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草地教案:[人的解放主题的中国化进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07:30:50

人的解放主题的中国化进程


日期:2011-07-04 作者:孙力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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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力
    
    人权在中国的进程有两个鲜明属性:一是社会主义属性,即它是在马克思主义人的解放主题的指引下推进的;二是中国特色属性,特别与中国文化传统和近代以来的生存挑战联系在一起。
    
    人权在近代引入中国,人们更熟悉的是民权而不是人权。中国具有非常鲜明的社会本位的文化传统,鸦片战争后被民族生存危机进一步激发起来。民权具有人权的内容,但重要的区别在于,民权的重心是集体和社会,而不是个人。强调民权满足民族救亡对社会整合的需求,把民族生存、民族权利和民族利益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必然要强调个人对集体、对社会、对民族的遵从,而无法更多伸张个人权利。这与人权在西方成长的历史逻辑截然不同。
    
    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一开始就较多运用“民权”而非“人权”概念。严复在翻译亚当·斯密《原富》中用的就是“民权”,梁启超也基本用“民权”来讲“人权”。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也将中国特色人权思想包含其中。陈独秀将人权与西方社会的进步联系起来。李大钊也认为人权是人类文明的体现。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对人权的最重要贡献是,正确分析了中国人民缺少人权最根本的原因是“三座大山”的压迫。中共二大第一次明确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从而将中国人民的人权斗争从属于伟大的历史使命,同时也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权斗争超越了旧民主主义的人权斗争。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及劳动法、土地法、选举细则、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等重要法律法规先后制定,第一次比较完整地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属性的人权思想和实践。
    
    抗日战争中,中国共产党妥善协调了民族和阶级双重解放中的人权追求目标,把整个中华民族的生存权、反抗民族压迫权放在首位。解放战争使中国人权发生伟大转折,走上社会主义人权道路。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建构的人权特征主要体现在: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伟大历史使命相一致的人权奋斗目标;个人权利与民族权利、阶级权利以及集体权利相交融;在人权的法律保护和制度基础方面取得突出成就。
    
    中国共产党推进人权的第二个大进程是社会主义制度奠基中的人权成长。1949年新中国成立,为中国人权发展提供了全新的制度基础,人权在新制度支撑下,取得历史性的伟大成就。
    
    从经济权利看,最值得骄傲的成就是经济权利享有的平等性。国外现代化专家的研究认为,旧中国农村基尼系数高达0.7到0.8,而社会主义改造使财产权发生变化,导致收入趋向平均;从政治权利看,尤其集中体现在民主政治的确立和普选权的实现。1953年通过选举法,不仅是中国第一部实现普选权的选举法,并且也具有时代先进性,相比之下,美国直到1960年代才走完宪法文本上的普选权历程;从文化和社会权利看,根据1957年统计,新中国用8年时间把国人平均寿命提高了22岁;从特殊群体人权保障看,少数民族权利的平等和妇女参政水平的提高是突出表现。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妇女代表147人,占总数的11.99%,第二届和第三届的所占比例提高到12.27%和17.83%。
    
    毋庸讳言,这一时期也遭遇了人权建设新的历史挑战:经济方面,计划模式创造了权利享有的平等基础,但又将这种平等建立在政府干预的基础上;迅速完成了国家现代化工业体系构建,但又排斥市场对资源的高效配置,制约了物质财富的生产,也影响到权利享有水平的提高。政治方面,以阶级斗争为纲导致人权建设的负面效应。
    
    中国共产党推动改革开放,也开始中国人权发展的新纪元。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时期鲜明举起社会主义人权的旗帜,阐明社会主义人权的特点、优越性以及它与资本主义人权的区别,并且开始系统化地确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人权理论。
    
    从经济体制改革看,主要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赋予市场主体前所未有的自主性,焕发出更大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有力促进了社会发展,继而为更广泛的权利享有奠定基础。经济体制改革中政府下放权力的过程,是计划体制的全能国家转型的过程,也是市场功能成长、企业自主权增加,所有市场主体的自主权、选择权增加的过程,是权利享有模式深刻变革的过程。
    
    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有效提高了中国公民权利享有的水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意味着人民群众管理国家的民主权利得到很大提高;基层民主制度的发展,意味着人民通过村民自治、居民自治等,直接体现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管理自己事务的权利;社会流动加强,逐步打破身份和地域限制,提供中国公民更自由、更平等的权利享有基础。
    
    科学发展开辟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进程,也推动中国人权事业登上新台阶。作为科学发展观本质和核心的以人为本,更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的解放主题在当代的弘扬。“以人为本”不可能确立在阶级对立和革命时代,“以人为本”也不可能确立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以人为本”的确立,是人的解放主题在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的一个伟大里程碑。“以人为本”要求人权的实现具有更加广泛的普遍性。
    
    从全面协调发展看,它所应对的挑战,也是人权享有如何更加公平合理所应对的挑战,因此,落实全面协调发展的过程,也必然是人权更加公平合理享有的过程。
    
    统筹兼顾对人权的意义集中体现在人权的政府保障模式上。政府为人权的享有和实现提供最基本的平台和保障,服务型政府是其制度支撑。服务型政府强调面向大众公共服务,突出的是公平性、共享性、普遍性、非竞争性和政府的保障性,而这些正是当代人权最珍视的属性。
    
    (作者为南京政治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所所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