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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赖昌星案(上)回顾


略谈赖昌星案(上)回顾
李牧
题图为赖昌星2007年5月23 日终于考取了加拿大当地的合法驾驶执照,黄运荣摄。随着赖昌星2009年以来首次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拘留,赖案这个老热点又进入人们的视野。
1999年4月,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收到有关部门转来的一封举报信,信中反映,厦门远华集团赖昌星等人与有关口岸管理部门内外勾结、大肆走私的违法犯罪问题。 
1999年4月20日,中共中央领导作出批示,以海关为主,中央纪委组织协调彻底查清此案。 
1999年8月13日,赖昌星全家持香港特区护照以旅游身份从香港逃往加拿大。 
2000年3月,赖昌星一家旅游签证到期,加拿大发出有条件离境令。 
2000年6月,赖昌星夫妇向加拿大提出难民申请。 
2000年11月23日,加拿大移民部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直至2001年3月。 
2001年7月3日,赖昌星一家的难民听证会开始。 
2002年6月21日,加拿大移民和难民法庭经过半年的审理后作出裁决,拒絶为赖昌星及其家属提供政治避难。 
2002年6月25日,加拿大警方控吿赖昌星企图以假中国护照骗取难民身份。警方还指控赖昌星卷入了洗钱的犯罪活动。 
2002年7月14日,加拿大联邦法庭接受了赖昌星提出的难民身份上诉案。 
2002年6月28日,加拿大移民局就是否继续关押赖昌星夫妇作出决定:有条件释放赖昌星夫妇,必须继续留在寓所,同时要定期向当局报到,等候难民申请的上诉结果。 
2002年8月26日,赖昌星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正式上诉申请。 
2003年7月14日,赖昌星难民上诉案开庭聆讯。 
2004年2月3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再次驳回赖昌星一家提出的难民申请。 
2004年4月7日,赖昌星的代表律师向联邦上诉庭提交文件,并且要求以双倍时间处理。 
2004年5月底,曾明娜入禀卑诗高等法院,申请与赖昌星离婚,并要求取得子女的抚养费及分家产等。 
2005年6月10日,赖昌星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寻求政治庇护。 
2005年6月21日,曾明娜离婚申请获法庭裁决批准,并在31日内无反对下生效。 
2005年9月1日,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絶赖昌星及其家属的难民身份申请。 
2005年9月22日,加拿大移民曁难民局在对赖昌星进行一个月来的第三次拘留聆讯后作出决定,在增加诸多条款的情况下,允许赖昌星继续在家中软禁。 
2006年3月28日,赖昌星的代理律师向加拿大联邦法院要求更换赖昌星遣返风险评估的机构。 
2006年4月中旬,赖昌星更换遣返风险评估机构的申请被法庭驳回。 
2006年5月16日,赖昌星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拘捕,并在18日接受被捕后48小时内的拘留聆讯。聆讯传出消息,加拿大移民部已完成对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26日将赖遣返回中国。赖昌星申请暂缓遣送,理由是质疑中国所提出的回国后不处决或者迫害等外交承诺的效力。 
2006年5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宣布移民部完成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启动遣返程序。赖昌星随后向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上诉,并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 
2006年6月1日,加拿大联邦法庭裁定暂缓执行对赖昌星的遣返令。赖昌星同时就加拿大移民部门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吿申请司法复核,获得受理。 
2007年1月16日起,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吿进行司法复核聆讯。 
2007年4月5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赖昌星案做出判决,宣布此前移民部对其全家发出的遣返令无效,裁定,移民部所作出赖昌星遣返风险评估“缺少对赖昌星回国可能遭到虐待的机制上的可信保证”,需交由另一名评估官员对赖遣返中国的风险重作报吿,以重新裁决是否应遣返赖昌星。
2007年4月19日,加拿大移民曁难民局取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 
2007年4月19日上午11时半,就在移民部宣布取消其宵禁令的前几个小时,离赖昌星准许出外时间的中午12时还有不足半小时,他出现在一间市中心罗布森大街(Robson Street)一家商场商场(London Drugs)內,被一名警察认出並將其逮捕。4月20日,加移民部举行赖昌星拘留48小时后聆讯。裁决官裁决释放赖昌星,维持取消宵禁令裁决。
2007年4月20日聆讯,边境服务处官员称,在对赖昌星进行7日监视跟踪中,发现赖“生活奢华”,包括驾驶价逾15万加元的宝马名车,经常上高级亚洲餐馆用膳。此外,与赖昌星日常往来人士众多,其中很多都是有钱阔佬,他们开的车多是奔驰、宝马、凌志,房子也多是价值百万以上的豪宅。为监察赖昌星遵守宵禁条件的情况,边境服务处2007年2月派遣了一个10人小组,对赖进行为期7天的严密监视,发现赖昌星有5天违反宵禁令。
宵禁取消后,赖昌星自由度大了不少,可以在加拿大境内旅游。他先到加中部的卡尔加里探望友人,又去位于加东部的首都渥太华会见一名国会议员,还到加拿大第一大城多伦多短暂逗留。 
赖昌星是2007年5月16日(周三)向加拿大边境服务处进行每周例行报到后前往渥太华,然后再转往多伦多,20日(周日)返回温哥华。他向当地传媒表示希望在加西地区开设农场,并充满信心可以获得加国合法居留权。对于探望朋友,他表示,没有开心不开心,“只是我被限制了很久,现在有自由了,就想到处去走走、看看而已。” 
两名泰裔华人陪同他在渥太华会见了一位加拿大国会议员。只要有合适的理由,在加拿大约见国会议员不是太难的事情。议员出于选战考量,也愿意和各种人物打交道、合影。
据赖透露,多伦多以前曾去过一次,渥太华则是首次踏足。他也希望有机会去加东城市蒙特利尔,暂时还没有计划什么时候去。在多伦多他接受了当地一家电视台访问。赖昌星在多伦多街上亦被当地华人认得,有人向他打招呼。
赖昌星2007年5月23 日终于考取了加拿大当地的合法驾驶执照。他通过路试后很兴奋,第一时间致电一直跟踪他案子的华文文大报《环球华报》副总编黄运荣:“我可以正正当当地在加拿大开车了。”赖昌星此前在加拿大开车属于违法行为。
2007年11月20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开庭审理移民部要求恢复赖昌星的宵禁规定一案。 
2007年11月28日,加拿大联邦法庭判决继续取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 
2009年1月22日,加拿大移民部批准赖昌星的工作许可证申请,允许其在加拿大工作。 
2009年4月1日,赖昌星在加拿大找到第一份工作,被温哥华一家华裔经营的地产发展公司聘请为顾问。 
2009年5月3日,赖昌星前妻曾明娜携带她跟赖昌星所生的小女儿自愿返回中国。 
2010年,赖昌星两个儿子赖俊健和赖明明先后自愿返回中国。 
赖的个人生活处于一种高度透明状态。他离婚、赴宴、外出及向移民部例行报道,都会在第一时间见报。甚至有媒体刊登照片说他新交往了一女朋友,还说“好像”和女友生了个孩子。有时候,赖昌星在什么饭店吃饭,期间走到门外吸了几回烟,都被详细报道。
赖昌星目标很大,希望在他身打点主意的各色人等很多。小麻烦始终没断过,比如他和一位女士曾经产生过经济纠纷,引起讼诉。
赖昌星与前妻曾明娜的三名子女已经成年,都曾在加拿大卑诗省西门菲沙大学(SFU)读书。赖昌星离婚后,去留问题将与家人分开处理。
2007年3月16日,律师马塔斯向媒体表示,加拿大外交暨国际贸易部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International Trade与中国官员鉴定备忘录,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加方官员可定时探监以保证其不受虐待。加交官将参加案件审理过程。如何保证赖谴返后的人权,一直是加中谈的主要问题。
加拿大司法是独立的,这独立看怎么说。中国外交承诺素有信誉,现在承诺了不判赖昌星死刑,但活人受虐待怎么办?加国法官又不能到中国履职。于是加拿大政府出面,外交部与中国换文备忘,加国外交官不仅可旁听赖归国后的庭审,还可在提前5日预约条件下随时探视。赖昌星谴返障碍扫清,最快7月底归国。
2011年7月7日中午,赖昌星在温哥华市中心的住所内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人员拘捕。 
2011年7月11日,赖昌星出庭接受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IRB)拘留后48小时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