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美包旗舰店:"越过容忍与同情,看待权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17:45:57

"越过容忍与同情,看待权利”

2011-08-02 07:11:33

浏览 5278 次 | 评论 7 条

我曾经把中国人分成几种:第一种是装睡者。这种人是既得利益者的代表,知道这个觉醒的世界对他不利,于是拒绝进步,拒绝文明,拒绝尊重,拒绝权利说。其实什么都懂,却装作什么都不懂,眼睛一闭,充二愣子耍流氓。第二种是睁眼瞎。这种人是被洗脑被剜眼的顺奴,脑门子上写了斗大奴才两个字,硬要充当世界主人。天天活在一片大好的新闻联播里,责怪贫困者,异见份子挠了他的春秋大国梦。因眼有疾,缺乏判断的能力,只能人云亦云,当局说什么就信什么,不信也强迫自己信。于是就有了“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的笑话。第三种是半睁半闭的独眼龙。看着这世间纷纷挠挠,心里揣着许多明白,可仍然要糊涂过日子。没办法,小人物只能得过且过。良心发现时也愤愤不平,一旦遇上危险,还得拱上前爪。第四种是明眼人,如各行业中意见领袖,一双清澈大眼,洞悉世间不平。敢爱敢恨,敢怒敢言。

我们今天讨论性工作者的问题,只跟后两种人,即独眼者,与明眼人讨论。对于装睡者与睁眼瞎们,只能随他们去。未来是属于后两种人的,前两种人,让他们抱着历史的大腿,流口水做美梦吧。我们明眼人,应该拉着独眼龙的手,奔向属于我们的用平等赋权来做稳固基石的美好未来!

昨天,看了凤凰卫视的一期《全民相对论》的节目,是跟扫黄有关的。在这个节目中,观众谈了许多自己对性工作者的看法。有相当一部份人认为,他们愿意同情性工作者,容忍,包容性工作者的存在。

我在很多年前就讨论过宽容这个词语。

其实宽容,容忍,同情,用在性工作者身上,都是属于一种比较强势的词语。我们今天来讨论一下,对于这种容忍与情,还有宽容,性工作者是不是应该感恩戴德。

我们可以换位感受一下。

“我同情你这种人。”“我可以容忍你的存在。”

这里面是不是有一种被动接受的意思?

宽容,更是一个强势的词汇。是正确者对待非正确者,是强者对弱者,是长辈对晚辈,是文明者对愚昧者,等等实行以退为进的高尚行为。

但在同等的权利下,谁有权去宽容谁呢?在同等的权利下,谁需要同情与容忍呢?

这样说,可能有些混乱,我们打个比方。

本来所有人都有权在某商场购物。有人站出来对性工作者说,“你在这里购物吧,我们可以宽容你的存在。”“我们同情你,所以允许你在这里购物”。

一定会有第三方站出来说,“谁要你的同情,谁要你的宽容,人家本来就可以在这里购物。”

为什么性工作者的权利要通过他人来转交呢?当然现实里更恶劣的现象是,性工作者的权利被他人剥夺,而不是转交的问题。

意大利性工作者公民权利委员会(CDCP)是一个非营利的社团,该社团由一群性工作者于1982年在意大利成立。CDCP在2000年组织了一次关于性工作者公民权的运动。通过散布性工作者写的宣言,以及表达他们对于性工作者各个方面全力受到的侵害,这次运动目的在于挑战对性工作者及性服务的污名化。他们使用的标语口号是:“越过容忍与同情来看待权利”。这个组织是欧洲第一个维护性工作者权益的组织。我们可以看到,他创建于1982年,而在1982年的中国大地,是公权利的天下,性工作被认为是不可存在的苦难,下贱职业,性工作者已经被共产主义者解放了。

我们回到正题——看CDCP的标语:“越过容忍与同情看待权利”。

我们在同情与容容性工作者的同时,是否忽略了,她其实拥有的权利,她需要的也许不是宽容,容忍与同情,而是平等与尊重?

如果认为性工作者也是人,也是与我们平等的公民,大家可以思考一下,在我们与性工作者之间,到底是谁在野蛮?

是性工作者打挠了我们的生活,还是我们侵犯了性工作者本有的权利?

是谁应该被谁宽容,是谁应该容忍谁?是谁应该原谅谁?

是谁有权利在她人的权利面前指手划脚,是谁有权利在她人的权利面前张牙舞爪?

谁能真正做到,去尊重另一个生命,就像尊重一盆花,一只小猫一样。我们对花儿的生长从来没有异议,对小猫的叫春,也淡然接受,我们会为别人践踏了美丽的花草而挺身而出,我们为他人伤害了小动物而愤愤不平,可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尊重与我们同样的生命,用她的方式来生存?

习惯了被公权利约束,于是也学会了利用公权利去约束她人的中国人,何时才能悟透真正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