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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普·罗斯 2````````````````````````````````````````````````2010/04/05 23:25   [開卷八分鐘 Best-Seller ]

作者:童蔚 慧远



《再见,哥伦布》,(美)菲利普·罗斯著,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年6月版。

    2009年初,美国著名作家约翰·厄普代克走了,但76岁高龄的菲利普·罗斯精力还旺盛得很,最近这些年几乎仍以每年一本新书的速度创作着。

    就在上个月,人民文学出版社联合99网上书城出版了罗斯成名作《再见,哥伦布》的50周年纪念版以及其反思人生的近作《凡人》。前者讲述了一对同为犹太人 但家境悬殊的青年恋人之间的悲惨故事,当时罗斯才26岁,可谓年轻人写年轻人;而后者创作于2006年,在其中,老年罗斯展现了一个疾病缠身、与死亡不断 作斗争的失败老男人的一生。

    美国文坛的获奖专业户

    虽然近十年来,菲利普·罗斯几乎年年出现在诺贝尔文学奖的大热名单上,但对大多数中国读者来说,这仍然是一个不太熟悉的名字。

    罗斯,1933年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纽瓦克。1959年,出版第一部小说集《再见,哥伦布》,赢得美国国家图书奖;1969年,《波特诺的怨诉》使他一跃成为世界级别的著名作家。

    在美国,素有文坛3L(Living, Literary, Legend,意为文学活神话)之称的罗斯是获奖专业户,得过包括普利策奖、美国国家图书奖、美国书评人奖、福克纳奖在内的所有美国重要文学奖项。 2005年,罗斯还成为将著作刊印于声望显赫的“美国图书馆”系列丛书的第三位仍然健在的美国作家(另两位是索尔·贝娄和尤多拉·韦尔蒂,都已经去世)。 这套8卷本丛书的头两本已经出版,其余的计划于2013年前出版完毕。

    半个世纪31部作品

     2006年《凡人》(Everyman)、2007年《退场的幽灵》(Exit Ghost)、2008年《愤怒》(Indignation)、2009年秋《羞辱》(The Humbling)……从1959年发表《再见,哥伦布》以来,整整半个世纪,罗斯一直笔耕不辍,他的第31部作品《复仇女神》(Nemesis)将于明 年出版。

    罗斯的作品中既有贯穿小说始终、具有犹太人特点的孝顺父母和关怀家庭的温柔的描写,也充满独具特色的对背叛家庭和族裔的叛逆的描写,骚乱的场面与神圣、温柔的场面相互依存。但总的说来,罗斯的基调是灰暗的,充满了发达工业社会里普通人的失望、彷徨和彻骨的凄凉。

    国内最早翻译罗斯小说的大约是冯亦代先生。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当代美国短篇小说集》中,收有一篇冯先生选译自《再见,哥伦布》的短篇小说《信仰的维护者》。

     1987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曾出版过《再见,哥伦布》,而这次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新译本,也是他的作品在国内的一次系统整理与出版。《夏洛克行动》《萨巴斯的戏院》《反美阴谋》《波特诺的怨诉》等将于2009年底2010年初上市。

    一对来自不同阶级的青年男女一见钟情,随即成为亲密恋人。但是,随着他们交往的不断深入,存在于他们之间的阶级差异和心理差异也逐渐显现出来。这对年轻的恋人开始变得貌合神离,而曾经海誓山盟的爱情,也终于在相互猜疑中黯然收场。

    放在一般平庸作家的手中,类似这样的题材很容易被处理成一篇俗不可耐的伤感爱情小说——如果单从情节来看,美国犹太裔作家菲利普·罗斯讲述的是一个毫无新 意的爱情故事。可是,当这个爱情故事被置于当代美国的大背景下,然后通过罗斯的生花妙笔转述出来时,它马上被赋予了一种非同寻常的意义。这部名为《再见, 哥伦布》的中篇小说,也因此成为罗斯本人的成名作品,非但获奖无数,同时也为他奠定了美国当代文坛举足轻重的地位。

    《再见,哥伦布》是罗斯结集出版的第一部中短篇小说集。《再见,哥伦布》中的两位主人公,男方是来自普通犹太家庭的图书馆管理员,女方则是出身中产阶级的 富家小姐。他们虽然真心相爱,但不同阶级之间的巨大心理落差却总是难以消弭——男主人公虽然是生活于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却一直抱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他讨 厌一般中产阶级家庭按部就班的生活,对他们依然固守的陈腐道德教条,以及以金钱衡量一切的价值观念,更是充满了嘲讽和揶揄。女主人公虽然看起来个性鲜明、 敢作敢为,但在内心深处,却依然不乏她那个阶级所特有的传统与保守的一面——就像男主人公所评价的那样,这个阶级的女人们“彼此的区别太细微了”,命运迟 早会将她们的人生揉压成一个模样。

    这对家境悬殊的年轻人的恋爱,似乎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失败的结局。等级之下的男主人公,始终对自己的爱情充满疑虑。这一方面源于他内心的不自信,另一方面则 源于两个阶级之间无法消融的隔膜感。当然,他既羡慕女方家庭奢华的物质生活,又对自己平凡的日子和熟悉的环境充满眷恋;既对陈腐的观念深恶痛绝,又与这个 日渐势利的世界格格不入——从无休止的自省,到身不由己的沦陷,他变得进退失据、无所适从。恋爱的激情无法改变他内心的孤独,而最终破裂的爱情,则使得他 的生活重新回到原点。他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选择,而他的人生也将要面临一个全然不同的开始。此情此景,犹如那首母校之歌所唱的:“世界,我们将归属您, 我们将走向您,寻求生活……再见吧,哥伦布……再见吧……”罗斯以一种高度象征的手法,详细描绘了一位犹太青年告别过去、发现自身的全部过程。

    作为一位锋芒毕露的作家,罗斯文字的敏锐和犀利却一直隐藏在一种含蓄蕴藉的氛围之内。批评家欧文·豪这样说:“那些许多作家需要终其一生刻意追求的东西 ——独特的声音、稳妥的节奏、鲜明的主题——菲利普·罗斯似乎立刻就全部把握了。”能够在处女作中即显示出情感深沉、内涵丰富的别样魅力,罗斯的作品显得 尤为难得。

    (编辑:李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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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哥伦布》:菲利普笔下的优雅歧视景观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9-07-29 14:50:54  作者:朱白

《再见,哥伦布》,(美)菲利普·罗斯著,俞理明、张迪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年6 月版,25.00 元。

歧视,是一个迷人的话题。首先,从古至今,在人类的血脉里从来不缺少关于歧视的基因,歧视与被歧视,是人类交往 中随时都会产生的一个半成品;其次,因为歧视的存在而会生养出许多爱恨离愁、悲欢离合,它是人类情感的基础之一。在美国作家菲利普·罗斯的这部处女作《再 见,哥伦布》中,虽然主要探讨的不是关于歧视的话题,但我却觉得这个故事的确事关“歧视”。

这是一个因门第悬殊而导致小情人终分手的 故事,不难从中看出一种真正文明世界才会有的那种优雅以及教养。这里面的主人公没有一个是让你觉得可笑或者卑鄙的人。说实话,我一点没觉得“穷小子”尼 尔·克勒门有什么问题,他在追求富家女布兰达·帕丁金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是优雅和恰当,你只能觉得他们相爱是一件美好的事。尼尔有点让人羡慕,甚至连他 在故事里“卑微”的图书馆管理员职位也让人羡慕。他在追求布兰达的时候,没有半点自卑,这让人难以理解,按照某种势利的惯性,我们会想,凭什么我一个卑微 的人可以跟一个高贵优雅的小姐约会呢,这是不对的。这正是悲哀所在。当然,尼尔可能不知道这些,他不会知道地球的另外一边正流行的是自卑。

我不知道菲利普·罗斯是不是有意将他们最后的分手处理得轻描淡写,富翁家长不能接受的是自己天使般的女儿使用避孕器具,以此作为反对他们继续在一起的理 由,贫富差距似乎并没有让她的父母有过反对的想法,否则就不会接受他在她家里的两个星期客居,反正我没有看出一点我们这里常能见到的那种廉价的势利因素。 你知道,门当户对是符合每个时代的准真理,无论是周边事实,还是历史典故,我们总能发现门当户对总是要比“门不当户不对”靠谱一些。即便帕丁金一家因为这 个原因而瞧不上尼尔,我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但菲利普·罗斯没有过于纠缠这种门第观念的对与不对,而是极力在展现一种瞬间消失的美好爱情。不管怎么说, 只要是两个人全身心相爱,哪怕短暂的火花瞬间熄灭,它也总是一件美好的事,只要这里面没有那些廉价、轻浮的人和事。

不知道这算不算偏 见,在很多欧美小说中,即便碰到一些种族歧视、性别歧视、门第歧视的情节,我也会觉得那是一份文明里的糟粕,也就是说,那是只有在文明的世界里,在文明的 映照和对比下才会被发现的一种劣行。比如约翰·欧文在《盖普眼中的世界》中描写的那位盖普的母亲,她生活在一个妇女备受歧视的年代,但你不会觉得有任何问 题,原因就是至少她还拥有足够的自由和公平。我甚至会心理阴暗地以为,欧美作家一旦将某种歧视展现出来,便是在彰显一种优越感———我们是文明的,你们看 吧,那些尚在迈向文明之路上前进的人们,甚至尚且不清楚文明为何物的人们,你们看到了么,我们的歧视都是如此的优雅。我觉得仅凭这一点就已经让远在大洋彼 岸的我们无话可说,因为我们不用歧视,我们恨不得撕碎干扰过自己的“贱民”;我们用一种莫名其妙的虚妄优越感,想杀死周围那些格格不入的“贱民”。我们只 有恨。也许蹲在你楼下收破烂的人赚的钱比在写字楼里朝九晚五的你多一倍,可是你就是会瞧不起他们,这种优越感甚至不是建立在金钱上,而是骨血里,你不但绝 不会跟他谈恋爱,而且也许你还想着一有机会就将他们从你的世界抹去。当然,这种自上而下的恨也可能是相反的,比如我们的仇富,其本质和“恨贱”没啥区别。

菲利普·罗斯深知门第之差带来的那种不安,不是直接的、冷漠的拒绝,而是那种各种复杂原因下的必然分开。我觉得他一定是在歧视和恨之间做好了分明的界 限,他让自己塑造的人物严格在歧视的范围内活动,作为读者我觉得里面的主人公的一举一动都相当优雅。他通过《再见,哥伦布》这个略带伤感的爱情故事,为我 们描绘了一幅优雅的歧视景观。我甚至觉得,帕丁金父母那种优雅的反对,算不上是一种歧视了。

《再见,哥伦布》是菲利普·罗斯的短篇小 说集,其中《再见,哥伦布》为稍长、悲欢的爱情故事,其余五篇则是更为纯粹地事关宗教、种族和教育。跟很多作家的处女作不太相同,菲利普·罗斯尽管在自己 的这部处女作中展示了他所最为关心的宗教和种族问题,但还不是那种“掏出枪来,直接对他的读者爆头”式的初始写作。可能对于他来说,纠缠他、困扰他的是一 个主题,而不是某些刻骨铭心的片段或记忆。

菲利普·罗斯是那种知道读者想要什么,并懂得如何优雅并富有技巧地表达出来的那种作家,你 看他的《垂死的肉身》和《人性的污点》等小说就知道,罗斯非常善于掌控分寸,叙事的分寸、故事的分寸,甚至主人公穿衣的分寸。他不会大惊小怪地带领他的读 者猎奇,也不会以惊世骇俗为己任地去打造故事情节,当然,这些都没有阻碍他坦率而深刻地讲出大多数人认可的那种事关人性的故事。还有跟这本《再见,哥伦 布》同时出版的《凡人》,也是普通人会遇见至少会想到的那种生与死的故事,大众化的主题,深入毛发的深思……我想,这些大概也是菲利普·罗斯在美国多年来 被尊称为大师、美国最伟大的当代作家等称号的原因吧。我甚至在想,菲利普·罗斯的小说是美国电影制片商那里的抢手货,是不是也跟这个有关,用一种不会令人 讨厌又不至于生硬的语言和技术,去深刻地讲述一些真的可以打动人心的故事,悲观、哀愁、麻烦、困惑、狡黠、悬念、幸福、高潮……不停地流露在字里行间。菲 利普·罗斯有这种本事,让平庸和高贵的读者都不敢小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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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罗思 再见吧,哥伦布(1959)(沈华进) | [<<] [>>]

 作者简介 

 菲利普·罗思(1933 —),美国小说家。生于新泽西州的纽瓦克市,犹太血统。祖父母来自奥匈帝国,父亲是保险公司的推销员。他自幼在纽瓦克市的犹太人聚居区长大,高中时即主编 校刊,大学时代主编过文学杂志。1954年毕业于巴克内尔大学,次年入芝加哥大学获硕士学位,在美国陆军中服役1年后回芝加哥大学当英国文学讲师,此后一 直在大学任教和写作。1959年出版过小说集《再见吧,哥伦布》,一举成名,次年该书获得全国图书奖。1962年他创作了第一部长篇小说《放任》,描写一 位年轻的犹太知识分子在芝加哥大学和纽约等地的经历。不久又写了《当她是好女人的时侯》,这本书的风格不同于罗思的其他小说,不写犹太人的生活,而是刻画 了中西部地区一位信奉新教的主妇,致力于改造父亲和丈夫,结果失败了。1969年,他创作了最有争议也是最著名的小说《波特诺的怨诉》,该书通过对犹太青 年亚历山大·波特诺的性变态心理和行为的揭示,讽刺了纽约的犹太中产阶级的丑态。罗思的主要作品还有:《我们这一伙》(1971)讥刺尼克松政府;《乳 房》(1972),描写一位文学教授象卡夫卡的人物一样一夜间变成一个巨大的乳房的故事;《伟大的美国小说》(1973),通过一位棒球明星的陨落影射美 国的政治和社会;《我作为男人的一生》(1974),描写一位作家的生活和文学上的挫折;《情欲教授》(1977),是《乳房》的前篇,写主人公在变形前 作为情欲的牺牲品在欲海中沉浮的情形。此外还有《鬼作家》(1979)、自传体系列小说《解放了的朱克曼》(1981)和最近新作《欺骗》(1990)。

 罗思是战后美国犹太作家的杰出代表之一。他擅长表现当代犹太中产阶级的生活和心理,反映他们在多变的美国社会中的处境和失落感。他同索尔·贝娄、艾萨克·辛格、诺曼·梅勒和伯纳德·马拉默德一起被称为犹太小说家五杰。

 内容概要 

 尼 尔·克鲁格曼是一位耽于幻想的犹太青年,他与姑妈生活在一起。一次,他在游泳池见到一位叫布伦达·帕蒂姆金的姑娘,她那优美的泳姿、金褐色的头发和俏美的 身材迷住了他,他对她一见钟情。于是他便打电话约布伦达出来。他们在网球场见面,经过了解,布伦达也开始喜欢上这个充满风趣的小伙子。

 第 二天,他们一道去游泳,并结识了布传达的哥哥罗纳德·帕蒂姆金。游完泳,布沦达邀请尼尔去她家吃饭,这样尼尔使认识了帕蒂姆盒一家,尤其是布沦达的小妹妹 朱莉。晚时大家谈话不多,食量却很大,尼尔觉得有点乏味。酒足饭饱之后,尼尔参加了帕蒂姆金一家的活动,井同朱莉扛篮球;他有意让朱莉赢了,因为他喜欢朱 莉,可是他不喜欢帕蒂姆全大大,尽管她是个标致的美人。

 翌日,尼尔去图书馆上班,见到一个小黑孩,把美术部叫成“心脏部\他对这个黑孩子恨同情,热心地向他解释。晚上,他驾车去帕蒂姆金家,见布伦达穿一一身连衫裙,非常惊讶。因为他认为林肯学院的女生一般只穿短衫短裤。这一夜,尼尔便留在布伦达的家里。

 在 后来的、妖里,尼尔感到生活中似乎只有两个人存在:布伦达和那个喜爱高更作品的小黑孩。他在白天帮助小黑孩借书、找资料,晚上同布洽达一起倘洋在爱情的海 洋星。他向布沦达讲叙了自己的身世,他说他自己什么打算也没有,没有任何理想。夏天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每晚尼尔都和布伦达约会,汹飞一趔债泳,散步,乘车 兜风,以看电影为由去跳舞和逛酒吧。

 有一天,布伦达征得父亲的同意,约尼尔来她家度一周的假期。尼尔喜不自禁,他向姑妈道别,向图书馆告了假,并让小黑孩把要看钓带回家去,然后得宙洋洋地去了布伦这家。

 他一进门便听朱莉说罗纳德要结婚了,新娘是哈丽特。布洽达告忻他,一旦哈丽特到这里,大家都会忙乱不湛,因此他可以呆上两个多月。

 纳德来到他的房间,问他是否喜欢音乐,并向他推荐《哥伦布》唱片。

 罗纳德结婚一事使帕蒂姆金一家非常兴奋。朱莉和布伦达因为要做姑姑而欢喜欲狂。

 晚上,布伦达带领尼尔到~问脏乱潮瀑的储藏室,她相信那里藏有一大笔钱,是她小时候父亲给她的。但是他们什么也没有找到。

 第 二天晚上,尼尔听见罗纳德播放《哥伦布》那张唱片,他听到平稳地呻吟着的钟声及和着钟声响着的柔和的爱国曲调,压过钟声和乐声的是一个忧郁的低音:“再见 吧,哥伦布……再见吧……”尼尔又在布伦达家里住了一个星期,但是他的心情似乎总觉得有点抑郁。哈丽特就要嫁过来了,似乎是不知不觉的,而布伦达有一天也 会不知不觉地离去。一想到此,他便感到一股排遣不了的惆怅。一天,尼尔来到帕蒂姆金开的商店,它座落在纽瓦克市黑人区的中心。这里是另一番景象:忙乱、嘈 杂、充满生气和活力。帕蒂姆金先生说:“如果一个人努力干,他会得到报偿。你要明白,坐在那里你不会有什么出息……成功可不是件容易事儿……”这种生活在 尼尔看来就象是另一个世界。

 布 伦达怀孕了,尼尔劝她去私人诊所看看,布伦达感到害怕,但是最终她还是去了。尼尔在外面等得不耐烦,便进了一所教堂,他一面默默地祈祷,一面想:现在医生 就要把我和布伦达结合在一起,我说不准这是不是最好的办法。我爱的东西是什么?为什么我已经选择?布伦达是谁?人生旅程何等短暂,我应该停下来思考吗?罗 纳德和哈丽特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双方的亲戚几乎都来了。婚礼的庆祝活动一直延续到深夜,大家拚命地吃、喝、跳舞。最后,大厅里只剩下尼尔和布伦达以及桌旁 的接待员。布伦达已经在一张长沙发上睡了。尼尔把她叫醒,他们驱车驶出城市,这时天差不多亮了。转眼已是秋天。天气渐凉,树叶变黄了,一夜之间,满地都是 落叶。布伦达已经离开纽瓦克市,去上学了。尼尔又回到图书馆,他再也没有见到那个小男孩。他整日愁眉不展,经常默默沉思。一天,布伦达来信说将于犹太新年 时回来,尼尔高兴万分,他决定去波士顿看她。

 他 又见到了布伦达,但发觉她与从前大不相同。他们相互亲吻、拥抱,可是彼此总感到有些异样。布伦达给尼尔看她父母的两封信。原来,布伦达的父母已经知道他们 之间发生的事,虽然没有严厉地指责,但是希望她吸取教训,过新的生活。布伦达和尼尔为此发生争吵,双方各执己见、互相责备,最后,尼尔拿起旅行包,穿上大 衣,离开了房间。尼尔走进以前从不曾去过的哈佛大学校园,来到雪蒙特图书馆门前。他想起市伦达曾经告诉他,这座图书馆的洗手间里装着帕蒂姆金水槽。他思 忖:在他的体内,究竟是什么东西已由追求,攫取而变为爱情,然后又颠倒过来?什么东西又使“得”转变为“失”,然后又使“失”转变为“得”呢?尽管他知道 自己已经不爱布伦达了,但是他不知道要多少时间之后才能与任何女人亲热得象与她一般。在犹太新年的第一个早上,一轮红日冉冉东升。尼尔又回到了纽瓦克。

 作品鉴赏 

《再 见吧,哥伦布》是罗思的成名之作,它通过一个犹太青年的爱情故事,展示了美国犹太中产阶级的生活。小说的篇幅虽然不长,但却以较大的时空跨度为读者创造了 一个情节跌宕、人物众多、场景丰富的生活画卷。整个故事从开始到结束,经历了两个月的时期。爱情的开始和结束都非常突然,给人以深刻的对抗和困惑的印象。 故事的展开与季节的变换形成两条平行的线。夏季是万物生长的季节,爱情萌生了;而在秋天犹太人新年时(九月初),收获的是分离。小说中人物有几十个,包括 犹太人、异教徒、黑人等。场景也经常变换。由此可见,罗思关注的绝不仅仅是两个青年人的爱情,而是整个社会。

 小 说不仅靠交织各种社会层而和各种地位的人物来实现其主体结构,它还用了主题上的种种相反的东西实现其风俗画的内在主体感,诸如:进取与退避、爱的获得与丧 失、性爱的快乐与道德的责任、不同阶层的融会与隔离、人的融洽与对抗、信念与妥协等等。尼尔和布伦达虽然真诚相爱,但是他们的爱情如同世外桃源里的花朵, 经不起现实生活的磨砺。他们感到怅惘和惶惑,因为他们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冷峻的现实。这种空中楼阁式的爱情,显然是不可能持久的。

 罗思主要是一个讽刺作家,他对于尼尔玩世不恭和无知也进行了讥刺。正如犹太评论家凯津所指出的:罗思看到了犹太人“身上的一切资产阶级迹象并予以强调。他讽刺了纽瓦克市及其郊区犹太人中资产阶级的生活,既批评犹太人,也批评中产阶级。”

 罗 思常常从心理分析角度描绘个人的精神世界和内心冲突,因此也有人称他的小说为心理小说。在这部作品里,心理描写也占了不少篇幅。可以说,尼尔在沉浸于爱情 的同时,一直在反思自己。罗思淋漓尽致地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一方面对他的反抗意识寄予同情,一方面又批判他的情性和幼稚。

 布 伦达在小说里基本上是一个配色,但是她也具有独立的意义。她并不是被动地接受尼尔的爱情,而是时常主动出击。她把尼尔介绍给家人,并邀请尼尔来家里度假, 表现出战后新一代美国青年的自主意识和敢作敢为的精神。当然,这个形象仍比较简单,不象尼尔那么丰满、深刻。但在罗思以前,美国文学中这种形象还是很少见 的。

 在小说的结尾,作家以象征手法告诉人们,尼尔的生活将翻开新的一页。这表明当时还很年青的作家对未来是充满希望的。也难怪,当时人们都在做着美国梦,相信明天会更美好。一旦这个梦破灭了,留给人们的是更深的沮丧和迷惘,这些在罗思的后期作品中均有所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