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红军:痛心! 15岁少女为何先后为强奸犯生两个孩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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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1 10:46

 


  一个少女的遭遇在央视《今日说法》播出后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这个少女现年仅仅18岁,但是她在12岁时就已经被强奸,但孤苦无靠的她却和强奸他的罪犯陈后益生活在了一起,并且在13岁和15岁时分别生下了两个孩子,在15岁时就成为了两个孩子的妈妈。这个少女的亲生父母都已经先后离世,养父母对她很不好,不堪养母责骂的她在12岁时逃了出来,谁知刚出狼窝又陷虎穴,让人不能不感叹这个少女的苦命。
  看到少女的遭遇后,我们首先应该谴责的是她的养父母。既然收养了小孩,就应该视为己出,尽职尽责将其教育成人,怎么可以一味责骂?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这对养父母在养女逃出家之后,竟然不去寻找,任由孩子成为一个流浪儿。一个孤儿已经不幸了,她小小年纪就成为了流浪儿,更让人感到不幸。如何保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该成为我们社会必须认真对待的一个严肃问题。对于这个少女的养父母我们是不是也应该追究一定的法律责任呢?这个少女的养父母是不是涉嫌虐待罪和遗弃罪呢?遭遇这样的养父母,是这个少女的极大不幸。与其如此,还不如让其生活在儿童福利院为好。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否认更多的养父母的辛劳。我们更多的养父母对待养子女能够尽职尽责,为这些孩子创造了健康成长的环境,将其逐步培养成为国家有用人才,受到了孩子的尊重,也获得了全社会的尊重。
  面对这个少女的极大不幸,我们最应该谴责的还是那个强奸了她的人陈后益。据称,这个陈后益是在城里做临时工时认识了这个少女,然后就在工棚内将其强奸,然后领会到自己家中做了自己的少女妻子。2005年,当时39岁的陈后益面对着12岁的一个小姑娘,怎么能下得了狠心将其强奸呢?这样两个人本来应该是父女,为何却成为了夫妻呢?陈后益的罪行让全社会愤怒。尽管他辩解自己和少女发生性行为是少女自愿,全村人也都为他作证少女在他的家中并没有受到任何行动上的限制。但是根据法律,与未满14周岁少女发生性关系不论少女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一个12岁的孤儿,在养父母的虐待下,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对这一切做出理智的反抗吗?如果她真愿意和这个男人到他的家中去,那么是不是说明她的养父母对她的爱还不及这个强奸她的男人给予她的一点小恩小惠呢?如果这个男人提供的条件再好一点,这个可怜的孤儿还会不会逃出来报警呢?这样一起强奸幼女案岂不是被遮掩得无影无踪?
  一个15岁少女成为了两个孩子的妈妈,成为了强奸她的人的少女妻子,让人看到这个案件后不能不心情沉重。如何保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如何惩治敢于对幼女实施犯罪的罪犯?这些都需要我们全社会严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