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今朝装饰:《联律通则》的“律”与“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1:34:03

《联律通则》的“律”与“则”

《联律通则》颁布以来,我是认真学习,积极落实的。我曾经在大同市的“平城讲坛”上作过题为“赏评有规    创作有则”的讲座 。事实证明,《联律通则》对于楹联的创作、欣赏、评论,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于《联律通则》,通过反复学习,认真研究,总觉得其名称,似有不妥之处。

《联律通则》的“律”,当然是指格律,即对联的格律。《联律通则》的“则”,是指规则、法则。即对联的规则、法则。既是律,又是则。在概念上有所叠加。如果说“律”是种概念,“则”则是属概念。因此《联律通则》应该称为《对联格律》或者《对联规则》,不要“律”“则”皆称。既然诗有诗律,当然联要有联律,因此,最好称《对联格律》,以上是一己之见,不知妥否。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