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作文800字:巴塞尔委员会发布强化银行公司治理指导原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9:57:53

巴塞尔委员会发布强化银行公司治理指导原则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银行制度的核心,针对本次金融危机中暴露出的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于10月4日发布了《强化公司治理指导原则》。该文件提出银行实现稳健公司治理的14条原则,明确了银行业监管机构对银行公司治理的监管责任,并阐释了其他利益相关者和市场参与者、法律框架对于强化银行公司治理的作用。

一、银行公司治理概述

有效的公司治理是获得和维持公众对银行体系信任和信心的基础,这是银行业乃至整个经济体系稳健运行的关键所在。良好的银行公司治理应达到的标准包括:一是能够提供适当的激励,使董事会和管理层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的目标,并实施有效的监督;二是建立在合理有效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内部制度的基础之上;三是应用至各种所有制结构的银行,包括国有银行或国家支持的银行。

二、稳健的银行公司治理原则

(一)董事会职责

原则1:董事会承担银行的全部责任,包括审批和监督银行战略目标、风险战略、公司治理和企业价值的实施,并负责对高管层实施监督。

原则2:董事会成员具备并保持履职所需的资格,这一点可以通过培训实现。他们应清晰了解自身在公司治理中承担的职责,并具备对银行事务进行稳健和客观决策的能力。

原则3:董事会应就自身运作制定合理的管理规定,并采取措施确保这些规定得到遵守和定期审查,使之与时俱进。

原则4:在集团公司架构中,母公司董事会应对整个集团的公司治理总体负全部责任,应确保治理政策和治理机制与集团及其实体的组织架构、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匹配。

(二)高管层责任

原则5:高管层应在董事会的指导下保证银行的业务活动与董事会通过的经营战略、风险偏好和风险政策相符。

(三)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要求

原则6:银行应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包括首席风险官或类似人员),并给予其足够的职权、级别、独立性、资源以及向董事会报告的渠道。

原则7:银行应在集团层面和单个实体层面分别对风险进行持续的识别和监控,其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复杂程度应与自身风险状况的变化(和发展)以及外部风险环境的改变保持同步。

原则8:银行应通过跨部门沟通和向董事会、高管层报告的方式,在自身内部就风险情况进行充分的沟通,从而实现有效的风险管理。

原则9:董事会和高管层应有效运用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部门的工作成果。

(四)薪酬管理要求

原则10:董事会应积极主动地监督薪酬体系的设计及运作情况,并通过对薪酬体系进行监督和审查确保其按既定目标运转。

原则11:员工薪酬应与其审慎性风险承担行为有效挂钩:薪酬应随所有风险类型进行调整;薪酬结果应与风险结果对称;薪酬支付时间表应敏感地反映风险的期限范围;现金、股权及其他形式薪酬应与风险配置情况相符。

(五)对复杂或不透明治理结构的要求

原则12:“知晓你的结构”——董事会和高管层应了解和掌握银行的运行结构及其造成的风险。

原则13:“理解你的结构”——银行通过特殊目的实体或关联机构运营,或者在未达到国际银行业标准的国家和地区运营的,其董事会和高管层应理解此类展业运作的目的、结构和特别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缓释已经识别的风险。

(六)信息披露和透明度要求

原则14:银行的公司治理应对其股东、存款人和其他相关利益相关者、市场参与者保持充分的透明度。信息披露应该准确、清晰,易于理解,便于股东、存款人、其他相关利益者和市场参与者进行探讨。

三、银行业监管机构的职责

(一)为银行建立完善稳健的公司治理架构提供指导。监管机构应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制定指引或法规,要求银行具备有效的公司治理战略、政策和程序,特别是在法律、法规、指引或上市要求中关于公司治理的规定不足以满足银行特有的公司治理要求的情况下。

(二)定期评估银行公司治理政策、措施和执行情况。监管部门应具备评估银行公司治理政策和措施的监管程序和工具。这种评估可以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以及与银行高级管理层、董事会、内控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来进行。

(三)收集和分析银行内部报告和审慎性报告(必要时还包括外部审计机构等第三方的报告),完善上述评估。

(四)要求银行对公司治理政策和措施中的实质性缺陷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监管部门应具备包括强制采取矫正行动的权力在内的一系列可自主使用的工具来处理银行公司治理中的实质性问题,并在要求银行采取矫正措施时设定完成的时间表。

(五)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相关监管部门合作,共同开展对银行公司治理的监管。合作手段包括谅解备忘录、监管联席会和监管机构之间的定期会议。相关政府部门(包括银行监管机构、央行、存款保险机构和其他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和适当的信息共享,不仅有助于解决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而且能够提升各自职责履行的有效性。

四、促进稳健公司治理的其他环境支持

除了银行和银行业监管机构之外,其他利益相关者、市场参与者和法律框架的改善也能对银行建立稳健的公司治理产生重要作用,具体包括:

1.股东——主动、正确地行使股东权利;

2.存款人和消费者——不与经营不稳健的银行进行业务往来;

3.外部审计机构——完善、合格的审计标准以及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监管部门的沟通;

4.银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原则,公布良好做法;

5.专业的风险咨询和顾问机构——帮助银行实施良好的公司治理措施;

6.政府——法律,法规,执法和司法框架;

7.信用评级机构——审查和评估公司治理措施对银行风险状况的影响;

8.证券监管部门、股票交易所和其他自律组织——信息披露和上市要求;

9.员工——通过举报违法或违反职业道德的做法等问题,或反映其他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

10.法律框架的改善——保护和强化股东、存款人和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权力;明晰公司内部主体的管理职责;确保公司在远离腐败和贿赂的环境中运作;制定适当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措施,促进银行管理层、员工、存款人和股东等多方利益的一致。

资料来源:http://www.bi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