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雅狮度假精品酒店:处理上海袭警案和瓮安事件要有政治智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16 20:19:55
上海袭警案和瓮安事件,都反映了尖锐的社会矛盾在一定程度上的存在和爆发的可能,都触及到了政权生存的底线,开了两个很可怕的恶例。不客气地说,上海是杨佳一个人对闸北警察机关的战争,瓮安是一群人对一个地方政府的战争。在政治上的后果是严重的,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和危机公关能力的考验。在这两个问题的处理上需要有政治智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清责任,要处理得细些、细些、再细些,这样才真正能够起到弥和社会伤口,避免发生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就杨佳案来说,信息基本上是公开的,杨佳造成6死4伤,于法于理于情都难逃一死。判处他死刑很容易,这种结果,法律规定就是如此,社会能够接受,也是他自己在当初决定的时候应该想到的结果。但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杨佳的死,并不能带来那6位警察的生,对死亡的畏惧也不足以杜绝这种事件的发生,杨佳这样简简单单地死了,他会致死都觉得自己是对的,还很可能会被美国的好莱坞花上几百万美元,包装成一个英雄兰博,去诱惑后来者走上他同样的路,并成为攻击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借口。
对此案的处理,关键在于让世人和杨佳都知道他错在哪里,知道政权和法律不是在针对他杨佳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的,知道按照正常途径政权和法律是最终可以给每个人公道的。我们真正要的不应该是消灭杨佳这个肉体,而是要消灭产生这种极端暴力的根源,对杨佳个人来说,关键是要他死得心服。
具体来说,第一是要必须彻查杨佳的作案动机产生的具体原因,这点简略不得,简略了,就会给别有用心的人以放大、夸大、捏造的机会,中情局绝对愿意为这个剧本花上千万美元稿酬的;第二是要对相关责任人按照规定,严肃处理,这是对死去的警察负责,对杨佳负责,也是对我们的政权本身负责;第三,是要彻底整顿政府部门,特别是暴力机关的执法作风,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就两条,一是按照法规办事,二是把任何人都当作人,法不可废,人不可辱;第四,是在做好一、二两条的基础上,做好杨佳本人的思想工作,让他死得真正心服,请注意,是真的认识到不应该选择这条路,不要诱惑也不要要挟;第五把整个案件拍成纪实影片,起到警世和教育的作用,影片的主题不是威胁,也不是伤感,而在于法理人情。
这里说是政治智慧,很微妙,但也很简单,就是一事归一事,谁的责任谁负责,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要因为一方的错误去忽略另一方的错误,也不要因为一方的错误严重就不去追究另一方的错误。这就是公平,就是大道,就是孟子所说的:“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当年,毛泽东时代能够让凶残的日本鬼子都悔悟过来,真心地检讨自己的罪行,凭借的就是公平,把被俘虏的日本鬼子也当作人来对待的大道,而不是威逼利诱。
真正的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不在于高压的政策,不在于严刑峻法,更不在于愚民之耳目,而在于相信人民、依靠人民,只要真心是在为人民服务,应该是唯恐人民不知道,而不是怕人民知道。蒋介石当年悬赏十万大洋要毛泽东的人头,毛泽东却可以随随便便走在延安的街上,所凭借的决不是装甲车,而是与人民的推心置腹。
再看瓮安事件,诚然,毁坏公物、冲击政府机关的行为是犯罪,犯罪自然应该受到惩处。但是,这不等于说对尸检报告的质疑是错的。就算尸检报告是错的,也不等于毁坏公物的行为是对的。相反,真正还原女中学生死亡的真相,我们不能为了惩罚一个错误去犯另一个错误或者更多的错误。这就是政治智慧,很简单的逻辑。贵州当局,目前已经提出了对县公安局有关干部的处理,是转换角度的第一步。但是,还是远远不够的,“溺水死亡”不等于自杀!
几个涉案人员的说法,并没有形成证据链,相反有很多可以质疑之处!公安局长现在由于办案需要,是要停职,接受调查,但是要免他,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为准绳,到时候不要说免他,关他、杀他都可以。今天我又看到了媒体报道,觉得依旧迷雾重重,周某称没有与死者发生过性关系,甚至认识没有几天,这样新闻通报中称其为死者的男友,法医并没有对死者是否有性交史和身体上是否有伤痕做交代,就成为很重要的疑点。须知,就算溺水死亡,通常尸体上也会有刮伤的,为什么回避?再大胆推测,其实案发现场当时是否有且只有他们四个人,也缺乏充足的证据支持。
这两件事情,处理好了,就会从根本上消除一些社会不和谐的因素,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威信,处理草率或者不好,只能是抱薪救火、饮鸩止渴。
就杨佳案来说,信息基本上是公开的,杨佳造成6死4伤,于法于理于情都难逃一死。判处他死刑很容易,这种结果,法律规定就是如此,社会能够接受,也是他自己在当初决定的时候应该想到的结果。但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杨佳的死,并不能带来那6位警察的生,对死亡的畏惧也不足以杜绝这种事件的发生,杨佳这样简简单单地死了,他会致死都觉得自己是对的,还很可能会被美国的好莱坞花上几百万美元,包装成一个英雄兰博,去诱惑后来者走上他同样的路,并成为攻击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借口。
对此案的处理,关键在于让世人和杨佳都知道他错在哪里,知道政权和法律不是在针对他杨佳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的,知道按照正常途径政权和法律是最终可以给每个人公道的。我们真正要的不应该是消灭杨佳这个肉体,而是要消灭产生这种极端暴力的根源,对杨佳个人来说,关键是要他死得心服。
具体来说,第一是要必须彻查杨佳的作案动机产生的具体原因,这点简略不得,简略了,就会给别有用心的人以放大、夸大、捏造的机会,中情局绝对愿意为这个剧本花上千万美元稿酬的;第二是要对相关责任人按照规定,严肃处理,这是对死去的警察负责,对杨佳负责,也是对我们的政权本身负责;第三,是要彻底整顿政府部门,特别是暴力机关的执法作风,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就两条,一是按照法规办事,二是把任何人都当作人,法不可废,人不可辱;第四,是在做好一、二两条的基础上,做好杨佳本人的思想工作,让他死得真正心服,请注意,是真的认识到不应该选择这条路,不要诱惑也不要要挟;第五把整个案件拍成纪实影片,起到警世和教育的作用,影片的主题不是威胁,也不是伤感,而在于法理人情。
这里说是政治智慧,很微妙,但也很简单,就是一事归一事,谁的责任谁负责,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要因为一方的错误去忽略另一方的错误,也不要因为一方的错误严重就不去追究另一方的错误。这就是公平,就是大道,就是孟子所说的:“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当年,毛泽东时代能够让凶残的日本鬼子都悔悟过来,真心地检讨自己的罪行,凭借的就是公平,把被俘虏的日本鬼子也当作人来对待的大道,而不是威逼利诱。
真正的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不在于高压的政策,不在于严刑峻法,更不在于愚民之耳目,而在于相信人民、依靠人民,只要真心是在为人民服务,应该是唯恐人民不知道,而不是怕人民知道。蒋介石当年悬赏十万大洋要毛泽东的人头,毛泽东却可以随随便便走在延安的街上,所凭借的决不是装甲车,而是与人民的推心置腹。
再看瓮安事件,诚然,毁坏公物、冲击政府机关的行为是犯罪,犯罪自然应该受到惩处。但是,这不等于说对尸检报告的质疑是错的。就算尸检报告是错的,也不等于毁坏公物的行为是对的。相反,真正还原女中学生死亡的真相,我们不能为了惩罚一个错误去犯另一个错误或者更多的错误。这就是政治智慧,很简单的逻辑。贵州当局,目前已经提出了对县公安局有关干部的处理,是转换角度的第一步。但是,还是远远不够的,“溺水死亡”不等于自杀!
几个涉案人员的说法,并没有形成证据链,相反有很多可以质疑之处!公安局长现在由于办案需要,是要停职,接受调查,但是要免他,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为准绳,到时候不要说免他,关他、杀他都可以。今天我又看到了媒体报道,觉得依旧迷雾重重,周某称没有与死者发生过性关系,甚至认识没有几天,这样新闻通报中称其为死者的男友,法医并没有对死者是否有性交史和身体上是否有伤痕做交代,就成为很重要的疑点。须知,就算溺水死亡,通常尸体上也会有刮伤的,为什么回避?再大胆推测,其实案发现场当时是否有且只有他们四个人,也缺乏充足的证据支持。
这两件事情,处理好了,就会从根本上消除一些社会不和谐的因素,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威信,处理草率或者不好,只能是抱薪救火、饮鸩止渴。
处理上海袭警案和瓮安事件要有政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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