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商品交易中心微盘:法律养生与幸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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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养生与幸福人生 (2011-07-23 12:26:28)  十年前,我曾以“法官生涯与学者情怀”为题对钱卫清律师做了一次专访。十年后的今天,钱卫清律师已经将律师业务提升到更高的思想境界。这是一位有追求、有水平、有目标、有思想、有理想的律师。对于北海律师案,他同样给予了全力的支持。其中,他那副“铸我精神”的墨宝的确鼓舞了许多律师同行。                      

    时间:2011年6月25日上午 地点:广东中山图书馆

  主讲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钱卫清

  陈实:各位街坊、各位听众,亲爱的朋友们,“岭南大讲坛·文化论坛”第八十六讲现在开始!今天的主讲嘉宾是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卫清律师。他今天演讲的题目是《以法律养护生命》,副标题是《法律养生与幸福人生》。人有两种生命,一种是我们的自然生命,它要天地五谷来养。一种是无形的生命,要社会和制度来养。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最重要的是发展我们生命的能力。而养护无形的生命体就是法律最重要的价值。正确的法律思维、方法可以洗涤心灵,养护身心。我们要获得幸福的人生,就应该用健康的法律思维、法律理念和法律方法去做正确的生命决定,这就钱律师“用法律养护生命”最核心的观点。

  在这一讲中,钱律师将告诉我们为什么要提出用法律来养护生命,法律的价值观、法律的功能在养护生命方面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我们应该怎样用法律来养护人的生命。可能大家对钱律师不太了解,钱律师是北京城商务领域的头牌大律师。他在姓“钱”的律师中年龄最大,他老是和讲“钱”的官司打交道,如果你把他的名字倒过来读叫做“清卫钱”,意思就是“清清白白保卫金钱”。他当过三年兵,父亲是军人,立过大功,他从小在大院中长大。他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他当过20年法官,从最基层的法院一直走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后来他又华丽的转身,当了11年律师,办了很多在国内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大案。比如哇哈哈和达能集团的官司,四川天一大厦的争夺案,民营企业家龚家龙的维权案等等,为当事人挽回了、或者避免了经济损失达上百亿元。所以,他被誉为民族品牌的法律卫士,是为那些摸着石头过河的企业家铺平道路的大律师。2008年他获得了全国最具社会责任感的律师称号,他不吸烟,不喝酒,早起晚睡,每天练书法,他的客户里面有世界500强,有中国500强,还有一大批国内很有影响的民营企业。他将法律和养生很神奇的结合在一起,创造了“法律养生学”,他是集律师的智慧和艺术家的气质于一身,他超然淡定,也超越自我,他的书法清新俊朗。他的野心是帮助中国民营企业实现国际化,他最喜欢说的话是“我热衷于不断转型,我的成功不可以复制”。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上面写了钱律师,他还有一句话很好,他说“积极的人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下面我们有请钱律师。

  一、为什么提出用法律来养护生命

  我的思想是一种法律思想,这种法律思想跟我们人生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样呢?陈绍基和王华元,此时此刻他们是在监狱里面。在监狱里面养生吗?养护身体还是养护心灵?按理说已经到了快70岁的人了,是养生阶段,但是他属于法律养生失败之后的养生。中国前首富豪黄光裕此时此刻在哪里?他也在监狱里养生。不知道大家有没去过监狱,一般进监狱大门的时候,首先引入你眼帘的就是三句话,第一句话“这是什么地方?”第二句话“你是什么人?”第三句话“你来这里干什么?”。每个人进监狱的人都会看到这三句话,这会给你一个沉重的打击,也会给你一个心理暗示,意思是说,你的生命品质从此翻开新的一页。关注这些人,跟这些人打交道,是我这30多年打交道的体验。我提出法律养生学,运用法律的思想,去帮助人们提高生命的质量,生命的品质,这和我的经历有关。

  我在32年前我参加了中越反击战,和死神擦肩而过。1979年的3月8号,我们部队转战到广西一个小村落里驻扎。我们几个新兵被安排去站岗,一个老兵教我们怎么开枪,就在玩枪的时候突然“嘣”的一声,穿了我的胸前,我心想这下我完蛋。但是一看,我的衣服冒着烟,子弹从我的胸前擦过,但是没有打中我的肉体。我捡回了一条生命,从那一刻开始,我还是对生命有了一种不同的感觉,感觉生命就在一瞬间就没有了。

  后来我在江西一家基层法院当法官,当时正处于严打时期,我亲自目睹犯人们被押解到刑场然后被枪毙。我近距离地跟他们进行了交流,有些人吓得屁滚尿流,有些人则假装坚强,说自己20年以后是一条好汉。当时,我想这个法律为什么这么残酷无情,人的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如果跟法律打上交道,为什么会遭受如此的下场?我从基层法院一直到最高法院,当了20多年法官之后,然后我在转型做律师期间,我又接触了大量的案件和企业家,亲眼目睹和亲身感受民营企业家的生存状态和命运走向。很多大企业家在遭遇法律的时候,由于没有很好的去把握法律的思维,遇到法律危机和风险的时候思想出现了偏差,最后有少数人自杀了。像重庆高级法院的执行局局长、法官学院院长是我的同学,在重庆“唱红打黑”以后,在监狱自杀了。还有浙江高院的常务副院长,青岛四方区法院院长都是我的同学,他们都先后选择了自杀。这些官员都懂法律,为什么他们把自己的生命就这样葬送了?最近几年还有不少亿万富豪,几十亿的富豪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像包头市的金利斌就把自己烧死在宝马车中。到底是什么力量让这些人放弃了生命?是一种绝望的力量!这些行为我们回过头来分析的话,这些人完全不应该选择自杀,选择死亡,实际上有时候就是一念之差,包括他们对法律的误解。像金利斌是因为欠了15亿债务,每天一醒来就增加100万的利息。由于他的盲目扩张,使企业负债累累,于是便去非法集资。但是,他的这一系列行为到底最终会不会遭受法律的灭顶之灾,会不会判死刑,这是很不确定的,还是有很多补救措施的,哪怕最后这个企业破产了也不至于判死刑。

  所以,从这些情况分析,我就感觉人的生命在法律制度的框架下,我们要用法律来养护生命。广东率先提出建设“幸福广东”,所有的人要获得幸福,获得幸福就离不开法律。我们整个社会已经病了,所有的行业已经病了,所有人已经病了。这种生存的状态下,再加上对法律的无知或者对法律的错误认知,使我们的病重越来越加重。我们应该停下来脚步,来思考一下我们这一生唯一拥有的是什么,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为什么要追求幸福,我们为什么现在感觉不到幸福。现在是有钱人不幸福,没有钱的人也不幸福,有官有地位的人也不幸福。

  二、法律养护生命

  如果从法律角度来分析的话,我觉得法律可以帮助我们解决行为健康的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必须珍惜生命,而且要珍惜无形的生命。法律为什么可以养生,法律和养生到底有什么关系?实际上健康是一个新的概念,一个是肉身的健康,其次心灵的健康。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一个新的健康理念,认为健康包括“身体健康,心灵健康社会关系的和谐状态”。社会关系的和谐状态就是人际关系的健康,这关系到你的幸福品质,你的幸福感知。如果我们官司缠身,有亲戚朋友坐牢的,有判刑的,我们会感到幸福吗?我们会感到安宁吗?这些实际上都要有法律的理念来养护我们的生命,养护我们的行为。所以,我们用法律的方法来解决我们行为的健康,是法律养生的一个重要支点。

  所有人的行为是形成社会关系的一个原因。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和发展,就要形成各种关系,有父母子女关系、夫妻关系、情感关系、婚姻关系、财产关系,所有的行为形成一种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我们在社会上生存,别人会对我们有一个评价,形成一种无形的生命体。行为发生以后就形成了一种结果,这种结果就是我们的生存状态。这个行为是怎么产生的?是因为我们的起心动念产生的,这个行为的结果是不是符合法律的规则、规范,要由法律来评价。假如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范,就有可能导致不良的后果。譬如说一个人违约,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被行政机关处罚,严重的话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行为导致结果,行为的发生又根源在我们的内心,在我们的起心动念。法律养生就是要用法律养护好我们的心灵和心态,否则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最近药家鑫的案件就非常典型,音乐学院的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了一名女性张妙,药家鑫发现张妙用笔记他的车牌号,于是他用刀连捅了张妙8刀,杀死了她。药家鑫已经被处决,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严重的代价,毁了自己的人生,毁了自己的生命,也毁了别人的生命,毁了父母和朋友、学校对他的期待。在药家鑫的内心深处有两个信念是非常可怕的。第一,他认为农村人非常难缠,一旦跟农村人发生纠结以后,这辈子就没完没了。第二,他认为撞伤了人不如撞死人,撞死以后最多一次赔偿就完了,撞伤了以后今后的医疗费反而没办法应对。这两个信念在那一瞬间使他变成了恶魔,然后杀人灭口,至于后果他已经没来得及想象了。药家鑫这事出现的原因是什么呢?这事到底是现代教育杀了他,还是现代体制杀了他。是他从小成长过程中没有一个人去跟他灌输法律的理念、方法、后果,没有人跟他灌输法律对人生命的价值,法律的底线是什么,你不能伤害任何人,你要有内心的敬畏,应该对法律的后果有意识。他对于这一切完全没有感知与觉察,因此在那一瞬间就毁了他人,也毁了自己。

  由此可见,从一开始我们就得用法律养护心灵,让我们的心灵有法律的意识和思维。如果整个社会都能够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去养护,那这个社会就会更加安全。如果我们的机构、企业用法律来养护,那这个企业合规、合法的发展壮大,那我们这个企业就能够安全的发展。如果我们对个人的行为,个人的理念,个人内在的一些认知得到法律的洗礼,那么每个人也能健康地发展。

  一般人的法律观念都是很狭隘的,认为法律就是规定你可以干这个,不可以干那个,杀人要偿命。法律是一种统治工具,是一种武器,是双方争斗的一种工具。这些都是对法律浅层的理解。其实法律就是大自然,给我们提供空气、水分、养分,规范整个社会秩序,让整个社会安全、平和、稳定,如果没有法律社会就乱了,我们要在更高层面上认识法律,把法律变成一种生存方式。开门七件事油盐酱醋茶,这些所有的东西实际上都跟法律有关系,法律是使人踏实生活的根本。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养生,现有的养生方法完全没有超出《黄帝内经》,也就是对身体状态的养生。譬如食疗,把吃出来的病吃回去,造就了一个叫张悟本的人。所有现有的养生方法都是局限于肉身的养护,这种肉身的养护虽然是有必要的,但却是有缺陷的,不能达到身心健康。比如你官司缠身,整天在法律问题上纠结,那你怎么养护身体?甚至人就在监狱里,那肉身的养护有什么用呢?对于养生,我们要用一些思维的方式来改变自己的认知,用一套法律的思维理念,用法律所崇尚的公平、公正来养护我们的身心。每个人都有公正、公平的诉求,这种诉求和法律所提供的维护、保障相比,实际上我们有很多很多的误区。所以,我们要用法律的思维方法来养生的话,就要超出原有对法律的认识,也要超出原有对养生方法的认识。譬如说,每个人心中的公正公平和法律所提供的公正公平是有很大的差距。

  最近有一个朋友来找我做法律咨询,她是北京市郊区一个服装厂的厂长,10年前她花了500万买了一块土地,建了一个厂房。七年前她与乡政府签订了一个补偿协议,把土地退给当地政府,政府给了她3000万的赔偿。但是这位女厂长后来发现土地不断增值,她就不愿意把土地过户给政府了,然后这七年来她就和乡政府一直在法律纠纷。我发现这位女士已经很纠结了,她脸上表现出对这种事情的痛苦、无奈以及执着。后来我跟她做了分析,你这个协议已经签订了,钱也拿到了,在法律上这个协议是有效的。如果她想推翻这个协议,在法律上就要冒很大的风险,而且是不太可能的。我建议她跟对方再协商,针对地皮的价值适当索取一点赔偿。她说补偿肯定是要的,而且要10亿的赔偿,因为那块地皮已经涨到15亿了。我说10亿是不太现实的,你现在的生命状态已经很糟糕了。还不到50 岁的人,已经很憔悴,很疲倦了,如果继续纠结下去,对你的身体很不利。你对法律公正的认知是有问题的,这种的错误的认知会损害了你的身心。但她非常执着,说一定要拿到10亿,说她已经耗了7年了,一定要坚持到底。我说你已经受到伤害了,被你心中的法律理念伤害了,你试一下研究研究法律,看你的诉求有没有根据,如果没有根据的话,就退一步。你要调整你的心态,如果你能从这7年的阴影走出来,你的未来就不一样了。可惜她听不进去。

  五、个人生命的法律养护

  对于个人来说,每个小公民要在这个社会上生存已经很不容易了,如果我们还要碰撞法律制度,拿鸡蛋跟石头碰,如果没有自我养护意识,自我维权意识,自我约束能力,那公民个人就会更加悲惨。这几年社会最大的一个矛盾焦点就是拆迁,由于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使社会矛盾激化。我们每一个公民也要时刻关注自己的行为健康,因为我们伤不起来。我们不要被体制、公权力损害,因为公权力有一个合法伤害权。这个合法伤害权是以法律的名义,以很多其它的名义来剥夺你的财产权利,剥夺你的人生自由。所以,在这方面要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作为生命的个体,我们每个人怎么进行法律养护呢?对每个具体的个人来说,法律养护主要从以下几个层面着手。每个个体他如果要做到让自己的生命无忧,关键是要我的生命我做主,我的权利我维护,不要太多依赖别人,不要太多依赖机构,甚至不要太多依赖组织。你自己要形成对法律比较完整的认知,尤其是形成法律的意识,让法律能够导航。

  对于一般的老百姓来说,法律养护有几个方面,一是情感问题,二是财产问题。一般的人际关系有父母子女关系,夫妻关系等等,夫妻关系又引发财产关系,抚养关系,继承关系。当下社会最大的问题就是婚姻关系的极不稳定。最近有一统计资料,每一年的婚姻增长率是20%-30%,但每一天有5000个家庭解体,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每一个解体的家庭就面临着一场法律的战争,结果都是千疮百孔。离婚后,财产分割,夫妻双方的父母、家族全面的介入了这场婚姻大战,每一个人都要撕掉一层皮。情感问题没办法通过法律来解决,但是至少这对解决婚姻过程中的理性、平和、妥协,这种按照《婚姻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来有效的协商解决是最好的选择。在婚姻过程中,一方面双方被情感伤害;另一方面在解决婚姻关系过程中又被法律伤害,最后变得身心备受摧残。如果在婚姻过程中还有第三者,还有婚外情,还有婚外的财产,还有婚外的独生子女,那就更加纠结,更加麻烦。这些会引发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如果我们有一整套的法律方法就可以减轻痛苦。

  我们有一套法律的思维可以帮助大家理性的选择,现在年轻人对亲密关系的处理太成问题了,他没有一套约束自己的思维,什么事情都推给对方。这种亲密关系要有一种内求,要学会跟自己对话来解决这种冲突,然后更好的去维持这种状态。现在这种事情一搞就搞很大,一搞就搞复杂,没有任何退路。所以,解决这些问题的话,不单是一个法律思维,法律思维要借助道德评价、道德思维。道德思维里面要借助我们的智慧,我们做人的智慧,我们对自己行为的约束,然后形成一个良好的心态,静下心来。

 六、企业家、企业的法律养护

  企业家说受伤的总是我,官员总拿自己没办法,个人又不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来养护自己。一个企业做大做强是我们当下所有人的追求,但是企业的成功实际上是毒药,盲目的做大做强,在做大做强的过程中,又不断的突破现有法律的制裁。企业本身也是一个有机生命体,它要在社会上生存发展壮大。我们要对企业的法律风险有一整套分析模式,分析企业得了什么病,有没有得癌症,生命是不是健康,发展是不是合乎法律的逻辑。

  最近广东真功夫蒸品公司出现了僵局,如果用法律养生角度分析的话,会有一些很有意思的发现。真功夫的创始人叫潘宇海,最初创办的是甜品屋,后来他和他的姐夫合作创造了真功夫蒸品,这几年准备上市,并引入了战略投资者。这时候,前几年遗留下来的法律危机,前几年由于企业股东行为的不健康,前几年企业机体的不健康引发的问题,开始爆发了。真功夫的创始人和大股东之间爆发了战争,双方为了争夺控制权相互诋毁,相互揭发违法犯罪。最近一个大股东——蔡志标就被警方给带走了,公司陷入了瘫痪状态。类似真功夫的问题在我们中国企业里面是非常普遍,企业机体的不健康就体现在股东之间的关系。因为股东之间有一个平等的关系,有一个合作的关系,有一个信任的关系。真功夫的企业文化,企业的治理跟夫妻关系、朋友关系、家族关系,所有的这些关系交织在一块,就演变成矛盾重重的,不可调和的,关系复杂的问题。他们不是用很好的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去化解这些矛盾,来治疗这些病症。而是用法律的另外一种方法,武器的方法,制裁的方法,追究责任的方法,让公权力介入到公司内部,就形成了这种僵局、乱局、败局。

  企业机体是否健康,需不需要法律养护?需要。一开始你要把公司股东之间的关系理清楚,要在公司的人事合同里面弄清楚权利和义务。尤其是上市,引进战略投资之后,又急于去改革,急于去改变公司原有的格局,打破原有的利益主体结构。这时候公司逐渐走向下坡路,双方在遇到这些事情的时候,又没有很好的用正确的法律思维去解决。所以,企业跟企业家个人,个人的品牌,个人的无形生命体都是息息相关的。企业需要法律养护,需要法律思维,尤其是企业家。企业家的无形资产和企业的无形资产是密不可分的,通常大家可能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能够理解,对企业家的个人品牌,个人的价值和企业的关系,企业家个人的行为不当,他的个人法律行为不健康,他可能导致企业的损失。

  去年广东媒体很关注的就是山木培训,宋山木创办了国内知名品牌——山木培训,做的风声水起。宋山木本人的名字和公司的名字是一样的,叫做“山木培训”。山木是一个公司,它本身有一整套的培训体系。如果山木本人对自己的行为很好的约束的话,那么可能会提升山木培训的社会影响力,提升它的品牌价值。但是宋山木在某一天突然陷入了一个涉嫌强奸事件,尽管对其是否构成强奸行为,现在有很大的争议。不管宋山木是否构成犯罪,从道德层面来评价,他把自己无形生命体和名声给破坏了。他把自己的名声破坏了还是一方面,他还把自己企业的声誉,无形的品牌也损害了。不管他判刑不判刑,山木培训的品牌和名称还能不能用,我觉得它已经变成一个负面的品牌了。如果再用山木培训去招生的话,很多学员家长可能会说,山木老总都是这样的,怎么敢让你们去培训。企业家个人和企业的品牌息息相关,所以,企业行为要养护企业家的行为。

  七、法律养生失败的启示

  我们个人怎么来防止被法律伤害呢?这里面的课题很大。现在有一门学科叫“被害人学”。被害人学就是在很多条件下,很多积怨里,有一些被害人天生就有可能被他人伤害的可能性,或者是他本身有一些过错。像一些非常漂亮的女孩子,穿着非常暴露的衣服,走在荒郊无人的的道路上,她很容易被伤害。很多人由于金钱纠纷,由于民事纠纷,双方在解决纠纷的时候,如果解决不成功,就有可能引发伤害。

  像当年山西钢铁大王李海仓,就被他儿时的伙伴冯引亮枪杀在他的办公室里。其实李海仓早就感觉到,因为凶犯冯引亮曾经多次要求李海仓借钱给他,帮助他发展。因为在李海仓发展的过程中,冯引亮曾经给了他多次的帮助,冯引亮比他发展还早一些,后来败了,为了东山再起,请求李海超给他帮助,借他钱,去收购他的土地。但李海仓这时已经很傲慢了,他根本看不起冯引亮,最后双方从朋友变成了敌人。冯引亮把他的嫉妒心和他的仇恨等纠结在一块,用猎枪在李海仓的办公室就把他打死了,然后自杀了。被害人其实应该有强烈的警觉,强烈的意识去观察周边发生的变化,去理清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会演变成法律上的关系,演变成法律的后果。所以,我们怎么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很多企业家,他的企业做大做强以后,结果他在某一段时间里面他没有自我保护,最后他的财产,他的生命受到了很大损害。

  最近我们办了一个案子,秦皇岛中日友好协会办事处下面的一家公司,这家公司有一位美女老板,姓杨,50多岁。她花了将近20年的时间,把中日友好协会秦皇岛办事处下的几个企业做大做强了,累计了几个亿的资产。但是她有一个致命的法律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好,也就是这些财产的所有权属于谁,财产的归属属于谁。当时创办秦皇岛办事处的时候,中日友好协会确实是没有投钱进来,但是给了很多担保和贷款支撑。而且秦皇岛办事处工商登记的所有权始终是中日友好协会。这位杨女士充其量是一个打工的,是一个管理人、经理人。她在公司工商登记方面没有权利,但是她最后产生了巨大的法律偏差,她认为企业做大做强,发展起来了,完全是她一手缔造的,是她通过10多年的打拼,通过去银行贷款,或者当地政策的支持把企业做大的。她甚至认为这家企业是一个“红帽子”企业,但是你这个“红帽子企业”,你要把红帽子摘掉,你不摘,所有权还是属于国有。红帽子还没摘之前,她就不断的把公司剩下的股权转到自己名下了,把公司的土地权、房产权都转到自己名下了。最后东窗事发,被法院以贪污5000万,一审判了死刑。我二审的时候见过她,她的亲戚慕名找到我。在监狱里面我跟杨女士做交流,我发现她是非常聪明,非常漂亮的女人,但是坐了半年牢之后,两鬓斑白、神情呆滞。但是她的生命力非常顽强,她始终认为自己是被冤枉的,拒不认罪,她认为自己非常倒霉,认为所有的小人在害她。在一审的时候,她的辩护法律也是帮她做无罪辩护。进入二审以后,我说你还做无罪辩护的话,说明你对法律的认识有问题。在二审的时候,我们帮她寻找有利的证据来获得法院的改判。经过多次交流以后,我们终于说服了她要认识自己的罪过。在二审的时候,想办法帮她的罪行判到最轻,通过我们的辩护,二审法院对这个案子做了一个全新的判断,因为毕竟是改制过程中的遗留问题,毕竟这些资产转移以后又追回来了。最后判了死缓,这个案子目前开完庭已经有半年多了,现在还在河北关押,还没有完,杨女士的生命还在命悬一线。这个命到底能不能救下来,我没信心。但是,杨女士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她如果在这个企业的创办过程中,如果有一个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通过律师服务,把企业的产权做一个变更,或者经过改制。当时中日友好协会曾经也给她一个承诺,如果她做出了贡献,会给她10%的股份,但是她没有签协议。如果当时承诺的时候,通过双方签定协议的方式,那么她这个10%的股份就是合法的,她现在卷走的资产还不足10%。所以,关键的动作必须做,否则就会毁了人的一辈子。二审查如果是改判死缓的话,她只能在监狱里面度过余生。这些都是法律养生的失败。

  法律养生的失败会给我们的命运带来很大的伤害,同时也给我们更多人有一个警醒,有一个启发。所以,每一个人千万不要被法律伤害,因为确实你伤不起。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维护你权利的同时,如果你去触犯它,它会给你无情的打击你。触犯了法律最糟糕的是进监狱。

  我做律师这些年,我有一个使命,我跟很多企业家在交流的时候,我说我老钱虽然好使,但是这个好使怎么体现呢,我要变成企业家或者个人的看门狗。我就时时守住法院的大门,不要到法院去,不要去打官司。我做了20多年法官,我知道双方一到打官司的时候,就有可能两败俱伤。因为中国人有一个习惯,一旦打官司,就不讲理,不讲情,就要借助外在所有的关系,所有的资源,置对方于死地。所以,别进法院,这里的风景虽然很精彩,但是很无奈。拖延、不公正对企业家又是一次伤害。本来你内心有一种渴望,有一种公正的需求,试图通过官司来赢得公正,结果在个别案子里边,个别法官手里,结果你又受了一次沉重的打击和伤害。

  第二要守住监狱的大门。就是通过行为的控制,通过我们对法律的认知,提前预防所有触犯法律的可能性。我们把预防前移,一直移到什么地方呢?一直移到你的内心世界,内在的起心动念,把所有的东西一直移到你的心里面,对法律后果有觉知了,这时候你的思维改变了。你有强烈的意识,从此你的人生可能就不会有意外了。所以,我要守住监狱大门。如果千守万守最终也没守不住这个大门怎么办?那我就想办法守住地狱的大门,这是最无奈的选择。我们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我不想看到有些人受到法律伤害,尽管他有可能是罪有应得,但是他因为对法律的无知,由于他对欲望的不节制,我不希望这些人在最后的时候苦苦哀求。有些高官,有些部级、省级干部,说你不要判我死刑,我去做一个农民,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我要守住这个门,但是要守住这个门非常不容易。我们要让更多的人来了解法律跟我们的命运息息相关。

  原来我在法院当过副院长,近距离接触过监狱里的人,一些熟悉的法官,熟悉的官员,熟悉的企业家,他们都不小心进去了,进去以后给我申诉打电话。我说你怎么给我打电话,他说我想申诉。实际上,监狱里面有一套潜规则,这个潜规则大家可能不知道。最近我有一位小学同学从监狱里面放出来了,在10年前他判了无期徒刑,现在是保外就医。他跟我是同年的,但是他两鬓斑白,双眼几乎失明,老态龙钟,简直不像个人。他说他在监狱里面呆了10年了。我问他为什么成了现在这种状态?他说我内心纠结。他说你是大律师你来看我,我非常感动,所有的同学都不愿意理他,因为大家不知道他到底犯了什么罪。实际上,他也是法律养生没做好。我说我自己也很后悔,如果我10年前就有了法律养生,我就给你灌输这一思想,那你可能不会被关进去。

  其实他的事情很简单,他以个人名义借了160万,跟一个公司签了一个协议。当时借的时候约定是炒期货,但是由于在此之前炒期货亏了钱,所以他用借的钱还了别人。最后以诈骗罪,以个人的名义虚构事实,诈骗公司财产,还不回来了。他在监狱里面很纠结,出来以后我说他是罪有应得,我说如果当初是以公司的名义去签协议的话,你个人最多是领导责任,也就是债权债务的责任,但是你为什么要以个人的名义去签呢,而且又虚构了事实,你这不是诈骗,是什么。他说你这样一分析,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落地了。这对我的心灵是一个很好的洗礼,我不再去纠结了。你认识错误了,你觉得社会、法律对你不公,你就有一股抑郁之气出不来,对自己造成了很大的损害。他最后感慨的说,我这辈子对我的老婆和孩子构成了伤害。我不断鼓励他,支持他,尽管受了这么大的折磨,但是毕竟还是出来了。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做力所能及的事,去抚平内心的创伤,去抚平对亲朋好友造成的伤害,这是你的使命。通过一番交流后他心态好多了。

  人的生命跟法律的关系非常密切。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我们拥有着什么?我们拥有的是经历一次的机会。我们拥有的财富到时候没有了,我们拥有的美貌到时候都没了,拥有的情感,拥有的亲情都没有了,最后剩下的是最好的自己。那么,最好的自己怎么判断?最基本的是你不要被法律伤害,你的生命是完整的,你的无形资产,你的无形品牌是完整的,当你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你会说我这辈子没白来。最后每个人的结局都是一样的,就是不了了之。不了了之有两种情况,一是你能心安理得,一种是还无奈。如果你要做得心安理得,你就要无忧。

  法律养生要树立我们的思维,思想,这种思想有力量,这种思想能帮我们判断是非,能够擦去我们内心的恶劣,能够养护我们的心灵,最终提升我们生命的品质。从此随着这种思维的改变,你的人生就不会有意外,你的生命就更加精彩了。

  陈实:非常感谢钱律师的演讲,我觉得他今天是用一种很安然,很淡定的风格,慢条斯理的来给我们做了演讲。他是以药家鑫、王功权、杨光亮、“许三多”、真功夫、宋山木等事例来讲述了法律养护人生的道理。

  我们现在这个社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叫干活的人多,想问题的人少。第二种就是耍嘴皮子的人多,干实事的人少。钱律师办了很多大案,也拯救了很多企业家,把干实事和想问题结合在一起。今天以法律养生,我从学者的角度来讲,他还不是一个很完整的理论体系,或者说是一个学术体系。但是闪光点很多,很有自己的想法,而且钱律师也正在这个过程中摸索,充分显示出思想摸索的特点。

  今天我对钱律师的演讲,是这样来总结的。钱律师告诉我们首先是这个时代病了,我们这个社会病了,我们自己的企业,我们自己个人都有病,当然不是感冒、发烧,不是肝病、心血管,是我们的思想,我们无形机体里面都有病,这个病需要法律来养护。但是我们现在这个社会上都热衷的是肉体养生,《黄帝内经》、《易经》等等之类的,他用这些东西实际上更多的是对肉体的养生,但是没有法律的养护,这个养生是不完整的,完整的应该是我们自然的生命和无形的生命一起来养。

  在这一演讲里面钱律师告诉我们法律养生的实质,什么是法律养生?就是要使我们的道德、灵魂和法律都在场,都看着你。就是要把法律的思维、理念和方法变成我们内在的觉悟,内在的认知。尤其是官员、企业家在这方面更加重要。

  至于法律怎么来养护自己,钱律师提出了一个很核心的概念,就是“我的生命我做主”。什么叫我的生命我做主?就是你要用法律的思维,用道德的思维,用制度的思维来想问题,来看自己,来看社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养护自己,不要到班房里边,或者笼子里边用潜规则来养护就不好了。

  现在按照论坛的惯例进行提问。

  提问1:你好,我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我有一位大学同学在反贪局做局长,我有一次和他吃饭,他说他很烦恼。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必须得贪,不贪不行,人家都在贪,我就会被踢出局,不可能在这里混。钱律师你看他怎么法律养生。

  钱卫清:你说的事确实是存在的现实,很多官员周边都在贪,他不贪很可能就成为另类,有可能会淘汰出局。但是在所有的人贪的时候,你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你能够预测法律的后果,因为运气说不清楚的,如果你是随大流,你的养护肯定是有问题的。不能说所有人得病,我就要得病。既然你是反贪局长,你就更应该知道后果。所以,还是要形成内心的警觉,内心的需求。这里面涉及到很多,包括价值观,包括你的行为方式。不贪也不一定出局,有些地方不贪也可以。

  提问2:非常感谢钱律师的讲座,我觉得你说的很深刻,也很详细。这个理念是比较新颖的,从法律角度来重塑了社会价值,养护生命是很有意义的东西。我觉得从中国社会构建来说,企业经营更多的是注重企业的风险和经营的风险,对法律风险的评估处于探索、摸索阶段。钱律师刚才举的几个企业家的例子,反映出非常深刻的一点。就是说法律的风险刚开始的时候可能是浅层次的,但是在某些关键阶段,你对一家企业,对人生也好,如果造成伤害可能是致命的。我觉得从钱律师的演讲中有这么一个体会。

  第二就是一种期望,希望钱律师在以后的岁月里面可以做更多这方面的探索和养护。我觉得对很多人来说,它具有普世的价值在里面,特别是对当下中国目前的现状,大家对道德缺乏信仰,对宗教缺乏信仰,对法律也缺乏信仰,我们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谢谢钱律师。

  提问3:钱律师你好,今天听了您的讲座后,我受到了很大的触动。我今天感受非常深的就是法律养生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个新课题。我今天听了你的报告以后有所感触。特别是在我们这个社会当中,腐败横行、信仰破碎,那如何来养生显得很重要。

  刚才我也听钱律师说了,“不要太多的相信组织”,这句话我很认可。我们都是信毛泽东思想过来的,遇到很多问题的时候,都找领导,找组织,实践证明不要太信组织,有些组织是腐败院子。法院的门不要进去,进了很烦人。谢谢钱律师。

  提问4:钱律师您好,我有两个观点,我的工作跟企业老板接触的比较多。如果企业要按照常规的企业办的话,生存不了。所以,他们有一个观点,就是说法律是用来赚钱的。第二个观点就是说法律在演进的过程中有所改变。法律养生的观点和现实有没有协调?

  钱卫清:你说的这种现象确实存在,企业家认为法律不是用来遵守的,法律是用来突破的。如果都去遵守法律的话,怎么挣大钱,怎么发展,这是一个悖论。实际上,我说的法律养生跟你们说的方式不一样,我是从更加严格的意义上来说,你如果不断的突破惯性,你哪一天就有可能被法律伤害。法律确实在不断的变,法律本身有良法和恶法之分,但是不意味着法律变了,还要按照改革开放之初不健全的法律,当时的法律是束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且政策上也允许突破一些法律来发展企业。但是现在的法律体系相对来说已经健全了,就不允许突破法律来发展企业。在当下如果你还是按照原来的模式发展的话,风险太大了。

  陈实:法律要发展,法律理论和实践中间有错位和误差现象,但是就像踢足球可以合理冲撞一样,企业也可以合理避税,前面都加了合理二字,千万不要钻空子,钻空子就是不养生了。

  提问5:您好,钱律师,我想请教一下,现在很流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中国有些人贪污了钱以后,把贪污的财产转移到国外现象。在中国的体制之下,中国法律的前景到底如何?以及律师行业的前景如何?

  钱卫清:你是说官员贪污财产以后转移到国外去了是吗?

  提问5:对。

  钱卫清:我们国家有整套法律制度,过去我们有些制度不健全。我们通常比较严格的限制官员把财产拿出去,所以财产追回来就没有妥协的机制,没有妥协的规定,现在可能有些调整。比如这个官员拿走了1亿到哪个国家,但是在跟这些国家合作追讨的过程中,这个国家要求留下一部分。我们现在做了调整,把官员送回来,把财产拿回一部分。过去我们必须全部拿回来。这件事情比较纠结,很多官员没有信仰,追逐财富,但是又有权利不受制约,获得巨大财富就外逃。现在追讨的过程确实比较艰难,以后可能会慢慢完善。

  我觉得现在律师的作用越来越大,现在中国有20万律师,介入到社会各个方面,给公民提供非常多的法律服务,我说的法律养生服务也是律师的主要业务。中国律师在整个社会转型过程中面临着一个最大的困境,前几天广西有4个律师被北海公安以涉嫌伪证罪被抓。现在很多老百姓以为律师被抓大快人心,这是一个最大的误解。律师被抓,律师的权利得不到保证,就意味着所有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证。中国律师在整个前进过程中非常艰难,他要不断的跟公权利抗争,为私权利维权。它的道路非常艰辛,但是前景非常美好。律师这一集体,集聚了一大批人,尤其是国际化以后,全面进入到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法制建设,未来这一群体会发挥巨大的作用,它的前景非常光明,这一点我非常坚信。

  陈实:全中国才20万律师,一人一个律师,两个人一个律师是不可能的,20万律师对于我们这个泱泱大国来讲,太少了,我个人觉得起码要200万,那时候才可能有比较好的局面。钱律师请你用简单的两三句话告诉我们什么叫文化?

  钱卫清:文化可以说是一种生活方式,我们生活在当下,用各种不同的文化养护来我们的生命,使我们在世界上生活得更加美好,不同的文化起不同的作用,今天我们传播的是法律文化,这种法律文化跟我们息息相关。

  陈实:感谢钱律师关于什么是文化的第86种解释。今天的论坛到此结束,祝大家身体健康、身心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