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霆张一山新剧:媒体四问国税总局:到底是谁曝光了47号文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18:15:54

                媒体四问国税总局:到底是谁曝光了47号文件

2011年08月16日07:52齐鲁晚报王倩 张鹏飞我要评论(35) 字号:T|T

15日国家税务总局一则声明引起舆论轩然大波,该声明称: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作解读,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国税总局从未发过该文件及解读稿,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将依法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

虽然声明只有简短的百余字,但一经发出就引起了强烈反响。不少网友也表示,百余字的声明却留下一大串的疑问,“有人”到底是谁?又是如何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发布公告的?疑问之后,也有不少网友调侃“有人”继“有关部门”之后要火。

疑问一

为何不公布“有人”是谁?

在国家税务总局8月15日发布的声明中,第一句就提到“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声明发出后,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提到“有人到底是谁?”的呼声不断,大家调侃“有人”又成为网络热词,更有多数网友提出国家税务总局应该公布“有人”到底是谁?

下午3点多钟,央视主持人张泉灵发出了一则名为“牛人‘有人’出现了”的微博。除了原文转载国家税务总局声明内容外,张泉灵在微博最后提出质疑“能说说这能伪造文件,在各大媒体上发表的‘有人’是谁吗?”

短短3个多小时的时间,张泉灵这则微博就被转发3239次,评论也高达1623条。其中网友“洛妥祥子”直接发出了“有人能通天”的感慨。

针对大家对“有人”到底是谁的疑问,更多网友开始恶搞、调侃“有人”,更有不少网友将“有人”与“有关部门”恶搞到一块儿。网友“呕San”则调侃道“是友人吗?”“最厉害的部门是有关部门,现在又出现了厉害的‘有人’,佩服啊……”网友“轻风来过”的调侃更是引起众网友的一致赞同。网友“fancyboy2001”也有信心地发出“‘有人’继‘有关部门’之后要火!”的猜测。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微博)在其实名制认证的微博上表明态度“闻所未闻!有人?这个人是谁?要不要报警?包括央视在内的所有大媒体都报道了,如果没有权威消息来源怎么可能?”

“有人”在极短时间内引起如此强烈反应,大家质疑的焦点最终是“有人”到底是谁?一位网友匿名发表的帖子说出了大家的心声,“请问是怎样的造假者足以让各大媒体都相信消息来自国税总局?有人到底是谁?希望国家税务总局给一个明确的答复。”

疑问二

虚假公告通过什么途径发出?

关于年终奖个税计税方式将修改的消息,在13日就有至少两家媒体刊出,其中《广州日报》在当天的A10版上刊出《年终奖个税计税方式将修改,避免多发1元多缴2万》的消息。《北京晚报》也在13日当天报纸的4版头条位置刊发,《年终奖纳税下月起有新规,将避免“发得多拿得少”》的消息还在当天报纸的1版做了导读。

在媒体报道中,《北京晚报》对这一消息的来源交代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广州日报》报道的消息来源也是“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制定并发布”。

而就在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有人伪造47号公告的声明,称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这份公告并做了解读。

这不禁让很多网友及看到这份公告的市民产生了一种怀疑,虚假的公告是通过什么途径发出的呢?

在声明中,国家税务总局对于伪造47号公告传出的途径以及错误解读内容是如何传出的,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这也引起众网友一定要“打破沙锅问到底”:消息到底是从哪里传出来的?

是通过官方网站?还是通过相关部门专门的发布渠道?又或是私下传出的?《北京晚报》当事记者表示,他们的消息来源是《广州日报》的报道,由于正赶上周末,信息无法核实,但也进行了刊发。这样,《广州日报》的消息源成了关键,这也可以证实国家税务总局所谓的伪造47号文件是通过什么途径发出的,但本报记者多次拨打《广州日报》当事记者电话,都显示无人接听。

疑问三

为什么隔了两天之后才发出声明

根据相关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即所谓的“47号公告”8月13日经媒体广泛转载报道后,迅速传播开来。国家税务总局也在声明中承认“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但为什么声明在两天之后才发出呢?

“澄清行为为什么那么慢?”这也成为网友在网上发帖“炮轰”的内容之一。不少网友查询日历表后表示,13日、14日恰逢周末,难道国家税务总局也只顾着过周末,看到“虚假”报道蔓延,依旧坐等上班时间才发表声明?

“真是想不通,如果真发生这样的事情,应该立刻出来辟谣,而现在他们所谓的真相却不慌不忙才说出?”网友“蜗牛”表示。更有网友直接调侃,“他们(国家税务总局)肯定是商量了两天之后才发出声明,这速度,没的说。”

对此,记者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查询到办公电话,但依旧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疑问四

国家税务总局报案了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声明中的说法,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的名义,发布伪造公告,他们也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此,山东宝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宝军称,如果真有人像国家税务总局声明中所说的那样,就涉及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罪行比较严重。如果伪造的内容造成了恐慌,还有可能涉及到其他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少网友也在为此事“闹心”,网友“xtkl”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应向公安机关报案,调查谣言来源,不能发个声明就完事了。

国家税务总局对此有没有报案呢?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字科长称,对于相关情况,他掌握得不是很清楚,待查实后才能给记者回复。

时评:

国税总局的迟钝令纳税人寒心

一个政府机构,对一个公众极为关心的问题发表的声明,尤其是在纳税人被“严重误导了”的情况下发表的声明,不是由其新闻发言人郑重向外界发布,以达到迅速消除不良影响的目的,而是静悄悄地把它张贴在自家的网站上,看不看由你,这实在让纳税人感到气闷。

>>头条评论

□本报评论员 张金岭 15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人伪造47号公告的声明》在国税总局的网站上发布,立即被各大网站转载,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

国税总局声明中否认的“公告”,此前已经被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各大媒体广泛传播。这个据称是伪造的“公告”传递给公众的核心信息,不仅包括根据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对税率表作了修改,还有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进行修订,以避免“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的问题出现,以及新规将在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等等。

在这些信息传播了好几天之后,国税总局声明从未发布过该文件及解读稿,说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相信每一个看到这个声明的人,第一感觉就是非常震惊,同时感到不解:既然根本就是伪造的,那么国税总局为什么听任其传播几天之后才发表声明否认?一个国家级的行政机构为什么反应这样迟钝?

国税总局的声明来得实在是太迟了,迟得让人感到不可思议。那些“严重误导了纳税人”的公告及解读内容,早在13日已见诸《广州日报》,根据报纸的出版时效可知,至少在12日晚间就已经开始传播了,14日新华社发布的“权威新闻”也涉及这方面内容,中央电视台也播出过类似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国税总局竟然在几天之后才发表声明否认,这究竟是为什么,内中还有没有什么隐情?也许他们会说,13日和14日是双休日大家都不上班,所以到15日周一才发表声明。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国税总局的工作作风就太官僚了!这个“伪造”的东西仅仅是“误导”了一下纳税人,但国税总局听任这样的信息“误导”公众几天之后才出面澄清,这比“误导”本身的危害可能要严重得多。还好,纳税人只是被“误导”了一下,假如真的产生了更严重的后果,他们是不是也必须等过了双休日才出来声明一下呢?

建议国税总局认真调查此事,给公众一个令人信服的交待,否则,将严重损害作为政府机构应有的公信力。声明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是“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发布的,真相到底如何,只有一个“伪造”说,绝对不可能还原事情的真相。新华社14日曾有消息说,“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过《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不知道这个大致相同的文件名是不是声明里否认的那个,如果是,那么应该调查这个信息是从国税总局内部人士那里发出的,还是其他什么人假托国税总局的名义向外发布消息的,如果是前者,国税总局应该主动调查并公布真相,如果是后者,那就应该向公安部门报案,把不法之徒绳之以法。

一个政府机构,对一个公众极为关心的问题发表的声明,尤其是在纳税人被“严重误导了”的情况下发表的声明,不是由其新闻发言人郑重向外界发布,以达到迅速消除不良影响的目的,而是静悄悄地把它张贴在自家的网站上,看不看由你,这实在让纳税人感到气闷。

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对于公众关切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必须尽快回应,不能拖延。公众对于个税征收政策变动的信息十分关切,这一点国家税务总局应该十分清楚,但从其如此迟钝的反应来看,公众的关切似乎和他们没有多大的关系,这实在令纳税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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