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中在南阳还是襄阳:银辉:依法治国不符合我国国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4:42:15
腾讯最近推出一期《“被忽视的死缓风”诱因》的话题。其实是个老话题。从根本上讲仍在围绕“依法治国”这一问题。就此谈一下个人看法:
1、关于依法治国。
如今全国上下都在呼吁依法治国,但依法治国并不符合我们目前的国情。依法治国有个前提,必须司法独立。可我们的司法真的独立吗?且不论其它因素。仅举常见一例。比如某个官员涉嫌腐败,往往不是由独立的司法机构先进行调查,而是由党内纪委方面先进行调查,而后根据情节轻重,考虑是否将该官员移交司法机构。这样一来算什么司法独立!假如我们的司法真的独立,首先就不知道该把这个党摆到什么位置上!再则,遍观当今世界各国,凡是真正法制国家,无一不是宪政民主国家。可宪政民主同样不符合我们目前的国情。假如我们也实行了宪政民主,又不知道该把这个党摆到什么位置上!因此若要真正贯彻依法治国,要解决的恐怕不仅仅是个法律问题。在此不便讨论。
除了这先天性不足的因素,也因为这先天性不足的因素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我国的司法往往还受到其它因素的干扰绑架。对我们来说,依法治国仍旧停留在呼吁上,更大程度上则是依法治民。
2、司法的公正性
司法的不独立必然影响司法的公正性,包括司法程序的不公正、判决结果的不公正。比如性质类似的几起案件判决结果往往大相庭径。像最近出现的药案、李案、赛案,判决结果就好像隆胸术,从A到D,甚至E、F、G。其弹性空间之大让人目瞪口呆匪夷所思。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冤案错案以及花钱买刑等等现象。结果这一切必然引起民众的质疑愤慨。
3、民意
最近出现的几起案件,如药案、李案、赛案,有人认为民意干扰了司法独立,甚至“强奸”了司法。既然我们的司法根本上就不存在独立性,那么不如让民意干扰一下,“强奸”一回。民众虽不如法学专家一样满脑子的条条框框专业术语,但好歹能分得清是非黑白,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等等这些朴素的道理。再则讲,法律的公正性说到底是民众意愿的普遍体现。抛开民意而空谈法律的公正性,其实毫无意义。
4、废除死刑
最后谈一下废除死刑。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亦是社会发展到一定文明程度的标志。但我们而言绝不是现在。现在我们还远没有条件废除死刑。因为它不仅仅牵涉到法制建设,包括司法独立、依法治国,还牵涉到社会根本制度的完善、经济的发展、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等等诸多条件。当然这并不妨碍一些法学专家可为此呼吁起来。毕竟从呼吁到最后实现还需要一个过程,在此期间也可使民众逐步培养这样一个意识,并为此而共同努力。
以上几点仅是个人对我国司法的看法。拉拉扯扯写了这些,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