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林半天下:2010年度利辛一中法制教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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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利辛一中法制教育实施方案

时间:2010-5-8 5:9 发布者:lxyz 点击:3 评论(0)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下发的《2010年度利辛一中法制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养成守法习惯,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围绕教育系统普法规划,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素质和崇尚法治的意识,为我校教育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利辛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做贡献。

二、活动目的

     在全校掀起学法热潮的基础上, 开展知识竞赛检测普法教育的效果,以便切实提高青少年的法律常识水平,使他们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认知能力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活动时间:2010年6月

四、活动主题:法律知识伴我行

五、活动对象:全体教职工及全校学生

六、活动内容及安排

      竞赛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青少年“五五”普法读本》等为主要内容。

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5月)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并利用国旗下讲话、班会队会、橱窗板报、广播、学校网站等进行广泛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营造浓厚的氛围。

(二)具体活动阶段(2010年 6月)

1.积极申报(5月下旬)

      在组织学生认真学法的基础上,以班级法律知识竞赛的形式产生3名选手组成参赛队,参加学校的知识竞赛。在5月31日前把我校活动方案和《“法律知识伴我行”竞赛活动申报表》上报教育局督导室。

2.现场竞赛(6月)

      依据学校情况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组织竞赛。

七、组织保障

1.学校成立由分管领导,有关科室领导组成的竞赛领导小组,

组长:李品华、何圣、潘化鹏、杨玉乐、吴峰、侯云玉

成员:陆伟、陈光辉、张大雁、张立志、郁建国、陈士侠、孙良斋、朱文成、   

孟兆辉、程慧东、李卫东、崔巍及各班主任。

具体组织、指导、监督竞赛的实施。

八、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是进一步落实法制教育的重要措施,更是提升学生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各班要统一思想,把活动的开展作为本学期德育教育重点工作之一,确保组织到位,责任明确,工作落实。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班要以活动为抓手,广泛动员青少年学法用法。要充分发挥政治课、班会课、班级黑板报、橱窗、学校网站等宣传主阵地、主渠道作用,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有效的主题活动。要深入实际,深入学生,结合时代特点,努力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3.加强宣传,形成合力。各班要多途径、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宣传,树立活动典型,加强工作交流,充分展示成果。要以此次法制教育为新的起点,持之以恒,促进普法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利辛一中

 2010年4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