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射流为什么能打穿:常见中医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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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中医名词2009-10-23 22:24

解表。能疏解肌表,促使发汗,解除表证的药物称为解表药。 解表药大多具有辛味,辛能发散,可促使病人汗出,而达到外邪从汗而外泄,表证得以解除,即《内经》所说:“其在皮者,汗而发之”的意思。解表药有温性和凉性之分,它们的适应证也不相同。该类药大多入肺经和膀胱经,故其适应证和手太阴肺经、足太阳膀胱经的循行路线和脏腑有关。凡以解表药为主组成的方剂叫解表剂。本类方药主要用于六淫外邪入浸所出现的表证。症见:恶寒发热,头身痛,脉浮。或用于疹透不畅或风湿痛有表证者。 临床上,表证有风寒表证和风热表证两种,风寒者宜辛温解表;风热者宜辛凉解表。此外,若表证兼气、血、阴、阳之不足,还须结合补益方药使用,以扶正祛邪,使正胜邪却。故解表药分为辛温解表、辛凉解表,扶正解表三类。

    应用解表方药注意事项:

    1.该类药多具辛散之性,故不宜久煎,以免药性耗散、功效减低。

    2.服用解表药后宜避风寒。如外感风寒之表证,增加衣被以利汗出。

    3.解表发汗,以微汗出为度,以免大汗伤阴耗气。应中病即止,勿久服之。

    4.阳虚自汗、阴虚盗汗、疮疡久溃、失血者不宜单用解表剂,若需要,加用扶正之品,以达邪去而不伤正之目的。
清热。凡以清解里热为主要作用的药物,叫做清热药;以清热药为主组成的方剂,叫做清热剂。清热药和方,性属寒凉,具有清热泻火,解毒凉血等功效,主要用于热病高烧,热痢,痈肿疮毒等所呈现的各种里热证候。热证中有热在气分、营分、血分、以及虚热、实热等证的不同,故清法中可分为清热泻火、清热凉血、清热解毒、清热燥湿药四种;别附;清虚热、清脏腑热法。

    本类方药性多寒凉,易伤脾胃,对脾胃虚弱的患者,宜适当辅以健胃的药物;热病易伤津液,清热燥湿药,又性多燥,也易伤津液,对阴虚的患者,要注意辅以养阴药,祛邪不忘扶正。对脾胃虚弱、胃纳不佳、肠滑易泻的慎用。
温里。 定义:凡药性温热,能祛除里寒,扶助阳气的药物,叫做温里药。凡以温里药为主而组成的方剂,叫做温里方。 温里法就是运用温热方药以治疗里寒证的一种治法。温理法亦称祛寒法。前人有“寒者热之”,“疗寒以热药”的说法,正是指出温法治疗原则。此类药性多温燥。 由于里寒证的成因有元阳不足,寒从内生或由于外寒直入里等不同,因此祛寒法又可分为温中祛寒,温肾回阳两种。

    温中祛寒:本法适用于脾胃虚寒证。症见手足不温。纳谷不化,胸腹冷痛,呕吐泄泻,肢倦神疲、舌淡脉弱等,常用药物干姜、吴茱芋等;常用方剂有理中汤、吴茱芋汤等。

    温肾回阳:本法适用于阴寒内盛,阳气衰微之证。症见恶寒倦卧、四肢厥冷、下利清谷、神疲汗出、舌淡苔白、脉沉微,甚则脉微欲绝等。常用药物有附子、肉桂等;常用方剂有真武汤、四逆汤等。 本类方药多是辛燥温热,忌用于热证、阴虚证。对于真热假寒证,应当详细分辩,慎勿误用。

下。凡能通利大便的药物叫做泻下药。凡以泻下药为主而组成的方剂,叫做泻下方。

    由于泻下法具有攻下胃肠积滞,荡涤实热,攻逐水饮,驱除寄生虫等作用,故凡是胃肠实热积滞、燥屎内结,以及体内蓄水、冷积虫积病邪结聚于里的实证而正气未虚者,均可以使用下法。

    根据病情轻重,泻下作用有不同,泻下法又分为攻下、润下、逐水及驱虫四种。

    泻下法除润下剂外,孕妇及月经期均慎用。攻下、逐水法在体虚者应慎用,否则更伤正气,若确实需要,宜配伍扶正之品。

消导。凡能消化饮食导行积滞的药物均称消导药,由消导药组成的方剂叫消导方。 运用消导方药以消除食积腹胀,消化不良或痞块积聚等证的方法叫消导法,也称消食化滞法,属消法范畴。 本法适用于伤食,食滞证,证见脘腹胀痛,嗳腐吞酸,大便不畅或泄泻,或下痢等。同时,也适用于痰食气血积聚或痞块症瘕等证。

    本法对虚证应慎用或禁用。如脾虚运化失职所致的食滞,应配以健脾和胃药同用,久病体虚无实证,不宜使用。

祛湿。凡具有祛除湿邪作用的药物,都叫祛湿药,以祛湿药为主组成的方剂,叫做祛湿剂。运用祛湿的药、方以祛除湿邪,治疗水湿证的治法,叫做祛湿法。 湿邪为病,有外湿与内湿之分。外湿者,每因久处低湿,或淋雨涉水,湿邪侵入肌表所致,症见恶寒发热,头胀脑重,肢体浮肿,身重疼痛等,多属肌表经络之病;内湿者,每因过食生冷,酒酩过度,致脾阳失运,湿从内生,症见胸痞腹满,呕恶黄疸,泄痢淋浊,足跗浮肿等,多属脏腑气血之病。但表湿重可以入侵脏腑,内湿重可以影响肌表,故外湿与内湿往往相因互见,不能截然划分。

    湿病范围广泛,可泛滥各处而有湿滞脾胃、小便不利、水肿、淋浊、痰饮等不同病证,又困体质不同,湿证可有兼寒兼热之不同。湿邪在上在外者,宜微汗以解之;湿邪滞于脾胃者,宜芳香化湿或健脾除湿;小便不利、水肿、淋浊诸证,宜利水渗湿法;湿兼热者,宜清热利湿法;兼寒者,宜湿化水湿法。以下按芳香化湿、淡渗利湿、清热利湿三方面分述。

    使用祛湿药和方剂的注意事项:

    1.治疗水湿证宜联系有关脏腑,辩证施治。人体中,主水在肾,制水在脾,调水在肺,水湿病与肾脾肺有密切联系。如肾虚水泛,需配伍温补肾阳的药;脾虚生湿需配伍补气健脾药;肺失宣降,水失输布,则需配伍宣降肺气药。

    2.湿邪其性重浊粘腻,易阻碍气机,故在祛湿剂中,往往配伍行气药,即“气行湿自化”之意。

    3.祛湿药及方,多属辛香温燥,或甘淡渗利之品,易伤耗阴津。对阴虚津亏之证,虽受湿邪,不宜过分利用,以免阴津愈伤,即使必要,亦应配伍使用。病后体虚或孕妇均应慎用,虽需祛湿利水,亦应配伍健脾之品,以兼顾正气。

理气。凡用以调理气分疾病,能疏畅气机,可使气行通顺的药物,称为理气药。以理气药为主组成的方剂,称为理气方。

    气分病主要包括气虚与气逆。气虚病证主要表现为机体或脏器的功能低下,气虚宜补气,列入补益方药章节阐述。气滞、气逆病证主要表现为机体或脏器的功能障碍,气滞宜行气,气逆宜降气。理气方药具行气或降气之功,主要用于肝郁气滞、脾胃气滞、肺气壅滞、胃气上逆等证。

    引起气滞、气逆病证的原因很多,诸职寒暧失调,忧思郁怒,痰饮,湿浊,瘀阻,外伤,以及饮食不节等因素,皆能影响气机的运行,进而发为气滞、气逆病证。气滞者常表现为闷、胀、痛,气逆者常表现为呕恶、呃逆或喘息。临床使用理气方药,必须针对病情,选择相应的药物,并作适宜的配伍。

    理气药物以辛燥者居多,易于耗气伤阴,气虚及阴亏者慎用。

补益。凡有补益人体气血阴阳不足的作用,能治疗各种虚证,增强人体质,提高抗病能力的药物,称为补益药。根据“虚则补之”的原则立法,用补益药为主组成,具有补益人体气血阴阳不足,以治疗各种虚证的方剂,称做补益方剂。

    适应症:本类方药主要适用于两个方面:一是用于病邪已尽,因久病体质虚弱的病证,以增强体质,促进机体恢复健康;二是用于邪盛正衰,正气不能抵抗邪气的病证,常与祛邪药同用,以达到扶正祛邪的目的。

    分类:补益方药可分为,补气方药、补血方药、补阴方药和补阳方药四类。

    注意事项:

    1.补益药不适用于有实邪的病证,因能“闭门留寇”加重病情。

    2.补血滋阴药性多滋腻,因滋腻碍胃、导致气滞、宜与理气健脾药同用。

    3.补气助阳药多甘温辛燥,易耗阴液,凡阴虚火旺者不宜用。

    4.脾胃虚弱者、应加健脾益胃药同用、增进脾胃功能,使虚者受补。

固涩 。凡以收敛固涩为主要功用,用于治疗各种耗散滑脱证候的药物,叫做固涩药。 凡以固涩药为主而组成方剂,叫做固涩方。 本类药物大多性味酸涩,分别具有敛汗、止泻、固精、缩尿、止带、止血、止嗽等作用,故适用于久病体虚、正气不足所致的自汗、盗汗、久泻、久痢、遗精、滑精、遗尿、尿频、久咳虚喘,以及崩漏带下不止等滑脱不禁的证候。 滑脱证候的根本原因是正气虚弱,而收敛固涩属于治标应急的方法,不能根本消除导致滑脱诸证的病机,故临床上常与补益药同用,以期标本兼顾。还应根据具体的证候和病机,有选择的配伍应用。如气虚自汗、阴虚盗汗、当分别以补气方药或养阴方药同用;脾胃虚弱,久泻不止或带下,应与补脾固肾方药同用;肾虚遗精,遗尿应配补肾药;属肝肾虚的崩漏出血,当配以补肝肾,固冲任的方药;久嗽不止,应配以补肺益肾、止咳化痰之方药。

    凡属外感邪实者,应当禁用或慎用,以免留邪;而虚极欲脱之证亦非收敛药所能凑效,治当求本。
开窍。凡具有辛香走窜之性,以开窍醒神为主要功效的药物,收做芳香开窍药。 以芳香开窍药为主组成方剂,叫开窍剂。

    本类方药主要用于由邪气壅盛、蒙蔽心窍所致的窍闭证,亦称闭证,闭证因其病因不同,又有寒闭,热闭之异,治疗亦有凉开,温开之别,故本类方药也有凉热之分,用时尤当注意。使用本类方药时,因其多为芳香辛散走窜之品,故只可暂用,不可久服,久服易伤人之元气,临床上只做急救治标之用。

    近年来,以本类药物为主,配伍温中,行气、活血、止痛药,组成芳香温通的方剂,用于缓解冠心病心绞痛,取得了相当可喜的成绩。
驱虫。凡能驱除或抑杀某些寄生虫的药物,称为驱虫药。以驱虫药为主而组成的方剂,叫做驱虫方。 本类方药主要用于肠内寄生虫,如蛔虫、蛲虫、绦虫、钩虫等所致的疾患,肠道寄生虫病是儿童较为多见的疾病,临床上多见有腹痛腹胀,呕吐、涎沫、不思饮食,或善饥多食,嗜食异物,肛门,耳、鼻瘙痒,久则出现面色萎黄,形体消瘦,或浮肿等症状。

    在使用本类方药治疗时,必须根据虫的种类,体质的强弱,症情的缓急等不同,分别选用和配伍适当的方药。如有积滞者,可配伍消导药;脾胃虚弱者,兼补脾胃;对于体弱的患者,应先补后攻,或攻补兼旋;虫症在腹痛较剧时,通常以安虫主,而在疼痛缓解之后,再行驱虫。

    本类药一般应在空腹时服,使药物与寄生虫易于接触,从而更好的发挥驱虫作用;并根据大便的正常与否,适当配伍泻下药,以促使虫体排出。由于某些驱虫药具有相当的毒性,应用时必须注意剂量,孕妇,老弱患者都慎用。

镇潜熄风。凡具有镇静安神或平肝熄风作用的药物,统称为镇潜药;由这些药物为主所组成的方剂,统称为镇潜剂。镇潜法就是运用具有镇静潜降作用的方药治疗心神不宁或肝阳上亢,肝风内动等症的一种治法。

    凡具有平肝潜阳、熄风止痉等作用的药物称熄风药;由这些药物为主所组成的方剂,称熄风剂。本类药物主要适用于肝阳上亢、肝风内动、中风、头晕目眩、惊风、癫痫和破伤内,以及热性病热极生风和子痫等病证。

    临床应用本类药物时,还应根据病因适当配伍有关药物如因热引起的,配清热泻火药;因痰引起的,配化痰药;因肾阴不足、水不涵木引起的,配滋补肾阴药。还应注意脾虚慢惊病人,羚羊角、玳瑁等寒凉药当忌用;血虚阴亏病人,又当慎用偏于温燥的全蝎、蜈蚣等。

    前人有“诸风掉眩、毕属于肝”之说,故镇潜熄风药多入肝经。本类药物药性多属寒凉而主沉降。

祛风湿。定义:凡能祛除肌肉、经络、筋骨间的风湿,以解除痹痛的药物,叫做祛风湿药。凡以祛风湿药为主而组成的方剂,叫做祛风湿方。 本类方药主要应用于风寒湿三邪杂夹所致的痹痛。应用本类药方时,应根据痹证的类型,病程的新久,或所在部位的不同,而作适当的选择和相应的配伍。 本类方药多辛燥,易伤血,故血虚,阴虚者慎用。如必须用时,则要配合养血或滋阴方药。

止咳化痰平喘。凡能消除痰涎,减轻或制止咳喘的药物,叫做止咳化痰平喘药;以止咳化痰平喘药为主组成的方剂,称止咳化痰平喘方。 咳嗽、气喘与痰涎在病机上常有密切关系,咳喘多挟痰,痰多常致咳喘。因此,临床上止咳化痰平喘药常相互配伍使用。 化痰止咳平喘药的性味,大多辛、苦、甘。辛能开郁散结;苦能降气平喘;甘能润肺止咳。 脾为生痰之源,肺为贮痰之器,故本类药物主要归肺脾两经。 接止咳化痰平喘药的不同性能,分为温化寒痰、清化热痰及止咳平喘药三类。 本类药物伍用时,外感咳喘者合解表药;虚劳咳喘者合补益之品;咳嗽伴咯血者不宜用强烈温燥化痰药;麻疹初起者不宜温敛止咳之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