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高级视频加密系统:从“中南海课表”看中共执政认知之变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02:46:38
“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作者:张广昭
来源:作者赐稿

  从2002年12月26日,中共高层首次集体学习宪法起,中国政治中逐渐形成一种独特景观——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现象。“十六大”以来,中南海连续11年74次的集体学习,已衍生为一个展现和管窥中国当代政治史的天窗。

  在这份“中南海课表”中,隐约勾勒出了中共思考和施政重心的大致曲线,为外界传达国家未来发展的动向。决定当今中国社会价值权威性分配的最高决策群体的集体学习,不仅是一种执政风格的创新,更是演绎了一种执政认知的变迁。

  中共执政的合法性认知

  首先是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认知。在这份课程表里,近一半是经济议题。这与学界流行的一种说法相吻合:中国共产党合法性的一个主要来源是其在经济管理上的表现,尤其在西方的经济危机之后,这一特征更为明显。

  如果说中国人认同共产党执政的一个因素是“经济合法性”的话,那么共产党合法性的另一个基础便是“历史”因素。是中国共产党实现了国家统一,使中国摆脱了19世纪中叶以来的长期危机状态,变成一个在国际社会不容忽视、备受尊重的大国。

  哈佛大学政府系教授裴宜理(Elizabeth J.Perry)就认为,中国的经济即使不好,中国人还会支持它;大部分中国人认为,中国共产党或中国革命是了不起的贡献,它把尊严还给中国人民和这个国家,大家非常骄傲,认为革命有合法性,认为革命拯救了中国。假如能够继续搞一些改革,慢慢提高国际地位的话,大部分的人也还会认为这个国家政治制度是有合法性的。

  中共执政六十余年,其作为社会和道德领袖的地位不断遭到破坏。近年来腐败和任人唯亲等现象也损害了共产党的形象。所以,近年来官方提倡回归中国传统,尤其是儒家传统。可以说,中国的共产主义包含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儒家思想。也正是从这个角度,很多人将中国的共产主义政权称之为儒家列宁主义政权(中国共产主义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列主义,特别是列宁主义)。

  近年来,提倡回归儒家式美德与道德价值,已经成为中共领导人复兴党的最重要方法。在2003年至2011年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党建问题的集体学习达到十次之多,十分注重党的修养和先进性建设。例如就在今年6月28日,政治局就中国共产党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研究进行了第三十次集体学习。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讲话时指出,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执政时间越久,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越深入,国内外环境变化越深刻,越要高度重视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对中国共产党而言,为了继续证明其执政权力的合法性,最便捷的方式就是求助于传统价值。

  法治观念的认知变迁

  其次是法治观念的认知变迁。自1996年中共提出“依法治国”到现在,已将近15年。公开资料统计显示,从1994年到2002年,中共中央政治局举办类似中南海讲堂的法制讲座13次,每年至少两次;“十六大”之后,法律课题学习变为一年一次;“十七大”后的2008年、2009年以及2010年,中央政治局的集体学习都没有安排法律话题。这里有必要说明的是,集体学习主题的确定主要有两个途径:一类是高层领导根据自己的关注亲自点题,另一类是由中共中央办公厅相关课题组人员根据当前热点问题进行筛选并报批。

  2002年之前,中国是真正想搞市场经济,想要把法治结合起来,以解决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这种背景下,法治的理念便备受重视。2002年之后,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共有六次法治学习。而且头三年的法治学习,都倾向于宏观的治国理政思路。这三年的学习主题分别是“宪法”、“依法治国”和“法制建设”,渗透着一种现代理性,国外法治成果的借鉴意味浓厚。

  但是,“十七大”之后,国际金融危机,国内民族问题、抗争性冲突等问题不断涌现,在这种形势下,稳定压倒一切,不能出任何乱子,保证社会的稳定成为执政者的第一偏好。从执政需求和执政文化上来看,此时推进民主法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显然面临不可预测的执政风险.这就不难理解,从2007年11月27日,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今年3月份,连续三年再也没有法律相关课题的学习。不管是国内的学者还是中国的普通老百姓,都明显感觉到最近几年中国法治的倒退。

  可以说,前十年中国采取了西方取向的司法改革,上下比较认同,欢欣鼓舞,甚至视为中国政治改革的突破口。但到2008年,中共中央对司法改革的方向进行大调整,司法转向“群众路线”。法律制度设计不再单方面强调“权利文化”,推崇中华文化的核心价值——“和谐”,突出表现为处理社会矛盾方面的“无讼”“少讼”的价值观,提倡用非诉讼手段解决矛盾和纠纷。其实,如果清楚中国共产党的实用主义风格的话,便不难理解这种法治观念的变迁。

  对于中国执政党来说,司法改革十年后回头看,发现是矛盾越来越多,危机越来越大。从邓小平起,中共领导人就具有一种强烈的务实主义传统。领导人讲的是事实,看到的是实效,效果不好就只得重提老办法。

  三年过去了,一个可喜的变化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在今年3月28日,就推进依法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行了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中共总书记胡锦涛提出,要充分发挥法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注重依法化解矛盾,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当今中国社会的一个明显现象是,社会结构和利益分化严重,群体性抗争事件不断,并越来越显示由具体诉求向政治诉求、表达对体制不满的趋向。中国的现实主义选择只有法制,对一种规则、制度的追求,显得特别重要。

  中国总理温家宝最近在德国访问时,就明确提出“真正让人民监督政府,而使政府不敢懈怠,不敢贪污腐败,那需要有机制的保障,有制度的保障,而现在我们离实现这个目标还差得很远,这也是群众不满的一个重要原因”。种种迹象显示,法治就是这个重要的制度保障。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法治本就是科学发展(胡锦涛语)的内涵之一。科学发展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法治的基本功能恰恰就是保障人权,也唯有法治才能包容中国社会的复杂性。

  社会政策的认知变迁

  最后是社会政策的认知变迁:更加突出社会政策,更加注重对社会的保护。笔者统计这份中南海课表发现,十六届中央政治局(2002年—2007年)关于社会领域的课题学习有三次;而2007以来的第十七届政治局社会领域课题的学习则有五次之多,而且近两年呈现频度越来越大的趋势。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中共决策层越来越意识到社会领域的重要性。其实,这也是在还民生债。最近十年中国“GDP”主义的发展模式,早已将社会破坏殆尽,民间不满的声音越来越大,社会心态严重失衡,不公平感、受挫感弥漫于整个底层社会之间。这无疑会不断损耗体制的吸引力,对此,中共也是十分清醒的。

  2005年2月21日,十六届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集体学习结束后,胡锦涛对两位主讲人说:“现在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学发展的一个很好的时机,也可以说是社会学的春天吧!你们应当更加深入地进行对社会结构和利益关系的调查研究,加强对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思想的研究。”仔细观察中共近几年施政重心发现,政治精英们的确在惨淡经营的回答着这份“社会学答卷”。

  中国的社会领域存在人们熟知的“三座大山”,即医疗、教育、住房。无论是“和谐社会”还是”科学发展观”,核心内涵都直指公平、正义和包容。而公平的社会,系于政府的公共性。今年中共高层提出的“创新社会管理”概念,也是对社会的一种回应。在当今国际局势激变的背景下,满足民生诉求再次成为执政者的第一要务。

  中国和西方对领导人的认同、期待是不一样的。西方政治领导人的权威是一种法理型权威——靠选举解决了,而中国的权威则靠能力、智慧来表现。中共具有改革派色彩的温家宝对此就十分清醒,他最近指出:如果通货膨胀同贪污腐败结合在一起,足可以影响一个政权的稳定。

  另外,无论海外怎样流行对中国的悲观言论,都要看到这样一个基本事实:中国缺乏取代共产党的选择。中国的百姓纵然对现状存在诸多不满,但他们绝大部分对政治体制和中国共产党的地位持支持态度,包括新兴的专业人士和经济精英。因为人们普遍认为,中国共产党是稳定的最大保障。当今中国面临诸多压力和冲突,如果没有强大的共产党政府,不稳定和混乱的风险将大大增加。这对于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国家来说,是难以承受的。

  (此是7月初投稿《联合早报》文章的完整版,当时限于版面删节了一千余字。)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