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情趣酒店在哪里:漫说鸡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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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说鸡毛笔

2009年08月25日 19:10 来源:中新网-华文报摘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前两年在报上读到钟书河先生《谈毛笔》一文(见《文汇报.笔会》2007.10.14),谈毛笔,且谈及友人托购“长沙名笔鸡狼毫”,求之已不可得。这种事,对于七十开外的人说来,真是能够“发思古之幽情”。

  读小学时就知道,毛笔有兔毫、羊毫、狼毫、鸡狼毫之分。我也知道,羊毫自然是羊毛,狼毫则是黄鼠狼背上的毛。我们那里的笔店就自己做毛笔,有人如果打死一只黄鼠狼,就送到笔店,卖了,或者换回几支毛笔。但鸡狼毫是不是真有鸡毛,我不知道。

  其实,鸡毛做笔,早已有之。王羲之说过:“岭外少兔,以鸡毛作笔,亦妙。”但我是几年前读了北宋大诗人、大书法家黄庭坚的日记《宜州家乘》才得到明证,而且有感慨。

  黄庭坚在诗书方面都与苏东坡齐名,并称苏、黄。宜州在广西,那是黄庭坚59岁时被谪贬的地方,他第二年就死在那里。大约住了十个月,日记却大体不断,记了约八个月,所以很可宝贵。以前也不知他是否写日记,反正到了这里,他写起了。可是这时他已没什么事可写了。就是安置在那个穷苦地方受罪来了,写什么?但是他也还是可以写,我们看到那是他的最后的,也是中国最上乘的日记文章。他那种超然物外又权宜世事的文笔,真好。

 

  老年散文,没有浓墨重彩了,淡淡写日常事,融融写世间情。宜州的士人对这位名满天下的诗人,也还是好的。老有人送点吃的、用的;老有人来饮酒,下棋。这可不是小事。不然老头儿怎么活?比如,日记有云,“步到崇宁(寺),采荠作羹”,又有“郭戎送枇杷,甘甚;又送面两石”。有一天,有人“寄大苦笋数十头,甚珍,与蜀中苦笋相似,江南所无也。”

  且说在此期间,他写过一篇《自题书卷后》,其中有云:“为资深(友人名)书此卷,实用三钱买鸡毛笔书。”他用的就是鸡毛笔,这是我们现在没人用过的一种笔。鸡毛笔只花三钱买一支,在当时一定便宜之极,否则他买不起的。

  我想,他写这部日记时,也可能就用那种笔。但是后来,那位皇帝把黄庭坚的日记留在案头看不够,大约看的正是这本用鸡毛笔写的日记。他欣赏的正是书法。

  黄庭坚在临死前使用鸡毛笔作文,使我想到清末的思想家龚自珍,他写那著名的《己亥杂诗》,也是用的鸡毛笔。这有点巧合,也有点奇怪、有趣。龚自珍生于1792年,卒于1841年。

  己亥是1839年,清道光十九年,鸦片战争正处于一触即发的时机。那一年,他辞官返乡,具体原因也说不清,反正诗人是多有感触,多有见闻,其中也有政界荒唐、筵上情事,以及怀旧、咏史、遇友,等等。别的且不说。这一年,—其实只有八个月—他写了三百一十五首,合为一组,即《己亥杂诗》。那么他一生一共写了多少诗呢,据《龚自珍编年诗注》的编者在该书前言中说,是六百零三首。

  这就是说,己亥年一年的诗,占一生诗作的一半还多。当然也不能说,《己亥杂诗》比以前的诗作都更好。以前的诗也好,同样。但这数量之多是有点奇怪。难道又是一个“人之将死”,把自己的才华作最后一次喷涌?但他的诗豪气冲天。且不说这些,还说鸡毛笔。

  查《龚自珍全集》有《与吴虹生书(十二)》,其中说:“弟去年出都日,忽破诗戒,每作诗一首,以逆旅(就是旅店—本文作者)鸡毛笔书于帐簿纸,投一破簏中。……往返九千里,……盖作诗三百十五首也。”

  可见,到清代,仍然是有鸡毛笔的。那是最易得,最价廉的货。小旅馆里应付客人的东西,会好吗?可是,龚自珍以此写出了千古绝唱,黄庭坚也以这种笔写出了千古妙文。鸡毛笔,握在有才华的人的手里,也行。“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很值得深思。

  (摘自香港《文汇报》 作者:李国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