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云服务器购买流程: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7:24:29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规划背景... 3
第一节  广安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3
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结论... 10
第三节  土地利用中的主要问题... 12
第四节  未来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4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原则... 20
第一节  指导思想... 20
第二节  指导原则... 20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22
第一节  广安市土地利用战略方向... 22
第二节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25
第三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27
第四章  土地利用规模结构调整... 31
第一节  土地利用总体结构调整... 31
第二节  稳定农用地结构... 32
第三节  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34
第四节  适度调整未利用土地结构... 38
第五章  区域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39
第六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44
第一节  中心城区发展理念... 44
第二节  中心城区用地规模控制... 45
第三节  中心城区管制分区及管制原则... 47
第七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 51
第一节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51
第二节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54
第三节  优化配置城乡建设用地... 56
第四节  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60
第五节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68
第八章  土地整治工程... 73
第一节  指导思想... 73
第二节  土地整理开发复垦任务... 73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76
第一节  健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政管理措施... 76
第二节  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79
第三节  建立规划实施管理的技术约束机制... 81
第四节  建立具有市场调控作用的经济机制... 83
第五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 84
第六节  建立规划实施的行政监控机制... 85
第七节  扩大规划民主决策与公众参与... 87
附  表... 88
前  言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确保本辖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的实现为理念;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并驶入快速、健康的发展轨道为目的;广安市人民政府坚持以四川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取向,依据市委二届二次全会确定的全面建设“发展的广安,开放的广安,优美的广安,和谐的广安”的发展思路,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建设用地条例》、《土地复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广安市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广安市土地利用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对土地利用现状与土地资源特点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战略提出规划期土地利用的方针和目标;协调平衡各部门、各区县市用地,调整各类用地结构和布局;明确各类用地控制指标,确定土地保护、整理、复垦和开发分阶段任务;划定土地用途区,明确各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安排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分析区域土地利用的空间性和结构性,合理调整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明确中心城区和城镇建设用地区的范围,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近期规划至2010年,远期规划至2020年,规划范围包括广安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广安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一、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一)自然概况
广安市位于四川盆地中东部,地处川中丘陵区东部边缘和川东平行岭谷区西侧,地理位置在北纬30°01′-30°52′,东经105°56′-107°19′之间。其东、南两部分与重庆市的垫江县、长寿县、渝北区、合川市接壤;西部与遂宁市蓬溪县和南充市嘉陵区、高坪区相邻;北部与南充市蓬安县和达州市渠县、大竹县毗连,素有“川东门户”之美誉。广安市地质构造为新华夏系川东褶皱带,系华蓥山脉,沿东北向西南方向延伸的低山丘陵体系。市内山、丘、坝皆备,多为浅丘带坝及中浅丘地形。由于受地质构造的影响和制约,境内地势东高西低,地形由东向西倾斜。东部为典型的深丘地带,海拔一般在400-1500米,由于华蓥山中生界地层出露,中、低山地貌亦有一定比例。西部属四川盆地红层丘陵区,海拔一般在210-360米,多为浅丘宽谷和低丘中谷地貌。市境内海拔最高点在广安市华蓥市的高登山,海拔1704米,最低处是武胜县红滩村,海拔256米,相对高度为1448米。由于地质地貌的差异,导致了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的水平地带差异及分布。全市总体上分为中低丘带坝、深丘中窄谷、中低山及沿江河谷地四种地貌区。
广安市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受四川丘陵地带及区域地质地貌的影响,具有冬干、春暖、夏长而热、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雨热同季、分配不均、多伏旱及连绵秋雨等特点。常年平均气温为17℃-18℃,年均日照时数1240小时,常年平均降雨量为1087.8mm,全年无霜期310天以上。市境灾害性天气活动较为频繁,且多发生在关键农事季节,主要灾害性天气有干旱、暴雨、大风、冰雹、寒潮、连绵秋雨等,尤以干旱频率最高。
广安市境内河流属长江的支流——嘉陵江、渠江、大洪河、白水河、芭蕉河水系。流域面积大于5000公顷的河流28条,其中嘉陵江从武胜县烈面镇石龙滩河口入境,在该县清坪乡和真静乡交界处出境,全长102公里;渠江由广安市肖溪镇勤劳村中家坝入境,经华蓥市在岳池县赛龙乡出境,全长134公里。
境内属常绿阔叶林带。东部、东南部深丘、中低山地带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由于自然受人为因素破坏,原始森林一部分被人工营造的次生林、经济林及观赏植物所取代。农业植被栽培历史悠久,垦殖指数高,复种指数高达289%,农作物成熟期一般为一年两熟或三熟制。耕作制度:麦—稻、麦—玉米—夏绿肥(海拔600m以上,旱)、麦—玉米—夏绿肥(海拔900m以上,旱)。主要植被有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红苕、大豆等三十余种。
由于受成土因素的影响,广安市土壤分为4个土类,7个亚类,16个土属,63种土种。按土类分,广安市主要是水稻土,占69.55%;其次是紫色土,占28.9%;还有潮土占0.54%和黄壤占1.01%。土壤质地好,土层厚度一般在50-100厘米,耕作层20厘米左右,利于农作物的生长。
市境内矿产资源种类繁多,蕴藏丰富。截止2005年底,广安市已发现矿产资源20余种,有煤、石油、天然气、铁矿、盐、磁铁矿、磷矿、粘土矿、石灰岩、白云石、含钾绿豆岩、玄武岩、膨润土和方解石等等。
广安市在2003年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建成国家AAAA级景区2个(邓小平故里和华蓥山石林),AA级景区4个(水杉山庄、仙鹤洞、肖溪古镇和宝箴塞),A级景区1个(翠湖),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2个(黄花梨度假村和牌坊农民新村)。华蓥山旅游区成功创建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红色旅游品牌培育卓有成效,邓小平故居和纪念馆、华蓥山游击队遗址被列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本市被列为“全国重点红色旅游区”和“全国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二)社会经济概况
广安市历史悠久,设置军州府制已有千余年历史,1950年广安市分属大竹、南充两个专区,1993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地级行政区,1998年7月撤地区设立广安市,辖广安区、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华蓥市。2005年,全市幅员面积6301.41平方公里,有86个镇、86个乡、9个街道办事处,2776个行政村,177个居委会,454.5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82.63万人)。
“十五”期间,广安市经济总量年均增幅与全省平均水平相一致,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成效显著,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社会事业发展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建设小康社会迈出可喜步伐,此期间是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最快的时期。
2005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46.3亿元,年均增长12.5%,经济总量比2000年翻了近一番;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7.9亿元,年均增长15%,在2000年基础上翻一番;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旅游等服务业发展迅速,三大产业结构由2000年的30.99:33.02:35.99调整为27.73:37.18:35.09;城镇化水平由2000年的11.84%上升到14.19%;交通、能源、水利、通信、市政、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显著,发展的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200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7.58%,全市生态环境取得明显成效;外经外贸和利用外资规模扩大,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4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15元,比2000年分别增加925元、504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全面发展,精神文明与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这些都为“十一五”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由于广安市地处我国四川省东北部,成立为地级市的时期较晚,人口基数大,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科技人才基础薄弱、增长方式粗放、结构性矛盾突出、城乡发展不协调,这与四川省其他地级市相比,广安市仍属于低收入、欠发达地区,需要着力解决发展不足、发展不平衡、发展水平不高等问题。
二、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需要,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基础上归并或进一步划分所形成的不同土地用途类别。规划基数采用三级分类体系,其中一级类3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二级类9类:其中农用地分为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分为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其他用地分为水域和自然保留地;三级地类中,又将耕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进一步划分为11个三级类,建设用地进一步划分为13个三级类。广安市城镇建设用地在2005年现状数据的基础上面积有所增加,原因是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件精神将附属于城镇的独立工矿用地按照附属性质纳入城镇用地。
因此,2005年广安市土地总面积为630140.58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514726.60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72415.82公顷,其他土地面积为42998.16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81.68%、11.49%和6.82%。
在农用地中,有耕地289905.10公顷,园地17687.48公顷,林地108158.21公顷,其他农用地98975.81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56.32%、3.44%、12.34%和19.23%。其中耕地包括水田167848.96公顷、水浇地262.86公顷、旱地121793.28公顷,分别占耕地面积的57.90%、0.09%、40.32%;林地包括有林地70535.84公顷、灌林地16975.03公顷、其他林地20647.34公顷,分别占林地面积的65.22%、15.69%和19.09%;其他农用地包括设施农用地2648.43公顷、农村道路3849.94公顷、坑塘水面5348.67公顷、农田水利用地5412.47公顷、田坎81716.30公顷,分别占其他农用地面积的2.68%、3.89%、5.40%、5.47%和82.56%。
在建设用地72415.82公顷中,有城乡建设用地62486.6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9006.10公顷,其他建设用地923.06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6.29%、12.44%、1.27%。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市用地2389.38公顷、建制镇用地3648.01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54589.70公顷、采矿用地1243.71公顷、独立建设用地615.86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的3.82%、5.84%、87.36%、1.99%、0.99%;交通水利用地包括铁路用地273.58公顷、公路用地3967.58公顷、港口码头用地6.91公顷、管道运输用地0.05公顷、水库水面用地4601.46公顷、水工建筑用地156.52公顷,分别占交通水利用地的3.04%、44.05%、0.08%、0.0006%、51.09%和1.74%;其他建设用地包括风景名胜设施用地199.83公顷、特殊用地723.23公顷,分别占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的21.65%和78.35%。
在其他土地中,有自然保留地27497.86公顷,水域15500.29公顷。其中自然保留地包括荒草地8476.03公顷、盐碱地0.25公顷、裸地18847.01公顷、其他未利用土地174.57公顷,分别占自然保留地的30.82%、68.54%和0.63%;水域包括河流水面12300.38公顷,滩涂3199.92公顷。
广安市2005年规划基期数据详见表1。
表1  广安市2005年规划基期数据表
单位:公顷
地类
面积
比例
地类
面积
比例





水田
167848.96
26.64%




交通水利用地
铁路用地
273.58
0.04%
水浇地
262.86
0.04%
公路用地
3967.58
0.63%
旱地
121793.28
19.33%
港口码头
6.91
0.00%
管道运输用地
0.05
0.00%
小计
289905.10
46.01%
水库水面
4601.46
0.73%


小计
17687.48
2.81%
水工建筑用地
156.52
0.02%
小计
9006.10
1.43%


有林地
70535.84
11.19%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199.83
0.03%
灌木林地
16975.03
2.69%
其他林地
20647.34
3.28%
小计
108158.21
17.16%





设施农用地
2648.43
0.42%
特殊用地
723.23
0.11%
农村道路
3849.94
0.61%
小计
923.06
0.14%
坑塘水面
5348.67
0.85%
合计
72415.82
11.49%
农田水利用地
5412.47
0.86%




水域
小计
15500.30
2.46%
田坎
81716.30
12.97%
自然保留地
小计
27497.86
4.36%
小计
98975.81
15.71%
合计
42998.16
6.82%
合计
514726.60
81.68%
土地总面积
630140.58
100%










城市
2389.38
0.38%
注:1、全区幅员面积630140.58公顷。                  2、表中百分比为该地类与土地总面积的比重。
建制镇
3648.01
0.58%
农村居民点
54589.7
8.66%
采矿用地
1243.71
0.20%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615.86
0.10%
小计
62486.66
9.92%
从广安市的自然、经济和社会的现状来说,全市的土地利用是利弊并存的。首先,土地利用现状中的有利影响主要表现在既保证了粮食的安全问题,又推进了经济的快速前进;建设用地的集约节约利用程度逐步提高,广前沿线的工业用地利用率不断提高;市中心城区的不再是“摊大饼”式扩张发展,有序地按照市域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其次,土地利用现状中的不利影主要表现在全市土地仍以农用地为主;耕地质量不高,基本农田质量也较低,仍需提高耕地质量;即使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有所提高,但是城乡建设用地中的比例仍是农村居民点比重较大;由于区域内经济技术条件制约,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效益差异大,单位面积的社会总产值也不尽相同;区域内生态系统不稳定,灾害性天气频繁,水土流失严重。
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结论
自《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在新颁布实施的土地管理法指导下,在社会经济发展用地快速增长、土地供给约束日益加大的形势下,通过实施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规划控制与引导,较好协调了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有效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农业基础地位得到巩固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248100.00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建设,不断提高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质量,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全市农业总产值从1996年的26.09亿元提高到2005年的47.12亿元,增长0.81倍。
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保障了社会经济发展各项事业的必要用地
1997—2004年,全市净增建设用地面积6220.56公顷,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1996年的0.89万元/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14.28万元/公顷,增长15倍。相继完成城镇基础设施、能源、交通、环保、电信、水利等一批重大建设项目。
三、为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提供了用地保障
在实施全市城镇化战略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镇建设发展提供了用地保证。规划实施期间全市新增城乡建设用地2944.54公顷,城镇化水平由1996年的11.84%,提高到2005年的14.19%,增加了2.35个百分点。
四、保证了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通过规划的实施,保证了我市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我市的基础设施条件,为全市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提供了方便。
五、城市面貌焕然一新、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规划实施以来,我市各市、县、区中心城区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广安城南新区和思源广场的建设为“邓小平故居”增添了光彩。在生态环境方面,林地面积由1996年的95001.09公顷上升到2005年的108158.21公顷,200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7.16%,促进了嘉陵江和渠江的水资源涵养保护,为构建嘉陵江和渠江生态屏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六、土地整理复垦力度加大,总体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规划实施(至2004年)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项目实施,累计补充耕地1848.04公顷,年均补充耕地205.34公顷。其中土地开发新增耕地942.13公顷,整理复垦新增耕地829.71公顷,其他(如中低产田土改造、水土流失治理、农民自行开垦等)方式补充耕地76.20公顷。
七、土地利用规划意识不断加强
通过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的实施,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建立健全了土地管理的行政、法律机制,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能力逐步提高,全社会土地利用规划意识不断加强,为更加科学管理土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节  土地利用中的主要问题
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保障了区域粮食安全,促进了全市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减缓了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但是,我市人多地少,人地关系紧张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土地利用和管理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
一、人均耕地少,可垦、宜耕后备土地资源较少
2005年末,全市耕地总面积289905.10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96亩/人,比全国平均水平1.4亩/人、四川省平均水平1.03亩/人都低,且全市耕地中有40%左右是坡耕地,质量较低。
全市未利用土地面积是42998.16公顷,水域和滩涂沼泽不能开发为耕地,自然保留地面积27497.85公顷,是未利用土地面积的63.95%,其中荒草地和裸地分别为8476.02公顷、18847.02公顷,占自然保留地面积的30.82%和68.54%,从上可以看出,可开发的荒草地和裸地虽然所占比例及面积较大,但是,其中25°以下的荒草地和可开垦为耕地的裸土地面积较少,可供开发利用的成片后备耕地资源集中分布在华蓥山连绵带,开发利用难度较大,这样就远远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于灌溉条件的限制和生态保护的需要,可垦宜耕的后备耕地资源开发新增耕地潜力约为1万公顷,新增耕地潜力有限。
二、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不尽合理,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
2005年末,全市城镇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工矿用地面积分别为6037.39公顷、54592.57公顷、1859.57公顷,人均城镇用地面积和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分别为83.95平方米/人、142.68平方米/人,城镇建设用地空间和工矿用地空间,对全市快速发展的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支撑不足,而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偏大,布局分散,用地粗放,迫切需要从内涵挖潜入手,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挖掘存量用地潜力,缓解用地空间不足的矛盾。
三、土地利用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
四川是长江上游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强度流失面积较大。因而,广安市川中丘陵区的水土涵养地之一,肩负着嘉陵江、渠江生态保护的重任。全市有林地108158.21公顷,滩涂3199.92公顷,河流水面12300.38公顷,承担起全市生态保护的重任。全市有近50%土地面积遭到水土流失的危害。华蓥、邻水受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自然灾害明显,岳池、武胜的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易发、频发。土地利用的环境承载力状况不容乐观。
四、缺乏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耕地总体质量难以提高
解放以来,国家虽然采取了较多措施,增大投入改造中低产田土,但仍存在用养失调,水土流失,化肥农药施用量大等问题,导致耕地总体质量难以提高。
五、土地利用配置不够合理,低产土地面积大,土地综合效益差
配置不合理表现为:耕地、园地面积偏小,林业用地中经济林少,效益低的灌木林、其他林地面积大,低产土地面积大。
六、生态系统不稳定,灾害性天气频繁,水土流失严重
由于森林资源几度遭损坏和耕作措施不当,造成生态系统不稳定,自然灾害多,频率高,伏旱时间较长,灾毁耕地占有相当大的一部分面积,且呈零星分布。
第四节  未来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广安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这一发展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总体上是机遇大于挑战。
一、机遇
(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开展为改善广安市土地利用带来了历史性机遇
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广安市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与《广安市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土地利用实施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实施为保障广安市“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绘制了蓝图。规划中各部门间的相互衔接,有利于协调各业各类用地需求,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合理布局;受损城乡居民点体系、基础设施网络的恢复和重建,有利于加强城乡区域统筹,改善用地结构和优化用地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灾毁土地整理复垦投入力度的加大,有利于改善耕地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全国进入重要战略机遇期
“十一五”期间,国际政治关系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增强,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国际资本和国际制造业继续向发展中国家转移,随着WTO过渡期结束,中国经济将更广程度和更深层面的融入到全球之中,对外开放度进一步扩大,国内市场国际化、国内竞争国际化的趋势将更加明显,有利于我国充分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扩增经济总量,优化结构。同时,全国经济进入重要战略机遇期、进入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的上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全面展开,为广安市整个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
(三)西部大开发进入新阶段
西部大开发战略进入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并重的新阶段,国家在政策上继续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支持西部地区的能源、交通、水利、教育、卫生和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促进其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国外及东部沿海地区生产要素向中西部转移的速度进一步加快,而广安市具有明显的政治、资源和区位三大优势,有承接要素转移的较好条件,这些都将对广安市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四)区域经济进入协作发展期
成渝经济区作为全国的五大都市经济区之一,已纳入国家重点区域布局规划视野。依托成都和重庆两个特大城市,深化川渝合作,建设成渝经济区,构建西部经济增长极,已成为川渝两省市的发展共识。广安市位于重庆协作四川的北扇面的重要腹地的核心部位,位于重庆直辖市1小时通达、成都2.5小时通达的经济圈内,川渝经济区的建设,将使广安面临难得发展机遇。同时,广安市既是川东北地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又是全省重点培育的川中城市带重要特色城市,只要找准发展方向,加强区域协作,广安市将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五)有明显的区位优势
广安市位于四川省的东部地区,其中广安区是广安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广安市紧邻西南重镇重庆,是四川省毗邻重庆市最近的一个地级市,素有“川东门户”之称,处于川东北经济区。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定位,以成都为中心的成都经济圈协同毗邻的重庆经济圈共同构成的全国重点开发区域之一,而广安市是位于两个经济圈中间的结合部位,是成渝经济圈完全可以幅射和影响的区域,具有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邓小平故里的政治优势和重庆经济辐射的地缘优势,使广安市成为成渝经济结合部的重要连接点,是四川省进入三峡经济区的“东大门”,享有“天府宝地”之美誉。
(六)广安进入持续发展期
广安经过近几年的持续发展,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进入新阶段,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投资环境较大改善,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大提高,具备了良好的发展条件,经济社会进入了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七)有独特的政治优势
邓小平故里这一世界级独特资源,是广安市最大的优势,四川省红色之旅启动仪式在广安市进行,有利于广安市旅游业、商贸服务业的大发展。加之,广安市有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区、全国商品粮和瘦肉型生猪生产基地县、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城市等牌子,有利于广安市争取到上级支持。
(八)有丰富的矿产资源
广安市已探明矿产资源达30多种,石灰石品位高、易开采,原煤蕴藏量8亿吨,盐卤储量5800亿吨,大理石、铝矾土、石膏、温泉、矿泉水等藏量丰富,特别是天然气储量达6000亿立方米以上,主要健在分布在广安市的广安区、武胜县,位居全国整装气田前茅,极具开发利用价值,为广安市发展盐化工、建筑材料工业、天然气化工奠定了基础。
二、挑战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实现四川省跨越发展和富民强区全面小康奋斗目标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实现四川省灾后恢复重建“三年基本恢复,五年发展振兴,十年全面小康”总体目标的关键时期。因此,在其影响下,广安市的土地利用与管理必须充分应对如下形势与挑战。
(一)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
广安市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按照广安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广安市建设成渝经济圈连接带、着力做好“资源型工业、特色农业、旅游业”三篇文章,将拉动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的进一步增长。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在土地供给有限的情况下,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二)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广安市是传统人口大区和农业大区,土地资源匮乏,全市人均耕面积不足1亩,低于全国人均耕地面积(1.4亩)。随着人口总量的持续增加、居民消费结构的快速升级、各项各业建设的开展以及汶川特大地震对四川灾区耕地利用造成的不利影响,对于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区域粮食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地矛盾、建设与保护矛盾更加突出。
(三)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艰巨
汶川地震使广安市一部分耕地、建设用地损毁,土地供需矛盾加剧;次生地质灾害频发,土地利用的环境安全形势严峻,土地利用布局调整的需求迫切。到2010年,调整土地利用布局、完成灾毁土地复垦(到2012年)、修复土地生态功能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如何分时序的合理安排基础设施用地规模与布局,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也是一项紧迫的任务。
(四)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任务难度大
在用地需求全面持续增长和土地资源约束的双重压力下,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多元化的影响,市内各区域间土地利用矛盾将日益突出,亟待统筹各区域土地利用,调整优化区域用地政策与宏观布局,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各地区逐步形成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的发展区域。力争在土地供给有限的情况下,从内涵挖潜入手,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推进城乡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五)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困难
广安市地貌类型多样,生态环境复杂,生物多样性丰富,境内的嘉陵江和渠江是长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在国家更加注重生态建设和生态安全的总体要求下,面对全省加快发展的建设需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因灾受损生态环境,广安市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方面的困难很多。环境对发展的制约增强。山地灾害、石漠化、工业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日趋严重,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减弱,较大地影响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广安市工作总体取向、“扎实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加快重建美好新家园”的要求和“加快建设成渝经济圈连接部经济”的战略目标,严格保护耕地,落实共同责任,围绕“资源型工业、特色农业、旅游业”建设提供用地保障,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内涵挖潜,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广安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二节  指导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
按照巩固和提高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严格耕地的保护和管理,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坚持耕地占补平衡数量与质量并重,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落实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积极恢复灾毁耕地数量,有效提高复垦耕地质量,严格耕地的用途管制,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二、节约集约用地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努力转变用地方式,以内涵挖潜为主,切实改变外延扩张的传统用地方式,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统筹灾后恢复重建新增建设用地,积极推进灾毁土地整理复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优化布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三、统筹各类各业用地
贯彻落实国家、四川省和广安市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为基础,客观评价土地利用的安全性,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整合城乡土地资源,引导各类建设用地合理布局,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妥善处理区域用地关系,促进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四、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自然、历史、民族文化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逐步恢复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五、加强规划自上而下的衔接
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规划指标逐级控制,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编制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相关目标和任务。
六、增强土地宏观调控能力
按照促进广安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立足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增强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  广安市土地利用战略方向
根据广安市区域发展水平及特征解析,结合广安市“十一五”规划及广安市城镇体系规划、工业规划、旅游规划等相关研究,将广安市总体发展战略方向定为:
一、依托成渝经济区,培育川渝协作契机,逐步推进中心城区及重点场镇建设
优化城镇结构。按照合理布局、特色鲜明、功能互补的原则,构建中心城市、中小城市和建制镇在内的城镇体系,繁荣城镇经济,增加就业容量。加快广安中心城市建设。大幅度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增强辐射和带动作用,推进城市人口向60万规模发展,成为川东地区中心性城市,推进次级中心——华蓥市、前锋(代市)的城市建设,培育岳池、武胜、邻水三级城镇和部分重点场镇成为川渝合作的前沿阵地。
二、依托资源,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培育全省重点优势特色经济区
广安要发展必须依靠资源,发展优势特色经济,才能逐步提高区域竞争力。广安具有较为丰富的农业资源、矿产资源、水能资源。广安要依托现有资源基础,在“黑(煤)、白(水泥)、蓝(水)”上做文章,发展采矿、能源、建材产业,依托渠江、嘉陵江发展梯级电站。把广安建成全省重要的能源基地、化工基地、特色农业及农产品加工基地、机电配协作配套基地、建材基地、优质劳务输出基地。在发展过程中,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用循环经济的理念发展工业,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集约发展,提高工业的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三、依托小平故里、“天下雄山”,加快发展旅游支柱产业
小平故里是广安的立市之魂,是广安最大的特色,是世界级的独特资源,可建成与韶山、井冈山、延安、西柏坡齐名的红色圣地。广安的城市发展必须走精品城市的发展道路。必须突出城市主题功能,在文化生态甚至是数字化上做文章,建设区域性精品城市。因此要坚持旅游兴市的发展战略,打造邓小平故里旅游区和华蓥山旅游区两大精品,培育红色旅游、生态休闲观光游、民俗宗教文化游三大品牌,发挥全省红色旅游的龙头作用,努力建成全省第六大精品旅游区、全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即要把广安建成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精品旅游城市,成为全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建成内涵丰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成为全国著名的红色圣地;建成全国知名的文化生态主题城市,成为人居环境优美的生态家园。
四、依托交通骨干体系,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构建区域性商业中心
广安市位于成渝经济圈内,地处“成都——广安——重庆”、“南充——广安——重庆”两大经济圈的重心位置,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随着兰渝铁路、南合高速、嘉陵江和渠江梯级开发和渠化等的建设,广安市将有两条铁路大通道(襄渝、兰渝)、三条高速公路(广渝、南合、邻垫)、四条国(省)道公路(210国道、212国道、仪北路、304省道)、两条黄金水道(嘉陵江、渠江)及众多县乡道路与重庆、成都、南充紧密相连。这是四川省其他任何市州不可比拟的。并通过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跨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的合理配置;通过区域内资源合理有效的整合和重点产业布局,实现与成渝经济区重点是重庆产业链的协调发展;通过区域协作打破行政封锁,促进各种要素资源的合理流动,为广安市所用。广安市要凭借优良的区位条件和便捷的交通体系,依托重庆、成都大市场和工业基地,以建立物流信息平台和物流信息网络为切入点,积极推动大型制造企业和商贸企业到广安市发展仓储、运输和物流配送等业务,提升全市商贸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构建区域性商业中心。把广安建成重庆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机电协作配套基地、休闲度假基地,成为独立于重庆城镇体系外而又协作紧密的次级中等城市,成为重庆产业北部扩张的重要承接地。
五、营造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打造宜居城市
按照优秀旅游城市的发展要求,人居环境优美的生态家园的标准,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营造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积极盘活城市存量土地,高标准打造商业楼盘,高水平建设居民小区和高档社区,吸引各类投资者来广安投资购房置业。合理调整城镇用地供应结构,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普通住宅建设用地,增加中小套型住房用地,切实保障民生用地。
第二节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跨三步,翻三番,全面建设小康”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全市GDP总量达到1178亿元,比2000年翻3.2倍,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5000元,与全国全省同步跨入全面小康社会,使全市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具体分三步走:
第一步:高速发展期。2000-2006年GDP年均增长12.5%以上,实现总量比2000年翻一倍,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730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性突破,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全面加强。
第二步:持续发展期。2006-2012年GDP年均增长12%以上,总量实现翻两倍,人均实现11092元。支柱产业基本形成,经济结构趋于合理,城乡面貌明显改观,文化繁荣,民主进步,社会和谐。
第三步:全面发展期。2013-2020年GDP年均增长11.1%,总量再翻一倍多,达到1178亿元,人均实现25000元,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经济总量壮大、质量效益提高,形成新型工业体系、现代农业体系、现代服务业体系,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建成文化强市,民主更加健全,依法治市形成规范,人民生活更加富足。
二、“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广安要继续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使之成为广安经济发展更快的五年,成为开放成效更好的五年,成为城乡变化更大的五年,成为社会进步更明显的五年,成为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更多的五年。
(一)经济发展
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以上,到2010年,达到430亿元,人均突破10000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到2010年力争比2005年翻一番。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工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一、二、三产业比例达到  22 :43 :35;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市化率达到30%,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二)社会发展
人才总量稳步增长,达到12万人,年均增幅10%以上。各类教育进一步发展,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卫生事业发展加快,城市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较为完善,乡镇卫生院改造全面完成。文化体育等其它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三)生态环境
全面完成水土保持、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规划目标。城市空气质量达到Ⅱ级,城市饮用水源达标率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以上,工业烟(粉)尘排放达标率9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7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率85%以上。嘉陵江、渠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三类标准,重点小流域水污染防治得到加强,城市噪音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内,森林覆盖率达到32%。
(四)人民生活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全市总人口控制在466万人以内。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幅提高,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努力增加就业岗位,积极扩大劳务输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第三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广安市土地利用须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成渝经济圈经济连接点”的战略目标,统筹推进恢复重建和科学发展。充分考虑资源环境约束条件,用好政策、完善机制、创新技术,实施保护与保障并举、集约挖潜和统筹协调并重的可持续发展土地利用总体战略,规划期间土地利用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任务:
一、近期目标任务
(一)灾后恢复重建目标任务
——广安市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目标。结合人口原地或异地安置、产业布局调整、生态建设安排等要求,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区内各类重建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有序推进土地整理复垦。与城镇化、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相适应,合理调整城镇村、工矿、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的空间结构,培育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竞争能力。到2012年规划新增灾后恢复重建建设用地1050.00公顷,其中广安区及市本级616.67公顷、岳池县100.00公顷、武胜县133.33公顷、邻水县100.00公顷,华蓥市100.00公顷。
优先开展广安市灾后重建土地整理复垦,使灾毁耕地、临时用地、废弃城镇村和工矿用地得到有效整理复垦,耕地生产条件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全面恢复。广安市震后灾毁耕地面积为483.45公顷,可进行整理的面积是285.86公顷,可进行复垦的面积是133.19公顷,毁失耕地面积64.40公顷;可进行复垦的农村居民点及临时安置用地面积分别为8.00公顷和5.21公顷。到2012年,完成灾毁土地整理复垦458.37公顷,其中,恢复灾毁及临时占用耕地419.05公顷,复垦农村居民点及工矿废弃地等34.11公顷,临时安置用地5.11公顷。
表2  广安市临时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安排       单位:公顷
行政
单位
临时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用地
新增总计
城镇
工矿
农村居民点
基础设施
其他
广安市
5.21
1050.00
498.75
448.91
20.93
80.74
0.67
岳池县
100.00
21.00
22.00
57.00
武胜县
133.33
133.33
邻水县
1.95
100.00
48.13
49.34
0.93
0.93
0.67
华蓥市
100.00
50.30
29.70
20.00
广安区
3.26
616.67
379.32
214.54
22.81
表3  广安市灾后重建建设用地及整理复垦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
单位
灾毁耕地
建设用地复垦量
合计
毁失面积
可整理面积
可复垦面积
合计
废弃地
农村居民点
临时安置地
广安市
483.45
64.4
285.86
133.19
39.32
26.11
8.00
5.21
广安区
93.00
56.46
23.48
13.06
3.26
3.26
岳池县
2.25
2.25
武胜县
261.8
1.67
260.13
26.11
26.11
邻水县
126.4
6.27
120.13
9.95
8.00
1.95
(二)土地利用目标任务
到2010年,严格执行国家下达近期耕地保有面积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合理安排近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布局、时序,确保“十一五”期间广安市的建设发展空间,加大城乡和区域用地统筹的力度,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集中布局,各类产业用地集聚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保障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任务完成奠定坚实基础。广安市主要调控指标情况详见表4。
1、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28890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249546.83公顷;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面积分别控制在2400.00公顷和1900.00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2100.00公顷。规划期内,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2、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5200.0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3000.00公顷,净增建设用地2784.19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4100.00公顷以内,净增城乡建设用地1612.68公顷;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11100.00公顷,净增用地1170.84公顷。
3、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目标
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05年的110.33平方米/人降低到2010年的105平方米/人,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比例由2005年的87.34%降低到84.56%,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得到改善。
4、土地生态建设目标
全面完成水土保持、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规划目标,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性循环。森林覆盖率年均提高,到2010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1%,水土流失得到进一步控制。
二、规划远期目标任务
以灾后恢复重建为新起点,坚持协调发展,优化空间布局,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到2020年,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加大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力度,稳定提高保障全市粮食安全的能力;统筹存量与增量建设用地利用,确保科学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在建设用地布局适宜性评价基础上,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保障生态网络屏障用地,修复治理受损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不断强化土地宏观调控能力,稳步提高土地利用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全市耕地保有量2020年保持在286000.00公顷,确保249546.83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规划期间,全市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面积分别控制在6800.00公顷和5800.00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7004.00公顷。
(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400.00公顷以内,比2005年增加建设用地7984.19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8090.00公顷,比2005年增加城乡建设用地5603.34公顷;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12310.00公顷,比2005年增加用地2380.84公顷。
(三)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目标
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调整为100平方米/人,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比例降低到79.29%,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调整。
(四)生态建设目标
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8.75%以上,综合防治水土流失。切实加强土地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加大“三废”治理力度,严格控制污染源,减轻对土地和水域的污染,不断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
表4  广安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单位:公顷
指  标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耕地保有量
289905.10
288900.00
286000.00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48100.00
249546.80
249546.80
约束性
园地面积
17687.48
20162.46
23254.51
预期性
林地面积
108158.20
112158.00
118158.00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72415.81
75200.00
80400.00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62486.66
64100.00
68090.00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7896.96
9900.00
14100.00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9929.16
11100.00
12310.00
预期性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3000
7984.19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2400
6800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 , —
1900
5800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2100
6300
约束性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平方米/人)
110.03
105
100
约束性
第四章  土地利用规模结构调整
为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规划期内广安市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在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基础上,对全市2010年和2020年土地利用类型结构予以合理调整。广安市土地结构调整详见附表2。
第一节  土地利用总体结构调整
围绕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和加快建设成渝连接点的战略目标,统筹各类各业各区域用地,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规划期间,保持农用地数量基本稳定,适度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在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的前提下,适当开发未利用地。
规划到2010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513982.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为81.57%,比2005年(81.68%)降低了0.12%;建设用地总量达到7520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为11.93%,比2005年(11.49%)提高了0.44%;其他土地减少到40957.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为6.50%,比2005年(6.82%)降低了0.32%。
规划到2020年,全市农用地面积512241.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为81.29%,比2005年降低了0.39%;建设用地总量增加到8040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为12.76%,比2005年提高了1.27%;其他土地减少到37499.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为5.95%,比2005年降低了0.87%。
第二节  稳定农用地结构
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实现全市农业发展上新台阶的目标,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努力复垦汶川地震因灾受损耕地,统筹利用其他农用地,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严格保护耕地
优先安排灾后土地整理复垦,积极恢复损毁耕地面积。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耕地总量不因建设占用净减少,尤其是岳池县基本农田示范区的地位不降低,加强嘉陵江和渠江流域基本农田整理力度,适度开发邻水县、武胜县等低山、高、中丘附近的未利用土地。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于288900.00公顷和28600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85%和45.39%,规划期间耕地减少3905.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百分比降低O.62个百分点。
表5  广安市耕地保有量面积指标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2005年耕地面积
耕地保有量
2010年
2020年
2006-2020年
增减量
广安市
289905.11
288900.00
286000.00
-3905.11
华蓥市
11837.63
11812.63
11695.63
-142.00
岳池县
72820.22
73384.23
72647.59
-172.63
武胜县
55835.24
55745.81
55186.22
-649.02
邻水县
75241.18
74104.97
73361.10
-1880.08
广安区
74170.83
73852.36
73109.46
-1061.37
二、因地制宜发展园地
适当扩大园地面积,加强对低山、高丘、中丘等丘陵地区现有中低产园地及新建园地的改造和管理,强化集约规模经营,不断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园地面积调整为20162.46公顷和23254.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0%和3.69%,规划期间园地增加5567.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百分比提高0.49个百分点。
表6  广安市园地指标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2006-2020年
增减量
广安市
17687.48
20162.46
23254.51
5567.03
华蓥市
979.09
1115.09
1283.09
304.00
岳池县
3622.47
4137.05
4771.94
1149.47
武胜县
910.77
1040.14
1199.77
289.00
邻水县
4418.59
5046.25
5820.68
1402.09
广安区
7756.56
8823.93
10179.03
2422.47
三、加强林地管护
以北部林地特别是国有林地为重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确保质量,采取成片造林、营造农田林网、封山育林等措施,稳定有林地保有面积,完成配套荒山荒地造林任务,积极构建生态屏障。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全市林地面积调整为112158.00公顷和118158.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16%和17.80%,规划期间林地增加9999.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百分比提高1.59个百分点。
表7  广安市林地指标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2006-2020年
增减量
广安市
108158.21
112158.00
118158.00
9999.79
华蓥市
23146.21
23881.21
24983.21
1837.00
岳池县
8460.28
8773.15
9242.48
782.20
武胜县
5125.28
5314.82
5599.14
473.86
邻水县
59874.67
62088.89
65410.39
5535.72
广安区
11551.77
12099.93
12922.78
1371.01
四、适度减少其他农用地
加强其他农用地管理,合理引导建设占用其他农用地,通过土地整理工程措施,逐步减少田坎用地面积。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减少到92762.42公顷和84828.9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例分别降低到14.72%和13.46%。
第三节  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围绕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强化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调整建设用地内部结构。规划期间,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相应增加,城镇工矿用地适度扩大,农村居民点用地适度减少,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按照控制总量、用好增量、挖掘存量的原则要求,立足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保障发展和培育区域整体竞争力所需的建设空间,适度提高国土开发建设强度。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量分别增加到75200.00公顷和8040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分别提高到11.93%和12.76%。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分别为64100.00公顷和68090.0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它建设用地分别为11100.00公顷和12310.00公顷。
二、优化城乡用地结构
充分发挥中心城镇对周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人口和产业的合理集聚,保障以广安市城区为核心,兰渝铁路、襄渝复线两条铁路、南广、南合、广渝三高速公路共五条交通干线为发展轴,依托于下属的华蓥市、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和广安区五个县市区的环线,大力发展广安市重点乡镇及中小城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用地。加快发展广安经济开发区新桥能源化工区和枣山物流园区;岳池县九龙镇的回乡创业园区、罗渡工业集中区和坪滩工业集中区;武胜的农副产品加工园区(沿口镇)、轻工和生物产业园(中心镇)、机电制造园(街子镇)、现代仓储物流园(万善镇);邻水的城南工业集中区和一些乡镇的工矿企业(如桂兴煤矿及相关产业)、油气井的开发和建设。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比2005年分别增加2003.04公顷和6203.0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比例分别提高到15.44%和20.71%。
统筹城乡发展用地,规范和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省上下达指标,规划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比2005年分别减少389.70公顷和599.7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分别降低到84.56%和79.29%,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保障重点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合理安排其他建设用地
强化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支撑作用,优先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基础设施用地,统筹安排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并与规划的城乡建设用地空间格局相协调,满足工业化、城镇化、区域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求,改善落后地区的投资环境和发展能力。加快受损旅游、商贸流通设施恢复重建,保护自然文化遗产与景观,和谐开发、永续利用旅游资源,不断提高旅游、商贸流通设施服务能力。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合理安排军事、丧葬等其他建设用地。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比2005年分别增加1170.84公顷和2380.8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量比例分别提高到14.76%和15.31%。
表8  广安市建设用地指标                            单位:公顷
行政
单位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用地总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交通水利和其他建设用地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广安市
72415.82
75200.00
80400.00
62486.66
64100.00
68090.00
7896.96
9900.00
14100.00
9929.16
11100.00
12310.00
华蓥市
4776.88
5142.88
5826.88
4045.65
4311.65
4845.65
1221.74
1529.74
2090.74
731.23
831.23
981.23
岳池县
18205.03
18800.03
19905.03
15173.49
15495.00
15990.00
1387.59
1619.70
2306.84
3031.54
3305.03
3915.03
武胜县
11680.95
12066.00
12851.00
10354.77
10616.94
11170.00
904.72
1215.03
1780.00
1326.18
1449.06
1681.00
邻水县
16564.75
17003.06
17765.00
13533.98
13900.10
14633.98
1247.91
1671.22
2447.91
3030.77
3102.96
3131.02
广安区
21188.21
22062.23
23726.29
19378.77
19750.51
21274.57
3135.00
3838.51
5298.71
1809.44
2311.72
2451.72
机 动
125.80
325.80
25.80
175.80
25.80
175.80
100.00
150.00
第四节  适度调整未利用土地结构
引导非农建设利用低丘缓坡地和未利用地,加大河流、湖泊、湿地等生态性用地保护力度,限制生态用地改变用途。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适度开发低山和高、中、低丘的未利用土地资源。到2010年,全市其他土地面积减少到40957.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0%;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减少到37499.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5%,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率提高到94.05%。
第五章  区域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根据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土地适宜性评价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按照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土地利用的主导用途,将全市土地划分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基本农田集中区、一般农业发展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发展区、独立建设用地区六种土地用途区。
一、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定义:是指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安全,而对土地利用进行特殊控制的地区。主要包括河湖及其蓄滞洪区、滨海防患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等。
面积:本区内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为9879.76公顷。
分布:主要分布在嘉陵江、渠江周边。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安全而设定的区域,要求进行严格的保护;
(2)区内土地不得占用来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二、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定义:是指依法认定的各种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其他具有重要自然与文化价值的区域。该区域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游览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面积:本区内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面积为920.69公顷。
分布:广安区邓小平故居、华蓥市华蓥山国家地质公园、武胜县宝箴塞旅游开发区等。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3)区内影响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按规划要求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
(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三、基本农田集中区
定义:是指主要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规定的土地用途区。
面积:本区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49546.83公顷。
分布:主要分布在境内平坝、中丘、中谷大部分地区以及深丘、窄谷地区的宽缓地带。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4)切实保护本区内耕地,认真贯彻《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把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纳入法制轨道。
四、一般农业发展区
定义:是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面积:本区内一般农用地面积为144537.09公顷。
分布:在广安市五县(市、区)境内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五、林业用地区
定义: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规定的土地用途区。
面积:本区内林业用地区面积为118158.00公顷。
分布:主要分布在华蓥市的华蓥山附近和邻水县山区。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化为林地;
(4)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六、城镇村发展区
定义: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和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需要规定的土地用途区。
面积:本区面积为65722.91公顷。
分布:市中心城区、华蓥市重点乡镇、广安区重点乡镇(枣山镇、花桥镇、协兴镇、前锋镇、代市镇、恒升镇),岳池县重点乡镇(九龙镇、花园镇、石垭镇、罗渡镇、裕民镇、中和镇、酉溪镇、坪滩镇、苟角镇等)、武胜县重点乡镇(沿口镇、万善镇、街子镇、飞龙镇、白坪乡等)以及邻水县重点乡镇建设。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
(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空闲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七、独立建设用地区
定义: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面积:本区面积为2367.09公顷。
分布:主要分布在广前沿线、华蓥山附近以及岳池县、武胜县的部分。
管制规划: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况建设规划;
(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六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第一节  中心城区发展理念
根据广安市2004年编写并验收的《广安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广安市中心城区发展理念如下:
一、城市发展方向
近期优化城南中心片区,重点发展城西枣山产业新区,积极建设中桥居住、文教片区和奎阁综合住区,完善城北旧城片区,加强邓小平故居保护区与城区的联系。
远期发展枣山区、前进区及奎阁、中桥和坳盆片区。
二、城区规划结构
广安城区在现状基础上,规划逐步形成组团式城市规划结构,城市发展形成江西区、江东区、枣山区、前进区及邓小平故居保护区“一城五区”的城市布局,由快速道路连通五区。
三、城区功能分区
1、江西区含城南、城北、中桥三大片区,为全市行政、商业、文化、教育和旅游服务中心,城区的重要居住区,规划人口22万人。
2、江东区含奎阁、坳盆片区,是城市的文化中心,工业以纺织、食品工业为主,规划人口10万人。
3、枣山区是全市的物流中心、区域性市场和以机械、电子工业为主的综合区,规划人口3万人。其中站前片以客运、商贸、仓储为主。
4、前进区是以二类工业为主的工业区。
5、邓小平故居保护区:建成集纪念参观、文化教育、休闲观光和会务度假等为一体的自然、人文综合旅游区。规划人口2.5万人,用地面积29.91平方公里。
四、远景城区总体规划结构
以建设良好的现代化生态城市为目标,在未来的20年内,广安形成大城市的经济规模和综合实力,可建设用地60平方公里,容纳人口100万人左右。以广渝高速公路、广前高等级公路,襄渝铁路、兰渝铁路、重庆国际机场等构成全方位、立体的区域交通网络,形成社会发展协调、生态环境优化的城市综合体系。远景充分利用广安市自然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人工系统的特征性,强化城市组团式结构与自然水系的复合关系,形成江西区、江东区、枣山区、前进区、护(安)观塘区及邓小平故居保护区等六区协调发展“组团式”的城市布局结构。
第二节  中心城区用地规模控制
根据广安市中心城区的发展理念,采用组团式发展形态,保留原有绿地以及新建绿地系统,作为中心城区的“绿心”,中心城区用地规模的实际控制如下:
近期发展:
岔马路片区规划新增用地规模8.94公顷;
葫芦井点规划新增用地规模7.34公顷;
枣山组团规划新增用地规模191.18公顷;
中桥组团规划新增用地规模117.06公顷;
奎阁组团规划新增用地规模80.68公顷;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安排新增用地规模405.20公顷。
远期发展:
枣山组团规划新增用地规模161.34公顷;
中桥组团规划新增用地规模203.07公顷;
奎阁组团规划新增用地规模243.78公顷;
前进区规划新增用地规模127.45公顷;
西溪河对岸规划新增用地规模54.87公顷;
规划2010至2020年,中心城区安排新增用地规模790.51公顷。
规划期内广安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共安排用地1195.71公顷,其中,岔马路片区规划新增用地规模8.94公顷,葫芦井点规划新增用地规模7.34公顷,西溪河对岸规划新增用地规模54.87公顷,中桥组团规划新增用地规模320.13公顷,枣山组团规划新增用地规模352.52公顷,奎阁组团规划新增用地规模324.46公顷,前进区规划新增用地规模127.45公顷。
考虑到规划期内部分国家、省、市级新增重点建设项目的不确定性,由广安市预留城市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来解决,根据重点项目的实际用地情况,规划在近期预留城镇建设用地25.80公顷,远期预留城镇建设用地150.00公顷,规划期内共预留城镇建设用地175.80公顷
中心城区的具体布局请见中心城区规划图。
第三节  中心城区管制分区及管制原则
广安市中心城区用途管制采用管制分区和划定边界相结合的方法。管制分区类型一般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边界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城市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
一、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划定的,可以作为城市建设的区域。广安市的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如规划有其他城镇、工矿、中心村的,也应划为允许建设区。允诉建设区的界限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
广安市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即根据省上大纲下发的广安市的指标中,用于中心城区建设的用地规模,边界为重点项目所占地的边界。
中心城区近期(2006-2010)新增用地规模为405.20公顷,远期(2011-2020年)新增用地规模为790.51公顷,规划期内共计新增用地规模为1195.71公顷。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
(二)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是在不突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可以用于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的区域。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的复合边界是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广安市有条件建设区的确定,应充分考虑城市发展趋势、空间拓展模式和主要发展方向,按照保护资源和环境、有利于节约用地的要求划定,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生态环境用地。
广安市中心城区有条件建设区近期(2006-2010年)规模为451.23公顷,远期(2011-2020年)规模为684.37公顷,规划期内有条件建设区的总规模为1135.60公顷。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二)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的扩展边界。
(三)区内村庄应限制新增规模,鼓励更新改造,逐步与城市功能相协调。
(四)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是规划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之外的其他区域。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中可以细分为农业用地区、村庄工矿限制发展区、村庄工矿整理区等。
(二)区内禁止城、镇、中心村建设,区内村庄应限制新增规模,鼓励更新改造,逐步与城市功能相协调。
(三)合理布局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对于已布局线路走向,在项目清单名录中,已预留用地规模的,未来而局需局部调整的视为符合规划。
四、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禁止建设区的界限是禁止建设边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森林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主要河湖的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等,应划入禁止建设区。
如广安市的杨森森林公园,小平故里、渠江流域湿地等,总面积为510.27公顷。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七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
依托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布局,注重土地生态保护,统筹城乡发展。
第一节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统筹利用其他农用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全市农业发展上新台阶。
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一)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强化对城乡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规划至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5800.00公顷以内,其中,“十一五”期间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900.00公顷以内。
(二)加强对农用地结构调整的引导
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据数量质量平衡的原则履行补充耕地的义务。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确保农业结构调整不破坏土地耕作层。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文件精神,除安排的退耕还林计划指标外,规划期内不再安排退耕还林,主要分布在东部川东平行岭谷等周边的地区。
(三)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力度
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严格界定灾毁耕地标准,强化耕地灾毁情况监测,对灾毁耕地及时复耕。力争在规划期内因灾害损毁减少的耕地面积控制在662.33公顷以内。
(四)稳步提高耕地质量
通过“金土地”工程、沃土工程、红层找水工程、农田节水等重大工程实施,采取土地整理复垦工程措施,提升土壤有机质,改良土壤质地和酸碱度,增厚土壤耕作层,提高耕地粮食生产能力。以中低产田土改造为重点,配套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实施耕地地力建设,进行土地整理,调整田形,增厚土层,提高耕地基础肥力,实施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建设农田工程,实施耕地培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制定补充建设占用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耕地数量动态巡查和质量监测体系,确保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二、加强基本农由的保护和建设
(一)合理划定基本农田
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原则,合理划定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将大面积、集中连片、高质量等级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加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新调整划定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应高于原有的平均质量等级。现状基本农田中的优质园地、高产人工草地、精养鱼塘等,可继续作为基本农田管护。
广安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下达248100公顷的基础之上,增加1446.83公顷进行保护,即规划期内广安市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49546.83公顷,其主要用途是用于不能确定具体区位的交通、水利、能源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各县(市、区)任务详见表9:
表9  广安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划
四川省下达指标
本轮规划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广安市
248100.00
249546.83
华蓥市
9379.77
9380.00
岳池县
63106.35
64140.88
武胜县
51010.82
51060.82
邻水县
62888.97
63093.76
广安区
61714.09
61871.37
(二)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
建设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财政对区内粮食主产区域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扶持力度,推进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大力开展全市基本农田整理,加大区内中低产田土的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按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重点保护优质耕地和水田,建设优质耕地和水田集中区,提高耕地生产能力。
(三)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单独选址的建设用地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在用地预审和报批前,必须对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规划调整及补划方案等进行充分论证和听证,报国务院批准。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及时补划,征地补偿按法定的最高标准执行,耕地开垦费按当地最高标准缴纳。禁止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改变基本农田土壤性状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的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
(四)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
重点发展优质果园,建设优势果产品基地,促进品种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升级。调整园地布局,引导新建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低山、高中丘和河流台地集中发展。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稳步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
按照严格保护林地、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原则,严格林地征占用管理,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工程征占国家和区重点公益林、天然林、自然保护区以及嘉陵江、渠江等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管好、用好现有林地,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加快迹地更新及受损林地的恢复与重建。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造林,扩大有林地面积。
第二节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严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性社会的要求,将内涵挖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作为建设用地利用和管理的基本准则,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强化管理手段,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为广安市建设成渝经济圈连接地发挥土地宏观引导和调控的基础性作用。
一、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建立建设全市范围内的用地总量控制制度,在不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基础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相关目标与任务安排,2020年增加建设用地7984.19公顷,其中,规划近期新增建设用地3000.00公顷。
二、盘活城镇存量土地,引导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
根据城镇远期发展用地的需求和城镇自身特色对存量土地进行远景规划,从根本上实现城市存量土地功能结构的转变。加大对城镇空闲、闲置用地的整合力度,在土地供应中加大存量用地的比例。
优化城镇用地内部结构,保障居住用地,控制生产用地,提高城镇绿地等生态用地比例。按照城镇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依据城镇土地价值规律,通过城镇土地的置换来转变城镇土地使用机制,通过旧城改造、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城中村改造等措施调整城镇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转换城镇土地功能,提高城镇土地利用综合效率,促进城镇的和谐发展。
三、建立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评价制度
根据区内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分区域多尺度的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市级、区级各类工业园区建设用地标准;建立城市存量建设用地的潜力评价体系和盘活利用的政策措施。将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计划指标下达和规划实施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三节  优化配置城乡建设用地
按照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思路和要求,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优化。
一、创新布局模式,协调生态环境保护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选择城镇生态屏障网络和基本农田的间隔地带进行布局,与水面、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穿插布局,将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留作城市中的“绿心、绿带”,整体安排城郊生态和城市绿地相结合的绿色系统,形成生态功能完善、有机联系、相互协调的建设用地布局模式。
二、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优化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按照全市城镇体系建设规划和灾后城镇恢复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城镇体系的目标,构建以广安市主城区为核心,广安区、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和华蓥市为主体,以“六环、十横、十三纵、六支”的公路交通网骨架,形成辐射状城镇空间布局结构体系。到2020年,安排增加城镇工矿用地6186.75公顷。合理控制城镇用地规模,保证广安市中心城区、各县(市、区)中心城区以及重点小城镇等重点地区、重点城镇的用地。规划至201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05平方米;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00平方米。
依托城市整合区域空间,对城镇密集区要加强规划和建设管理,防止重复建设,促进设施和资源共建共享与集约高效利用。促进各城区间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区域城镇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
三、加强工业集中区建设,提高工业用地效率
以广安市“工业强市”、红色旅游战略和灾后恢复重建产业发展政策为导向,合理配置区域产业用地,在产业用地布局中,要区分不同产业类群采取不同的用地配置策略,除了油气、煤炭等矿产资源开发的独立工矿用地外,其他产业应因地制宜的向城镇集中,促进工矿企业基地化、集群化和规模化发展,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加大工业园区和集中区的建设力度,特别是广安市省级工业园区的建设,尽量保证工业的用地需求,实施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工业集中区的建设情况主要是:
(—)广安经济开发区新桥化工园区
广安经济开发区新桥化工园区是四川省省级工业园区,位于广安区新桥镇,集化工、能源、建材、物流为一体的工业园区,从建园至今,经济发展迅猛,园区内用地过于紧张。目前四川省已将新桥能源化工园区物流中心作为省重点项目列入2009~2012年的规划之中,因此,本轮规划安排381.10公顷用于今后的园区发展。
新桥化工园区内安排的主要建设项目包括:碳一化工系列项目、100万吨真空制盐、100万吨联合制碱、100万吨复合肥、30万吨烧碱项目、有色金属产业园二、三期项目、新桥化工园区物流园区项目、6万吨/天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20万吨/天供水厂项目、10万吨/年蛋氨酸项目、16.5万吨/年天然气制乙炔项目、乙炔下游精细化工产业链(包括PBT、γ-丁内酯、醋酸乙烯等)、广渝经济合作示范园区、100万吨/年联碱配套30万吨/年 合成氨装置项目。
(二)广安区
广安区的工业用地主要集中于广前线一带和城区的奎阁片区,主要分布在广安区奎阁街道办事处、代市镇、前锋镇、护安镇和观塘镇,由于广前公路和襄渝铁路复线的带动,该区的工业以物流、能源、生物化工为主,未来的发展潜力很大,需要增加相应的建设用地。
1、前锋镇的工业用地区的位置在广前线两侧,从新桥镇至前锋镇。该工业区和新桥化工园区相接,主要以生物化工和机械制造业为主,规划期内安排250.23公顷工业用地。
2、代市镇的工业用地区用地位置位于广前线北侧,该工业集中区主要是能源建设用地,规模期内安排60.34公顷工业用地。
3、广前沿线工业走廊的两个副组团:护安工业组团、观塘工业组团。护安工业组团位于广前线左侧以一木厂为界,向观塘镇方向发展,规划面积32公顷;观塘工业组团,位于广前线右侧以对面的广塘加油站为界,向新桥乡方向发展,规划面积20公顷。广安市农副产品展销中心将规划进入护安工业组团,该项目已被四川省列为省级重点项目,安排用地4.00公顷。
4、奎阁工业园区主要入园的建设项目血浆蛋白项目、长安跨越农机项目、王老吉软包装项目、发动机缸体、广东工业园。
(三)岳池县
1、回乡创业园位于岳池县城银城大道以南。该工业集中区是城园一体的集中区,区内地势平坦,主要以食品加工、生物医药为主。规划期内安排161.24公顷作工业用地。
2、陶瓷工业园区(石垭镇)用地位置在石垭镇仪(陇)北(碚)路右侧。该工业集中区交通便利,主要以建筑建材业为主。规划期内安排30公顷工业用地。
3、罗渡工业集中区,位于罗渡镇,该工业集中区交通便利,以轻化工业为主。规划期内安排20公顷工业用地。
(四)华蓥市
广华工业集中区用地位置在双河街道办事处,以广华大道、环城公路为主线,规划期内安排100公顷工业用地。
(五)武胜县
武胜县包括四个工业集中区:农副产品加工园区(沿口镇)、轻工和生物产业园(中心镇)、机电制造园(街子镇)、现代仓储物流园(万善镇)。其中,农副产品加工园区位于县城东部中滩片区,规划安排185.36公顷,机电制造园安排80.54公顷,轻工和生物产业园安排42.17公顷,现代仓储物流园安排92.34公顷。目前四川省已将武胜县川东物流仓储园作为省重点项目列入2009~2012年的规划之中,安排用地33.33公顷。
(六)邻水县
邻水县工业集中区规划期内安排300.00公顷工业用地。邻水县农产品集散市场安排用地6.67公顷作为邻水县农产品集散中心。
四、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增强城市和城镇带动农村的能力,有效实施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三化”联动,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城乡统筹发展新局面,积极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根据广安市2020年城镇化率48%的目标,在因地制宜原则基础上,按照“撤并自然村、整治空心村、建设中心村”的总体思路,以“金土地”专项土地整理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农民新村建设等项目实施为契机,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在规划期内逐步减少农村宅基地“双重占地”、“一户多宅”、“多重占地”等现象,实现城乡建设用地的结构性调整,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
第四节  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按照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着力打造“资源型工业、特色农业、旅游业‘三篇文章’”的战略目标,结合现有交通、水利、能源等行业发展规划,规划至2020年,安排国家、市级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增加2380.84公顷,其中近期增加1170.84公顷建设用的,远期增加1210.00公顷建设用地。全市重点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项目详见附表7。
一、统筹整合交通运输用地,构建广安市综合交通枢纽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衔接互补、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各类交通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构建以城区主枢纽为重要支撑,以市、区内次级枢纽和节点县市及各乡镇紧密衔接为基础,以连接成都和重庆综合运输通道为纽带,与产业布局、城镇化发展相协调,全面对接国家规划的“五纵五横”综合交通大通道以及省上的交通规划形成方便、快捷、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广安市按照“打造出口、建设枢纽、形成骨架、联成网络”的思路,建成以国家主干线为龙头,以建设出境大通道为依托,以县际公路,通乡通村公路为重点,航道枢纽、水运码头、运输站点等为补充的现代交通运输体系。
(一)铁路用地
规划至2020年,先要完成灾后重建重点项目兰渝铁路广安段以及襄渝铁路复线规,形成以兰渝铁路武胜段及岳(池)广(安)华(蓥)支线、襄渝铁路复线、渝怀铁路邻(水)涪(陵)货运连接线、广(安)邻(水)渝(重庆)城际铁路、城市轻轨与公路、水路有机融合的运输体系,实现旅客运输的零换乘和货物运输的无缝衔接。
(二)公路用地
重点建设好五个县(市、区)交通网络,以邓小平故居保护区公路网环线、岳池环线、武胜环线、邻水环线、华蓥环线和大洪湖环线、广安区花桥至合川香龙(川渝界)、广安至重庆的快速通道、广渝高速即广安区方坪至武胜县万隆、广安区枣山至合川群利(川渝界)、广安区广兴至华蓥市溪口(川渝界)公路、G318线广安段、省道304线改建、方山至秦溪公路等项目建设,搞好乡、村道路建设,实现村村通公路,建设农村客运站。
(三)水运、港口用地
以嘉陵江、渠江为骨架,提高通航能力,加快形成出川达海的水运通。以邓家港、东门口、天池湖、沿口、翠湖王五大旅游码头,梭罗、唬啸、白塔中心四大货运码头,中和、罗渡、青溪、明月四大客运码头为代表,努力打造布局合理、规模化和集约化、现代化的广安港区(新东门作业区)、华蓥港区(明月作业区)、岳池港区(罗渡作业区)和武胜港区(中心镇作业区)共4个港区。以提升水运服务水平为主线,培育大宗散货水运市场,推进船舶标准化,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以水上交通安全保障为重点,增强水运行业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重点搞好广安区大龙乡泰山码头、化龙码头、虎城码头等11座码头,岳池县中和、张家滩、罗渡、嘉陵货运码头,武胜县烈面、石梯坎、中心、龙女、旧县货运码头等建设,形成比较便捷的水上运输。
(四)民航用地
规划在广安区枣山镇建设重庆机场广安城市候机楼,在岳池县建一座广安民用机场及配套设施,以此链接发展航空、公路、铁路、水路一体化的“天地通”业务。
(五)管道运输用地
配合川东北天然气资源开发,以“北二环”输气管道、中石油南干线改造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快全市主要为广安区、武胜县天然气管网建设和改造,提高“东气西调南送”能力。配合四川石化基地建设,新建兰州一成都原油管道。
二、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
从保障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出发,统筹兼顾嘉陵江、渠江上游与下游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合理配置。坚持“大中小微结合、蓄引提防并举、新建与挖潜并重”的方针,全面加快广安市水利建设步伐。
规划期间,使水库在确保水利工程平安度汛的前提下正常发挥效益,积极实施开源节流,规划新建中型水库的同时,大力推广应用已成水利工程以渠道配套防渗为重点的节水灌溉技术,基本实现水库渠道防渗处理,形成以中型水库为主体,小型水库为骨干,小微水利工程为补充的水利化体系,努力向初级水利化迈进,为农业生产提供高效优质水源保证;基本解决建制乡镇、办事处的用水问题,全面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困难。到2010年,新建和扩建中型水库各1座(应家沟和七一水库),新建或扩建小型水库5座,新增蓄水量0.5亿m3,全市水利工程蓄水达到8.5亿m3。渠系配套1500km,新增灌面64万亩,全面完成已成水利工程的渠系配套,使全市有效灌溉面积由现在的136万亩增加到200万亩,有效灌面占总耕地面积的70%。渠道防渗2000km,渠道防渗率由现在的36%增加到75%。解决600个缺水村的用水问题;城镇供水普及率达95%以上,乡镇供水普及率达85%以上,农村人口饮水困难得到解决。渠江、嘉陵江及其主要支流重要河段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以上,沿岸81个乡镇的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以上全市实现初级水利化;到2020年,各项水利事业得到全面发展,水利工程蓄水达到9.5亿立方米,新增灌面94万亩,水利工程有效灌面由现在的136万亩增加到23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0%以上,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用水条件得到根本改善。
以邻水西槽、华蓥、广安渠江以东、岳池以西、武胜嘉陵江以西地区作为水源工程建设重点,解决严重缺水和骨干水利工程分布不均的矛盾。着力对现有水利工程挖潜配套,加大病险水库的整治力度,加快渠系配套与节水改造,扩大灌面,提高工程效益。下决心在在严重缺水地区和高台地兴建小微型水利,解决旱地的浇灌用水。
(一)新建工程
在邻水县西槽建成关门石水库,新增蓄水2318万立方米,新增灌面6万亩。在华蓥市建成天池湖水利工程,新增蓄水5030万m3,新增灌面12.88万亩。在广安市渠江以东建成龙滩水库或充分利用华蓥山溶洞水新建渠道扩大灌面,新增灌面8万亩。在渠江以西完成七一水库的扩建,实现终期规模,新增蓄水2000万m3,新增灌面5万亩。在岳池县以西完成万家沟水库的续建,新增蓄水1790万m3,新增灌面3万亩。在武胜县嘉陵江以西建成应家沟水库(中型),新增蓄水1500万m3,全面实现升钟水库二期武胜灌区19.62万亩灌面。全市新建水利骨干工程共新增蓄引水量约2亿m3,新增灌面54.5万亩。
新建亭子口广安灌区工程,该工程主要有龙孔寨、文昌寨两座新建囤蓄水库,红星、花桥两座小(一)型水库改扩为中型水库等工程,灌溉面积112.2万亩。同时新建华蓥市板桥、猫儿沟、广安区龙滩、杨柳凼四座中型水库,灌溉面积23万亩。
(二)挖潜配套
对现有水利工程挖潜配套,全面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增或恢复蓄水3500万m3。加快已成水利工程的渠系配套,全面实现设计灌面,新增现有水利工程灌面53万亩。再对现有渠道进行防渗和节水改造,渠道防渗率达到80%以上,渠系水利用系数由现在的0.4提高到0.7以上,充分利用工程水,达到节水灌溉之目的,扩大有效灌面。
(三)积极发展小微型水利
新建小(2)型水库30座,续建一批停缓建工程。在严重缺水地区和高台地大力兴建囤水田和微水池,新增水量3500万立方米,新增灌面6.5万亩,以解决缺水地区的耕地灌溉。
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详见附表7。
三、保障能源产业发展用地
(一)水电基地建设
坚持以电力为中心,水电为重点,天然气稳步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有效补充,多种能源全面协调发展,确保能源供应安全,把广安市建成水电和天然气基础。
重点建设嘉陵江、渠江、华蓥河水电能源基地,发挥资源优势建设水电集,发挥综合利用效益。如广安区的拱桥、莲花桥、高桥、花桥、天星桥电站及大安、井河、花桥、高桥变电站,岳池县老龙洞电站扩建,华蓥市李子垭1.2万千瓦发电机组扩建,邻水县小南海电站、箭口、水洞子、观音洞、凉桥电站等,除发展电力外,还应发挥其水库的防洪灌溉功能,以发挥水利水电的综合利用效益。加快广安一万县第二回500千伏输电工程的“西电东送”、多座变电站建设周边电网联网建设。
(二)天然气建设
围绕天然气生产基地建设,加大广安区、武胜县等川东北气田天然气资源勘探和开发力度,加快 “北二环”输气管道、中石油南干线改造工程等管道工程建设,提高“东气西调南送”能力。如广安区的独立选址项目天然气开采项目和年产5.5万吨天然气乙炔项目、年产20万吨甲醇项目等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工业项目,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发展广安市经济。
在资源勘探的基础上,加快广安市这个川东北气田的天然气矿产资源项目的开发和配套建设。
(三)核电建设
在地质条件评估和土地利用安全性评价的基础上,积极规划并启动核电建设项目:广安核电站和武胜县核电站建设,预计在2011~2020年完成建设,促进全市乃至全省的能源结构优化。
积极开发和建设广安核电站。
(四)矿产资源开发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用地管理。遵循科学发展观,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方针,紧密围绕广安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三步走”的目标,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广安市矿产资源规划,加大采矿用地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严格实行矿产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突出重点矿种、重要成矿带、重要矿区、大中型矿产地,支持矿业经济区建设。按照全国地质勘查规划,依法保障矿产资源勘查临时用地,支持矿产资源保障工程的实施。
四、大力发展旅游,增加旅游用地
广安市是全国出名的红色旅游城市,是邓小平故居所在地,以及是著名的华蓥山国家地质公园所在地,全市其他风景名胜也很丰富,为把广安市发展成为风景旅游名城,结合广安市的旅游规划发展,至2020年规划安排净增风景旅游用地272.42公顷,主要发展渠江西岸——护安沿线乡村旅游带项目开发、青龙湖生态旅游项目、岳池县农家乐开发、华蓥山国家公园建设、武胜秀观湖开发建设等项目。
五、统筹规划,保障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按照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着力打造“成渝经济圈连接点”的战略目标,结合交通、水利、能源等行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规划安排净增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2380.84公顷,包括新增国家、省级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236.19公顷(省上带帽指标,见表10),其中灾后重建用地项目,不占规划指标用地的兰渝铁路和襄渝二线铁路共122.00公顷。
表10  广安市带帽指标中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基础设施类型
重点工程
能源
广安—万县第二回500千伏输电工程项目
铁路
兰渝铁路(广安段)项目和襄渝铁路复线(二线)项目
航道
渠江渠化工程项目
水利
升钟水库二期灌区、亭子口灌区、七一水库、龙滩水库、观音桥水库
其他
嘉陵江流域生态文化旅游区
第五节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坚持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构筑生态文明的土地利用格局,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一、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对天然林、天然草场、湿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规划期内,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和部分未利用地占全市土地面积的比例达到25.00%以上。
(一)天然林资源保护
到2010年以保护为主,让天然林休养生息。到2020年以培育为主,加速天然林顺向演替的进程。组织实施以天然林保护(完成天保人工造林20万亩),荒山荒地绿化为重点的造林绿化工程,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堤岸防护林。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退耕还林20万亩),落实国家退耕还林后续保障政策。到本世纪中叶,以资源培育及合理利用为主,实现天然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完善保育体系,实现森林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森林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生态产业健康发展,生产资源可持续经营。
(二)湿地保护
通过保护湿地资源和建设湿地保护区,建立天然湿地改变用途许可等制度,从制止占用湿地的行为和防治污染入手,维护湿地系统的生态平衡,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到2010年,在渠江流域和西溪河流域建立湿地保护区,使天然湿地的下降趋势基本得到遏制,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到2020年,加强保护和管理,使全市天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恢复和合理利用,发挥湿地在生态、经济、社会等方面重要的作用。
(三)水土流失防治
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防治水土流失,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开发利用沼泽、滩涂等未利用地。规划期内,建立完善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监督体系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网络。规划期内加强渠江流域坡耕地治理和水土保持,启动实施5.9万亩石漠化治理和华蓥山广安境段森林滑坡及漏水治理工程。
(四)基本农田建设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耕地的数量,努力提高耕地质量,以改造中低产田土为重点,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结合“金土地”专项土地整理工程和“沃土工程”,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通过土地平整、坡改梯、道路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综合建设,对农村细碎、分散的农业用地整理合并,实现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田防灾抗灾能力,增加耕地面积和粮食生产能力。
二、创建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模式
(一)快速城镇化地区
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鼓励城镇组团式发展,实行组团间农田与绿色隔离带有机结合,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功能。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因地制宜的发展城郊高附加值农业,突出都市农业的生态景观观赏性、休闲性和消费性,促进城乡一体、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为服务、共同繁荣,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规划期内逐步缩减高污染、高能耗企业,严格控制污染企业用地,积极防治土地污染。
坚持以基础设施为前提,以产业为支撑,以先进文化为内涵,加快城乡建设步伐。坚持以主城区带动中心镇,推进中心镇,其他镇乡和农民新村协调发展,形成城乡一体,以城带乡的城镇发展新格局。加快城市建设,努力构建合理的城市发展格局,走特色城市和精品城市的发展道路,努力推动城北老区与城南新区、协兴片区、奎阁片区和枣山片区高度融合,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培育支撑产业,增强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抓好花桥、悦来、石笋、酉溪、顾县、罗渡、石垭、烈面、万隆、中心、飞龙、天池、高兴、溪口、柑子、坛同、丰禾、兴仁等18个省级重点小城镇和广安区观阁、龙台、恒升等15个,华蓥市庆华、阳河等6个,岳池县镇裕、坪滩等16个,武胜县礼安、赛马等14个,邻水县观音桥、城北等18个市级重点小城镇规划建设,使之成为布局合理、环境优美、设施配套、具有鲜明特色和文化内涵的重点小城镇,带动一般建制镇建设,努力形成级次分明、结构合理、承接紧密、辐射有力的城镇网络体系。
(二)浅丘带坝农业集中发展区
该区农业基础设施较好,集约化程度较高,要把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放在优先地位,加强基本农田建设,着力开展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土地整理工作,进行田土归并、平整土地、增厚土层、渠系配套、道路整修、生态建设、居住点适度集中等。严格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改善农村面貌。主要集中在广安市西部的岳池县和武胜县,特别是岳池县是国家级基本农田示范区,更应该注重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
(三)川东平行岭谷地区
该区域低产田土面积大,土地生产力较低,水土流失严重。因此,采用坡改梯、土改田的土地利用模式,发展水果、蚕桑、麻类、生猪等多种经营,走农、林、牧综合发展的路子,增加农地和园地的面积,提高土地生态建设水平。山地地区要保护好天然植被,防止水灾、旱灾、土壤侵蚀与沙漠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及可再生能源,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开发利用好水能资源。主要是广安市的广安区、邻水县及华蓥市。
(四)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地区
坚持资源与环境相协调的原则,禁止向严重影响环境的开发项目提供用地。完善项目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施项目开展前中后的环境影响评价,并进行专家论证。加强能源、矿山资源开发土地复垦监管制度,对土地复垦进行动态监测。强化矿山开发的生态恢复,培育“无废料”、“无尾矿”、“无公害”、循环经济型矿山采选企业。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严格生态环境破坏责任追究制,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表11   广安市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建设时限
生态功能保护区名称
级别
主导生态功能
范围
面积(km2)
土地利用方向
2009-2020年
邓小平故里生态功能保护区
国家级
美化环境
以广安市城区、邓小平故里景区为核心向周边9辐射延伸,辖协兴、枣山、广门、浓溪、龙安、护安、北辰、奎阁、中桥、万盛等10个乡镇、街道
50
增加绿地面积;美化城区及小平故里环境;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着重发展旅游业和第三产业
2009-2020年
华蓥山国家地质公园
国家级
涵养水源、保持水土
华蓥山地区
20
保护森林植被和动植物的多样性;涵养水源、增强水土流失的治理和山体灾害治理
2010-2020年
嘉陵江-渠江流域生态功能保护区
省级
水土保持
广安市境内嘉陵江河段(武胜县)、渠江段(广安区、岳池县、华蓥市)
44.25
保护森林植被和植物多样性;加强水土流失和山地灾害的治理
保护区面积合计
114.25
第八章  土地整治工程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坚持“五个统筹”,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不断丰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内涵,通过科学规划、规范项目管理,全面提升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水平。
第二节  土地整理开发复垦任务
依托重点区域的土地整治工程的开展,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确保不因建设占用造成耕地净减少,完成市域范围内的建设占用耕地补充任务。
一、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土地整理复垦任务
针对地震及次生地质灾害毁损的耕地、农田道路、抢险救灾应急用地(含道路、垃圾填埋场等)、过渡性安置用地、废弃的城镇、村庄和工矿旧址特点,开展以土地整理复垦适宜性评价为主要内容的调查评价工作,并结合灾后城镇、居民点重建规划,安排因地震及次生地质灾害损毁耕地、临时占用耕地的整理复垦,适当调整农田布局,适度拆并自然村落,适时复垦废弃农村居民点及工矿废弃土地,科学有序地实施灾后重建土地整理复垦工程。
优先安排和保障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到2010年,完成广安市土整理复垦458.37公顷,其中,恢复灾毁及临时占用耕地419.05公顷,进行复垦的临时安置用地面积有5.21公顷,复垦废弃地和农村居民点34.11公顷。
鉴于灾后重建土地整理复垦会滞后于其他灾后重建工作,为全面完成规划确定的任务,还需一到两年的时间。对因耕地灭失、人口迁移等,造成人均耕地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的地区,根据当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整理补充耕地,基本保证受灾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用地需要;按照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统筹城乡、农业农居用地的要求,全面推进受灾地区土地整理复垦工作,恢复重建更加美好家园。
实施灾后重建土地整理复垦计划,应集中捆绑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土地复垦专项基金、中央分配的新增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和地方留成的新增费,投入灾后恢复重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支持废弃建设用地、灾毁地的整理和复垦。
二、合理安排规划期内补充耕地任务, , 规划期内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5800.00公顷内,其中,2006~2010年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900.00公顷内。按照“占补平衡”的要求,以及上级规划的要求,考虑按等级折算的因素,确定全市2006~202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耕地面积不低于6300.00公顷,其中,2006~2010年义务补充耕地面积2100公顷,任务补充耕地面积为564.00公顷,以保持全市的耕地动态平衡。详见附表5。
广安市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情况详见表12。
表12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
1、重点区域:
(1)西部川中丘陵农用地整理区。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加强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积极改造中低产田土,减少水土流失;土地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相衔接,努力提高农业生产力。着力抓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适度开发河滩地;
(2)东部川东平行谷岭生态整理区。区内坡耕地面积较大,该区域土地开发整理以坡耕地整理为重点,适度开发,保护生态环境。
2、重大工程:
(1)“金土地”专项土地整理项目
(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健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政管理措施
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管理,遵循规划实施的法定程序
本规划是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即具法律效力,必须保证实施。依法实施规划是体现规划的法律地位和执行的严肃性的前提条件。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法规规定土地规划从编制的组织、审批、管理、修编审批都有较为严密的法律程序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违背和随意修改,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本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调整,必须对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在经过规划实施评价,并经规划审批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后,方可修改和调整。凡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原则性修改,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严禁擅自修改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和改变用地布局,降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符合法定条件,确需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
二、实行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将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情况作为考核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
应执行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土地规划实施和管理负总责的长期目标责任制,把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作为评价地方经济成就和考核领导政绩的重要标准。对严格执行土地规划和政策法规,有效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的领导干部,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晋升的重要依据在精神、物质上给予奖励表彰。对相关违法、违规利用土地的行为实行行政性处分甚至司法性处分的制度,为土地规划的实施提供行政领导保证。
三、根据土地规划管理的重点、难点和措施的区域性差别,制定不同类型地区有针对性的土地规划管理规程和动态监测
1、制定土地利用空间管制政策指引,引导建设用地合理布局。对在适宜建设区内选址的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在限制建设区内选址的建设项目尽量使用机动指标和折抵指标,并按规定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在禁止建设区内违法建设的项目依法进行查处。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管以任何方式获得土地,均必须严格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政策使用土地。区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应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建立土地用途许可证制度,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用途使用土地的不发给许可证;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3、建立严格的基本农田与耕地保护行政首长责任制。区、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对基本农田与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列入任期目标,镇、村签订责任书,由上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进行检查考核。制定耕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激励机制,鼓励进行耕地开发和整理,真正做到谁开发,谁受益,开发多,受益多。制定相关政策,多方筹措土地开发资金,提高土地开发整理的效益。制定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的强制措施。
4、实行占补平衡制度,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一补一”原则,由用地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按照省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5、实行城乡建设增减挂钩政策,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下发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可规划先行,加快拆旧,确保指标归还,并加强管理力度。
6、调整招商引资政策,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96号)精神,制订产业指导政策。针对土地资源日趋紧张的实际,结合区工业结构调整方案的修订,提高产业项目准入标准,重点吸引投资密度大、节能低耗、科技含量高、对环境影响小、有利于改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产业项目。
7、收紧住宅用地政策,坚持以建设多、高层商品房为主,提高住宅用地开发强度;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停止审批单家独院式住宅用地;在城镇规划区范围之外大力推行农民新村、农民公寓建设,鼓励农民进城(镇)或搬进农民公寓,对腾出的住宅用地或满足农民居住后多余的住宅用地由村集体回收或由土地储备机构收购。确定不同类型地区的若干市、县,作为动态监测点,长期连续监测其土地利用的变化趋势及执行,实施规划的情况。如大城镇郊区县重点监控其建设用地计划执行情况和耕地保护情况等。通过分类指导,减少管理成本,及时掌握规划执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加以处理,促进规划管理的效率提高。
第二节  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一、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城镇总体规划(含工业园区规划,下同),村庄和集镇规划,农用地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必须与本规划相衔接;城镇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本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用地范围不得超出本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
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镇、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布局。涉及用地规模和布局改变的项目,都应确认符合土地规划后才能执行。
二、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衔接
根据五级政府土地管理的特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组织修编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相关目标和任务。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调规划的战略性和政策性,重点确定全市土地利用的目标、指标和任务。市(州)级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突出空间性和结构性,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重点明确中心城区和城镇建设用地区的范围。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点将各类用地定量、定位落实到地块,将乡镇级土地规划实施与用途管制制度紧密结合,为用途管制提供直接依据。各级政府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保护等专项规划和各业用地规划,落实总体规划。
三、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基本农田是土地用途管制的重中之重,理应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性措施。在规划编制前应从理论上协调为工业、城镇布局和农业布局的关系,及不同地块的最佳土地利用方式及其它利用方式的排序。在土地规划编制中,一定要有高度的预见性的评估基本农田的合理空间范围,注意将未来时期城镇、工矿及交通等建设用地预留出来。一旦确定基本农田之后,即应执行最严格的永久性保护措施。国家重点项目确需占用的,也应经法定程序修改规划,按规定严格审批后办理耕地转用手续,其经济补偿费应高于普通耕地和其它类的土地。而地方性非农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允许修改规划占用基本农田。
第三节  建立规划实施管理的技术约束机制
一、编制专项规划
根据本区的实际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编制各类建设以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专项规划,确定建设项目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使总体规划落到实处。
二、完善用地计划与审批制度
土地开发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政府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等制订土地利用近、中期计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对国家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镇、村的建设用地执行区下达的计划。
严格用地审批,将用地审批过程由“计划立项——规划选址——土地审批”转变为“用地计划指标审批——计划立项——规划选址——项目用地审批”。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土地规划实施中,要以年度计划的上报、审查为基础,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控制,按土地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布局、占补平衡措施和用地计划指标等进行全面性预审,合格后还要结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审批等进行系统审查,才能进行土地使用证的发放工作。建设过程中应进行监督,建设完成后认真加以验收。以检查执行规划和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等情况。可考虑建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制”,以地方法规形式全面规范有关管理的办法和制度及工作程序。严格控制社会和经济效益低下的用地行为。对建设用地进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评价,对达到集约用地水平的用地单位进行表扬和鼓励;未达到集约用地水平的,限期整改,并将用地效益记录在案。
三、制定土地利用指标体系
制定土地利用指标体系,整个指标体系应包括城镇、工业区、农村居民点及农用地等四类用地的土地利用指标,各类用地指标由两级指标构成,如一级指标包括土地利用结构、利用程度、投资强度、产出效率、可持续度等,二级指标在一级指标基础上细化。要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功能定位确定不同的用地指标和建设密度幅度,确定公园、河滨地区以及行政区、教育文化区等生态敏感区的建设密度的上限,确定区域环境质量指标。
四、整治和改善农用地立地环境
规范工业发展,加强对农用地环境污染的监测和治理;变革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代之以先进科学的种植方式,走生态农业之路;加强土地整理与整治工作,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等,治水改土,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农用地质量;加强土地整理与复垦,增加优质农地面积,确保农地资源的持续利用。
第四节  建立具有市场调控作用的经济机制
一、健全和完善土地市场
1、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土地市场运行机制,将土地作为市场要素,实行市场化配置。区政府应通过征收土地、优先购买、到期收回、土地置换等方式获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后,根据土地供应总体计划和年度计划投入市场,这样,政府将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供给,整个土地市场的增量土地都由政府专门机构提供,使得政府的社会管理者职能与土地所有者职能明晰化,能够有效保护土地资源,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
2、完善土地一级市场的竞争机制,推动土地划拨、协议出让向土地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转化。凡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让,同一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3、经依法批准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在土地市场公开交易,按照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申报土地转让价格比基准地价低的,区人民政府可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合理确定土地价格
根据土地的区位、质量、用途等制订不同的地价和使用期限,真正使“黄金地段”产生“黄金效益”,增加政府土地收益,集聚城镇建设资金。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者,按土地交易价格缴纳土地使用费后方可使用土地,用经济手段制约乱占滥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益。
三、加大土地整理、土地整合资金投入
进一步完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全部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实行区内将有关指标易地有偿调剂使用的政策。
广安市政府及各乡镇政府应建立土地利用专项基金用于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建设单位整理、复垦、开发耕地的投资需列入生产成本或建设项目总投资。充分利用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参与城镇和农村的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对集体和个人进行的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工作,给予优惠政策和一定资金扶持。
强化土地税费征收管理,加强对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的清查和管理,盘活现有建设用地的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及增加耕地面积。
扩大农村居民点和旧城改造资金的投入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构,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村庄和旧城改造投入机制;制定一定的优惠政策,坚持“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引导村庄和旧城改造工作的开展和不断深入。
第五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
一、加强规划编制人员的行业性技术培训和规范化教育
规划编制要充分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各种专项研究,以此为基础,提出科学情况的规划方案,使规划指标下达具有充分的依据。有关规划编制要对机构和人员进行资质审查、认证和资质管理,纳入规划资质库和人才库。形成准入机制。
二、实行土地规划评审制度的改革
对土地规划方案进行专家匿名评审。改变过去由当地主管部门及编制单位自行指定专家评审的作法,而改由区厅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出的专家按“背对背”方式评审,评审验收的材料也不公开编制人员名单,以确保规划评审验收的公正性、严肃性。
三、加强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建设,实现土地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共享信息资源,提高管理的快速反应能力
还可以据此数据库为各用地部门和系统提供信息数据的有偿服务,如项目设计书和项目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及图件编制等工作,均可利用,从而做到相互支持,相得益彰。对土地部门的全面管理,如耕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地籍管理、综合统计、执法监察均有技术性保障和支持的功能。
四、建立自上而下的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在建设项目预审、项目用地规划审查中发挥作用
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和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基础资料的准确性,减少对基层上报统计数据的过分依赖,在土地用途管制中发挥有效的作用。
第六节  建立规划实施的行政监控机制
一、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示与宣传
在全市范围内依法公告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告内容包括规划目标、规划期限、规划范围、地块用途、土地用途分区管制规则、规划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违反规划的法律责任等。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重要性,自觉遵守、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提高规划实施管理的透明度
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征收、居民点迁并、土地开发整理、生态退耕、规划修改等事项广泛征求集体的意见,必要时组织听证。
三、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处置力度
对已供建设用地,要求用地单位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开发建设,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开发建设的,按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依法处置。对历史上形成的闲置土地,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弄清原因,根据不同的形成时期、原因区别情况进行处理。
四、严格土地执法
坚持“预防为主、全程监督、依法查处”的土地执法原则,抓好“疏、堵、查、教”四个环节。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监督巡查工作到位,通过实施完善的土地监督巡查制度,将土地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二是打击有力,对已经发现的违法用地单位或个人,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三是对因工作失职等原因导致违法用地出现且后果较为严重的土地监察工作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四是坚持“标本兼治”,探索在坚持集约化发展战略的同时,如何促进村级特别是较偏远的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切实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切断村级违法用地的“根源”。
第七节  扩大规划民主决策与公众参与
一、加强宣传,通力合作,实行规划公告制度
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系统的安排各项工作,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切实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土地规划编制期间,应通过政府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公众宣传规划的具体规定,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土地利用的政策法规等,为公众参与规划、了解规划和遵守规划创造有利条件。尤其是乡(镇)级土地规划涉及到有关农户经营的土地,其土地利用方式安排,用途管制的相关政策、法规等,都应使相关农户知晓,从而使规划落到实处务保障规划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获得坚实的公众基础。规划批准后应当公告,促进公众积极维护其实施。
二、对规划实施进行社会监督
通过公开规划实施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建立由群众举荐的由民主党派、新闻媒体、基层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社区群众代表等人员组织义务监察员制度,定期向有关人员征求意见和反映,实施舆论监督和开设公众信箱。通过对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对有关意见及时处理。
附  表
附表1
广安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指  标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总量指标(单位:公顷)
耕地保有量
289905.10
434.86
288900.00
433.35
286000.00
429.00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48100.00
372.15
249546.83
374.32
249546.83
374.32
约束性
园地面积
17687.48
20162.46
23254.51
预期性
林地面积
108158.21
112158.00
118158.00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72415.81
75200.00
80400.00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62486.66
64100.00
68090.00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7896.96
9900.00
14100.00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9929.16
11100.00
12310.00
预期性
增量指标(单位: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3000.00
7984.19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2400.00
6800.00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1900.00
5800.00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2100.00
6300.00
约束性
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人)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10.03
105.00
100.00
约束性
注: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面积两项指标要求用公顷和万亩两种单位表示,万亩以下划线区分
附表3
广安市各县(市、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指标表
单位:公顷
地 区
2005年耕地面积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010年
2020年
广安市
289905.10
288900.00
286000.00
249546.83
华蓥市
11837.63
11812.63
11695.63
9380.00
岳池县
72820.22
73384.23
72647.59
64140.88
武胜县
55835.24
55745.81
55186.22
51060.82
邻水县
75241.18
74104.97
73361.10
63093.76
广安区
74170.83
73852.36
73109.46
61871.37
附表4
广安市各县(市、区)建设用地指标
地区
200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其中
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其中
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其中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其中
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平方米
公顷
公顷
公顷
平方米
广安市
72415.82
75200.00
64100.00
9900.00
105.00
80400.00
68090.00
14100.00
100.00
华蓥市
4776.88
5142.88
4311.65
1529.74
5826.88
4845.65
2090.74
岳池县
18205.03
18800.03
15495.00
1619.70
19905.03
15990.00
2306.84
武胜县
11680.95
12066.00
10616.94
1215.03
12851.00
11170.00
1780.00
邻水县
16564.75
17003.06
13900.10
1671.22
17765.00
14633.98
2447.91
广安区
21188.21
22062.23
19749.85
3838.51
23726.29
21274.57
5298.71
机动
125.80
25.80
25.80
325.80
175.80
175.80
附表5
广安市各县(市、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表
单位:公顷
地区
补充耕地义务量
补充耕地任务量
异地补充地区
合计
其中:土地整理
土地复垦
土地开发
广安市
6300.00
564.00
564.00
华蓥市
819.00
岳池县
1441.00
564.00
564.00
武胜县
919.00
邻水县
817.00
广安区
2304.00
附表6
广安市各县(市、区)基本农田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区
2005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新一轮规划保护指标
核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调整基本农田面积
面积
占保护指标比例
广安市合计
248118.91
249546.83
1427.92
1428.88
0.57%
华蓥市
9380.48
9380.00
-0.48
0.48
0.01%
岳池县
63111.00
64140.88
1029.88
1029.88
1.61%
武胜县
51015.00
51060.82
45.82
45.82
0.09%
邻水县
62893.70
63093.76
200.06
200.06
0.32%
广安区
61718.73
61871.37
152.64
152.64
0.25%
附表7
广安市分时段重点项目明细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涉及县(区)
备注
用地
面积
其中占用耕地
交通
兰渝铁路广安段
新建
2009-2010
1573.17
1067.80
广安区、岳池县、武胜县、华蓥市
灾后重建项目
襄渝铁路二线工程
新建
2009-2010
广安区、华蓥市
灾后重建项目
小平大道
改扩及新建
2009-2010
广安区
川陕渝高速公路广安至重庆段
新建
2009-2010
广安区、岳池县
广渝泸高速公路广安段(方坪至万隆公路)
新建
2009-2010
广安区、武胜县
广安至重庆快速通道
新建
2009-2010
广安区、岳池县
G318线(消河、花桥、蒲莲)
新建
2009-2010
广安区
S304线武胜县城过境段(环线)
改扩及新建
2009-2010
武胜县
S304线二改一
改扩建
2009-2010
武胜县、广安区
大洪湖环线
新建
2009-2010
邻水县
广邻高速路县城西出口
新建
2009-2010
邻水县
达渝高速路川渝出口
新建
2009-2010
邻水县
达渝高速路县城北出口
新建
2009-2010
邻水县
达渝高速路川渝界至九龙连接线
新建
2009-2010
邻水县
迎宾大道延伸段
改扩建二级(岳武路改线段)
2010-2011
岳池县
岳池石垭至合川肖家(川渝界)
改扩建二级公路
2010-2011
岳池县
广安花桥至合川香龙(川渝界)
新建二级公路
2010-2012
岳池县
广安肖溪(达洲界)至岳池赛龙(川渝界)
新建三级公路
2010-2012
岳池县
岳池城区环线公路
新建二级公路
2010-2012
岳池县
广安迎宾大道
新建
2010-2012
广安区
广安港区(含广安新东门作业区)
新建
2010-2012
广安区
武胜县港区(含武胜中心镇作业区)
新建
2010-2012
武胜县
岳池至坪滩高速公路连接线
新建二级公路
2010-2013
岳池县
五区市县县际公路建设(含广岳大道、花溪公路、沿江旅游公路等)
新改建
2010-2016
五县市区
省道203改建
改建
2011
岳池县、华蓥市
广安能源通道(广兴至溪口公路)
改扩及新建
2011-2012
广安区、华蓥市
梭罗危货码头
新建
2011-2012
广安区
华蓥港区(含明月作业区)
新建
2011-2013
华蓥市
岳池港区(含岳池罗渡作业区)
新建
2011-2013
岳池县
岳池县二级客运站
新建二级站
2011-2013
岳池县
岳池火车站物流园区
新建二级站
2011-2013
岳池县
广安港港前、港枣大道
新建
2011-2014
广安区
长寿葛兰(川渝界)至武胜清平
新建二级公路
2011-2015
岳池县
岳池、邻水县客运站场
改扩建
2011-2015
岳池县、邻水县
广安—洛碛(长寿)铁路
新建
2011-2018
广安区
广安-丰都-务川快速通道
新建
2011-2018
广安区、岳池县
兰渝铁路南充—广安复线
新建
2011-2020
广安区、华蓥市
广安-潼南-荣昌-泸州快速通道
新建
2011-2020
广安区、武胜县
广安—重庆客运专线
新建
2012-2015
广安区、武胜县
花桥至香龙公路
改扩及新建
2012-2014
广安区、岳池县
方山至秦溪公路
改扩及新建
2012-2014
广安区、岳池县
五区市县客货物流园区(含枣山客货物流园区等)
新建
2012-2016
五县市区
广安至重庆的城际铁路建设
新建
2012-2020
广安区、华蓥市、邻水县
广安方山(达洲界)至岳池秦溪(南充界)
新建二级公路
2012-2015
岳池县
邻水兴仁至武胜高石(遂宁界)
广安至岳池石垭一级公路(改扩建)
2012-2015
岳池县
岳池石垭至高石二级公路(改扩建)
2012-2015
岳池县
广(安)渝(重庆)泸(洲)高速公路
新建高速公路
2012-2015
岳池县
广门至石垭轻轨
新建轻轨
2012-2015
岳池县
五县市区码头建设
新建
2011-2020
五县市区
邻水东槽干线公路
新改建
2013-2015
邻水县
邻水城区环线公路
改扩及新建
2013-2015
邻水县
华蓥城区环线公路
改扩及新建
2013-2015
华蓥市
广遂高速公路广安段
新建
2015-2020
广安区、武胜县
渝南城际铁路
新建
2015-2020
武胜县
华蓥(高兴)—垫江铁路
新建
2013-2020
华蓥市
水利
升钟水库二期武胜灌区工程
新建
2009-2013
374.83
133.00
武胜县
省级
渠江广安段防洪二期工程
新建
2009-2015
华蓥市、岳池县、广安区
万家沟水库灌区续建配套
新建
2009-2016
岳池县
邻水县关门石水库渠系配套工程
新建
2009-2010
邻水县
华蓥市天池湖水利工程
新建
2009-2010
华蓥市
二蹬岩扩建
新建
2010
邻水县
大石桥水库黑炭沟借水
新建
2010
邻水县
新观小(2)型水库
新建
2010
广安区
灯展窝小(2)型水库
新建
2010
广安区
纪家沟小(2)型水库
新建
2010
武胜县
张家沟小(2)型水库
新建
2010
武胜县
五童小(2)型水库
新建
2010
邻水县
罗磺沟小(2)型水库
新建
2010
邻水县
八一渠新建
新建
2010-2011
邻水县
英雄扩建
扩建
2010-2011
武胜县
胜果水库
新建
2010-2011
广安区
太平桥水库
新建
2010-2011
广安区
金钟扩建
扩建
2010-2012
邻水县
丰收扩建
改建
2010-2011
武胜县
后坝扩建
扩建
2010-2012
邻水县
张家冲
新建
2010-2012
邻水县
中桥引水渠(15km)
新建
2010-2011
广安区
大石桥扩建
扩建
2010-2012
邻水县
祥源水库
扩建
2010-2012
华蓥市
七一水库扩改建及渠系配套工程
扩改建
2010-2014
广安区
省级
天星小(2)型水库
新建
2011
广安区
联合小(2)型水库
新建
2011
广安区
五排水库灌区续建配套
新建
2010-2016
武胜县
全民水库灌区续建配套
新建
2010-2016
广安区
龙滩渠道续建配套
新建
2010-2016
广安区
回龙水库灌区续建配套
新建
2010-2016
岳池县
大高滩水库灌区续建配套
新建
2010-2016
岳池县
万秀桥水库灌区的续建配套
新建
2010-2016
邻水县
龙滩水库
新建
2010-2020
广安区
省级
协兴保城引水渠(7km)
新建
2011
广安区
文昌寨水库
新建
2011-2013
岳池县
向阳桥水库
新建
2011-2014
邻水县
沈家沟水库扩建
新建
2011-2012
岳池县
红庙子水库扩建
扩建
2011-2012
岳池县
齐力水库
新建
2011-2012
广安区
芦茅沟
新建
2011-2012
武胜县
神仙洞扩建
扩建
2011-2012
武胜县
广安城区全民水库引水渠(饮用水源)
新建
2011-2012
广安区
嘉陵泵站
新建
2011-2013
岳池县
刁家岩小(2)型水库
新建
2011
武胜县
脚盘沟小(2)型水库
新建
2011
邻水县
瑞峰堂小(2)型水库
新建
2011
邻水县
观音桥水库(即红星水库)
扩建
2011-2016
武胜县
省级
亭子口广安灌区
新建
2011-2020
广安区、武胜县、岳池县
省级
牌坊小(2)型水库
新建
2012
广安区
王家坪小(2)型水库
新建
2012
广安区
汤家湾小(2)型水库
新建
2012
武胜县
楼房沟小(2)型水库
新建
2012
武胜县
万水河水库新建
新建
2012-2013
岳池县
四方岩扩建
扩建
2012-2013
武胜县
小桥小(2)型水库
新建
2012
邻水县
龙孔寨水库
新建
2012-2020
广安区
叶家沟小(2)型水库
新建
2013
邻水县
冉家沟小(2)型水库
新建
2013
武胜县
河星小(2)型水库
新建
2013
广安区
南垭小(2)型水库
新建
2013
邻水县
潘家岭小(2)型水库
新建
2013
广安区
马家岩小(2)型水库
新建
2013
武胜县
尖山水库扩建
扩建
2013-2014
广安区
云龙水库扩建
扩建
2013-2014
广安区
人民新建
新建
2013-2015
邻水县
回龙水库扩建
扩建
2013-2015
岳池县
九洞桥水库
新建
2013-2014
广安区
大力水库扩建
新建
2013-2015
岳池县
万秀桥水库龙王庙借水
新建
2014
邻水县
联含塘小(2)型水库
新建
2014
广安区
卧牛石小(2)型水库
新建
2014
武胜县
幸福小(2)型水库
新建
2014
邻水县
金星沟小(2)型水库
新建
2014
邻水县
干龙湾扩建
扩建
2014-2015
武胜县
秦家潢小(2)型水库
新建
2015
武胜县
何家坝小(2)型水库
新建
2015
广安区
龙井湾小(2)型水库
新建
2015
武胜县
八一小(2)型水库
新建
2015
邻水县
杨柳凼水库
新建
2015-2020
广安区
花桥水库
改扩建
2015-2020
广安区
板桥水库
新建
2015-2020
华蓥市
猫儿沟水库
新建
2015-2020
华蓥市
罐子坝供水
改扩建
2015-2020
广安市
省级
渠江渠化工程
改扩建
2015-2020
广安市
省级
渠江航道整治工程
新建
2016-2020
广安区
能源
广安-万县第二回500千伏输电工程
2005-2010
66.67
10.00
广安市
省级
广安发电厂三期工程
2009
广安区
邻水县龙安铁矿厂290煤矿
2009-2010
邻水县
邻水县孔家山煤矿
2009-2010
邻水县
邻水新镇煤矿
2009-2010
邻水县
市属煤矿扩能技改
2009-2010
华蓥市
桂兴煤矿
扩建
2009-2010
广安区
广安市变电站建设工程
2009-2010
五县市区
东西关电厂扩能
扩建
2010-2015
武胜县
天然气发电建设
新建
2010-2020
武胜县
广安核电
2011-2020
广安区、武胜县
气化广安
2011-2020
五县市区
龙门峡煤矿
2011-2020
广安区
川东北—川西输气管道
2011-2020
广安区、武胜县
高桥——园门110KV输变电工程
2011-2020
广安区
广安油气项目用地
新建
2011-2020
五县市区
广安油气井、输油管线气用项目用地
新建
2011-2020
五县市区
武胜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新建
2012-2013
武胜县
恒升——花桥35KV输变电工程
2012-2020
广安区
恒升——凉滩110KV输变电新建工程
2012-2020
广安区
恒生220千伏输变电及线路工程
2012-2020
广安区
新桥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2012-2020
广安区
老龙洞电站扩建
2013-2018
岳池县
广安火电厂四期
2014-2018
广安区
宁夏(中卫)至贵州(贵阳)天然气联络线工程武胜段
新建
2014-2018
武胜县
旅游
嘉陵江流域生态文化旅游区
新建
2005-2020
272.42
96.00
广安市
省级
邓小平故里开发项目
改扩建
2009-2010
广安区
华蓥山宝鼎佛教文化旅游区(包含仙鹤洞景区)
改扩建
2009-2010
华蓥市
华蓥山石林休闲度假旅游区
扩建
2009-2010
华蓥市
华蓥山洞中天河景区开发
新建
2009-2010
华蓥市
安丙墓/褒先寺保护开发
扩建
2009-2010
华蓥市
秀观湖观光休闲旅游园区建设
新建
2009-2010
武胜县
武胜县宝箴寨/穿岩军事文化观光旅游区
扩建
2009-2010
武胜县
岳池县农家乐文化旅游带开发
新建
2009-2010
岳池县
岳池县凤山公园
改建
2009-2010
岳池县
华蓥山大峡谷开发
新建
2009-2010
邻水县
白云湖·万春桥瀑布风景区开发项目
新建
2010-2015
广安区
护安、观塘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观光农业旅游区项目
新建
2010-2015
广安区
广安国际度假俱乐部项目
新建
2010-2013
广安区
滴水溪度假村项目
新建
2010-2013
广安区
休闲度假中心项目
新建
2010-2013
广安区
东部生态园项目
新建
2010-2012
广安区
金荣休闲山庄
新建
2010-2013
广安区
龙女湖旅游区开发
改扩建
2010-2020
武胜县
华蓥山天池休闲度假旅游区(包含天池湖、黄花梨度假村、水杉山庄)
新建
2010-2020
华蓥市
皛然山红色文化与休闲度假旅游区
新建
2010-2020
华蓥市
永兴南宋文化与水上休闲旅游区
新建
2010-2020
华蓥市
华蓥山沿山乡村旅游带
新建
2010-2020
华蓥市
玛硫岩景区
新建
2010-2020
华蓥市
邻水县小南海旅游度假区
新建
2011-2021
邻水县
大洪湖旅游开发建设
新建
2011-2020
邻水县
华蓥山武装起义纪念馆景区建设
新建
2011-2015
武胜县
注:1、表中备注的灾后重建不占本轮规划的指标;
2、表中备注的省级是指省上带帽指标,本次必须纳入规划;
3、水利中,罐子坝供水项目暂时未确定具体位置,未上图。
附表8
广安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
地区
中心城区
规划控制范围
允许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
面积
新增建设
用地
面积
新增建设
用地
面积
新增建设
用地
面积
新增建设
用地
其中
占有耕地
其中
占有耕地
其中
占有耕地
其中
占有耕地
市中心城区
6536.01
1195.71
1195.71
844.37
1135.60
3694.43
510.27
41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