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澄佳奈:“辞官经商”需从严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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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官经商”需从严规管(2011-08-11 19:04:21)转载 标签:

旋转门

上市公司

公务员

香港

杂谈

    吴木銮

  有媒体报道,我国大多数路桥上市公司高管有从政背景和政府关系资源。19家路桥上市公司中有17家公司董事长曾经担任过政府部门的要职,而且他们中大部分就来自政府的交通系统。比如报道中提及的华建公司董事长董学博,就曾经是交通部的前司长。而华建公司总经理郑海军,也曾任职于交通部办公厅。此外还有相当多的公司高管是政府前高级官员。比如宁沪高速的杨根林,曾是江苏省交通厅副厅长;而山东高速的孙亮,曾是山东省交通厅计划财务处处长。

  翻查上述报道中提到的某一位的资料,他的“毅然弃官从商”的报道格外值得关注。此文提到他曾经参与或组织了我国交通发展的重大计划编制工作。2008年,他还亲赴四川灾区视察。而在此后他就转职到企业任职。从简历上看,他还是某商学院首届工商管理硕士。与他类似的商人在路桥上市公司中比比皆是。这些前公务员当时的行为是否违反公共利益?如果是一个行政体系较为完善的国家或地区,人们首先会问他进修的工商管理专业是否适当,为公共利益谋福利的高级官员为何学的是工商管理?而当时的学习如果是用私人款项支付,官员进修学习时间是否都是利用公共假期进行?而如果是用公款助学,学习是不是为了私人利益(未来经商需要)?更重要的是,从他辞官至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时间间隔未及两年,这样人们就很难相信其中没有利益输送和延后报酬的问题。即使是在最宽松的公务员离职和退休管理的国度,类似的行为也是不可思议的。

  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官员下海经商或者商人进入官员队伍是有一定好处的。官员可以将官员队伍严谨的作风带入企业界,而企业人士可将灵活的管理制度引入公共部门。这种流动本身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不过,“旋转门”如果没有章法,官员下海特别是高级官员转职企业界就有可能直接损害公共利益。下海的官员有更强的政府关系网络,可以置竞争对手于不利地位。这与政府维护市场公平秩序的要求相冲突。通过对路桥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分析,有媒体认为此行业乃中国最暴利的行业之一。高利润的背后事实上与政府关系资源是分不开的,因此,官员转职的不当处置会引发民众对官商勾结的怀疑,降低民众对政府的信任。从公共部门内部来说,宽松的官员从商规定也会伤害公务人员的士气。那些注意维护公共利益的公务员恪尽职守服务人民,所得的实际回报相对较少;而一些官员积极将政府人脉转化为大量的个人资源却快速获得实质回报。因此,不当的“旋转”机制会刺激公务员队伍的分化。

  我国对于“旋转门”的制度设定还有待改善。2008年,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组织部发出《关于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要求: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和在地方换届时不再提名,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在企业兼职,一般也不得安排到企业任职;个别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上述规定有一定的正面意义,不过规管的范围似乎过窄。此外规定留有例外条款,一些经办机构有可能加以利用。

  很多国家或地区均有对公务员离职严格的规管。比如台湾的“公务员服务法”规定,“公务员于其离职后三年内,不得担任与其离职前五年内之职务直接相关之营利事业之董事、监察人、经理、执行业务之股东或顾问。”香港除了有类似规定之外,即将生效的首长级公务员离职就业新规要求,从商的前官员要提供在官场最后3年或6年与现在的准雇主及相关公司的重要接触和往来的所有资料。此外,香港公务员事务局还会将高级公务员离职后的就业情况登记册上载到政府网站,供市民和新闻机构查阅。

  香港去年曾因一名退休高级公务员加盟地产商而引发激烈的社会讨论。去年的12月,香港立法会专责委员会措辞严厉地批评这位前官员及香港政府负责“旋转”审批的公务员。这位曾在房屋及规划地政局任高级公务员的官员在公务员队伍一共服务了39年。在其退休一年之后,这位前高官被任命为一家知名地产商的总经理。当时地产商的投资方承诺给这位前高官以极高的薪水,不过,在他还未享受厚禄之时,人们就开始公开质疑此前高官可能涉及延后报酬问题。也就是说,官员在任内可能曾先给企业好处,等到退休后,再获得相应的回报,事实上就是腐败行为。随着讨论不断深化,这位前高官最后宣布不接受地产公司的任命。香港公务员事务局负责人也向特首和相关机构提交了说明报告。此举也促使香港政府制定了更为严格的公务员离职或退休转任企业新职的规定。

  关于不当“旋转门”设置的危害前已述及。尽管我国的《公务员法》第102条也设置有“旋转门”条款,但遗憾的是,仍有大量的公务员在辞官之后即时加入商业机构。更有甚者,一些公务员在离职前已开始为准雇主服务。而在企业兼职取薪的官员则不计其数。这些有违职业伦理和反腐倡廉规定的行为值得关注。过去十年,我国公务员的相对收入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在经济落后地区,公务员的收入甚至是其他行业雇员的数倍。在这种背景下,政府更应该关注公务员离职和退休的管理。

  在各级公务员管理机构中,宜专门设立机构,负责审批官员转职和利益冲突问题。更重要的是,这些审批结果要公布于政府的网站上,供民众查阅。如果有延后报酬问题,官员要受到刑法制裁。严格的转职规定才能保证公务员的士气和民众的满意度有着实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