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丁神灯国语版:上海杜绝天价拖车费(深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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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杜绝天价拖车费(深阅读)

本报记者 谢卫群

《 人民日报 》( 2011年08月12日   04 版)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收费行为,用明确合理的收费标准,杜绝没谱的“天价”拖车费。这一规定自8月15日起实施,拖车费每次每辆不得超过1500元。

  拖车费每次每辆不得超过1500元

  根据新的牵引费收费标准,牵引费由基本公里牵引费和超基本公里牵引费组成。牵引5公里(含)以内,按次收取基本公里牵引费;超5公里部分,按实际公里数加收超基本公里牵引费。地面道路基本公里牵引费:小型车每辆每次250元;大型车每辆每次600元;特大型车(10吨以上平板货车、集装箱车、水泥搅拌车、油罐车、吊车、挖土机、压路机等)每辆每次700元。高架、中环、外环、高速、越江设施和跨海大桥基本公里牵引费:小型车每辆每次300元;大型车每辆每次700元;特大型车每辆每次800元。超基本公里牵引费:小型车每辆每公里10元;大型车每辆每公里20元;特大型车每辆每公里30元。超基本公里牵引费按整公里计费,不足1公里不计费。上述牵引费收费标准(基本公里牵引费与超基本公里牵引费之和)每辆每次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此外,根据新的清障施救费收费标准,分设“一般污染物现场清理”及“腐蚀性污染、油污染现场清理”两类,一般污染物现场清理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60元,单起交通事故现场清理最高收费额为600元;腐蚀性污染、油污染现场清理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00元,收费额按实际清理面积计算。

  规范服务,要求公示收费标准

  上海对拖车服务标准也进行了规范:凡实施清障施救牵引服务的作业车辆和收费场所,都应将开展服务的所有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统一公示。作业前,清障施救牵引服务单位应向当事人明确告知所需的作业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时应在税务部门统一规定的发票上注明所提供服务项目、计费单位和收费金额的明细内容,注明的内容或提供的清单应与收费公示的内容一致。同时,要向当事人提供规范的清障施救牵引服务作业单,并经当事人或委托人确认。

  拖车价格机制,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

  近来,一些地方频频曝出天价拖车收费的新闻。对此,不少专家评价,上海此时出台限价措施很及时,对城市的拥堵治理也有积极意义。

  “不过,仅仅是限价还不够。”华东政法大学行政法专家邹荣认为,“拖车涉及两个问题,它是市场服务问题,还是政府管理问题。机动车需要拖车服务,这是市场问题,应该找市场解决。但是,因为出于维护道路畅通的考虑,又需要政府服务。如果是纯粹的管理服务,那就是政府行为,清障就成为政府的职责,而不应以盈利为目的。”

  他认为,规范拖车行为一个关键的问题是谁来拖车。如果拖车的服务机构是被垄断的,那么限价仅仅是限制了垄断机构的利润,而难以提升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准。价格机制最终要由市场调节,而不应由政府主导。但在现阶段,上海此次的限价新规仍是一个很有效的管理措施。

  邹荣以为,最佳的状态是,放宽准入门槛,让更多的机构可以进入拖车服务领域,政府对公司进行评估管理,由市场调节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