导东南抗战工作


电陷两部委博弈困局


中国能源网 2011-08-19 09:33:51


记者:李泽民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一面是水利部门对于小水电站的“推崇”,一面却是环保部门对其的大力“设限”。早在2003年,水利部牵头在全国5个省26个县启动了“小水电代燃料”的试点工程,旨在解决农村能源短缺以及过度的乱砍滥伐。2009年,水利部批复了《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提出到2015年新增代燃料装机170万千瓦,解决170万户、677万农民的生活燃料问题,保护2390万亩森林面积。
如今该工程业已实施八年,但随着生态环保政策的持续加码,此项政策面临尴尬。从2006年开始,我国对于上马的小水电站,要求必须通过环评,严格小水电站的建设程序和准入条件,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至此,“小水电代燃料”的政策,在环保政策的高压面前,一度“停滞”。
水利部:小水电是清洁可再生能源
河北平山是水利部确定的 “小水电代燃料”的试点县之一。平山县水务局小水电管理处处长韩国庆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平山县实施代燃料工程已有多年,给当地村民的用电带来了实质性的好处。
记者实地了解到,平山县卸甲河流域是河北省早前择选的四个代燃料试点地区,该项目也已入选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之中。根据规划,卸甲河要新建、改造农村水电站6座,总装机容量6460千瓦,其中代燃料装机容量3960千瓦,项目建成后,可为3个乡镇12个行政自然村2760户提供清洁能源,保护森林3.3万亩,减少有害气体排放1356吨。
平山县蛟潭庄镇镇长高成虎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小水电站开始发电,并网到大电网后,当地村民的电费要比平常便宜一半左右。
位于太行山深处的这些村子,经历了从过去的怕用电到如今的敢用电,此前的砍树以及上山寻找柴禾的场景,现在早已不大存在。
高成虎说,早前特别是在冬天的时候,山区农户普遍都要烧煤、烧柴禾取暖,对环境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也浪费了资源。
根据去年的统计,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和扩大试点建设新增小水电代燃料装机20多万千瓦,解决了80多万农民的生活燃料问题,每年减少薪柴消耗90多万吨,保护森林面积350多万亩。水利部水电局局长田中兴指出,“小水电是国际公认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增加了可再生能源比重,改善了农村能源结构,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
环保部:遏制狂飙突进的小水电开发
但是,在进一步发展小水电站的过程中,本来初衷是促进生态环保的代燃料项目,却陷入了窘境。在其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不少地区出现了规划和管理滞后、滥占资源、破坏生态等问题。其中一些项目未履行建设程序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即擅自开工,施工期间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记者在平山县采访了解到,包括现在已经开工建设的龙窝水电站等,相关的建设手续并不齐全。水电站周遭数个村子强烈反对,因为村民担心电站建成之后,会对沿岸及下游村庄的灌溉和生活用水造成影响。
当地村民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前早就有过这方面的先例,“蛟潭庄镇的太堡岭水库蓄水后,河水少而不能正常流过河床,直接影响了15个村村民的灌溉用水。”
这绝非个例,事实上,在大力发展“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过程中,小水电站的快速上马,导致的问题由来已久。
针对这种情况,环保部早前就发布了《关于有序开发小水电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的通知》,强调在生态脆弱区,对小水电资源限制开发,小水电站要进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单机装机容量在1000千瓦以上的小水电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书,1000千瓦以下的,编制环评表。
平山县1000千瓦以上的小水电站共有5座,以下的有20多座。韩国庆表示环评书和环评表都上报给了河北省环保厅,一直没有得到批复。
据悉,环保部门的考量是,首先要对整个全流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之后才能对处在该流域上的小水电站进行审批。环保部希望通过“区域战略环评”这张牌,遏制狂飙突进的水电开发。
小水电重新定位
今年4月,由国家发改委、环保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四部委组成的小水电调研组,对于全国的小水电站展开调研,首站选在四川。
统计表明,四川省已建成的4126座小水电站中,民营小水电站达2335座。调查发现,这些小水电大都缺少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电站运行管理涣散、设备陈旧老化、得不到及时检修,经常带病运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据了解,我国农村水电站有2万多座是1995年以前建成的,设备老化,能效逐年降低;其中9700多座需要进行改造。
根据水利部水电局局长田中兴的介绍,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农村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农村水电管理进行全面规范。
同时,“农村水电还无法享受与其他可再生能源同等的上网、电价和税收等扶持政策,而且上网难、电价低、税负重。”
而在投资方面存在严重不足,根据2009~2015年小水电代燃料规划,“每年约需中央补助资金8亿元,但目前中央投入小水电代燃料的资金每年只有3亿元。”
田中兴指出,要尽快出台水电适用《可再生能源法》的相关规定,使农村水电发展能享受到与其他可再生能源同等的上网、电价和税收等扶持政策。
在“十二五”期间,田中兴说“要大力发展农村小水电站,使得小水电代燃料广泛实施。到2015年,基本解决生态环境特别脆弱、以烧柴为主的200多万农户的燃料问题。”
可以想见,在环保部门基于小水电站良性有序、确保生态保护的考量之下,水利部要求大力发展小水电站的思路,还将遭遇制度的约束。

程回洲:建立水能开发利用新观念  


建设和谐型水电发展机制


水利部水电局原局长  程回洲


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经济要参》2006年第69期
开发水能在带给人类绿色电力的同时,也可能会带来生态影响和移民等环境和社会问题,特别是近几年水电开发加快,这些问题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要实现水能开发与环境社会的和谐,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树立水能开发的新理念,建立水能开发与保护的良性循环机制,建设环境友好和社会和谐型水电。
一、树立水能开发利用的新观念
(一)河流健康生命
河流有其生长发育演变的过程和规律,从一定意义上讲,河流是有生命的。只有尊重河流运行的自然规律,才能维持河流健康的生命。
人与河流唇齿相依、唇亡齿寒,河流健康生命与人类发展息息相关、休戚与共。必须建立河流健康生命的观念,维护河流健康,实现人与河流和谐共处。
(二)水能是河流生命的动力
水能和水电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两种不同的能源。但长期以来,水能管理被严重忽视。水能是河流生命的动力,没有水能,河水流动就要停止,河流生命也就停止了。
水能可以转变成动能、热能、机械能,也可以转变成电能,但水能同样严格遵循能量守恒定律。一部分水能变成其他能以后,原始的水能配置发生了变化,河流的生态环境随之要发生变化,造成对河流及其水生物的影响。这种变化达到一定程度,河流健康生命就会被破坏,生态和环境就难以承受,直至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三)在保护生态基础上开发水电
水能可以开发成水电,但必须首先保证河流健康生命的水能和水量。要转变只强调充分利用水能,过度开发水能,忽视河流保护的观念和做法。不仅要留足生态水量和生态水能总量,而且要科学规划其运用的时空曲线。
(四)有偿使用水能资源
水能资源与土地、矿产等资源一样都是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稀缺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是全民的资源性资产。
全民资源长期由少数人或部分人无偿占有和收益,势必造成资源分配不公和社会分配不公。同时也带来跑马圈河、抢占资源等问题。
树立有偿使用水能资源的新观念,维护社会公平。同时,促进水能资源的节约和保护。
二、加强水能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水能资源管理滞后于水电开发的需要
面临水电大发展的需求,水能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律的研究、河流规划等严重滞后。跑马圈河、无序开发还没有得到完全的制止。
(二)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和保护的理论研究
研究水能开发与河流健康生命的规律,建立良性循环机制。
研究和制定河流健康生命标准,为开发和保护提供依据。
研究制定河流生态水能和生态水量的定量标准和调度方法。
(三)加强水能资源规划
加强对河流水能资源的基础调查、信息收集和专题研究。建立水能资源信息系统和水能资源定期评价制度。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河流综合规划和水能开发利用规划的编修,为科学有序开发利用水能提供条件。
三、建立环境友好和社会和谐型水电的发展机制
(一)建立水能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良性循环机制
尊重自然规律,正确处理水能开发和河流保护的关系,建立相应机制,促进良性循环。
(二)建立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制度
建立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制度,通过招标、拍卖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开发使用权及其价值。
各地在建立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制度方面取得了重要的经验,重庆、贵州、福建、湖北、湖南、浙江、广西等多个省(市、区)出台了行政法规和具体办法。
(三)建立国家水能资源股,形成水电反哺机制
水能资源使用权的价值以水能资源股形式计入工程总资产。水能资源股收益用于河流治理、保护,反哺河流,用于补偿移民和库区,支持移民增收解困和库区发展,形成长效机制。
(四)规范管理制度,建立有序开发机制
严格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善项目审批和核准制度,完善项目规划意见书、建设方案同意书、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等许可制度,建立有序开发机制。
四、农村水电的成功经验
(一)水电促进广大贫困山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新中国成立时,全国农村都没有电。中央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在农村主要靠结合江河治理,兴修水利,开发农村水电,解决农村照明和生产用电。
20世纪80年代,全国一半以上的农村主要靠农村水电供电,目前,1600多个县开发了农村水电。2005年农村水电新投产装机530万千瓦,累计装机4390万千瓦,年发电能力达1400亿千瓦时。农村水电不仅成为山区农村发展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强大推动力,而且为国家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50多年来,通过开发农村水电,全国累计解决了5亿多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
“七五”—“九五”连续三个五年计划建成的653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大大促进了贫困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这些县实现了经济发展水平“五年翻一番、十年翻两番”,有效保护了生态。
“十五”建成的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平均每县增加水电有效资产3亿元、水电装机3万千瓦、年发电能力1亿千瓦时。400个县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达到15%,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倍,农村水电有力促进了中西部贫困山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和进步。
(二)水电促进农民增收解困
在政府扶持下,广大山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以资金、小额贷款、投劳、淹没赔偿等方式作为投入,开发农村水电,增加了收入,促进了脱贫致富。
江西铜鼓县红苏村全村468人,在国家的扶持下,建成农民股份合作制小水电站7座,宗装机容量3085千瓦,年收入220多万元,每年人均收入4700元,全村1/3的农民成为水电工人。
四川峨眉县龙洞村建成9座农村股份制小水电站,年收入850万元,上交国家税金和村集体利润近70万元,2004年全村人均纯收入3400元,其中小水电收入1900元。
福建德化县大铭乡由乡政府用集体资产提供无偿担保帮助农户贷款兴办小水电,家家都有小水电股份。2004年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3486元,其中小水电收入1394元。
广东乳源瑶族自治县是一个少数民族贫困山区县,有14个乡镇,40个行政村,240个自然村,镇镇村村都办小水电。2004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3773元,其中来自小水电的收入1555元。这个县股份制开发利用小水电,还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饮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乡村道路、有线电视等投资主要由村集体支付。
(三)水电促进生态和环境保护
2003年,国家启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经过两年多的努力,试点取得圆满成功。试点项目区有20多万农民实现了小水电代燃料,巩固退耕还林面积30万亩,保护森林面积156万亩,国家投资75元长期稳定地保护一亩山林,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投资效果显著。小水电代燃料电价为0.170.25/千瓦时,农民非常高兴。小水电代燃料解除了农民砍柴烧柴的辛苦,减轻了农民负担,解放了被砍柴烧柴长期束缚的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妇女从烟熏火燎中解放出来更是溢于言表;增加了农民收入,带动了改厨、改厕、改电、改水、改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大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民思想观念的转变,激发了农民奔小康的热情,调动了农民自己动手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改善了村风村容村貌,。试点表明小水电代燃料不仅是解决农民烧柴,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山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有效措施,实现了国家得生态、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的三赢效果。

李其道:强化行业管理  推进农村水电改革发展


(2004年8月7日)


中国水利地电企协原专家组成员  李其道


来源: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信息网


(一)改善外部环境、完善内部条件、加强主观努力


1.外部环境
(1)当前,直接关系制止和消除利用电力供应紧张,再次掀起“上划、控股(特别是自己不出钱、不出资产、白占股权、白拿收益持干股控股)农村水电独立配电企业及其资产的风波。直接关系在农网改造工程“回头看”检查整改工作中进一步认清大电网扩大和营造电力垄断带来的严重危害(包括代管县普遍存在的网改到户率低、违规行为多……等等问题)。彻底纠正和消除“上划、控股”的错误做法和造成的后果与影响,把上划的电网、上收的供区全部归还地方,并还资(网改中的地方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和西部地区全部网改资金)于地方农村特别是西部农村,维护地方农村权益,以及打击垄断腐败,还信于民。由地方自主地实施下一步的后续补充网改。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将农村水电列为“覆盖千家万户,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更显著的农村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要求“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增加投资规模,充实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范围”的指示精神,取得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扩大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立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滚动发展机制,实施农村水电致富工程、农村水电光明工程等。防止因民营资本投资开发农村水电形成热潮,而弱化“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增加投资规模,服务‘三农’,有效促进农民增收”执行力的倾向。
    (3)依据西、中、东部实际,有效发挥国有资本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规范有序开发经营农村水电的积极性。决不能忽略国有资本的“主导”作用和规范有序开发经营。
   (4)做好向当地党政领导的汇报(包括宣传)工作,取得高度重视和支持。打好以农村水电为主体的“地方电力”或“地方水电”牌。既是电力工业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水利事业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和极具活力的组成部分。坚决制止和杜绝扼杀农村水电及其电网问题的发生。
   2.内部条件
    农村水电是农村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要求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履行政府职责和行使行业管理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水资源属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SL30-2003《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村水电行业管理部门,要做好农村水电法规政策、资源开发、工程建设、资产监管、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教育宣传、现代化建设等行业管理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农村水电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工作到位。”“应完成农村水能资源规划,建立水能资源开发许可、有偿使用和市场交易制度。”“农村水电设计市场、设备市场、建设市场应规范、透明、公开,监督管理有力。”
    水利部水电[2004]21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领导,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坚持独立配电公司方向,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水电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水能资源管理,规范水能资源市场;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农村水电建设管理。”
    结合形势发展要求,重点是:加强职能机构建设,依法行政,行使行业管理,实行水能资源统一管理,配合国资部门加强农村水电国有资产监管,组织指导企业管理。
    3.主观努力
   努力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不畏艰险的创新意识与勇气去克服困难,以开拓进取的创新眼光与态度去奋发工作,以坚轫不拔的创新意志与信念去探索追求。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事在人为。
(二)强化行业管理的指导思想
    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统筹农村水电与经济建设、江河治理、扶贫开发、生态建设等四个方面的结合,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与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农村水电电源、电网和管理现代化为龙头,以水能资源统一管理为基础,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为目标,强化和有效实施行业管理,为贫困山区和老少边穷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电能支撑和保障,为这些地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加强能力建设,强化行业管理职能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农村水电管理机构要健全,职能要明确,人员要精干,工作要到位。当前要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农村水电行业管理职能尤其是关系“公共安全”、“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和“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的国有资产”等方面的行业管理职能。
    (四)农村水电行业管理职能内容及实施
    1.农村水电行业管理定位和范畴
    农村水电是农村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要求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履行政府职责和行使行业管理职能。落实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农村水电管理单位,一是代表主管部门,依法行政;二是代表主管部门,实施水能资源统一管理和许可制度;三是代表主管部门配合经济综合部门,实施职责范围内的普遍监督管理和许可制度;四是代表主管部门配合国资部门,建立和完善现代产权制度,实施农村水电国有资产监管;五是通过法规政策、规划计划、指导协调服务实施行业管理;六是通过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改革、改造与管理相结合,组织指导企业管理。
    2.履行政府职责,依法行政
    (1)坚持执行新时期促进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组织贯彻实施。
    组织贯彻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电价改革方案。
    支持和促进国家与相关部门在投入、税收、贷款、价格和绿色能源配额制、污染减排交易等方面,出台优惠扶持政策,并形成法律法规。
    组织参与《电力法》修改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法》、《电力监管条例》制订。
水利部组织制订国家相关法律的配套法规---《农村水电条例》,并采用《通则》、《规定》、《意见》、《通知》等形式制订相应方针政策。
    支持和促进地方政府出台促进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发展和水能资源一管理的法规、政策、规定。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采用规范化文件形式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和实施意见。
    (2)研究制订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发展战略。
    (3)编制农村水电规划。包括电源开发建设、电网建设改造以及电气化工程建设、代燃料工程建设、致富工程建设、光明工程建设、现代化工程建设、人才开发工程建设等发展规划。
    农村水电发展规划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同级政府审批,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依法协调上下游左右岸权益,处理权属纠纷。
    (5)依法检查、清除“四无”水电站,防止和杜绝产生新的“四无”水电站。
    (6)依法负责水库、大坝安全运行和农村水电企业发供电生产、供应、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7)依法检查农村水电行业、企业和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执行情况,受理职责范围内群众对农村水电行业、企业和相关人员违规行为的投诉。
    (8)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查省级及以下农村水电国有资产的重组、转让、出售,并合理确定水电站和水库之间的关系,确保水库大坝安全运行和防洪安全。
    3.实施水能资源统一管理和许可制度
    (1)水能资源管理是以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可持续利用为目标,对江河水能资源进行普查、勘测、评估、规划,从综合发挥防洪、抗旱、灌溉、供水、通航、生态、发电效益出发,对水能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进行选点和开发许可管理,促进水能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节约保护。
    按照《水法》规定精神,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水能资源统一管理的职能。
    (2)水利部负责组织全国农村水能资源普查工作,制订全国农村水能资源战略规划,包括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
    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水能资源普查工作,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水能资源规划,包括流域专业规划、区域专业规划。
    (3)开发、利用农村水能资源必须进行开发论证。开发论证工作,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4)农村水能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农村水能资源依法实行开发许可制度。开发利用农村水能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开发许可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申请领取开发许可证,取得开发权。
    (5)开发利用农村水能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6)国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在保障国家所存权不变的前提下,在一定的年限内,可以入股、出售、转让。接受国家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的市场交易管理,并推进国有农村水能资源使用权的多种有效形式的实现,包括可将500千瓦及以下农村水能资源使用权量化给贫困地区农民,开发经营农村水电,增加农民收入。
    (7)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规划,按5万千瓦以上、5万-2.5万千瓦,2.5万-1.2万千瓦、1.2万千瓦以下四个等级,分别由水利部和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从规划、开发论证、开发许可、取水许可等方面进行核准。涉及跨地区用水权益的,地区之间要达成用水协议,并报共同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出让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
    (8)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有偿出让金是国家资源所有权的体现,应作为专项资金,用于水资源保护、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改造等,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9)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出让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的实施细则,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4.实施普遍监督管理和许可制度
    (1)水利部和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全国和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水电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包括:负责水能资源的统一管理,负责水库、大坝、水电站安全与农村水电企业发供电生产、供应、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村水电设计市场、设备市场、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水电电源电网工程、电气化工程、代燃料工程、致富工程、光明工程建设。
    (2)依据西、中、东部实际,发挥国有资本的主导作用,保护和调动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规范有序开发经营农村水电的积极性。实行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
    (3)以上农村水电建设项目凡涉及防洪、抗旱、灌溉、供水、通航、生态和水库、大坝安全的,均实行安全许可制度。项目前期工作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方能进入开工建设。
涉及防洪、抗旱、灌溉、供水、通航、生态和水库、大坝安全的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或水库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或省界河流上的项目,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改委初核,报水利部和国家发改委核准。
    (4)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涉及防洪、抗旱、灌溉、供水、通航、生态和水库、大坝安全的农村水电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5)农村水电建设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6)农村水电的设计、设备、施工严格实行招标投标制,择优选择设计、设备制造和施工单位。
    (7)国债资金、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农田水利费、水利基建费、民族资金和“以电养电”资金等,可用作农村水电建设的资本金。
发挥国有资本主导作用,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办电,鼓励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开发农村水电。具备条件的农村水电企业的可申请股票上市或发行建设债券,筹措农村水电建设资金。
    取得政策性银行支持以及利用世行贷款,开辟新的信贷资金渠道。
    (8)农村水电建设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农村水电建设行使质量监督权。
    (9)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后方可使用。验收工作包括阶段(中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工作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中央参与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会同水利部主持。
   5.配合国资部门实施农村水电国有资产监管
    (1)经政府依法授权,省、市级国有独资农村水电企业可以代表国家行使国有农村水电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
(2)深化农村水电国有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
(3)农村水电国有产权制度改革方案应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4)鼓励和引导农村水电国有资产战略重组,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走股份制、集团化道路。
建立和完善以产权为纽带的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增强农村水电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5)配合国资部门实施农村水电国有资产监管,制止和防止农村水电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农村水电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6.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实施行业管理
    (1)通过政策引导、规划计划、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实施行业管理。
    (2)以电源、电网和管理现代化为龙头、以水能资源统一管理为基础,实施行业管理。
    (3)通过制订农村水电设计、建设、制造、安装、运行、调度、安全和电气化、代燃料等各种《标准》、《规程》,并组织指导实施,实施行业管理。
    (4)通过制订农村水电设计、设备、建设市场监管办法并组织指导实施,实施行业管理。
    (5)配合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制订与上网电价联动的发、输、配、售四类电价,建立和完善新的电价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施行业管理。
    (6)通过农村水电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和战略性重组,形成产权联接关系,实施行业管理。
    (7)通过涉水事务、量值传递、调整试验和技能鉴定,实施行业管理。
    (8)通过宣传、信息、培训、统计工作,实施行业管理。
    (9)通过协会中介咨询服务,加强行业管理。
    (10)通过与国际小水电中心合作,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加强行业管理。
   7.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
    (1)执行和制订农村水电力生产、供应、使用的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组织与指导农村水电企业按照电力体制配电端改革的要求,坚持独立配电公司的方向,建立和完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以产权为纽带,搞好股份制、集团化改革。
    (3)组织与指导农村水电企业建立和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产权结构与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以人为本,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效益为中心,以安全为基础,以优质服务为宗旨,搞好经营管理。
    (4)组织与指导农村水电企业推进思想、组织、手段、方法、队伍现代化建设。
    (5)组织与指导地方电力企业以服务“三农”为主旨,以“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为主要内容,开展文明窗口建设活动,搞好“两改一同价”和农村供用电管理工作,开拓农村电力市场,提供安全、可靠、质优、价廉电能,为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业农村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55fe3e0102dstm.html
               http://blog.sina.com.cn/liqidao
[/td][/tr][/table]
[/td][/tr][/table]
  • 雕弧未到高潮
  • jcmx12345678990后 除了疑问还是疑问
  • 谢明康刀锋:龌龊的法官做出恶心的判决
  • 浦江一兵让我们高举着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奋 
  • 网闻博报夏商丛林游戏:“狼国”与“羊国”的战争
  • 赤橙黄绿青蓝紫茅芋轼们干了一件蠢事!
  • 乐思劳动新闻:不可容忍的支配主义产物-谈 
  • 同尘致巴沙尔•阿萨德总统
  • 范兴运这样的“公仆”可比强盗厉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