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尔之光挫冰机:河南天价高速费案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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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天价高速费案详解

本文来源于《新世纪》周刊 2011年第4期 出版日期2011年01月24日 财新传媒杂志订阅 一则意在威慑偷逃高速费行为的法院通告新闻,演变成2011年轰动全国的司法丑闻。一条疑涉中原高速公司、武警许昌支队的“灰色”军车利益链,随之隐约可见《新世纪》周刊 记者 刘长

  2011年1月15日晚9时30分,“偷逃过路费368万”新闻的真正主角、潜藏多日的河南省禹州市农民时军锋,从郑州返回禹州市无梁镇祁王村老家。

时建锋

  时军锋此番回家,是打算去自首。天很冷,家人用玉米芯生起一堆炉火取暖。烟雾缭绕中,时军锋与家中70岁的老母洒泪道别。临行前,在母亲的叮嘱下,大哥时银锋为其包上一床被子和一套灰色的秋衣。

  20分钟后,闻讯赶来的媒体挤满了无梁镇派出所。在摄像机、闪光灯的聚焦下,时军锋正式向警方投案自首。破晓时分,时军锋被移交给鲁山公安局干警,消失在公众视野。

  但这远不是此案的终局。一条疑涉中原高速公司、武警许昌支队的灰色军车利益链,正在逐步浮现。平顶山当地公、检、法系统,已启动对该案的重新审查。

  本刊记者调查显示,该案若进一步查处,将涉及军用车牌照管理人员和高速公路收费人员的腐败和渎职问题。而案件本身的一波三折,亦折射出民生之痛以及军车利益链的一角。

突然翻供

  2010年11月17日上午,平顶山市中级法院。42岁的禹州农民时建锋孤独地走上被告席,应对国家公诉。他的脚上只穿着一双拖鞋。原本应坐在旁听席上的时家人,此刻尚在赶往法庭的路上。辩护席也空着。时家人曾试图聘请律师,最终却在2万元的代理费前止步。

  当天的庭审中,公诉人指控时建锋犯有诈骗罪,利用两台假军车在八个月的时间里,多次偷逃高速费,金额高达368万元。令人诧异的是,时建锋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甚至当庭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一个月后,时建锋因诈骗罪,被顶格判处法定最高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判决书送达后,时表示不上诉,甘愿伏法。判决随之生效。

  这是迄今为止,在河南省乃至全国对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行为的最严厉刑事判决。该案受害人、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原高速)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信息,称该案判决“打击了不法行为,对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威慑作用”。

  2011年1月11日,河南《大河报》以“偷逃过路费,换来无期徒刑”为题报道该案后,舆论风向为之一变,质疑声如潮水般涌来:无期徒刑是否过重?368万元通行费是怎么算出来的?

  翌日,平顶山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该案审判长娄彦伟解释量刑时强调:时建锋诈骗的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无期符合法律规定。而中原高速方面亦出面解释368万元的由来,称时建锋“在假牌照掩饰下有恃无恐”,严重超载又高频率通行。

  “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疯狂地从高速公路不分昼夜、频繁严重超载运送沙石的人。”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下称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席宗明称,如果不是利用这些伪造的证件,这种方式根本不挣钱,因为超载部分的通行费用可能比他的利润还要高很多。

  这些解释并未打消公众的疑惑,该案的蹊跷之处在1月13日得到进一步印证。当天,两批记者在鲁山县看守所见到被告人时建锋。在上午新华社记者的两个小时采访中,时建锋欲言又止,反复向记者表示:“我不是坏人!”

  采访现场,平顶山中院人士对时建锋说:“如果你有冤情,你可以翻供,司法机关会秉公处理,还你清白。”时建锋却说:“我现在翻供等于白翻供,因为在人家的地盘上,翻也翻不出去,在河南省都翻不出去。”

  当天下午,央视《今日说法》栏目再次进入看守所采访。面对镜头,时建锋一改上午的犹豫,直接翻供称:“我进来的时候,我弟弟跟我说的是让我先顶着,有人会在外面跑关系,以后会让我出去的。”在提及高速公路和收费站方面时,时建锋肯定地说,“他们里头有内鬼。”

  在时建锋被羁押的一年时间里,他对自己的“罪行”一直“供认不讳”。现在突然翻供,令平顶山政法系统“很被动”。

  1月13日晚,平顶山政法界高层连夜开会,观看时建锋翻供的采访录像。1月14日凌晨两点,平顶山中院决定,对时建锋案启动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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