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云备案域名出售:南方日报:钳制媒体正当报道是给政府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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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钳制媒体正当报道是给政府添乱 [转贴 2011-08-06 22:45:10] 字号:大 中 小 五柳村编者的话:对于“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应“严肃认真地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调查处理工作公开、透明,结果向社会公布。”是国务院会议的决定.因此,媒体包括微博对有助于查明真相并让社会及时得到了解的行动,都是合理合法的,如有人横加干涉,阻桡对真相的揭露,于理不合,于法无据。
南方日报评论员的文章说得好!“把控真相认定权,这是某些涉事机构的惯用招术,对政府公信力造成了极大伤害。什么是真相认定权?无外乎是阻止媒体报道,自行发布所谓调查结果,且不允许媒体质疑。 这些对媒体进行正当报道的钳制,实际上并不是给政府帮忙,而是给政府添乱。”--2011年8月6日
在一些社会广泛关心的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中办国办发文具有相当的标志性意义。这表明,中央对重大事故的态度是不包庇、不隐瞒,要让社会关心的问题得到正面的回应,而绝对不是让社会上出现的批评声音沉没下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要求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应当说,在一些社会广泛关心的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中办国办印发的此文件具有相当的标志性意义。这表明,中央对重大事故的态度是不包庇、不隐瞒,要让社会关心的问题得到正面的回应,而绝对不是让社会上出现的批评声音沉没下去。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媒体的日益发达,事故类报道突破了传统媒体报道的界限,实现了快速、裂变式传播,从而让真相大白于天下。但是,媒体报道模式的发达也让一些涉事机构战战兢兢,并通过各种方式予以钳制。比如有时会出现某地发生重大事故,中外媒体迅速云集展开报道,但没过两天,大篇幅的报道突然销声匿迹,一些回应变得官方化、形式化。出现此类情形,多半是涉事机构发力的结果。让批评找不到出口,让疑问得不到解答,让真相被“给定”,以至于出现了公众要求获得真真相的要求。连真相都分成真假,究竟是谁的悲哀?把控真相认定权,这是某些涉事机构的惯用招术,对政府公信力造成了极大伤害。什么是真相认定权?无外乎是阻止媒体报道,自行发布所谓调查结果,且不允许媒体质疑。
这些对媒体进行正当报道的钳制,实际上并不是给政府帮忙,而是给政府添乱。犯了错误,就应当受到惩罚,如果没有受到惩罚,则必然会造成更大的损失。比如某单位曾经被偷盗,但该单位拒绝舆论监督,声称搞内部整顿,整顿的结果是无人被惩罚,无人有过错。然而惩罚来得如此之快,没过几天该单位就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重大且无法弥补的损失。此类教训比比皆是。他们如此作为,一是心态没摆正,二是媒体的舆论监督还受到很多约束。从心态上来讲,他们可能习惯于传统管理模式,习惯于内部人控制,即使是批评,也只能是内部体系里的批评,这个内部就是一个王国。王国之下,岂容他人批评?于是,他们便动用种种手段,阻止各类型报道。中央倡导舆论监督和信息公开已经许多次了,为什么仍然有部门不配合、不支持呢?说到底还是利益在作祟。利益是多元化的,金钱是一种利益,官位又是一种利益。一些重大事故,即使死了再多人,即使上级领导亲自表态,涉事部门也仍然按照传统方式应对,其结果是引发社会更多不满。
屏蔽批评不等于这个社会就不存在批评了。在信息传播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控制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已经变得越来越艰难,且得不到民意支持。其实,转换应对思路,公开所有可以公开的项目,放下身段,向社会检讨自身错误,社会性批评才会真正平息。有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让别人说你的错误。把错误说出来,公开错误,错误才能够在社会的监督下日益消弭。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企业,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存在一些错误是正常的。工作要改进,藏着掖着就永远改正不了。政府机关、职能部门要获得社会的正面认可,就应当敞开心扉,直面公众。
绝不让批评的声音沉没下去。公开,才是进步的真正法宝。(责任编辑:齐贺)
南方日报评论员的文章说得好!“把控真相认定权,这是某些涉事机构的惯用招术,对政府公信力造成了极大伤害。什么是真相认定权?无外乎是阻止媒体报道,自行发布所谓调查结果,且不允许媒体质疑。 这些对媒体进行正当报道的钳制,实际上并不是给政府帮忙,而是给政府添乱。”--2011年8月6日
南方日报:绝不让批评的声音沉没下去
人民网>>观点 2011年08月04日09:10 来源:《南方日报》在一些社会广泛关心的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中办国办发文具有相当的标志性意义。这表明,中央对重大事故的态度是不包庇、不隐瞒,要让社会关心的问题得到正面的回应,而绝对不是让社会上出现的批评声音沉没下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要求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应当说,在一些社会广泛关心的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中办国办印发的此文件具有相当的标志性意义。这表明,中央对重大事故的态度是不包庇、不隐瞒,要让社会关心的问题得到正面的回应,而绝对不是让社会上出现的批评声音沉没下去。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媒体的日益发达,事故类报道突破了传统媒体报道的界限,实现了快速、裂变式传播,从而让真相大白于天下。但是,媒体报道模式的发达也让一些涉事机构战战兢兢,并通过各种方式予以钳制。比如有时会出现某地发生重大事故,中外媒体迅速云集展开报道,但没过两天,大篇幅的报道突然销声匿迹,一些回应变得官方化、形式化。出现此类情形,多半是涉事机构发力的结果。让批评找不到出口,让疑问得不到解答,让真相被“给定”,以至于出现了公众要求获得真真相的要求。连真相都分成真假,究竟是谁的悲哀?把控真相认定权,这是某些涉事机构的惯用招术,对政府公信力造成了极大伤害。什么是真相认定权?无外乎是阻止媒体报道,自行发布所谓调查结果,且不允许媒体质疑。
这些对媒体进行正当报道的钳制,实际上并不是给政府帮忙,而是给政府添乱。犯了错误,就应当受到惩罚,如果没有受到惩罚,则必然会造成更大的损失。比如某单位曾经被偷盗,但该单位拒绝舆论监督,声称搞内部整顿,整顿的结果是无人被惩罚,无人有过错。然而惩罚来得如此之快,没过几天该单位就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重大且无法弥补的损失。此类教训比比皆是。他们如此作为,一是心态没摆正,二是媒体的舆论监督还受到很多约束。从心态上来讲,他们可能习惯于传统管理模式,习惯于内部人控制,即使是批评,也只能是内部体系里的批评,这个内部就是一个王国。王国之下,岂容他人批评?于是,他们便动用种种手段,阻止各类型报道。中央倡导舆论监督和信息公开已经许多次了,为什么仍然有部门不配合、不支持呢?说到底还是利益在作祟。利益是多元化的,金钱是一种利益,官位又是一种利益。一些重大事故,即使死了再多人,即使上级领导亲自表态,涉事部门也仍然按照传统方式应对,其结果是引发社会更多不满。
屏蔽批评不等于这个社会就不存在批评了。在信息传播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控制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已经变得越来越艰难,且得不到民意支持。其实,转换应对思路,公开所有可以公开的项目,放下身段,向社会检讨自身错误,社会性批评才会真正平息。有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让别人说你的错误。把错误说出来,公开错误,错误才能够在社会的监督下日益消弭。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企业,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存在一些错误是正常的。工作要改进,藏着掖着就永远改正不了。政府机关、职能部门要获得社会的正面认可,就应当敞开心扉,直面公众。
绝不让批评的声音沉没下去。公开,才是进步的真正法宝。(责任编辑:齐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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