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笛培训费用:加菲猫:当我跑步时,我干了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6:53:33

跑步最大的缺憾在于单调、机械、无趣,还有绝望……为了扭转颓势,我喜欢玩点小花样。

最不喜欢的运动就是跑步。村上春树的随笔《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却一度引发了小小的跑步热潮,有一位被感召的朋友,妄想苦练一番也去参加马拉松。

他一手端着啤酒杯,一手捧着肚子高谈阔论,我忍不住说了几句失敬的话。其实,他无须端着啤酒杯,把它放在那个凸起的肚子上方,也堪称稳稳当当,大约比康熙君坐在他的皇位上还要稳当一些——众所周知,康熙是中国稳坐皇位时间最长的皇帝,足足60年之久——随身携带着这么一个肚子去跑马拉松,后果不堪设想。

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跑完马拉松的人,死掉了。他的名字叫斐迪庇第斯。为了把马拉松战役胜利的消息尽快传递给自己的城邦,马不停蹄地跑了42公里,力竭而亡。第一次听说这故事,脑中浮现出的却是不怎么崇敬的念头。“为了这个把自己累死,也未免太不划算了吧。公民们晚几个时辰知道消息,也不会有人焦灼而死。当然,富于远见的人认为这个死法同样重如泰山,因为后人为了纪念斐迪庇第斯,搞了个马拉松比赛,从此永垂不朽了呢……”

后来,我也跑了一阵子步,不是为了永垂不朽,只是为了多活几年,顺便减减身体的赘肉。去了西安一趟,那里的小吃委实可口,老饕们告诫,到了西安就要秉承着“胖就胖呗”的无所谓精神去吃,才不算亏待自己。结果,我在西安待了区区两天,胖了足足5斤,只好乞灵于跑步。但为何强迫自己做一贯讨厌的运动呢?因为尽情做了自己喜欢的事情,只好做不喜欢的以便维持某种奥妙的平衡。马拉松跑不来,好在“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每天跑那么一小段,累积上一年,也相当于个把马拉松吧。

跑步最大的缺憾在于单调、机械、无趣,还有绝望——又不是参赛,身后没有喝彩,终点没有鲜花。但如果真的是参赛,就更加要命,倾尽全力去跑。跑到某一阶段,气喘如牛,会有濒死体验:不行,要完蛋了,斐迪庇第斯就是这样与世长辞的吧……为了扭转颓势,我喜欢玩点小花样。

譬如,模拟一下足球明星们射门得手之后的庆祝动作。像罗纳尔多那样张开双臂做展翅飞翔状,地心引力减轻了30%,步履轻快好多。像劳尔那样亲吻着左手的戒指,一边撒腿狂奔,一边幻想爱人的眼睛崇敬地注视着自己,亦足以鼓舞斗志。最好,再像克洛泽一样来上一个漂亮的空翻……但我的脖子会有不同意见:喂,都一把老骨头了,请庄重一些吧。倘若,方圆50米内没有障碍物、石头、狗屎,可以一把撩起T恤的下摆,蒙着头狂跑不已,感觉也相当不坏。最喜欢的动作,是蹦起来一尺来高,示威一样向天空用力挥动右拳。在空中滞留那一刻,我似乎听到了潮水一样汹涌的欢呼声,疲惫不堪的感觉像鸟儿飞离枝头一样告别了我的身体。

跑步的地点选择很重要。浪漫电影里,经常出现如下场景:海滩上,男的追,女的跑,笑声伴着涛声飞,浪花随着心花开。我生活的青岛不缺乏海滩。青岛第一海水浴场,号称亚洲最大。我可以去海滩上跑步,没有佳人相伴,一样跑得过瘾。当潮水涌上来,淹没了小腿,又哗然地退去,裹挟着无数沙砾,那一瞬间真的有大地摇晃、天空旋转之感,袭来一阵美妙的晕眩。只要体力允许,我会想一直跑下去,穿越幸福的晕眩,跑到天涯海角。除了浪漫电影之外,也可以设定成恐怖电影:此地并非肉体横陈的海滩,而是尸体满布的修罗场,海水尽被鲜血染红,张牙舞爪的僵尸们紧追不舍,我像刘翔跨栏一般,跨越一个个尸堆,呼哧呼哧大口喘息着,玩命地逃跑——锻炼的效果相当之好。

跑步需要坚持不懈,却很容易被放弃。或许你像我一样,遭遇过慵懒的清晨6点钟,哪怕心里呐喊了千百遍,“起来!起来!起来!”怎奈脑袋里某一个强大的意愿拘留住了身体。它继续平躺在那里,但跑步计划却蠢蠢欲动,不甘雌伏。天人交战了一番之后,双方签订了停火协议:上半身维持现状,我只抬起了双腿,在空中做蹬自行车状,如此蹬上一会子,良心便安宁了……或许你要大喝一声,呔,这算怎么回事?但我觉得这个折中动作也算是跑步之一种。的确,我未曾前进半步,但那些在健身房的跑步机上汗流浃背的家伙不是也一直留在原地吗?

就这样,跑步原本堪称一种不幸的折磨,经过上述改造之后,就变成了一种“小确幸”,不再令人生畏,而是和蔼可亲了。能不能减掉5斤赘肉不再重要,重要的是跑步的时候保持心情的愉快,确保不会活活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