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最强剑神精校版:观点1+1:地方政府有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16:49:10

观点1+1:地方政府“内部行贿”有多可怕?

2011年06月24日17:06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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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栏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叫嚣“我爸是国法”,实质是心虚!

  背景:一则“山西永和县副县长冯双贵4名亲属夜闯民宅,大打出手,将人捅成重伤”的帖子在网上流传。发帖人称,参与施暴的冯双贵次子冯源在打人过程中宣称:“我爸是县长,在永和我爸就是国法……”永和县公安局称,网帖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广州日报发表盛大林的文章:由于伤势严重,当地无法医治,受害人柳文被送往临汾市抢救,途中由于失血过多,柳文一度昏迷。经过治疗,目前柳文左腿伤势仍然严重,大腿以下有时没有知觉,但司法鉴定的结果只是轻伤。转眼一看办案单位,不能不让人产生联想:冯双贵是分管政法的副县长,县公安局正在其分管的范围内,让县公安局来办这个案子,就相当于“左手查右手”——永和县公安局在伤情鉴定中会不会故意“从轻”呢?临汾市纪检委有关负责人说,通过“调查冯双贵的通讯记录等方式”得出的“结论”是:冯双贵非背后指使人;冯双贵没有利用特殊身份对公安机关施加压力……没有“通讯记录”就没有指使吗?这样的“结论”实在可笑。作为分管公安的副县长,他还用专门“施加压力”吗?在当今中国,“顶头上司”什么都不说,县公安局长也知道该怎么办!帖子还称,事发后当地公安不予立案,受害人家人找到县主要领导并下跪,公安局才勉强开始办案。临汾市纪检委负责人称,公安机关在事发后半小时内即介入案件,而打人事件发生在晚上10时许——永和县公安局的办案效率真有那么高?事发1个多月了,如此“高效”的永和县公安局为什么还没有将此案移交检察院呢?办案机关与当事人亲属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使永和县公安局失去了基本的公信力。此案要得到公正的办理,至少应该摆脱冯双贵的控制范围。

  小蒋随想:“我X是XX”这一叫嚣体,表面上是一种飞扬跋扈,实质却反映出叫嚣者的心虚——其知道自身行为已犯法,试图搬出一尊靠山,给自己壮胆,对他人进行恐吓。在网络曝料与群众监督日益普遍的当下,这种“狐假虎威”首先会被民愤的吐沫星子淹没。面对严峻的人人喊打形势,那些“老虎”往往也威风不起来了。比如,“你爸是李刚”又能怎么样?面对镜头时,“著名的”李刚还不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向受害者与其家属道歉?即便这是在做戏,副科级的李副局长也已威风扫地,今后想不夹起尾巴做人也难。再看本例,“在永和我爸就是国法”,这话本身就透着底气不足。或者说,副县长的儿子也明白,出了永和他爸可能“什么都不是”。国法的效力遍及整个国家,区区一个副县长的家眷就试图称王称霸,也太高估自身的能量了。当然,我们承认,在永和本地,冯副县长是有一定的能量,这也是当地公安局试图对本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因所在。但是,纸里包不住火,冯家人越是嚣张,越是会在更大的范围内遭到更为强大的群众监督的痛击。而在更高层级的权力制约下,一个副县长真能一手遮天吗?

地方政府“内部行贿”有多可怕?

  背景:原茂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达1000万多元,并有3000多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向杨某行贿的不仅有商人,还有茂名下辖的茂南区、茂港区、电白县等区县政府,共11个下属部门。

  新京报发表袁伊文的文章:下属部门送礼金,原因很简单——只是想杨光亮在财政上多“倾斜”一下。一个常务副市长就这样成了“财神爷”,这本身是一个不正常的财政分配、监督状态。杨副市长手里的钱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公帑,是纳税人的税款。但现实是一些地方的阳光预算做得太不给力。如果预算细致、公开,哪个部门该分配多少、何时分配,都由人大公开审议,做成预算,摆在明处,那些区县领导用得着低三下四、鬼鬼祟祟,向“杨副市长”塞红包吗?我国刑法不仅有受贿罪,还有行贿罪,更有“单位行贿罪”。依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即可构成“单位行贿罪”。杨光亮收受了辖下政府部门175.8万元的贿款,按其供述,下属送的红包达几十万元,有的已经达到法定的立案标准。倘若严格执法,难免会“瓜蔓抄”。但即使会“官场地震”,国家法度也不容含糊,对于是否追究、怎么追究这些政府部门的“单位行贿罪”,检察院有义务给公众一个交待———除恶务尽,透明才是最好的杀菌剂。

  小蒋随想:众多下级以单位的名义向上级领导行贿,只能说明,在体制的某一范围之内,上上下下都已接受了“打点费”这一事实,并且很有少人站出来举报。这样的“潜规则”远比个别的行贿与受贿可怕。可怕之一,它已然半公开化,行贿与受贿者都大大方方;可怕之二,行贿者是政府部门的,其领导又可能收受再下一级的贿赂;可怕之三,这种“队伍的稳定”真的能够让群众放心吗?公信力何在?我们相信,落马的茂名市副市长以及向其行贿的11个下辖政府与部门,都曾将廉洁奉公、无私奉献挂在嘴边,但他们的实际表现却是彻底地说一套做一套。一个副市长倒下了,那些问题部门的人员呢?还在原位?