镗刀工作原理:一个女人的七本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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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今日说法》报道:四川自贡一个叫刘娅的女人伪造结婚证书,挪用公款,霸占股权,侵占他人财产。她的七本日记中涉及的政府部门、政府官员非常多,当地民政、工商、公安、法院、银行,形成了一张网,如同新版的官场现形记。《今日说法》2011年3月22日播出《一个女人的七本日记》。

  

  一个女人的七本日记,涉及公安,涉及农业银行,涉及工商局。七本日记中的内容是否属实?记者探求真相——

  法院:替她打印夫妻关系证明

  公安局:立案之后又迅速撤案

  工商局:工商档案被篡改股东离奇变更

  七本日记:记载大量行贿事实

  主持人:2010年12月6日那一天,《今日说法》栏目播出了一期节目,题为《亿万富豪离婚记》,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这期节目的内容。

  起诉亿万富豪前男友要求离婚

  王杰是四川省自贡市某集团的董事长,资产过亿。2008年12月王杰被一个叫刘娅的女人告上了法庭,要求和他离婚,并且分割财产。

  (王杰:当时肯定很好奇,觉得本人没跟她办过结婚,就不存在离婚。

  刘娅:地球人都知道我们是夫妻,只有王杰自己不知道!)

  王杰说刘娅只是自己的前女友,但是刘娅一口咬定王杰就是自己的合法丈夫。随后刘娅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民政局保存的婚姻档案。依据档案,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认定王杰和刘娅就是夫妻,王杰50%的财产归了刘娅。对此王杰很是愤怒,因为刘娅向法院递交的婚姻档案里所有王杰的签名均不是出自他本人。

  (王杰:我们做了鉴定,所有里面的我的名字也是她签的,是刘娅写的。

  刘娅:我不记得他有没有签字,因为他是特别想跟我结婚的人。)

  法官替她打印夫妻关系证明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杨慧萍告诉记者,之所以认定王杰和刘娅之间存在夫妻关系,是依据自贡市新街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一份证明,证明王杰和刘娅在1997年元月27日在新街办事处领取了一张结婚证。

  但是王杰的代理人称,这份证明的出具存在问题。按正常情况这张证明应该是由新街办事处自行打印,递交到法院。但是新街办事处的书记杨英证明这份证据材料是法官杨慧萍打印好之后,来找他们要求盖章的。

  (王杰代理人何洪潮:新街办事处杨英书记说得很明确,这份证明是二审法官(杨慧萍)拿着事先打好的证明,到新街办事处加盖的公章。

  记者:这个杨慧萍认可吗?

  王杰代理人何洪潮:这个杨慧萍在2009年9月28日在这份证明上签了字。

  记者:就是杨慧萍认可杨英书记的这种说法。

  代理人:是的。

  记者:这份证明是当时您自己打印好了之后去民政局出具的,这个属实吗?

  四川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杨慧萍:刚才我们庭长已经解释了这个,因为它是,这个……

  记者:就是说这个证明是您自己打印的?

  杨慧萍:刚才郑庭长——我们的庭长,对这个已经给你解释了。

  涉嫌卷走亿万巨款潜逃

  事情到此并没有完结,王杰后来才发现:原来,他的前女友刘娅,打这场离婚官司,其目的并不仅仅在于分得他的个人财产,还有更大的阴谋隐藏在这背后。此后果然一连串的蹊跷接踵而来。

  王杰称前女友刘娅伪造结婚档案起诉他,要求和他离婚,并非是仅仅为了他几千万元的个人资产。

  (王杰:她制造了个假婚姻档案,她是为了掩盖一个犯罪的事实。她在我公司卷走了1.8个多亿,所以说她想合法化,实际上她这是一个阴谋。)

  王杰说,2006年他父亲生病,为了照顾父亲,他在成都长达一年之久,这期间出于对女友刘娅的信任,他把自己的集团公司全权委托给了她,任命刘娅担任九鼎集团公司总经理一职。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不在的这段时间,刘娅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卷走了大量的公司资产。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王杰拿出了一份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显示,公司账面上大量的错帐均与刘娅有关。

  (王杰:当时我们很惊讶,我们马上就找了她,首先先把她这个总经理免掉了。)

  王杰所说是否属实呢?记者曾多次电话联系刘娅,但是始终无法联系上。这次我们专门找到了刘娅家,试图见到刘娅本人。

  (记者:因为楼道里太黑了,我只能打电筒,你看,看到这上面的字,这说明这个户主是刘娅,她是2001年8月份开始应该就没有在这儿住了。)

  对于刘娅的行踪,王杰也不清楚。

  (王杰:好像都没有人看见过她。)

  公安局立案之后又迅速撤案

  刘娅失踪。不得已,2008年8月王杰向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报案,要求公安机关调查刘娅涉嫌职务侵占的行为。经过初步调查,2008年9月自贡市公安局对此案予以立案。

  (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倪勇:通过调查,最后查明,所反映的情况不实,为此于2008年11月4日依法撤案。)

  然而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又迅速撤案了。

  (王杰:我知道当时他们第一次的调查。当时车子不够用,用到我们公司借的车。所有的司机回来说,第一天就查到了几百万。)

  为了求证,记者找到了一位自贡市公安局参与办理此案的知情人。

  (知情人:他当时举报刘娅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当时根据我看的材料,里边肯定有个人行为,肯定有问题。公司的资产转移到个人名下,总要有个说法,这个我们已经查了的,她(刘娅)自己也有交代的,肯定有这个情况,然后我就把案子立上了。

  记者:您查出多少?

  知情人:有六七百万。)

  知情人告诉我们,当初仅仅调查了一周,公安机关就掌握了刘娅大量的财务问题。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知情人拿出了一份材料。这是针对刘娅2008年1月从公司账户上提走80万元现金一事的讯问笔录。

  这80万元的去向刘娅是这样解释的:“我经手审批了一笔80万元借款,用于我女儿出国留学的保证金,这笔借款是以女儿的名义申请,由我审批同意的。”

 

 在警方后续的调查笔录中,我们看到刘娅并没有还钱的意思。

  在笔录中刘娅这样说道:“我没想好什么时候归还。”

  王杰认为,刘娅的这个回答足以证明她构成职务侵占罪。

  既然如此,自贡市公安局为何没有继续对刘娅进行调查,反而撤案了呢?

  (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倪勇:这个笔录上非常清楚地载明了——那么你当时借款时王杰是否同意?王杰同意了,我们在家在公司多次讨论这个事情。

  记者:但是这件事情,她(刘娅)说什么,您就相信什么了吗?

  倪勇:不。材料里面以及我们后来调查的情况,她是经过公司,也是王杰同意了的。

  记者:您是怎么证明王杰能够知晓的?

  倪勇:那么我们有相关的……

  记者:相关的是什么?

  倪勇:相关的证据,相关的依据。那么在我们的案卷中,或者在我们调查材料中有所反映。

  记者:能把案卷拿出来给我们看一眼吗?

  倪勇:对于这个案件中,哪些能够披露,哪些能够提供的,我们有纪律规定要求。)

  警方强调,刘娅在公司账上拿走80万元,是经过王杰同意的,因此刘娅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至于是否还有其它撤案理由,记者无从知晓。

  对此王杰无法理解。

  (王杰:企业的资产是法人资产,并不代表是我个人可以随便拿走的,任何人拿走都应该是犯法。)

  发现7本刘娅日记其中有公安局办案民警的受贿记录

  王杰说,任何人都不可以随意地挪用集团公司的任何一笔账目,这个道理即便刘娅不懂,公安局不可能不懂。就在王杰对此事百思不得其解时,他在刘娅办公室保险箱里,发现了刘娅的7本日记,日记中记载的相关内容,让他找到了答案。

  (王杰:开始她走得比较匆忙,匆忙的时候我们在她办公室里的保险柜里找到的。)

  这是专门对日记做笔迹鉴定的报告。报告显示,这些日记均出自刘娅之手。7本日记记录了刘娅每天的工作生活安排,有一部分内容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王杰:公安经侦大队……

  记者:请王波副政委,是吗?是赵玉林大队长,给了1万。)

  赵玉林是自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大队长,主办此案,王波是办案民警。

  那么,刘娅日记本中记载了自贡市公安局办案民警受贿情况是否属实呢?记者首先找到了案件的承办人王波。

  (记者:这是刘娅写的日记,上面写“经侦大队,请王波赵玉林大队长,给一万块钱”,有这事儿吗?您那时候是副政委。

  王波:我不知道,刘娅我从来没跟她在一起过,也从来没见过,就是在办公室。

  记者:那2006年的3月16日你还记得吗?

  王波:不要拍!你等下让李处长那边联系好以后,你再来采访我。)

  王波否认自己曾受收过刘娅的贿赂,随后我们找到了赵玉林。

  (赵玉林:你这个快快快关掉,你没有跟我介绍,你拍什么拍!

  记者:我还有我的工作证,还有我的介绍信。

  赵玉林:你没有给我看嘛!

  记者:是,我是在给你看的过程。

  赵玉林:你现在找宣传处去。

  记者:就给你看,给你看,你看看!

  赵玉林:你现在把他们带走!)

  旁白:第二天我们通过电话与赵玉林核实了日记本中记载的内容。

  (记者:刘娅记录说是2006年的3月份她送你一万块钱。

  赵玉林:你别找我,我在外面!

  记者:有没有这个事儿?

  赵玉林:我现在听不清楚,你跟我说的什么都不晓得!

  记者:挂了。)

  很快,赵玉林挂断了我们的电话。

  (知情人:最开始他就不主张立案。

  记者:赵玉林?

  知情人:对,不主张立案。然后到我立案的时候,因为这个事情还跟他在办公室吵过。他们也清楚,可能也有些利益方面的问题。)

  专家点评:即使王杰同意挪用也只是职务侵占多了一个犯罪嫌疑人

  就在自贡市公安局对这起刘娅涉嫌职务侵占案件进行调查的时候,刘娅突然向法院起诉要求和王杰离婚。王杰由此联想,刘娅要全力证明与自己的夫妻关系,是否就是为了摆脱职务侵占罪的指控呢?

  主持人:今天我们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洪教授您好。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您好。

  主持人:这个案子案情相当地复杂。就从目前我看到的这些情况来讲,首先刘娅从公司的账户上把钱挪到自己的名下。(如果是)夫妻关系的话,是否会影响到这种行为的犯罪的性质?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不影响,一句话就是,她挪用的挪走的或者是侵占的,不是家庭财产,是公司财产,那么它的财产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对它进行侵占,包括成立这个公司的股东,都是没有权力直接从公司里面把钱拿走的。因此前面那场婚姻不论它是真还是假的,其实是并不影响刘娅从公司拿走公司的资产这个行为的性质的定性的,刑事账和民事账这怎么能折抵呢?

  主持人:那作为公司的财产,就连王杰本人作为董事长,都不能随便动?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对!但是当地公安机关却是这么说的,他说我们有证据,我们经过调查,发现这个是王杰同意的。

  主持人:对,他们俩直接说清楚了。

  教授:所以说公安机关这个地方又发生误区了,王杰同意的话只能说是共同作案,多了一个犯罪嫌疑人,对不对?

  主持人:对!

  教授:你有几个人同意,同意一个抓一个,同意一个抓一个,因为80万已经构成犯罪了,一个人作案我就抓一个人,两个我就抓两个人。

  主持人:所以这个行为在法律上可能会涉嫌侵占,构成犯罪。但是当地的公安机关,查到这儿就撤案了,这是一个蹊跷。但是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更多的蹊跷还在后面,我们接着看记者发回的后续调查。

  农业银行:账户里越存越少

  此时,王杰突然想到:刘娅大量转移公司财产,是一定需要银行开绿灯的。那么,这又是哪家银行在帮她呢?王杰首先发现自己在自贡市农业银行的一个私人账户出了问题。

  (记者: 2007年的?

  王杰: 1163这个卡号,也是我的名字,尾数是120多万,在存了4000多的时候,这个现金存款就变成21万多一点去了,少了一百零几万。

 

 记者:少了100多万。

  王杰: 106万左右。

  记者:就相当于您存4000多块钱,却少了100多万。

  王杰:余额还变少了,而没有体现出我取款。)

  这种钱越存越少的情况并非偶然。

  对账单上显示:2007年6月18日向银行存入3000元,账户却少了73万多元;2007年2月24日,向账户存入4万多元,账户资金却减少了264万元……仅2007年前后,类似的情况共计发生过11次。

  我们跟随王杰,来到了自贡市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自贡市分行行长何毓梅(用手遮挡摄像镜头):这个不行!这个不行!他来查,可以查!他查可以,这个不行!)

  这就是中国农业银行自贡市分行行长何毓梅,由于他不允许我们拍摄,我们只能让王杰对查询过程进行了录音。

  (王杰:我还有你打出来的单子。

  何毓梅:有就对,有就对!但是有错我们负责查清楚。

  记者:这账确实是有问题,所以我们来问。

  何毓梅:我有责任配合他查清楚。

  记者:行,那我们今天就把他查清楚行吗?

  何毓梅:不是今天查清楚,我们今天肯定还给你搞不清楚,我们今天办结算,我要办结算。你看12月31日,没关系,涉及到是谁,我们把他查清楚。)

  何行长解释说,王杰私人账户上钱越存越少的情况很可能是银行系统打错了。

  可是让王杰不能理解的是,这样的错误为何多次发生在自己的这个账户上,并且都是钱越存越少。这些钱去哪儿了呢?

  其实王杰想要了解的这个问题,早在公安机关初查刘娅涉嫌职务侵占罪时,已经有了端倪。

  (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案件知情人:农行也有问题,很多资料这些,肯定中间有些猫腻,对账对不了,数据有修改的地方肯定。)

  银行账户被修改,账户上的钱无端减少,为什么中国农业银行自贡市分行会有如此蹊跷的事呢?刘娅日记本中记载了其他的内容,或许能够帮助王杰解开这个谜团。

  (王杰(念刘娅的日记本):2007年6月份,6月20日,跟农行的姓何,也是行长,这个应该是行长,姓涂,也是行长,涂兄,何哥,朱军是我们公司、农行派到公司的业务经理。)

  日记本中记载的内容是否属实呢?记者首先和中国农业银行自贡市分行的行长何毓梅就日记本上的人名进行了核实。

  (记者:朱军是您这个行的吧?

  何毓梅:朱军是我们这儿的客户经理。

  记者:孙永曜也是农行的是吧?

  何毓梅:嗯,也是农行的。

  记者:还有一个叫什么,涂,还是什么?

  何毓梅:涂克力,涂克力是不是,涂行长。

  记者:涂行长是不是跟刘娅关系也挺好的?

  何毓梅:就是我们这儿的副行长。

  记者:黄呢?

  何毓梅:黄国强嘛,是不是?黄行长。

  记者:也是行长?

  何毓梅:是我们这儿副行长。

  记者:王建明也是,是吧?

  何毓梅:王建明是信贷部的主任。

  记者:谢师?

  何毓梅:谢师,就是我的驾驶员。

  ……

 

 何毓梅:什么收钱?怎么回事?

  记者:我们只想知道这个上面记录的钱是怎么回事儿?

  何毓梅:不知道,我不知道!)

  按照日记的记载,给这家银行领导行贿的日期是2007年的6月20日,此后两天,王杰账户中就再次出现了存钱后账户资金减少66万元的情况。

  (主持人:越存钱越少,越存钱越少,然后找到这个农业银行,农业银行说对不起,您这个账户出了问题,我们改天给您查一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但这个搞错是绝对说不通的。第一,怎么老是往一个方向错,就没有往里面增加过,老是从人家账里面往外划,(主持人撒贝宁:而且就错这一个账户),对,更奇特的就是,这个错误银行自己发现不了。所以我们说,这样几种不可能发生的情况,结果你拿一个'我们可能搞错了’这一点,是解释不通的,我们只能说这是人为实施的一个错误。它就是一种盗窃,趁着钱的主人不注意的情况下,以秘密的手段窃取,那可不就是盗窃罪。)

  工商档案被改股东离奇换人

  就在王杰被之前几起复杂的案件弄得焦头烂额之时,2008年8月26日,他突然再次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刘娅以九鼎集团股东的身份,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依法解散九鼎集团。否则就让王杰以1.68亿元的价格,买回自己手中的股份。这样的消息让王杰大为惊讶。

  (王杰:我们从来没想到,自己公司的工商档案改掉了,股东都被变掉了。)

  王杰说,目前的四川省九鼎集团,是他和自己的同学朱晓明两人从1996年艰苦创办起来的,那个时候他们根本不认识刘娅,股东怎么可能会有刘娅呢?于是他第一时间来到了自贡市工商局,查看工商档案。结果让他大吃一惊,合伙人朱晓明在公司的股份,已经全部变成刘娅的了。

  (九鼎集团公司副总朱晓明:“当时那个时候,我感觉到就像东西被偷了一样,因为自己辛辛苦苦挣的东西一下就……怎么会成了别人的呢?)

  于是朱晓明来到了自贡市工商局,把公司的工商档案复印了一份。通过这些档案的复印件,朱晓明第一个知道自己名下的资产是通过两份股东转让协议变到刘娅名下的。股东协议显示,朱晓明在1996年把自己名下的股份转给了刘娅的哥哥刘平,然后刘平在2004年又转给了妹妹刘娅。

  (王杰:“而且我们进行了鉴定,连朱晓明的签字、我的签字鉴定出来也是(伪造的),还有刘平的签字,都是刘娅一个人签的。)

  王杰认为,刘娅与哥哥刘平联手变更股东资料的嫌疑很大,但是刘平签字的笔迹鉴定报告显示,刘平的签名出自刘娅之手,刘娅为何连自己的哥哥刘平的笔迹也要伪造呢?难道刘平对此事并不知情吗?

  曾经报道过此案的一位报社记者为我们提供了一段刘平的电话录音。

 

 (记者:请问你是刘平吗?

  刘平:是,你哪位?

  记者:我是《华夏日报》的记者,我想了解一下您在九鼎集团的股份情况。

  刘平:我在九鼎没有股份,也不知道这个情况,没有股份的。)

  刘娅的哥哥刘平声称,他从不知道自己担任过九鼎集团公司股东一职,这符合常理吗?

  (四川省自贡市工商局法制科工作人员周波:他是知道也应当知道他是股东,不可能一个公司两个股东,他不知道自己的股东是谁,不可能。)

  此时王杰意识到,如果连刘平都不知情,那么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些档案是伪造的。

  王杰手里有一份1997年公司年检报告的复印件,这份复印件上盖有自贡市工商局的公章,里面写明股东是朱晓明和王杰,而自贡市工商局档案中也保存着一份1997年公司年检的报告,而股东却是刘平和王杰,为何同一份报告里面的股东名字却截然不同呢?

  (四川省自贡市工商局法制科工作人员周波:章是我们的,是他们采取夹带的方法盖的公章。

  记者:但是这个章是谁盖的呢?这个章不是应该归工商部门保管吗?

  周波:是工商部门保管,是利用了我们管章的人员、档案管章的人员对他们公司的充分信任,也可能履职不到位的情况,那个章的问题,我们已经向有关部门反映了,因为它采用夹带伪造国家机关档案文件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了,已经正在调查中。

  记者:“那您把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情况拿出来给我们看一眼。”

  周波:“这个反映是由我们的专门机构反映。”)

  自贡市工商局认为,王杰手里拿着的那份年检报告复印件上工商局的章虽然是真的,但是报告是假的。

  那么王杰等人有可能随便加盖工商局的公章吗?

  (记者:如果我来盖章的话,这个章有可能给我企业自己盖吗?

  四川省自贡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这个不行!

 

 记者:为什么不行?

  工作人员:因为这个章是属于工商局内部管理的,这个章肯定是要拿给管章的工商局干部盖。)

  在掌握了这些材料之后,2010年6月王杰把自贡市工商局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认定自贡市工商局工商档案造假。那么工商局为什么会这样做呢?在刘娅的日记本中,王杰再次到了答案。

  (王杰、记者(看日记):工商局的,工商局蹇厚德4000块钱的卡,梁局长4000;11月22日,晚上请市工商局梁(记者:就是刚才看到的那个梁局长吗?)梁应该是梁局长,这个是正局长。看来是,梁局长是给了1万,蹇局长是给了5000,陈红上面的标注是给了4000块钱。

  记者:还有别的吗?这个我看见了,您做的标记,是工商的梁局长,就是还是刚才的那个梁局长是吧?

  王杰:对,应该是。

  记者:市工商,给了1万块钱)。

  据刘娅日记本记载,仅仅2007年给自贡市工商局梁局长3次送钱,金额共计2.4万元,给蹇局长送钱两次,金额共计9000元,陈红4000元。刘娅日记本中记载的梁局长和蹇局长在2007年的时候,都分别担任什么职务呢?

  (四川省自贡市工商局法制科工作人员周波:(梁明祥)以前是局长,还有一个是分管副局长,蹇厚德是分管副局长。

  记者:那个蹇副局长时分管哪一块的?

  周波:分管登记。

  记者:分管登记的是吧?

  周波:对!

  记者:他们是几几年的?2007年还在吗?

  周波: 2007年应该在。)

  在门口的出勤牌上,我们看到了两位局长仍在上班,于是我们试图找到两位局长。

  (四川省自贡市工商局副局长罗坚:这两个领导都已经是退到二线了,而且两个领导都生病了。

  记者:但是据我们了解,前两天他来上班了。

  四川省自贡市工商局副局长罗坚:是上班,两个领导都是休息。)

  自贡市工商局领导告诉我们,两位局长目前重病在身,无法接受我们的采访。最终我们没能见到两位局长,但是我们找到了工商局的另外一位领导陈红。按照刘娅日记本中的记载,陈红收受了4000元钱。

  (记者:这本是刘娅的一个日记本,然后上面,这是2006年的应该是,2006年11月22日,(刘娅给)您是送了4000。

  四川省自贡市工商局纪检组长陈红:没有这个情况,没有这个情况,我跟她是一个很正常的同学朋友关系,所以没有这个情况。)

  相关的领导是否受贿?记者无从考证。不过结束采访前,王杰状告自贡市工商局伪造工商档案的官司有了结果。法院依据目前自贡市工商局保存的那份工商档案认定,王杰的起诉超过了5年的诉讼时效,所以不予受理。

  四川省检察院渎职检查局已着手调查自贡市民政局工商局

  主持人:我印象中这个案件的复杂程度,在《今日说法》播出过的案子当中也是数一数二的。通过刚才我们展示出来的这样一些基本的客观情况,您怎么分析判断这事?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就是说根据刚才片子里面看到的啊,我个人认为应该是涉嫌伪造公文了。一个公司企业的登记资料,在你工商这边讲,那就是属于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了,因为你工商是一个政府机构,代表政府对工商这一块进行管理的一个职能部门,所以说伪造政府文件,那很标准的就是伪造公文罪,这是一个。第二个呢,就是说从刘娅记的日记里面,她里面说给工商的这个人送了钱,那个人送了钱,这个很明显的,就是构成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主持人:就是说如果查证真的这件事是存在的话,那么行贿受贿这个行为是明显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对,而我个人认为,目前来讲这个证据是已经达到立案的条件要求了。一方面有刘娅自己记的行贿这个帐,第二个就是客观上面有王杰所在这个公司的大量的工商登记资料,被做了伪造、篡改。客观事实再加上有行贿的记账,这个足以证明就是有犯罪事实发生了。两个犯罪事实都有,一个是行受贿,还有一个是伪造公文。所以我觉得工商这一块,因为它已经情节相当严重,已经涉及到涉嫌犯罪,达到刑事犯罪这个程度了。

  主持人:我们目前得到的情况是:2011年1月6日,四川省检察院渎职检查局已经针对此案当中涉及到的自贡市民政局、自贡市工商局的相关行为展开调查。我们都知道婚姻登记也好,包括一个企业成立,在工商局的相关的这样一些法律文件也好,这都是很严肃的事情。这件事情最终的调查结果,我们也会和您一起继续加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