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棒的危害:一个小学生的非常日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5 18:00:01
一个小学生的非常日记

  11岁的男孩写下了近10万字的日记,这日记牵扯出让人触目惊心的事件:他的生母竟唆使他盗窃继母总价为20余万元的钱物。随着记者深入调查走访,真相却变得扑朔迷离。究竟是生母无良,还是另有隐情?请看《王刚讲故事》之——

  “犯罪记录” 男孩写下偷盗日记

  “我第一次偷钱是在2008年3月14日,继母胡妈妈出去办事了,我一个人在家,我翻出一根细铁丝,偷了近3000元。我把钱放在了书包里,然后给我亲妈打电话,我偷的钱是要给我亲妈的。”这真叫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哪是普通的日记啊,分明就是犯罪记录!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这居然出自一个11岁孩子的日记。

  “我听了妈妈的话,偷继母的东西,还骗继母,我一共偷了继母58000元钱;继母的金项链、水晶项链十几条,钻石耳环、戒指、手镯等首饰价值二十多万元的东西。”

  写日记的小林是武汉市一所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在一本本日记中,他不仅详细记录了在继母家偷钱的细节,同时也记录了自己对偷窃行为的自责和苦闷的心情。

  “小偷的发展史:从5岁到现在,我都在偷。10岁到现在,认识胡妈妈以后,我一直在偷。我一天不偷手就痒,希望以后的人不要走这条路,这是很痛苦的。”

  小林在日记中说,两年的时间里,他在继母家偷了价值20多万元的财物。据最先报道此事的《长江商报》记者沈右荣介绍,是小林的父亲把这件事反映给报社的。

  按小林在日记里说的,他从5岁就开始偷东西,到如今已经偷了6年了,而且,这6年累计偷窃的数额已经相当巨大了。最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在日记里,孩子详细地描述了自己偷取钱物的细节和场景,这又是出于什么目的呢?在日常生活中,这孩子的状态到底是怎样的呢?记者试图找到小林,来寻找离奇事件背后真实的答案。

  费了一番周折后,记者终于找到了小林就读的学校。小林的班主任告诉我们,小林最近已经请假,不来学校上课了。学校老师告诉记者,他们是看了报纸后才知道小林写的日记,才知道日记中记录的偷窃继母钱财的事情。可对此老师们都表示怀疑。

  在老师们眼中,小林是一个捡到70元钱都会主动交给老师的好孩子,而且未来的梦想是去山区支教。小林在老师眼里无疑是个阳光、开朗的孩子,现在竟然成了偷东西的贼。为什么学校里的小林和日记里的小林有着如此大的反差呢?到底哪个才是真实的小林呢?

  一番打探后,记者了解到,如今小林已经离开了继母的家,暂住在位于武汉市郊的二伯家。当我们找到这里的时候,小林刚刚起床,二伯正打算出去给他买早餐。

  记者注意到,小林表现得好像跟没事人似的,和年龄相仿的堂哥玩得很起劲儿。

  对于小林偷东西这件事,他的二伯表示,首先小林做不出这样的事,再者第一次丢钱发现了后肯定要转移,就不会再把钱放在那个地方了,也不可能偷那么多。

  这话没错,咱先不说孩子偷没偷,就算真是他干的,这都两年了,你们当父母的能没发觉?能不及时制止教育?能不采取防范措施?就这么任由他继续偷下去?仔细一想,这里面的蹊跷确实太多了。

  深入调查 疑点重重惹人争议

  小林的父亲告诉记者,他常年出差,有时半年才回一次家,每天他都会在网上跟孩子的继母聊天,孩子有什么情况他都知道,包括继母怎样教育他,教育他的时候都把视频打开。话说到这儿,咱算是听明白了,关于孩子偷东西的事,他这个当爹的并没有亲眼见到,都是听孩子的继母汇报的。

  小林的父亲告诉记者,2007年12月,他和小林的母亲离了婚,孩子跟着他一起生活。几个月之后,他认识了离异的胡女士,两人就好上了。2008年3月的时候,胡女士主动提出:“你总出差,我帮你照顾小林吧。”于是,三口人开始共同生活。

  小林的父亲说,在接下来一年多的时间里,胡女士一直都在无偿地帮他照顾小林。直到2009年8月,他和胡女士才正式地领取了结婚证。在他看来,孩子的继母是一个不错的继母,而孩子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全是孩子的亲妈指使的,并且孩子的日记里也是这样写的。

  “由于我听了妈妈的话,偷了胡妈妈价值20多万元的东西。当我把偷来的东西给我妈时,她十分高兴地给我几十元钱,还鼓励我说,偷得好,继续偷!”

  能看出来,这个当爹的对前妻,也就是小林的亲生母亲意见很大。他的意思是孩子都是她教坏的。话虽这么说,除了小林的日记,还有小林继母的描述之外,并没有其它确凿的证据,说小林偷了20多万元财物还是缺少证据啊。记者正在这儿琢磨呢,有人突然打来了电话。谁啊?小林的继母!

  小林的继母说,这孩子算是彻底完了,他不光偷东西,还经常在家里搞破坏,比如说,他曾经把洗衣服的脏水悄悄装在她的茶壶里,让她喝。

  真假难辨 谁为孩子身心负责

  “今天对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日子。今天是我2010年的起步,也是我人生的转折点。下午,去派出所做了笔录,把我做的坏事都跟警官说了,我想早点把这些事情弄完,等待着明天新的战斗!”

  咱不知道这话是不是小林写的,写这又为了啥。总之,小林的继母已经明确表示,不愿意再照顾小林了,而小林的父亲也觉得,他们也不方便再和小林生活在一起了。小林的未来该怎么办呢?只能找孩子的亲妈了。

  小林的生母告诉记者,孩子跟继母生活之后,就转到了离继母家近的学校。转学之后,她就再也没见过孩子。她还说,哪有教亲生儿子偷东西的亲妈啊!孩子跟她坦白,因为继母从来不给他零花钱,所以他只是拿了继母放在口袋里的零钱,根本就不存在继母说的那些事情。而且,小林的生母提出疑问,孩子那么小,怎么会知道偷的东西值多少钱,也根本说不出20多万元的去向。前夫两口子这么对外界说,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要说呢,这话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一个11岁的孩子能写出10万字的日记,也算是神童了。还有,说他偷了20多万元,可那么小的孩子,偷这些钱都干啥了?孩子自己根本说不清楚钱的去向,于是,亲妈成了唯一的怀疑对象。究竟是孩子的品质出了问题,还是大人的品质出了问题?合计来合计去,记者决定,还得和孩子谈谈。

  当记者再次来到小林二伯家时,小林正在写作业。不知为啥,这次,他不像初次见面那样排斥记者了。小林告诉记者,因为爸爸和继母从来不给他零花钱,他确实偷偷拿过继母的几百元钱用来买零食吃了。那小林日记里说的偷了20多万元又是怎么回事呢?小林说,都是继母逼他写的,而且有时写的不好,继母还会修改,修改好后还让他重新抄写。继母还建议他根据偷盗日记出一本书,一定会很畅销。

  经过此事后,小林被接到他的外婆家生活。

  客观地说,我们也不知道在孩子和大人的说法之间,我们到底应该相信谁。到了这个时候,所谓偷窃的行为是否属实已经没有意义了,更重要的是,大人是否想过,孩子的心里到底在经历些什么,到底在思考些什么。退一万步说,即使所谓偷窃是真的,又是谁的责任?大人们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各顾各,他们替孩子想过吗?一个小学生的日记记录的应该是家庭的温馨、生活的快乐,而不该是绝望无助、阴暗晦涩,更不能是大人们的自私和丑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