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群侠传3存档:绵阳:收费公路乱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1:29:03

绵阳:收费公路乱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07日17:40  中国新闻周刊 绵阳交通体制改革材料。摄影-徐智慧
绵阳市区域内的公路。图-IC
  7月1日,首都机场高速公路调整车辆通行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各收费站进京方向停止收费。图-CNSPHOTO

  冲卡多、收费高、罚款乱,绵阳收费公路存在诸多乱象,令人咋舌

  本刊记者/徐智慧

  (发自四川绵阳)

  在公路收费员杜吉墨看来,很难找到比绵阳更乱的收费站。

  闯关冲卡如“动作片”

  有些车辆横冲直闯,无法无天到令人咋舌的地步。好莱坞电影般的闯关冲卡“动作片”,几乎每天都在上演。相应地,路政收费员变成“危险职业”,经常挨骂挨打,甚至付出流血的代价。

  2010年6月12日凌晨,一辆小汽车途经绵阳至梓潼的长卿收费站,没有在收费窗口停车,而是快速驶往栏杆处,小汽车副驾驶位置走下一位男青年,动手搬栏杆,意欲冲岗,收费员雷青走出岗亭,大声制止。另一收费员罗红英快速跑到栏杆处,一边解释,一边用手护住栏杆。男青年径直回到车上,小汽车随即开动,将罗红英撞倒,并加大油门往前冲, 雷青急忙拉住汽车侧窗,大声警告驾驶员前方有人。但对方未予理睬,继续加大油门冲出车道,罗红英被碾压、拖挂七八米后,从车底甩出,口吐鲜血,昏迷不醒。而雷青被拖挂至十余米处才得以脱离。肇事车疾驰而去,罗红英、雷青被送往医院,雷青臂肘神经挫伤,罗红英经过一次手术方保住性命。

  对上述一幕,绵阳市的公路收费员并不陌生,“几乎每天都有冲岗逃费的车辆。”杜吉墨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冲岗逃费在绵阳非常普遍,“收费员见怪不怪,为了生命安全,他们通常不会为了阻拦肇事车而将自己置于险境。”

  但这仍不能确保收费站工作正常和收费员的人身安全,冲岗逃费人员的行为在有些情况下变得不可理喻,尤其在被激怒后。

  2006年2月13日凌晨,九环线平武北山收费站显得较往日祥和,一辆农用车的出现打破了情人节前夕的平静。在拒缴过路费并冲岗失败后,车上走下两名青年男子,人手一根1米多长的钢管,对收费岗亭宣泄地狂砸。两分钟后,岗亭内走出一名战战兢兢的收费员,一边不停地抖落身上的玻璃碎片,一边指责对方。半小时后,警方赶到,两人离开。

  但1小时不到,一辆农用车与一台出租车相伴出现在收费站,4个怒气冲冲的青年跑下来,狂暴一幕再次上演,玻璃横飞,门窗变形,一名收费员从岗亭被拖出,收费岗亭被占领,农用车横在马路中间阻挡过往车辆通行,工作人员全部撤离,收费站陷于瘫痪……直到凌晨3时,警察第二次赶到现场,战役才告结束。

  这无疑不是收费站和警方的胜利。

  令人忧虑的是,绵阳几乎每个收费站都被砸过,严重到市政府专门发通知,要求公安机关在各收费站派驻警力。

  尽管警方参与严查严打,可冲岗逃费现象就像扩散的肿瘤,打击行动难有成效。严打的数据倒是很能说明问题的严重,2010年绵阳市查处冲岗逃费车辆41712辆,查处损坏收费设施设备车辆2049辆,收缴各类假证(牌)4434张。

  要命的“买路钱”

  绵阳公路收费状况恶劣,存在多种缘由,费用问题首当其冲。

  绵阳市市委书记黄学玖曾无意中表达过对设置过多收费站的担心。1994年,他在一次交通系统年终总结会上说,如果绵盐路、绵梓路、绵三路几条收费公路全部开通,绵阳将变成一个“收”城,收费的“收”。几年后,黄学玖的担心变成了现实。

  自2004年9月开始,绵阳市实行“年费”加“次费”的路桥收费方式。

  以永安快速通道东升收费站为例,一辆8座以下小汽车,须缴次费5元,通行费7元;如已缴纳年费400元,可凭挡风玻璃右上角张贴的已缴年费标签免交次费,但每次仍须缴通行费7元。外地车通常不缴纳年费,每次通过需缴年费加次费共12元。从绵阳永兴镇到北川安昌镇29.47公里长的路段,若免收“次费”往返需14元,收“次费”则共需19元。

  绵阳市到下辖每个县都有一两个收费站,截至2010年底,全市正在实施收费的项目共10个,收费站点22个,收费公路总里程1048公里,收费公路规模在四川省仅次于成都。

  有些公路收费过高,折算一下还不如跑高速划算。短短一段绵江公路,过路费加路桥费共15元,熟悉路况的司机宁可跑绵广高速,过路费仅需5元。

  有人做过统计,绵阳公路通行费约合一公里0.4元,跟高速公路差不多。车主们为节省,想方设法回避收费站。一位自驾车爱好者在网上发帖询问,“如何绕过绵阳到三台的收费站?”得到的“最佳回复”竟然是:“跟大车冲就是了,钱用不完就停下来买过路费,那个收费站歪得很,不整你。”

  此外,年费的征收与车辆年检“捆绑”进行。纳入年费缴征范围的车辆,由绵阳市交警部门在办理车辆养路费时一次性在每年6月30日前一并征收。这种收费方式违反了《交通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交强险单的车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今年上半年,有车主投诉至公安厅,有附加条件的年费征收方式才被叫停。

  非事业非企业的管理机构

  绵阳公路收费的另一个奇怪之处,是绵阳所有的收费站,都由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开司)管理。

  这家于2003年由原绵阳市高等级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高管处)改制而来的机构,本来是打算将现代企业制度引入交通管理体制,然而,现实中高开司却仍然采取收支两条线,收取的通行费全数上缴市财政,再由财政每年返还其中的25%以资运营;另一方面,高开司因在工商注册,又必须依法纳税,但其收入却早已上交财政。

  对杜吉墨等收费站员工而言,他们失去的不只是事业身份,还有路政执法权。

  上世纪90年代,杜吉墨等收费员人手一张四川省发放的“行政执法证”,之后,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只有路政稽察人员拥有“行政执法证”。2003年绵阳交通体制改革前,每个收费站至少有一名路政稽察员。

  体制改革后,收费站的行政执法权被“缴械”,收归交通局公路管理处,但公路管理处属于行政管理机构,对高开司的收费业务仅负有行政管理职责,这就造成行政执法权高高在上,收费站执法权缺席的局面。

  依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杜吉墨们只有“拒绝放行”权,而没有“行政处罚”权。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只有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的事业组织才能实施行政处罚权,企业没有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高开司的稽察大队路政支队只能协助执法,并没有单独的行政执法权。所以,绵阳的公路收费员,通常只是记录一下冲岗逃费者的车牌而已。

  于是,2003年之后,冲岗逃费风气日盛。“冲卡逃费者发现了收费员的弱点,情况才越来越严重。”杜吉墨说。

  绵阳市交通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焦勇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四川省内,绵阳的冲岗逃费现象较为严重。原因之一,便是绵阳高开司系四川唯一名义上的企业收费,尽管也上缴财政,但是群众难以理解,导致收费外部环境恶劣,冲岗逃费现象严重,收费员被打伤屡有发生,还发生过冲岗逃费车辆轧死收费员的事件。

  “不要说群众不理解,连我们自己也不理解。”杜吉墨说。为绵阳高开司的身份问题,他连续四年致信致电咨询市、省及国家有关部门,始终得不到明确的解释。

  收费站丑闻

  发生在2007年的绵盐路白庙收费站集体卖假票丑闻,曾震动全国。

  据报道,白庙收费站上至站长、副站长,下至票管员、收费员,20多名工作人员参与其中,向过站司机发放假收费票据,短短数月贪污过路费数万元。所得钱款的三分之一,由站长徐某和三个副站长分配。其他三分之二,由值班人员平分。

  此案涉及人员众多,案情荒唐,但杜吉墨等高开司职工却认为这可能不是孤例。原因是:收费站员工收入太低。

  虽然一度有传言收费公路系统工资高,但在杜吉墨等人的工资单上,扣除社保医保,发到手的每月只有1200到1800元,平均1500元左右。

  与相邻地市比较,德阳市和绵阳市最低工资均为780元,德阳市公路收费员平均工资约3000元,相差1000元不止。

  2003年,四川省搞了两个交通体制改革试点,绵阳和遂宁,遂宁的试点不成功,停滞了。结果绵阳先动,高管处改为高开司。

  绵阳市把高开司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归没有多少实权的交通局“公路收费管理处”,而高开司仍在事实上执行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工作。失去事业编制的高开司职工,仍在从事行政事业性收费。

  这次改革,让杜吉墨等279人失去了事业编制。但在改革过程中,未按照通行做法对职工进行买断和补偿,引发员工不满。

  当事业单位职工开始按绩效涨工资,高开司的员工不能享受同等待遇。同时,高开司实际并非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的企业,收取的通行费全数上缴市财政,再由财政每年返还其中的20%~25%以资运营。高开司员工不能像企业员工一样,从公司效益增长中受益。

  用杜吉墨的话来讲,“从事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工作,却无法享受事业单位待遇;名义上是企业,也享受不到企业效益增长的好处。”

  高开司职工的心理不平衡,反映到工作上,就是人心涣散,没有积极性。个别收费员甚至打起利用收费站牟私利的主意。对伪造月票或月票过期者,视对方“懂不懂表示”自行掌握罚款尺度。

  就在今年2月21日,一位绵阳车主行经丰谷收费站时,见前面一辆小汽车使用伪造月票被拦下,收费员说至少要罚500元,不然就扣车。车主往收费员口袋里塞了100元,收费员未推辞,最后仅罚款36元了事。

  治乱之策

  绵阳收费公路之乱,究其原因,首先是公路收费站多、收费偏高。《中国新闻周刊》采访过的多位政府官员对此解释:这个收费标准是经省物价局核准的,是合法的。

  但据内部人士说,其实际原因,是由于中央、地方财政均无拨款,修路全靠银行贷款。据绵阳市交通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焦勇介绍,目前绵阳市区内每年收取的通行费还不足以还本付息。绵阳市高开司的债务总额为已达23.6亿元,尚不包括2008年地震后被减免的部分。2010年,经协调后仍必须归还的到期贷款达1.3亿元,利息1.5亿元,但当年通行费收入仅1.8亿。

  另一方面,2003年的交通局体制改革也留下了诸多问题,最致命的是与现行政策法规不相符。

  2003年绵阳交通体制改革完成,原属事业编制的高管处改为高开司,承担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职能,这在当时并不存在问题。

  但2004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和管理政府还贷公路,应当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依法设立专门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高开司却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而是一家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

  现任绵阳市劳动和社保局副局长的田从科,2003年任职于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见证了那次改革的始末。

  田从科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2003年改革的大方向没有错,“错的是改革时机,改革超前了”。事后他总结教训,一是自下而上改革阻力大;二是缺乏政策配套。

  多年来,绵阳也在苦思对策。

  焦勇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恢复高开司员工的事业身份,不太可能实施。但提高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却是现实可行的,市里也一直在这么做。同时,他主张把收费职能从高开司剥离,成立符合《公路收费管理条例》的非营利性质的“收费中心”,接管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解决高开司“事业不像事业、企业不像企业”的尴尬。

  另一方面,他主张将高开司从国资委的绵投控股公司剥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投融资平台,独立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当前国家清理整顿公路收费,被视为整顿绵阳交通秩序的契机。焦勇表示,为整顿公路收费秩序,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重罚冲卡逃费;另一方面,将逐渐缩减绵阳的收费公路规模,规范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目前全市已经撤并整合收费站点12个,人员减少了三分之一。  ★

  (中国新闻社记者杨超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