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怪人1997:老有所养的承诺与老无所养的威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0:58:26

老有所养的承诺与老无所养的威胁

 

 

 

杨支柱

 

620日,温家宝总理在北京出席“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交流会”时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并加快新农保试点进度,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

如果这一目标得以实现,意味着我国在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制上迈出了一大步,意味着养老对于儿女而言有望从一种法律义务变为道德义务。

法律虽然可以强行规定儿女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条赡养义务的规定并不能改变特别贫困的人赡养父母的难题,何况有些人根本就没有儿女。让穷人不养儿女养父母吗?那么这些穷人自己老了哪来儿女赡养?所以“育幼”必须置于“养老”之上,这不但是家庭、家族、社会和人类延续的需要,也是“养老”本身可持续的需要。

这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继承法上也有体现,譬如我国台湾地区规定的继承人顺序就是“直系卑亲属”、“父母及其直系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直系卑亲属”(配偶可参与任何一个系列分配遗产,参与越靠后的系列分配则分得遗产的比例越高),父母被列为第二顺序,不像我国大陆将“配偶、子女、父母”并列为第一顺序。

虽然“养老”和“育幼”经常被相提并论,但两者还是有着显著区别的。我在《不应入法的岂止是“常回家看看”》(新快报201118日)一文中曾经论述过:生儿育女是父母自主选择的结果,老年父母的存在与否则不取决于儿女的意志;养育儿女的费用如无意外发生是可以预测的,年迈父母的健康状况和生存年限是难以预测的;未成年儿女通常没有也不可能有财产养活自己,但老年人有可能在把儿女养大后自己积累养老的财产,或者投保养老商业保险。这些区别,使得赡养父母作为法律义务与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现代法治理念格格不入。

然而由于制度和社会习惯、个人自制力、个人不幸遭遇等诸多原因,老年人可能在自己年轻时既没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也没积累养老的财产,因此有必要为建立一种满足最低养老标准的社会保障制度。

“养老全覆盖”也意味着我国在实现社会公平上迈出了一大步。无论养老社会保障的分配是否公平,“养老全覆盖”相对于社会养老作为一种特权存在的现实而言,本身就体现了社会公平。但是“养老全覆盖”体现的社会公平,主要还不在于全体老年人相互间的公平,而在于对赡养老人的儿女的公平。

养老社会保障本质上来自财富的强制代际转移。与养老储蓄货币相对应的实物只能靠年轻一代劳动人口生产;在现代财富体系中占比越来越高的“服务”更是只能即时提供,一天也不能储存。社会养老仍然是间接的养儿(女)防老,一个人自己可以不靠儿女,但整个社会仍然必须有足够的劳动人口。正是因为有劳动人口交养老保险,老年人才能获得具有购买力的退休金或养老金,否则退休金或养老金只是废纸。今天,那些父母无退休金的劳动人口实际上承担了双重养老费用,他们一方面通过交养老保险来给城市有退休金的老人发退休金,另一方面又得从剩余工资中拿钱赡养自己没有退休金的父母。

这种部分劳动人口承担双重养老费用的状况由于中国人口结构的变化已经难以为继了。对于“六0后”来说,兄弟姐妹比较多,家庭养老负担比较轻,所以双重养老费用还能够承受。但是对于“八0后”来说,大量的独生子女,即使有兄弟姐妹多数也只有一个,这意味着一个劳动人口要承担一个甚至两个老人的养老费用,同时还要给自己交一份养老保险,有这个能力吗?而大量老无所养的人的存在,必定影响社会安定。从这个角度看,“养老全覆盖”也意味着我国在实现社会和谐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

但是中国人口结构的继续演变,将使得“养老全覆盖”面临人类社会前所未有的挑战。正如易富贤先生所说,“中国目前完全有财力做到‘全民养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9亿,而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为9.98亿。也就是说,目前是8.4个劳动年龄人口对应165岁及以上的老人......如果保持目前的生育率水平,到2035年将是3个劳动年龄人口对应165岁及以上的老人。因此,中国不仅应该考虑好为全体国民‘制作面包的技术’,更应长远考虑今后的‘面粉’问题。”(《中国能否闯过“全民养老关”?》,环球时报2011624日)

不只是生育率,同样构成挑战而且根本无法提升的是母亲人数,我国19861990年每年出生女孩高达一千二百多万,但1991年以后每年出生的女孩从九百多万经过5年时间逐步下降到六百多万。即使鼓励对1996年以后出生的人鼓励生三胎,在现代社会居高不下的不婚率、不育率下,生育率能达到世代更替水平就不错。这些孩子成为劳动力时每年新增劳动人口仍然比每年退休人口少一千多万!

“几千年来中国人‘老有所养’的梦想,在可预见的未来几年里就能初步实现。”我看恰恰相反,几千年来人类从未遇到过的大面积老无所养,可能二十年后在中国出现。古代社会人均寿命低,生育率高,人口不流动,本质上没有养老问题。养老问题是人均寿命延长、低生育率和人口流动的产物,是现代问题。

温家宝总理似乎对此也有所注意,他强调养老社会保障要“坚持低水平起步、广覆盖,重在制度建设”。老人需要的食物、衣物其实很有限,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保障解决这个问题应该不是难事。问题是老人的需求在经济上占据更大比例的不是实物,而是各种服务,尤其是医护服务。而对人服务(不是对组织服务)的效率,几千年来从来都没有提高,现代社会反而严重下降了;这一方面是因为生活环境的改善导致劳动人口吃苦耐劳能力的下降,另一方面是因为现代人工作时间缩短了。

我们不难想象:政府为了解决养老的难题不得不实行规模化养老,做饭、洗碗、洗衣都是自动化的,七八个甚至十多个老人住一间房,不是因为没有房间,而是为了提高看护的效率。我们不难想象:在人手严重不够的养老院里,已经丧失行动能力的老人,可能需要等待一个多小时,眼睁睁地看着护士喂别的老人吃饭,一个接一个,直到轮到自己。我们不难想象:在人手严重不够的养老院里,已经丧失行动能力的老人,撒尿要排队,撒在裤子里了也要排队等待护士给换衣服,一个礼拜才能被推出房间晒一回太阳。用某些人的话说,就像被圈养的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