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保温材料价格:芜湖创新资金、资产统筹监管机制的调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2:08:54

安徽省纪委、监察厅调研组

  近年来,安徽省芜湖市大力推进财政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统筹管理、规范运行、全程监控”的资金、资产监管机制,提高了政府资金和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徽省纪委、监察厅组织力量,对芜湖市的资金、资产统筹监管机制进行了深入调查,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统筹管理,着力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
  
  2007年前,芜湖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资金、资产实行分散管理,市区两级融资体系各自为政。这种管理体制,使得一些单位资金、资产运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盲目贷款问题突出,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浪费,甚至成为“小金库”的重要来源。为了提高资金、资产管理效益,芜湖市从2007年开始,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资金、资产实行“双清双集中”改革,并对市区两级融资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实行财政资金集中管理。2007年和2009年,芜湖市两次组织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党政机关资金7.8亿元,事业单位资金18.9亿元。根据资金不同性质,对清理出的党政机关资金,全部划转财政,由政府集中统筹安排和使用。清理出的事业单位资金,集中划转财政5.8亿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统筹调度,其余专项资金13.1亿元由单位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清理后,党政机关和行政执行类及没有收入的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自有账户全部撤销,其他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立保留账户,但须核定账户用途,任何单位新设账户,必须报市政府批准。
  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实行国有资产集中管理。在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的同时,芜湖市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所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清理出党政机关房屋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土地30万平方米;事业单位房屋建筑面积111.3万平方米、土地264.8万平方米。清理后,党政机关及行政执行类事业单位资产权属与单位脱钩,所有资产及权证全部上交,由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集中管理和运营,公益类事业单位资产权属不变,仍由单位管理,资产权证上交国资委统一管理。对党政机关和行政执行类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按照资产运营管理业务规程实行市场化运作,资产收益统一上缴财政;对于非经营性资产,实行托管模式,由公司与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委托管理责任书,授权单位管理使用,但不得通过出租、投资、出借的方式,从中获利。
  建立融资“四统一”模式,实行市区两级统筹管理。为了解决城市建设资金不足,芜湖市及所辖区曾先后成立了6家建设投资公司,6家公司独立运营。这种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难以形成规模和集聚效应,增加了监管的难度。为了破解分散管理带来的弊端,芜湖市于2009年成立了市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对市区两级实行融资统一实施、资金统一管理、成本统一控制、风险统一锁定,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贷款全部由市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融资统管机制运行两年来,市各建投公司的融资行为对外成为一体,形成了规模优势,降低了融资成本,增强了与银行等部门的议价能力,改善了负债结构,防范了过度负债风险。
  
  规范运行,健全完善资金、资产管理机制
  
  推行财政资金管理精细化。芜湖市积极推行零余额账户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将各单位的各类收支项目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规范收支申报和支付流程,对大额资金实行直接拨付,杜绝截留挪用等现象。严格执行部门综合预算制度,推行预算信息公开,对预算支出进行绩效考评。加强对各单位资金监管,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完善国库网上支付和监督功能,市本级财政预算单位财政资金通过财政支付网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查询、网上监控,所有现金支出推行公务卡管理。不断完善财务收支管理、账户开设、资金调度、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制度,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和政府集中采购等各项规定,定期开展经常性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一般性支出,严肃查处滥发津贴补贴行为,使各单位所有资金收支全部置于有效监管之中。
  推行国有资产管理动态化。芜湖市率先在安徽省建设启用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内部信息系统,并建立存量资产与增量资产挂钩机制,将单位资产配置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安排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实施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自行管理的资产,如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抵押和担保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并对单位间闲置资产进行调剂和置换,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和得到有效利用。在此基础上,对经营性资产实行集中,并进行市场化经营管理,增强国有资产变现和融资能力,变“死资产”为“活资本”。2007年至2010年,芜湖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共实现运营收入8222万元。
  推行政府投融资管理制度化。一是建立存贷款余额周报制度。芜湖市区两级建设投资公司及其控股的行政性公司每周五向市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上报当期银行存款及贷款余额,审计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单位上报的数据进行检查核实。二是建立存量资金余额锁定制度。对市区两级建投公司日常资金使用需求实行定额控制,每半年根据各公司实际情况动态调整额度,防止资金分散闲置而效益发挥不足。三是建立间隙资金有偿调度制度。对于超出规定资金额度的公司,将其超出部分划转至专门的资金归集账户,并由资金归集账户划转至资金缺口公司,资金余缺公司的资金调度按同期银行贷款基本利率计付利息。四是建立融资行为统一审批制度。对市区两级建投公司贷款及其他融资行为实施总体控制,各区和市直单位的所有贷款、借款一律履行报批手续,借款利率统一把关,临时需用资金由市建投公司统一调度,严把新增贷款审批关口。
  
  全程监督,有效防范资金、资产运行风险
  
  积极探索“制度+科技”的监管方式。建立国库资金支付信息系统,全面推行POS机管理,变过去单位现金支付为现在网上支付,实现对资金流程零距离监督。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让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之间资产管理信息公开透明,实现资产动态跟踪监管。建立惠民资金直达管理系统,对惠民补助资金进行网上申报、审批、稽核和“一卡通”发放。建立财政联网审查系统,对财政资金预算、各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和财政资金具体流向实时监控、过程监督。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在审计内容上,采取“预算跟踪+网络核查”的审计模式,将政府性资金全部纳入审计范围,审计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对政府投资项目和经营性用地开发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的全覆盖,每项工程都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社会中介机构,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造价进行审计监督,审计部门通过抽审加强对中介机构审计质量的监督。在审计方法上,注意将跟踪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重点审计和发现城市建设资金使用中违规操作、挤占挪用、损公肥私、重大浪费等违纪违规行为。在审计目标上,不仅审计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还探索开展资金使用绩效性审计,对不符合绩效要求的行为提出审计意见,不断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
  大力加强资金使用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在财政资金日常管理上,重点加强对工资性收入的监督,严禁擅自设立工资性收入项目、提高标准、扩大发放范围,并组织对工资性收入进行专项审计。在政府投资资金管理上,进一步完善工程概算、预算、决算审价管理体制,由市发改委负责评审重点工程概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制定工程预算,市建委负责预算审查,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依据预算实行招投标,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和市财政局负责审查决算,市审计局负责对工程建设造价审计,各部门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共同组成对工程建设造价的监控体系。在政府投融资管理上,实行贷款及其他融资行为总体控制,贷款利率统一把关。每年市政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安排,都坚持集中研究、统一安排,先调度使用财政资金,后建设配套融资,并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最大限度地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