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照奎视频:行政处罚、许可和处分救济程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6:38:25
行政处罚法、许可法和处分条例法律日期汇总
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
(一)接受处罚和许可时的救济权主要是陈述权和申辩权;
(二)接受处罚和许可后的救济权主要是申请复议(行政救济)和提起诉讼(司法救济)。
(三)申请复议
申请期限60天
复议决定不复
或期满不予复议
15天
提起诉讼
一审
(3个月作出)
判决书:15日
二审
(2个月作出终审)
决定期限60天
最长90天
或期满15天
裁定书:10日
直接起诉期限:已告知的为3个月;未告知的,自知道之日起起3个月,最长2年。
1、受理(立案)期限:
受理(行政处罚)5天,立案(提起诉讼)7天
2、送达期限
复议7天,诉讼5天
3、提出书面答复(答辩状)期限
10天(注: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二、行政处分
(一)接受处分时的救济权主要是陈述权和申辩权;
(二)接受处分后的救济权主要是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行政救济)。
(三)申请复核
申请期限30天
复核决定不复
或期满不予复核
15天
提出申诉
60天内作出决定最长90天
(注:对违法违纪公务员给予处分的追究期限是没有限制的。作出处分期限:自批准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复核期限30天
或期满15天
径直申诉期限:30天(注:人事争议的只能提出申诉,期限为60天)
(四)复核机关
原作出处理的机关
(五)申诉机关
1、上级机关;2、同级政府人事部门;3、属于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还可向同级政府监察机关提出
三、听证程序
1、申请期限:行政处罚3天,行政许可5天;2、通知期限:7天
四、缴罚期限
1、当事人15天;2、执法人员和执法机关2天
五、许可期限
1、除可以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3、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