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豹世贸天阶店团购:中国省直管县的利弊 - 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15:11:47
中国省直管县的利弊  

但省管县体制下个别县域经济的强大并不能够说明目前的省管县就比以往的市管县在体制上具有更多的制度性优势,因为当初推动市管县时所面临的单个县由于资源分散,权力级别较低带来的获取政策资源能力不足的缺陷仍然存在。从地区管县到市管县,再到省管县,上述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地方管理制度只是在本身体系内绕了一个大圈。

从整体上讲,省直管县或市管县对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各有优势与缺陷,在中心城市较发达,区域经济分工协调较好的地区,市管县仍然具有制度优势。在中心城市不发达,市县经济关联度不高的地区,省直管县更有利于县域经济的发展。

省直管县的问题

省直管县在改善县级财政状况以及市县吏治之后可能又会产生一些新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省直管县体制下省级机构的管理能力。

一些人口少的省份,如海南,省直管县没有多大障碍,海南全省人口600多万,相当于普通省份的一个地级市,这样的区域内实施省直管县,不会存在事务过重的麻烦,同时,类似省份的试点也不具备示范与推广的条件,在大多数省份,管辖人口在3000万至9000万,省内县级行政单位有几十至百余个,河南有县级区域109个(不包括市辖区),四川有138个,山东有91个,面对如此众多的被管辖的单位,目前省级机构的规模恐怕力不从心。

省直管县后,省级机构对县级事务介入增多,相应地其机构的规模也要大幅扩张,从而促使省属权力增强。

省级机构的权力在中国政治体系中历来是一个敏感的部分,以中国各省人口之多,规模之大,一省的人口就可相当于欧洲的一等大国,故中国的地方行政制度中,既需要设省一级机构来统辖,管理、监督地方各级事务,同时又要提防其权力的过度膨胀,中国的历史,省一级权力未能有效控制的朝代,都会酿成严重的后果。

比较典型的是东汉末年的群雄割据。在黄巾起义之前,东汉地方制度沿袭汉武帝时的设置,在全国设13州,州官为刺史,以监督地方百官的行止。刺史治官不治民,仅有监督之责,而无治事之权。黄巾起义后,为方便各州官吏引兵对抗黄巾军,遂赋予各州刺史统领州内军政民政权力,并加授州牧之职,这一举措之后,各地州官势力迅速坐大,并很快形成地方诸侯割据称雄的局面。东汉政权没有亡于黄巾军,却覆灭于其后呈强的群雄。

另外一个例子是唐朝的藩镇,唐初地方制度中,省一级机构称为道,全国设15道,道设采访巡招使,也仅有监督地方府县官吏的权力,但在边疆要冲地区,为应对边患,设有藩镇,藩镇设节度使,总领地方军政事务。安史之乱后,藩镇制度在全国漫延,各地节度使均割据一方,朝廷权力衰弱。中唐之后,藩镇割据长达100余年,曾经强盛一时的唐王朝迅速衰落,权力不出都城。

宋以后的统治者大多认识到了省级权力坐大的危险,对于这一级机构的权力,分之又分,削之又削,务必使其没有可以同中央政权抗衡的能力。

宋朝是把省一级机构(宋称路)分设为帅、漕、宪、仓等司,分掌军、民、司法、财政等职,各司互不统属,其官员由中央直接任命,各自对中央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