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锁大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知识参考20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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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党风廉政知识参考200题》

发布时间:2009-5-31 9:25:36

领导干部党风廉政知识参考200题

 

编者按:为贯彻落实全市“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月”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纪律制度意识,我县党风廉政集中教育月活动中各单位将组织开展党风廉政纪律制度应知应会党风廉政知识测试。配合测试,县纪委、监察局组织摘编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知识参考200题》资料,现予刊登,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使用。在编写过程中,难免会有疏漏和其他不足之处, 恳请大家给予批评指正。

                         

中共璧山县纪委、璧山县监察局

                                2009年5月26日

 

 

1、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什么?

答: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三项工作格局是什么?

答: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3、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接受其邀请,本人或携带亲友外出旅游,费用由邀请方支付的,属于什么错误行为?

答:受贿错误。

4、什么是违纪行为?

答: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行为,就是违纪行为。

5、十六大提出党的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五种能力指?

答: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

6、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收受贿赂,情节严重的,给予什么处分?

答:开除党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什么处分?

答:党内警告或者党内严重警告

8、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应该如何定性?

答:以受贿论处

9、党员领导干部贪污了哪些款物,要从重或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答:贪污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扶贫、移民、防疫款物的。

10、对领导干部接受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能够作出的组织处理共有哪几种?

答:责令辞职、免职、解聘、辞退

11、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当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2、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如何处理?

答:其所在组织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13、中纪委规定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得接受哪些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答:(1)管理和服务的对象;(2)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3)外商、私营企业主; (4)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14、《行政监察法》规定,对申诉人、控告人或者检举人,进行报复陷害的,应如何处理?

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坚持哪些程序?答:(1)党委(党组)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介绍对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情况;(2)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3)以党委(党组)应到会领导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4)对作出任免决定的干部,由党委(党组)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16、某事业单位出纳员小王,共产党员,受朋友“指点”,挪用单位资金1万元炒股票。不到一个月,听说审计部门要到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因害怕被发现,遂将1万元资金退还单位。请问:(1)小王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错误? (2)为什么?

答:属于挪用公款错误。因为其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17、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应抓好哪几个环节?

答:一是要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二是要组织好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三是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如实进行反馈;四是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五是要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

18、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法规,情节严重的,应给什么处分?

答: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

19、对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应如何处理?

答: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0、中央纪委规定各级领导干部接受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应受哪些处分?

答:不论数额多少,一律给予警告以上的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或者责令辞职、免职、解聘、辞退等组织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它纪律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2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A、对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

B、对职能部门承担反腐败专项治理任务的考核

C、对领导班子正职的考核

D、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考核

答:ABCD

22、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23、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做什么?

答: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24、对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如何进行处分?

答:对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它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25、当前反腐倡廉要下大力气抓好的四个方面工作是什么?

答:第一,必须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第二,必须进一步抓好大案要案查处。第三,必须进一步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第四,必须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26、党内监督包括那些制度?

答:(1)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2)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3)述职述廉制度;(4)民主生活会制度;(5)信访处理制度;(6)巡视制度;(7)谈话和诫免制度;(8)舆论监督制度;(9)询问和质询制度;(10)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制度。

 27.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有七项:(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2)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28、依照《党纪处分条例》,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答: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1)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2)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3)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4)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5)有其他立功表现的;(6)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29、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是什么?

答:(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30、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31、反腐倡廉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二、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三、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四、进行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

32、对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和其它重要情况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的,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对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和其它重要情况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的,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依照规定加重处分。

33、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有何职责?

答: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1)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2)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4)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4、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有何责任?

答:《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各级纪委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是:(1)对所在委员会及其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2)对所在委员会常委、委员和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监督;(3)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委员和基层纪委委员,对第(1)、(2)项所列纪检机关(机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纪委常委会、同级党委提出或反映,对所在委员会委员、常委的意见还可以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反映;(4)中央纪委委员对中央纪委常委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纪委常委会或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反映。

35、《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在什么情形下,予以辞退?

 答:(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36、党员领导干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准哪些行为?

答:(1)经商、办企业;(2)违反规定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3)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进行其他投资;(4)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37、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不准哪些行为?

答:(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二)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三)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或者在调离后干预原地区、原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38、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适用范围?

答: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国有中型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公司制的大中型企业中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或者由国有投资主体委派(包括招聘)的党员领导干部、选举产生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党员领导干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干部。县(市)直属机关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39、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应了解哪些内容?

答:条例规定,各级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应当不定期与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关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和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主要了解该地区、该系统、该单位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

40、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条例规定它主要有四项内容:上级党组织向下级党组织和全党通报重要情况;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代会代表通报情况;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重要情况,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复下级党组织的报告和请示;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这些规定,既有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又有下级对上级的监督,以及同级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体现了多种监督的结合。

 41、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分别解释公务员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这两种辞职情形?

  答:引咎辞职——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责令辞职——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42、《公务员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务员集体有哪些情形的,给予奖励?

答:(1)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2)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3)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4)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5)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6)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7)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8)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9)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10)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43、党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

答: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种。

44、对公务员的处分有哪几种?

答: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45、《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当利益的规定》中的特定关系指哪些人?

答: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46、离职前后连续收受请托人财物的应怎样计算违纪数额?

答:离职前后连续收受请托人财物的,离职前后收受部分均应计入违纪数额。

47、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怎么办?申诉期间,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吗?

答:条例规定,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如仍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48、留党察看处分分为哪几类?最长几年?

答:条例规定,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49、违纪行为共分哪几大类?

答:条例规定,违纪行为共分10大类,分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50、党组织和党员应如何对待舆论监督?

答: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

51、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2、《公务员法》第七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答:(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2)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53、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在离职三年内,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54、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55、参与赌博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56、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是:

答: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57、党的十七大针对我国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是:

答: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简称“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

58、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内容是:

答: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着力推进改革和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59、中纪委向党的十七大报告用了“两个仍然”来表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这“两个仍然”是:

答:当前的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形势仍然严峻。

60、《工作规划》关于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是:

答: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必须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必须坚持统筹推进、系统治理;必须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61、《工作规划》对反腐倡廉教育的工作要求是:

答: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效果。

62、根据当前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工作规划》着重强调四个方面的教育是:

答:第一、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第二、加强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教育;第三、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的纪律教育;第四、加强党的作风教育。

63、《工作规划》对廉政文化建设的工作要求是:

答:一是要把廉政文化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二是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三是增强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廉政文化建设水平。

64、《工作规划》提出今后5年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答:一是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二是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三是完善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四是加强反腐倡廉国家立法工作。

65、《工作规划》规定的监督重点内容是:

答:一是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二是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三是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四是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

66、《工作规划》规定的监督手段是:

答:一是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健全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常委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二是加强常委会内部监督,党委书记要自觉接受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三是加强同级纪委对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四是充分发挥党代会代表的作用,探索建立同级党代会代表、全委会对常委会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制度。

67、《工作规划》规定的监督形式是:

答:一是加强巡视工作;二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68、《工作规划》把“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的内容是:

答:一是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二是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三是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四是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金融的监管;五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

69、按照《工作规划》的部署,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应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答:一是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二是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三是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系会议作用;四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五是严肃查处买官卖官、封官许官、跑官要官等问题。

70、《工作规划》对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提出四项措施是:

答:一是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前,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二是强化对国有企业金融企业产权上市和上市金融企业股权交易的监督,规范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激励机制。三是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四是健全金融企业内控机制,提升监事会和内审、稽核、合规、监察等监督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加强案件防范工作。

71、《工作规划》在党内监督方面提出了七项措施:

答:一是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二是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四是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五是推进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六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七是建立健全党的纪检机关与组织部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

72、《工作规划》在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方面提出:

答: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通过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加强人大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

73、《工作规划》提出的程序和机制是:

答: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74、群众监督的主要形式是:

答:一是通过各种群众团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反映情况,二是向有关党和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检举、控告,三是向各类举报中心举报,四是通过信访渠道反映情况,五是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评议、测评。

75、《工作规划》关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提出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是:

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新闻媒体要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遵守职业道德把握正确向导,注重社会效果。

76、《工作规划》要求加大纠风工作力度的工作重点是:

答:一是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二是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利益消费权益等问题;三是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三是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四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五是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整顿农资市场秩序,坚决纠正和查处挪用、克扣政府支农补贴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六是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纠正举办节庆活过多过滥等问题。

77、《工作规划》关于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方面工作指出:

答:要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旗帜鲜明地反腐败,绝不手软。

78、针对当前案件特点和一些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态势,《工作规划》有针对性地明确了今后五年要以:

答: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

79、要坚持办案工作组织协调的基本原则是:

答:一是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二是突出查处大案要案这个工作重点进行组织协调;三是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四是把组织协调工作贯穿于案件查处工作的始终。

80、《工作规划》明确指出的主体和责任是:

答:“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设的责任主体,担负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

81、对《工作规划》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重点是:

答:第一要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是否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议程;第二要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是否把《工作规划》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三要检查各级纪委是否充分履行了党章赋予的职责,是否协助党委分解了工作任务,制定了实施方案;第四要检查工作机构是否健全;第五要检查各牵头单位每年是否组织了专项检查,查找出问题是否整改等等。

82、关于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坚持二十四字方针”是:

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83、反腐败工作要设立两道防线是:

答:一道是思想道德防线,一道是党纪国法防线。

84、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是:

答:一是建立和完善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二是建立和完善纠建并举的预防机制;三是建立和完善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四是建立和完善治本的创新机制;五是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

85、党的主要纪律有:

答: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群众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外事纪律,其中最重要的是政治纪律。

86、《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是指什么?

答: (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3)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5)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6)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7)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 (8)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87、中纪委七次全会提出领导干部要继续落实哪些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答: (1)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以下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纪律。对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2)禁止领导干部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对违反规定报销的,要责令其退还,并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批准报销的企业和单位的有关责任人,要根据情节进行处理。(3)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定:不准省(部)地(厅)县(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异地注册登记后,到该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的职权为他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从中谋取私利;不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其他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4)狠刹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歪风。禁止用公款进行高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凡是拖欠工资的县、乡,不得用财政资金上新的建设项目,更不准机关盖办公楼、买轿车,领导干部不准出国。进一步明确: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农村基层进行公务活动,不准用公款在社会上的经营性饭店用餐。(5)各地要结合实际,创造条件,制定具体措施,纠正一些乡(镇)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走读”现象。(6)继续执行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五项规定。进一步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准动用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伙同他人买卖股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88、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中的“重大事项”是指什么?                          

答:(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4)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活动的情况;(5)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89、“两规”的含义是什么?

答:“两规”是纪检机关的一种调查取证措施。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90、“两指”的含义是什么?

答:“两指”是国家法律赋予监察机关的案件调查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的嫌疑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91、隐瞒、截留坐支应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作如何处理?

答: 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将隐瞒、截留款合伙私分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92、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如何处理?

答: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93、什么是“受贿”?

答: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94、什么是“行贿”?

答: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个人或小集团的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等行为。

95、什么是挪用公款?

答: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经手、管理国家财物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不还,或者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96、挪用财政资金应作何处理?

答:国家机关、国家拨给经费的团体和事业单位,挪用财政资金或者科研、教育、卫生、军工等专项资金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挪用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97、什么是“大额财产来源不明”?

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98、对犯有“赌博”错误的行为如何追究责任?

答: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赌博屡教屡犯,或者赌资较大,或者在工作时间赌博,或者在国(境)外赌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赌博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故意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方便条件,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99、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能有哪些?

答:(1)监督职能;(2)教育职能;(3)惩处职能;(4)保护职能。

100、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处分。

101、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应如何处理?

答: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02、党员干部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有哪些规定?

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103、用公款赠送“红包”的,对有关责任人应当如何处理?

答:用公款赠送“红包”的,作出决定的领导干部及有关直接责任人应负责追回送出的款项,并提供有关人员接受“红包”的证据。未能追回款项,又不能提供有关人员接受“红包”证据的,作出决定的领导干部及有关直接责任人应负责赔偿所有损失的款项。党纪处分依照《处分条例》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执行,追究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政纪处分参照党纪处分执行。

104、如何追究“挥霍浪费”错误责任?

答: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2)违反规定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3)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4)有其他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的。

105、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责任制有关规定应如何追究责任?

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给予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3)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或者开除党籍处分。(5)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6)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06、中纪委七次全会提出对买官卖官、贿赂选举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对买官卖官、贿赂选举的,一律撤销党内外职务;情况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7、共产党员触犯刑律应一律开除党籍的有哪几种情形?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2)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

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10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对主动交待是怎样规定的?

答:主动交待,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在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109、胡锦涛总书记提出,树立和推动科学发展观要把握哪些问题?

答: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必须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努力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不断保持和增强发展的可持续;必须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各个方面的工作。

110、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中规定哪几种乱收费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坚决纠正?

答:(1)未按国家规定的收费审批权限批准,擅自出台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2)将国家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3)利用办实体、搞创收,把一部分国家机关的职能转移、分解到下属从事第三产业的经济实体,进行有偿服务,从中收费提成;(4)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强行服务,强买强卖,搭车收费,从中谋利;(5)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以保证金、抵押金、储蓄金、集资、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6)只收费不服务,公开敲诈勒索。

111、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以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发扬优良传统,加强思想教育,推进制度建设,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把党的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112、 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两个务必”的内容是什么?

答: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113、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基本制度有哪些?

答: (1)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2)完善反腐倡廉相关法律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3)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4)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

114、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有哪几项改革措施?

答:(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有关制度。(3)深化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4)推进司法体制改革。(5)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

115、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论述主要有哪些基本观点?

答: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是一个完整的科学的思想体系。主要包括10个方面的内容:(1)执政党的党风和廉政问题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3)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才能抗住腐败现象。(4)要坚持不懈地纠正不正之风,坚决制止和取缔严重危害社会风气的腐败现象。(5)反腐败是长期的、经常的斗争,不搞群众运动但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惩治腐败。(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7)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要做全党的表率。(8)党要接受监督,要加强党内监督,要有专门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9)要从严治党,严肃纪律,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10)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腐败,我们党和国家完全有能力逐步克服并最终消除腐败。

116、如何加强对领导班子和个人的监督?

答:(1)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调度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2)检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的执行情况;(3)全面实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强对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经常性监督。

117、惩治腐败,有哪几种案件是要从严查处的?

答: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违纪违法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等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各种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118、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的有哪几个方面?

答:(1)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2)跑官要官的;(3)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4)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5)参加赌博的要依规从严处理。

119、领导干部讲廉洁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领导干部讲廉洁的基本要求是:(1)经受住执政的考验,不以权谋私;(2)经受住市场经济的考验,不贪不占;(3)经受住改革开放的考验,生活不腐化;(4)过好人情关,做到“三个管好”,即管好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自己分管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

120、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个重要环节是什么?

答: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个重要环节是,通过思想教育提高认识,通过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通过加强组织的监督检查促其整改。

121、《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作了哪些方面的规定?

答:这些规定分为六个方面共30个不准。六个方面为:(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3)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4)禁止借选拔干部之机谋到私利。(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122、什么是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答: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标准和活动准则。在我国,它是指由党和国家制定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有关清正廉洁,不贪污受贿的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命令、纪律的总和。

123、什么是行业不正之风?它的本质是什么?

答:行业不正之风,是指一些国家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行业特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以及其它违反职业道德而又带有普遍性的不良风气。本质上,它是一种带有部门性、行业性特征的消极腐败现象。

124、行政监察有哪些特点?

答:我国行政监察具有以三个特点:(1)专门性。行政监察机关是专门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及国家公务员的监察部门。(2)全面性。行政监察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监督是全面的、综合性的监督。(3)法制性。行政监察工作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其基本职责是执行国家权力机关制度的法律。

12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经验是什么?

答:(1)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反对和防止腐败的正确方向;(2)必须坚持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实践;(3)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政治保证;(4)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确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5)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6)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

126、什么是党风?

答:党风,就是一个政党和它的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生活上的作风。党风体现着一个政党的性质和宗旨,是一个政党及其党员的党性和世界观的外在表现。

127、什么是党风建设?

答:党风建设是指用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党组织和党员中,培育良好作风和纠正不正之风的实践活动。党风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二是反对和纠正党内的不正之风。

128、当前党的作风方面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答:十五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指出当前党的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在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导干部中,教条主义、本本主义滋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盛行,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严重,独断专行、软弱涣散问题突出,以权谋私、贪图享乐现象蔓延。这些问题,归根到底都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其消极影响和后果不可低估。

129、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抓住重点,集中解决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主要任务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即通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130、 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方针是什么?

答: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方针是: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131、如何认识反腐败斗争中治标与治本的关系?

答:治标与治本是反腐败斗争中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把腐败分子的猖獗活动抑制下去,才能为反腐败治本创造前提条件。治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已经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当前,反腐败斗争应是逐步加大治本的工作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32、什么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关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应负责任和对失职行为实施追究的制度规定及操作性规定,是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的、具有全局性的党风廉政制度。

133、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答: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以下原则:(1)从严治党,从严治政;(2)立足教育,着眼防范;(3)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4)谁主管,谁负责;(5)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134、失职、渎职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是什么:

答:(1)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2)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3)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135、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和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的,或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应如何处理?

答: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36、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应如何处理?

答: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对其免职,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137、重大损失和巨大损失的标准是什么?

答:造成下列结果之一的是重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至50万元,死亡1人至5人,或者伤5人至30人;造成严重政治影响的。造成下列结果之一的是巨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重伤30人以上;造成特别严重政治影响的。                                                      

138、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答: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继承和发展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139、中央提出倡导领导干部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是什么?

答: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

   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

    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140、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是什么?

答: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14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有哪些?

答: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42、党员领导干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是什么?

答:2004年1月吴官正同志在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指出: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行中央做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143、党章赋予纪委“五项经常性工作”是什么?

答:(1)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2)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5)保障党员的权利。

144、腐败的含义是什么?

答:一般来说,凡是公共权力被滥用而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就是腐败。构成腐败的内涵通常具备三个要素:一是腐败的主体,即与权力相联系的个人和组织;二是腐败的行为,即以权力被滥用为特征的社会行为;三是腐败的客体(后果),即受到损害的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145、纪律检查机关的职权有哪些?

答:监督检查权,立案权,调查权,建议权,处分权,党内“条规”制定权。 

146、党的纪律的含义是什么?

答:党的纪律是党内行为规范的总称,指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147、中纪委《关于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对党员干部提出了那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

答:(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以交易的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4)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5)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6)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8)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

148、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是什么?

答: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49、我国公务员应遵守哪些行为规范?

答:我国公务员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1)政治行为规范:即公务员在政治思想、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要求。公务员必须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坚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和原则,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不得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不得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等等。

(2)廉政行为规范:即公务员廉洁行政方面的准则和要求。一是不得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在与国内外的组织和个人的交往中,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二是不得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参加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严禁借出差、开会等名义用公款旅游。三是不得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无偿占用企业钱物。四是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营利性事业单位兼职。不得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五是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不得参加与本人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人亲属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公务活动,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该公务的处理施加影响。

(3)勤政行为规范:即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的行为准则和要求。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克己奉公,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等。

(4)社会公德行为规范:体现在公务员不得参加吸毒、迷信、赌博等违纪违法行动,不得违反社会公德等。公务员基于其所代表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所要遵循的社会公德规范要高于社会普通公民的社会公德规范。

150、对监察机关案件调查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并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151、监察对象应包括哪些人?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规定,监察对象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152、监察机关的职责是什么?

答:监察机关为行使监察职能,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153、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答:(1)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2)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3)责令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

154、案件检查工作必须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案件检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为准绳,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155、纪检机关对初步核实的案件,应做如何处理?

答:由参与核实的人员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纪检机关区别不同情况做出处理: (1)反映问题失实的,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必要时还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 (2)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建议有关党组织做出恰当处理; (3)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予立案。

156.案件的调查报告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是:立案依据;主要错误事实及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被调查人对错误的态度;处理建议,对调查否定的问题应交待清楚。

157、案件的调查时限是多长时间?

答:案件的调查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

158、“两规”措施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两规”措施仅适用于与查办重要或复杂案件有关的涉嫌严重违纪的党员,不是查办案件的必经程序。

159、《刑法》中对贪污贿赂罪是如何界定的?

答:《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第八章的规定,贪污贿赂罪共有12个罪名,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和私分罚没财物罪。

160、中纪委提出的从源头治腐“六项改革”是什么?

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投资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

161、中央提出的源头治腐“四项制度”是指哪些制度? 

答: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要把落实“四项制度”作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所谓“四项制度”是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产权交易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

162、什么是商业贿赂?

答:商业贿赂是在商业活动中违反公平竞争原则,采用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手段,以提供或者获取交易机会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163、商业贿赂行为按不同程度分为几种形式?

答:根据事实、情节以及处罚依据的不同,商业贿赂分为不正当交易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164、商业贿赂的一般表现形式是什么? 

答:(1)商业活动中,在账外暗中给予、收受中介费的行为,属于商业贿赂;(2)商业活动中,以捐赠为名,通过给予财物获取交易、服务机会、优惠条件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属于商业贿赂;(3)商业活动中,提供、收受各种会员卡、消费卡(券)、购物卡(券)和其他有价证券,以提供、获取交易、服务机会、优惠条件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属于商业贿赂。

165、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点领域有哪些?

答: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

166、反腐倡廉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2)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3)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4)进行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

167、党员对党组织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哪级党组织申诉? 

答:《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本人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

168、证据确凿的标准是什么?

答:(1)证据必须真实;(2)证据必须充分,结论是唯一性的;(3)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内在的联系;(4)用间接证据定案,证据之间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这个体系之间不能有矛盾,如果有矛盾应得到合理的排除,否则不能定案。

169、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对监察对象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1)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3)对实施国家重大改革措施和行政、经济决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对遵守廉政规定,提高工作效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6)其他需要开展监督检查的事项。

170、什么是信访?

答: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171、检举与控告的区别是什么?

答:检举与控告发起的主体不同。这是检举与控告的不同点。检举发起的主体是非直接受害人,即检举人与检举的内容之间,没有属于个人利益方面的直接关系;控告的发起人主体是直接受害人,即控告人和控告的内容之间,存在个人利益方面的直接关系。

172、今年纠风专项治理的内容有哪些?

答:抓好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社保、低保、住房公积金、救灾和扶贫专项资金监管;治理公路“三乱”;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等工作。

173、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活动?

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工作作风进行的公开评价,是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民主监督活动。

174、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对象和重点部门是什么?

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评议对象是所有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重点是具有行政执法、经济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

175、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评议内容是哪些?

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对政府部门的评议内容主要是: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对公共服务行业的评议内容主要是: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事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

176、党章对民主集中制“四个服从”的规定是什么?

答:党章对民主集中制“四个服从”的规定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中央。

177、党的作风建设“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内容是什么?

答:党的作风建设“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内容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78、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二十字”内容是什么?

答: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79、什么是机关效能建设?

答:机关效能建设是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高层次的管理形式和载体,是以效能为基本目标,以实现优质高效为目的,把管理的诸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依法履行职责的管理活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效能的体现者,是效能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是效能建设的受益者,是客体。效能建设的主体行为是一种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以满意为目的的行政行为。因此,效能建设的着力点是要强化对主体行为的约束,更好地服务客体,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同时让客体能有效地监督主体,以获得满意的服务,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做到用职能去管理,用机制去完善,用领导的人格去影响。在体制上解决好“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的弊端。建立多维监督制约机制,将机关工作的全过程置于社会全方位的监督之下,提高决策质量,建立良好的服务环境。

180、机关效能建设的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工作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得更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实效:一是机关管理有明显改善,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二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机关具体工作中得到体现,机关作风有明显好转,“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明显减少;三是机关中的“中梗阻”现象得以清除,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四是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贯彻;五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各项措施更加落实。

181、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是什么?

答: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应树立服务意识,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廉洁奉公、高效率地履行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各部门要减少工作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各部门应优化责任管理,提高工作效能,追究失职行为;强化宏观调控职能,不断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功能,对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182、怎样认识执行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每个层级所建设和加强的重点不同,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及机关,是党的方针政策的执行层,肩负着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的重大职责。因此,加强执行力建设,既是我们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点,也是进一步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着力点。州党委工作会议已经对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做出了全面部署。思路能否贯彻,目标能否达到,蓝图能否实现,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队伍,关键在干部队伍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干部队伍执行力,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我们承担新使命、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要求,是把我州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的坚强保证。

183、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一是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一把手”主动负责、带头负责、负主要责任,领导干部勤政善政、敢抓敢管、敢于负责,各级干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不作为、乱作为、有责不负的现象基本消除,全州上下奋勇争先、蓬勃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局面迅速形成,求实务实抓落实、正风正己尽责蔚然成风。二是责任体系得到完善。责权对称、层级清晰、奖罚分明、衔接得当的岗位责任制基本建立。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内容具体量化,责任层级合理分解,责任考核指标准确完备。各项涉及公众利益的工作、责任制向全社会公开。权大责小、有权无责、责任不清、责任死角等现象得到清除。三是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形成全方位的责任监督体系,监督措施得力,监督效力不断增强,成效显著。责任追究的力度加大,重大责任事故得到严厉追究,失责者罚、渎职者究、违法违规者“买单”基本落实,失责不究、违责不罚、“尽职、失职、渎职一个样”的现象得到有效遏止。四是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干部考核办法不断改进,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显著增强。干部评价体系完善,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统一。奖勤罚懒、能上庸下的组织措施得到落实,庸官、懒官、逍遥官得到治理,敢负责、能负责、有能力的人才获得重用,全州干部队伍的执行力显著增强。五是清政明治形成氛围。尽责为荣、失责为耻的责任道德逐步树立,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责任文化得到培育,正气兴、邪风压,“以业绩论英雄”、“无功即是过”的观念深入人心,敢抓敢管、敢于碰硬成为干部的自觉行为。

184、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受理范围有哪些?

答:①纪检机关的受理范围。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②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行政监察机关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185、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什么

答: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186、从严治党的五条要求是什么

答:(1)严格按党章办事,按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2)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3)在党内生活中讲党性,讲原则。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弘扬正气,反对歪风;(4)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5)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187、侵犯党员权利,情节较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的行为主要有哪些?

答:主要有:(1)进行表决或选举时,故意不通知或阻挠有表决权或选举权的人到场;(2)用非法组织活动拉选票破坏选举,妨碍选举人自由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3)不允许党员本人申辩,不允许其他党员为犯错误党员作证和辩护;(4)对其他党员实事求是的作证和辩护进行追究;(5)将检举材料、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将其转给被检举人、被控告人;(6)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进行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7)捏造事实进行诬告陷害;(8)其他严重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

188、什么是职务犯罪?

答: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及其他犯罪。

189、什么是预防职务犯罪 ?

答:预防职务犯罪,是指对可能发生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及其他犯罪进行事前防范的活动。

190、什么是检察建议?

答:检察建议是指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部门和单位在管理和制度上存在的问题或犯罪隐患,通过调查分析,研究对策,向其提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预防犯罪再次发生的意见,这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方式之一,属于非诉讼形式的检察活动。

191、什么是司法建议?

答:司法建议,是指审判机关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未被查处;或者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存在漏洞或薄弱环节,容易滋生违纪违法问题或容易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的,审判机关可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指出问题,提出建议,使违法犯罪分子得以及时查处,使工作漏洞得以堵塞的一种活动。

192、什么是监察建议?

答:监察建议是指监察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监察职权,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向被监察部门和人员就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提出的具有一定行政法律效力的建议。监察建议的相对人,在一定条件下必须履行监察建议要求其履行的义务,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监察建议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193、什么是审计建议?

答:审计建议是指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针对性提出的改进工作的措施及办法。审计建议通常在审计报告或专项分析报告中提出。

194、对于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监察建议和审计建议,被建议单位应如何处理?

答: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监察建议、审计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被建议单位,同时抄送其主管部门。被建议单位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30日内,将办理结果书面回复建议机关并报其主管部门。

195、举报职务犯罪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对职务犯罪进行举报,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各级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受理公民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举报,公民举报可采取信件及其他书面形式,或者采取电话、口头、电子邮件等形式。举报人在据实举报中,有权要求检察机关按其认为是适当的方式受理举报;有权要求检察机关对举报行为予以保密;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有权要求获得举报奖励;有权了解举报事项的查处情况;对检察机关作出书面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有权自收到不立案通知书起10日内向举报受理机关申请复议。但举报人在举报时必须做到如实反映情况,不得任意扩大和缩小事实真相,诬告他人应负法律责任。检察机关坚决执行高检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为举报人保密。

196、什么是索贿行为?

答: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

197、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198、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答:《党章》对民主集中制提出了六条基本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上级组织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199、党的群众路线包括几层含义?

答:党的群众路线含义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的主人,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党必须倾听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的要求、集中群众的智慧,形成正确的理论和政策,然后,再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在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00、中国共产党入党誓词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