隹尤打一成语疯狂看图:第三单元课文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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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背景

 

《左传》是《左氏春秋传》的简称,又称《左氏春秋》,是我国第一部叙事完备的编年体史书。《左传》所记载的历史年代大致与《春秋》相当,同起于鲁隐公元年(前722),但《春秋》止于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左传》的明确纪年止于鲁哀公二十七年(前467),并在全书最后附上了一段鲁悼公四年(前453)三家分晋的史实。《左传》最初是单行的,至西晋杜预,始将《左传》与《春秋》逐年合并(即“经传合一”),从此相沿不易。

 

《左传》全文共196 000多字,是儒家经典“十三经”中篇幅最长的,号称“大经”。《左传》与《公羊传》《谷梁传》并称“春秋三传”,但与后二者重在阐发义理不同,《左传》更重视对《春秋》史实的补充。

 

《左传》的作者,司马迁和班固都认为是左丘明,但后世也有不同的看法。由于古书的成书过程非常复杂,往往经过多代多人始能写定,所以确定作者十分不易。学术界现在一般认为,《左传》是由某位史学家(在没有足够反证的情况下,姑且可以认为是左丘明)撰写,又经后世不断增益而成,约成书于战国早期。

 

关于《左传》与《春秋》的关系,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它是解释春秋的一部史书。另一种看法认为它是单独的著述,与《春秋》有关,但并不是专为解释《春秋》而作的。其依据主要有三点:一是《左传》与《春秋》记载时间下限不同;二是《左传》中的有些内容在《春秋》中并无记载,而《春秋》中的有些记载在《左传》中又没有解释;三是《左传》使用夏历,对于晋国的历史记载得比较详细,而《春秋》使用周历,重在记载鲁国的历史。

 

《左传》是我国历史著作的典范,是我国编年体史书的第一个高峰,也是《史记》问世以前我国最重要的史书。《左传》的内容十分丰富,举凡天文、地理、氏族、制度、人物、军事、外交、经济、礼俗以及鬼神、灾祥、卜筮之事,无不记载,史料价值非常高。当代史学家钱穆先生就曾说过,《左传》是研究中国古代史的基准。

 

《左传》不仅是一部优秀的史学著作,同时也是中国叙事文学的代表作。《左传》善于用简练精当的语言来刻画人物和记述事件,叙事富于故事性、戏剧性,细节描写尤为出色;长于描写战争,且极富变化;善于记言,无论是大臣的谏说还是行人辞令(外交辞令)都描摹精当,非常符合人物身份。《左传》对后世的史传文学和戏曲创作有深远的影响。

 

东汉以后,为《左传》作注的人很多,最通行的是《十三经注疏》中的《春秋左传注疏》(晋杜预集解,唐孔颖达疏)。今人杨伯峻著有《春秋左传注》,释文深入浅出,便于初学。

 

内容理解

 

《晋灵公不君》选自《左传·宣公二年》。文章写晋灵公搜刮民财,残酷暴虐,最终被臣下杀死,赞扬了赵盾的敢于直谏、忠于国事和董狐的不畏权贵、秉笔直书。

 

宣公二年,即公元前607年。晋灵公,名夷皋,是晋襄公之子,文公之孙。公元前620年至前607年在位。《晋灵公不君》的故事在《春秋》中只有一句话:“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皋。”在《左传》中,作者补充交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不仅使我们了解了事情的真相,同时也对晋灵公、赵盾和董狐等历史人物有个更加感性的认识。包括三位只出场一次的武士:麑、提弥明和灵辄,也都写得光彩照人。

 

《晋灵公不君》全文只有几百字,给人的印象却非常深刻。作者首先从晋灵公的劣迹写起,表明晋灵公被杀完全是咎由自取。“不君”,即不行君道,不像个国君。作者写了三件事。第一件事,“厚敛以雕墙”。就是说,晋灵公向人民征收了很重的赋税,其目的只是为了装饰宫墙,满足个人的奢侈欲望。这是表现他的贪婪。第二件事,“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就是说,晋灵公从高台上打弹弓,看人们如何躲避弹丸,以此取乐。这是表现他的荒唐。第三件事写得最详细:“宰夫胹熊蹯不熟,杀之,寘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就是说,厨师蒸熊掌没蒸熟,晋灵公就把他给杀了。杀了以后,把他放在畚箕里,让一个女人拿着走过朝堂。这是表现他的残暴。通过这三件事,晋灵公的形象就非常鲜明地展现在我们面前了:贪婪、荒唐、残暴,完全不符合为君之道。晋灵公残暴贪婪荒唐的行为肯定还有很多,《左传》的作者却只挑选了三件最有代表性的事情,就让读者充分感到,晋灵公实在是不配当君主,他的被杀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左传》的作者在材料取舍详略方面是很有水平的。

 

第二段,作者写了大臣们对晋灵公的劝谏。在这里,作者运用了繁简对比的手法。用繁笔写的是士季。士季如何去见灵公,灵公如何假装没看见,士季向前走了三次,最后来到滴水檐下了,灵公才不得不抬眼看士季。这里,作者写得很详细,也很有趣,使我们对晋灵公的形象有了更深的认识。晋灵公很聪明,一看到士季,已经知道其来意了,所以他假装没看见,先是躲避,等躲无可躲之时,又抢先主动认错,以此来堵住士季的嘴。士季虽然不完全相信灵公的话,但也无法深谏了,只能以“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之类的话来劝勉一番。这是繁笔。

 

用简笔写的是赵盾。作者只写了一句“宣子骤谏”,就是说赵盾多次上谏。至于赵盾是如何进谏的,灵公是不是又使出了假装没看见之类的伎俩,作者全都省略了,一切都留给读者去想象。赵盾是文中的主要人物,按理说,应当大书特书一番,但作者却以简笔入题,把大块的笔墨放到后面。繁则极繁,简则极简,让人佩服。

 

赵盾多次劝谏,晋灵公不仅不收敛,反而把赵盾视为仇敌,必欲除之而后快。于是,在接下来的两个场景中,三个武士依次出场。

 

第一个场景在赵盾家里,出场的武士是麑。麑奉灵公之命来刺杀赵盾,但当他看到“盛服将朝”的赵盾时,他产生了强烈的心理矛盾──杀赵盾是不忠于国家,不杀赵盾是不守诺言,最后选择了自杀。麑的形象是非常有光彩的。他在《左传》中只出场了一次,不到一百字,却让人过目不忘。在后世的史书和小说戏曲中,常塑造出麑式的人物。比如《史记·晁错袁盎列传》中梁王派来刺杀袁盎的刺客,戏曲《铡美案》中的刺客韩琦,等等。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需要简单解说一下。可能有同学会问,麑当时就死了,那他死前的内心独白又是从何得知的呢?其实,这是史书中一种常见的写法,可以叫做“悬揣”,就是“想当然”的意思。钱钟书先生曾经说过:“史家追叙真人真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时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几入情合理,盖与小说、院本之臆造人物,虚构境地,不尽同而可相通。”“遥体人情,悬想时势”,换句话说,就是“想当然耳”。这种“想当然”并不是凭空虚构,而是作者根据当时的情境、事情的结果和人物的性格进行的一种合理想象。这种情况在《左传》中还有很多,比如介子推母子的对话等等。因为它符合人物的性格,可以合理解释结果,所以读者非但不觉得失实,反而有历史“带入感”,感到可信。

 

第二个场景是晋灵公设宴,计划在酒席上刺杀赵盾。这次出场的是两个武士,提弥明和灵辄。这两个人物也各有其鲜明特色。提弥明勇猛善战,而且讲究策略;灵辄则是知恩图报,是非分明。提弥明在赵盾赴宴后知道了灵公的阴谋,他不是贸然出击,而是首先讲礼法:“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即小燕饮,臣侍君酒超过三杯就不合礼节了,以此作为让赵盾离开的理由,表现出机智的一面。晋灵公不仅没有理睬提弥明所讲的君臣之礼,反而唤猛犬去咬赵盾,这再次表现了灵公的“不君”。提弥明与猛犬和甲士们英勇搏斗,最终不敌身亡。此时,灵辄出场了。他是灵公的甲士,却反戈一击,救出了赵盾。当赵盾询问恩人的姓名时,他只说是“翳桑之饿人”。在灵辄此次出场前,作者运用了插叙的手法,补充交代了当年赵盾在首阳山救灵辄的一段往事。

 

这里有一个小问题,就是关于“翳桑”的具体含义。一般认为“翳桑”是地名,但也有人认为是指桑树阴凉处。关于这个问题,清代学者王引之曾作过分析。他从《左传》的文例入手,指出如果“翳桑”是指桑树阴凉处的话,按照《左传》的文例,当为“舍于翳桑下”;而像成公十五年“出舍于睢上”、成公十六年“舍于夫渠”、定公八年“舍于五父之衢”、哀公八年“舍于庚宗”等等,后面接着的均是地名,可见“翳桑”很可能是一个地名。还有一个小问题也需要说一下,就是既然灵辄没有说出他自己的姓名,赵盾是如何得知灵辄姓名的。这个问题前人也有解释,灵辄是灵公的武士,赵盾事后自然不难知道他的姓名。

 

三个武士的形象都非常出彩。作者对每个人都只写了一两个片段,却让人过目不忘,就是因为作者抓住了最能表现人物性格的细节。

 

最后一段是故事的尾声,却是解释“赵盾弑其君”最重要的一段。赵盾脱身以后,只能逃亡。但是,还没等他逃出晋国国境,晋灵公就被赵穿杀死了,于是,赵盾又返回国都重新执掌朝政。按情理讲,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然而,按照《春秋》礼法,却使赵盾最终背上了“弑君”的罪名:第一,他逃亡,却没有逃出国境。按照当时的礼法,臣下逃离了国境,君臣之义就断绝了,就可以不承担效忠君主的责任了。第二,他回来后没有声讨赵穿。赵穿是赵盾的族人,晋灵公的女婿,他在桃园杀死了晋灵公。按照礼法,赵穿杀死国君是大逆不道的行为,赵盾作为正卿,返回国都后应该立刻声讨赵穿,但是没有。根据《左传》的记载,赵盾回来后立公子黑臀为成公,并没有惩治赵穿。这样,“亡不越竟,反不讨贼”成了赵盾的两大罪状,“赵盾弑其君”也就被写进了史册书中。

 

赵盾当然不承认自己“弑君”,事实上,他也的确没有“弑君”,甚至连想也没有想过。当然董狐也有自己的标准,那就是当时被普遍认可的礼法。孔子就称赞道:“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后代也把敢于坚持原则、秉笔直书称做“董狐笔”。文天祥的《正气歌》中就有“在晋董狐笔”一句,认为体现了天地正气。对于赵盾和他“弑君”的罪名,孔子评价:“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竟乃免。”承认赵盾是国之良臣,对他寄予同情,却又认为他背负“弑君”的罪名是“为法受恶”,并不算冤枉。

 

以对人物和事件的评价作为一章的结束,是《左传》中常用的手法,通常是用“君子曰”来表明自己的褒贬。这个“君子曰”可能是当时社会普遍认同的观点,或者是前人的观点,也可能是《左传》作者自己的看法。在这一章里,作者就借用孔子的话表明了自己的观点。这种写法为后世史书所继承,像《史记》就有“太史公曰”,《资治通鉴》也有“臣光曰”,等等。

 

《晋灵公不君》是《左传》中的著名篇章,剪裁得当,叙事流畅,人物形象饱满,性格鲜明。文章的最后,借孔子的话进行了评论,一切以礼法为标准,又揆之以人情,体现了《左传》尊礼重民的思想。这种叙事在前、议论收尾的写法对中国后世史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问题研讨

 

1.谈谈你对“赵盾弑其君”的看法。

 

提示:礼是宗法社会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左传》中对很多事情都是用“礼”和“非礼”来评价的。比如:“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治兵于庙,礼也”;“丹桓宫之楹”,“刻其桷,皆非礼也”;“齐侯来献戎捷,非礼也”。在董狐和孔子看来,赵盾作为晋国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应对晋灵公之死承担责任,所以记做“赵盾弑其君”是合乎礼法的。

 

但是,也有不少学者对此观点表示质疑。认为所谓“春秋笔法”模糊了事实真相,给后世造成了不必要的误解。赵盾既然没有杀灵公,为什么史书上要记“赵盾弑其君”?而所谓越境就可以免予责任的说法也是十分荒唐的。

 

可以结合上述两种观点引导学生谈谈自己的看法。

 

2.从《左传》大量引用《诗经》看《诗经》在春秋时期内政外交中的作用。

 

提示:《左传》中大量引用《诗经》,这些诗,有些见于今本《诗经》,有些则是佚诗。课文中三处引用了《诗经》:“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衮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其中前两处分别出自《诗经·大雅·荡》和《诗经·大雅·烝民》,后一处是佚诗。我们以前学过的其他课文,比如《郑伯克段于鄢》中也引用了《诗经·大雅·既醉》中的“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这种例子在《左传》中还有很多。这种引用,并不一定和原文意思完全相符,只要问答双方都能明白就可以了。比如《左传·昭公十六年》,郑国六位大臣给晋国韩起饯行,每人赋《诗》一首。这六首诗均出自《郑风》,有《野有蔓草》《羔裘》等,都是断章取义,韩起也明白对方的意思,一一作答,又答赋《我将》。

 

孔子非常重视对《诗经》的学习,他曾经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又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可见,《诗经》在当时内政外交上的重要作用。

 

可以结合《左传》中的具体例证和孔子的观点来谈谈这个问题。 

文化背景

 

当代史学家蒙文通先生说,中国历史上史学发达有三个时期,“曰晚周,曰六朝,曰两宋”,“体例革新,陈义深远,宏文迭出,名家踵武,虽汉唐盛世,未足比隆”。也就是说,中国史学的两个高峰都出现在唐以前。尤其是从东汉至隋末,史学逐渐从经学的附庸成长为一门独立的学问。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唐代史学家刘知几总结前代史书,写出了我国第一部史学理论著作──《史通》。

 

刘知几(661—721),字子玄,彭城(今江苏徐州)人。20岁考中进士,任获嘉县主簿19年。长安二年(702),开始担任史官,先后任著作佐郎、左史、著作郎、秘书少监等史职,撰修国史。刘知几长期在史馆供职,能够看到大量的史书,形成了自己的史学观点,再加上与史馆中同人观点不同,遂发愤著书,于唐中宗景龙四年(710)写成《史通》。

 

《史通》分为内外篇,共20卷。其中内篇39篇,主要阐述史书的体裁体例和编撰方法。外篇13篇,论述史官的建置沿革、史书的源流和古人著述的得失。内篇中的《体统》《纰缪》《弛张》三篇早已亡佚,因此现在见到的《史通》只有49篇,共八万余字。其中,内篇的《六家》《二体》和外篇的《史官建置》《古今正史》是全书的纲领。

 

《史通》是中国史学史的奠基之作,建立了很多史学理论。一是对唐以前的史书体例和编纂方法做了全面总结,提出了“六家”“二体”说,并对本纪、世家、列传、表历、书志、论赞等各种体例,以及序例、题目、断限、编次等各种编纂方法做了专篇论述。二是力主直书实录,反对曲笔诬书。刘知几认为,史书应起到“申以劝诫,树之风声”的作用,不能“曲笔阿时”“谀言媚主”。这种观点继承和发扬了中国古代史学的实录传统,并将之提高到自觉的高度。三是提出“史才三长”的理论。刘知几认为,一个史学家应具备三种才能,即史才、史学和史识。史才,指驾驭史料、撰著史书的能力;史学,指掌握丰富的历史知识;史识,指良好的史学见解和秉笔直书的品德与精神。其中,史识最为重要。“三长”之说对后世史学有很大的影响。

 

由于刘知几专攻史学,且长期在史馆供职,所以《史通》中的见解“贯穿今古,洞悉利病,实非后人之所及”。当然,《史通》也有不足之处。书中对前代史书的评判过于严苛,有些评论有失公允,有时“诋诃太甚,或悍然不顾其安”。此外,刘知几认为史书应以褒贬为宗,反对为史书加注,主张删去史注,也删去天文、艺文、表历等内容,这也是不妥当的。

 

《史通》最为通行的注本是清浦起龙的《史通通释》。今人张振珮著有《史通笺注》,对典故解释非常详细,便于使用。

 

内容理解

 

《直书》选自《史通》。“直书”就是不隐讳事实真相,不饰恶虚美,如实记载历史事实。

 

全文分为四段,主要说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提出自己的主张,说明直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列举历代史家的各种情况,说明直书之难。

 

文章从人的本性谈起,认为世人为了生存,都选择了明哲保身,“宁顺从以保吉,不违忤以受害”。修史却有自己的要求,要“申以劝诫,树之风声”。即史书以劝惩为目的,好事则褒之,坏事则贬之,以此来树立好的风气,惩恶扬善,使那些乱臣贼子不敢轻易做坏事。这是本篇的中心论点。在这一段中,作者引用了东汉末年流行于京都洛阳的童谣:“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以此来说明行君子之德的不易。

 

在第二段里,作者列举了历代很多史家的例子。这一段里,全是正面的人物,都是秉笔直书的典型,但其命运却各有不同。其中在生前身后都独擅令名的是董狐。他受到了孔子的赞扬,而且,也显然未受到赵盾的刁难。赵盾虽然不同意董狐的记载,但除了为自己辩解,认为是自己太留恋祖国了,才给自己招来了忧愁外,并没有做别的什么举动。但是,其他的史家就没有这么幸运了。齐太史记载“崔杼弑其君”,结果被崔杼杀害。他的两个弟弟先后做史官,也都这样写,也同样被杀。直到他最小的一个弟弟仍坚持记载这件事,才终于没有被杀。南史氏听说几位太史都为此事被杀,便带着写好“崔杼弑其君”的简策前往,听说此事已写入史册,这才回去。司马迁记载汉朝皇帝的事情,并不因为当时是大汉天子的天下就有所隐晦,而是善恶皆书,结果《史记》被诬为“谤书”。韦昭是三国吴的史官,并不因为孙皓是皇帝,就屈从于其淫威,为孙皓的父亲孙和做纪,而是坚持认为孙和不是皇帝,只能做传。崔浩是北魏人,历仕道武帝拓跋跬、明元帝拓跋嗣、太武帝拓跋焘三朝,官至司徒。太武帝时奉命监修国史,成《国书》30卷。因内容详备,且据事直书,遭到一些鲜卑贵族的怨恨,于450年被灭族。这些史官,都秉笔直书,最终却都因书获罪。世事如此,所以要求史臣刚直不屈、秉笔直书,实在是太难了。于是,有人就想出变通的办法。三国时吴国张俨著《嘿记》三卷,秘藏不宣;东晋孙盛著《晋阳秋》,写了两个不同的版本,以此来逃避灾祸。上述的这些事例,都是用来说明直书之难的。

 

第三段,具体评说六朝史书,作者列举了用直书和曲笔两种不同的笔法编撰史书的具体事例来说明直书之难。六朝是我国史学的发达期,不仅史书数量空前,而且史学已经从经学的附庸发展为一门专门的学问。然而,史书的写法并不因史学的发展而有所改观,曲笔或隐晦事实真相的例子比比皆是。也许因为六朝时政权更迭太过频繁,史学家有些也无所适从,乱世中只能苟全性命了。对“死诸葛气走活仲达”、司马昭派成济杀死魏帝曹髦这些事情,陈寿、王隐、陆机、虞预等人都是三缄其口,在他们各自的著作《三国志》《晋史》《晋纪》《晋书》中都没有记载。到了东晋的习凿齿,才在自己的著作《汉晋春秋》中如实地记载了这些事情,使后人得见历史真相。北魏宋孝王的《风俗传》、隋王邵的《齐志》也都是秉笔直书之作。在这一段中,作者一方面用各种事例说明直书之难,另一方面也用丑行最终都会大白于天下的史实来晓谕那些用曲笔写作的史家。

 

第四段是总结。著史不易,直书更难。晚周的南史、董狐,六朝的韦昭、崔浩都是不避强御、秉笔直书的典型,他们的光辉事迹至今为人传诵。而王沈写《魏书》,董统写《燕史》,都是献媚统治者的伪史,其高下相差甚远。作者从传统道德人格角度赞扬了正直史家的秉笔直书精神,谴责了“曲笔阿时”“谀言媚主”的卑劣史家,并希望史家都能效法古代良史。

 

从文体上说,本篇是骈文。骈文的两大特点──互文和用典,在本篇表现得都很突出。尤其是用典,本篇不仅用了大量事典,还有很多语典。比如第一段的童谣出自《后汉书·五行志》,第二段的“为于可为之时则从,为于不可为之时则凶”出自扬雄《解嘲》,第三段的“刚亦不吐”出自《诗经·大雅·烝民》,第四段的“宁为兰摧玉折”出自《世说新语·语言》,等等。用典的好处,是用极省俭的语言表述极丰富的内容。从本篇的大量用典,不难看出刘知几对前代书籍特别是史书的熟悉。可以说,正是由于博览各种史书,再加上独立思考,刘知几才最终写出了《史通》这部中国史学史的奠基之作。

 

刘知几的《史通》纵横捭阖,征引弘富,在我国古代史学研究领域占有重要地位。但是也要看到,《史通》作为一部早期史学论著,在理论架构和逻辑论证等方面,都很不完备。以《直书》为例,作者虽然提出了“直书”这一概念,也列举了大量事例说明直书的难能可贵,但对于直书的基本内涵、原则标准、学术价值等等都未加探讨,对于直书“申以劝诫,树之风声”的社会功用也是点到为止,未作深入的分析。钱穆先生认为,《史通》只是一部议论史书的著作,称不上是一部严格意义的史学理论著作,这种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